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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的分类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金融期权,又称金融选择权,是赋予其购买者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数量金融产品权利的合约。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按基础资产或产品类别分为利率类衍生产品、外汇类衍生产品、股票类衍生产品和信用类衍生产品。利率类衍生产品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的,其损益依赖于利率水平的金融衍生产品。外汇类衍生产品是指以外币或汇率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

一、按交易方法和特点分类

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按交易方法和特点分为金融远期、金融期权和金融互换。

(一)金融远期

金融远期又称为金融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和提供某种金融工具的合约。

金融远期合约属于非标准化的、最简单的合约,一般由买卖双方直接签订,或者通过中间商签约。金融远期在交易初期无需交易保证金,合约的规模和内容按交易者的需要而制定,体现了灵活性的特点,但其本身具有不可交易性,因此流动性较小,违约风险较高。多数金融远期合约都需要到期进行实际交割(除非与原交易者重新签订合约抵消原合约),这一点与场内金融期货、期权在到期前绝大部分已对冲平仓的操作有较大的不同。

金融远期主要有外汇远期(foreign exchange forwards)、远期利率协议(forward rate agreement,FRA)、远期股票合约(equity forwards)和债券远期等。外汇远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按特定价格进行特定金额的外汇买卖的远期合约。买卖双方先行签订合同,约定买卖外汇的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到规定的交割日期或在约定的交割期内,再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行为。远期利率协议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交换协议期间内一定名义本金基础上分别以合同利率和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的金融合约。其中,买方支付以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卖方支付以参考利率计算的利息,但实际结算时只是对以名义本金计算的利息的差额进行支付。远期利率协议并不进行资金的实际借贷,而是通过预先锁定将来的利率来防范利率变动的风险。远期股票合约是指在将来某一特定日期按特定价格交易一定数量单个股票或一揽子股票的协议;债券远期则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日期,以约定价格和数量买卖标的债券的协议。

在金融远期工具中,外汇远期合约是较早出现的金融衍生产品,也是目前成交最活跃的品种之一。远期利率协议、远期股票合约则是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的新兴金融衍生产品。

(二)金融期权

金融期权,又称金融选择权,是赋予其购买者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数量金融产品权利的合约。

金融期权是买卖双方权利的交换。期权的买方获得了期权合约所赋予购买或出售特定数量金融产品的权利,但并没有必须履行该买卖的义务,其对价是支付给卖方一定的费用,即期权费;期权的卖方有权收取期权费,但在收取期权费后,就承担着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购买或出售特定数量金融产品的义务。

金融期权主要包括股票期权(stock options)、利率期权(interest-rate options)和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s)。股票期权是指在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按约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合约。股票期权在场外交易中往往被用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即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票的权利。利率期权是指买方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一定的利率(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面额的利率工具的权利合约。利率期权是一种与利率变化挂钩的期权,具体包括利率上限(cap)、利率下限(floor)和利率双限(collar)交易等[11]。外汇期权也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权利合约。

金融期权根据合约所赋予的权利以及期权执行时间不同,可分为看涨期权(call options)和看跌期权(put options)、欧式期权(European Options)和美式期权(American options)。看涨期权也称买入期权,指期权购买者拥有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价格从期权卖方购买金融工具的权利;看跌期权也称卖出期权,指期权购买者拥有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卖出金融工具的权利。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才能执行权利;美式期权可在到期日之前的任意时间选择执行权利。

金融期权根据合约标的物性质不同,可分为现货期权(physical option)、期货期权(option on futures)和复合期权(compound option)等[12]

(三)金融互换

金融互换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照商定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

金融互换的功能是通过利用互换双方在投融资上的“比较优势”,从而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投资收益,或管理资产负债组合中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由于金融互换属表外交易,通过金融互换还可以绕开金融管制,逃避外汇管制、利率管制及税收限制等。

金融互换的基础品种包括货币互换(currency swap)和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货币互换是指在对未来汇率预期的基础上,双方同意交换不同货币本金与利息的支付的协议。货币互换的交换方式有固定利率对固定利率的货币互换、浮动利率对浮动利率的货币互换(卡特尔互换)以及固定利率对浮动利率的货币互换(货币利率互换)。利率互换是指在对未来利率的预期的基础上,双方以商定的日期和利率互换同一种货币的利息支付的协议。利率互换有多种形式,最常见的利率互换是在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之间进行转换,即一方支付固定利率,另一方支付浮动利率。与货币互换不同,利率互换交换的只是不同特征的利息,而没有实质本金的互换。除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外,互换交易还包括信贷违约互换(以下详细介绍)、交叉货币利率互换、零息互换和股票互换等[13]

二、按基础资产或产品类别分类

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按基础资产或产品类别分为利率类衍生产品、外汇类衍生产品、股票类衍生产品和信用类衍生产品。

(一)利率类衍生产品

利率类衍生产品是指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为基础的,其损益依赖于利率水平的金融衍生产品。利率类衍生产品是20世纪70年代随着金融市场上利率不确定性增强、利率风险逐渐加剧而发展起来的。其主要品种包括远期利率协议、利率期权、债券期权、利率互换等。

(二)外汇类衍生产品

外汇类衍生产品是指以外币或汇率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外汇类衍生产品是最早发展的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之一。国际清算銀行(Bank of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简称BIS)认定的场外外汇类衍生产品主要有四大类,即(直接)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和货币期权。其中,(直接)外汇远期和外汇掉期是交易策略不同的金融远期交易。(直接)外汇远期是一种货币与另一种货币直接进行交易的金融远期;外汇掉期则是包含直接外汇远期交易在内的不同日期的两笔外汇交易,是交换再交换的过程。

20世纪80年代后外汇掉期市场迅猛发展,至1995年,全球外汇掉期交易的日交易量已超过外汇即期交易和直接远期交易[14]。在外汇掉期中,交易者可在一笔即期交易上做一笔方向相反的远期交易,即即期对远期交易;也可先后做两笔结算日期和方向都不同的远期交易,即远期对远期交易。

(三)股票类衍生产品

股票类衍生产品是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场内股票类衍生产品有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场外股票类衍生产品则主要包括股票远期、股票期权和股票互换。股票类衍生产品交易主要集中在交易所,场外成交量占全部场外市场的比例不大。

(四)信用类衍生产品

与利率类衍生产品、外汇类衍生产品和股票类衍生产品主要用于转移市场风险不同,信用衍生产品是用来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20世纪90年代,由于激烈的全球行业竞争导致企业债务违约率增加,为弥补信贷市场的缺陷,促进信用风险的转移,信用衍生产品应运而生,并迅速成为市场发展最快的品种。典型的也是最早被金融机构用于高质量信贷风险管理以及消除互换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是信用违约互换。

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简称CDS)也称信用违约掉期,是交易双方针对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所达成的一种支付协议。协议的一方(买方)定期向另一方(卖方)支付以名义本金的固定基点数表示的费用(称为信用违约互换点差),卖方则在第三方(参照信用方)违约的情况下,对买方进行与其损失相当的支付或补偿。协议约定的“违约”事件包括金融资产的债务方破产清偿、债务方无法按期支付利息、无偿付能力、不能履行到期的支付义务等。

根据参考对象或实体的不同,信用违约互换又可分为单名(single name)CDS、多名(multi-name)CDS和指数产品等。单名CDS的参考实体往往为单一经济实体,多名CDS的参考实体为一系列经济实体组合。

除信用违约互换外,信用衍生产品还包括总收益互换、信用关联票据和信用价差期权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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