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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征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与日本相比,德国公司治理模式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德国公司治理除了包括社会利益公司内部化以外,还包括通过协同合作制度使内部利益外部化。在这种双重体系的董事会制度下,投资者、员工和管理层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具有特殊的相互作用关系,并由此形成了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征。

第三节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征

如前所述,德国公司治理基于对组织的承诺和对联合治理的赞成,以及产品的资本和劳动力这两个因素被制度化,德国公司治理模式更类似于日本,而不同于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国家,比如美国或者英国。但是,与日本相比,德国公司治理模式也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德国公司依靠协作联合推广制度来信守内部治理的有关法律条文,因此德国模式也可描述成公司“法治”的模型,即劳动力和资本的要求被作为公共利益得到了法律的支持。与完全私有联合不同的是,德国联合协会具有社会机构的特征,根据市场交换的价值,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其成员分配上的权利和义务。德国公司治理除了包括社会利益公司内部化以外,还包括通过协同合作制度使内部利益外部化。在公司外部,公司治理表现为行业间集体契约与雇主协会成员、商业与行业协会以及根据学徒体系的公共标准履行培训责任等多种内容的交织。在公司内部,在允许员工代表介入监事会的同时,各种制度主要是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在法律上的分离这种双重体系的董事会决议制定(见图1),并严格确认各种利益关系。

在这种双重体系的董事会制度下,投资者、员工和管理层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具有特殊的相互作用关系,并由此形成了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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