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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和长期借款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举借长期借款,一般应与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确定贷款期限、年利率、付息时间等。长期借款的利息支付方式有两种:分期付息和到期一次付息。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计算和复利计算两种方法。对于借款利息,分两种情况处理:分期付息的,在期末计息时计入“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在期末计息时计入“长期借款”账户。

第二节 长期负债的核算

一、长期负债的概念及分类

(一)长期负债的概念及意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它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筹办企业或扩大企业经营规模,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些资金一般需要通过举借长期债务或增加资本金两种途径筹措。与增加资本金相比,举借长期债务的有利方面表现为:一是举借长期债务可以为企业提供“财务杠杆效应”,为提高企业的净收益提供了可能,因为企业在举债经营期内如果获得的投资报酬率高于长期负债的利率,则超过的部分全归企业所有;二是举借长期债务不影响企业的股权结构,不会分散企业控制权,因为企业债权人对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一般也无权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因而,举借长期债务不影响企业的资本金,也不影响企业的投资者所有的一切权利;三是举借长期债务有“利息抵税”作用,即利息费用可作为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项目,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实际利息负担。

当然,举借长期债务也有其不利的一面,主要是负债经营的财务风险较大,企业如果不能及时偿债,债权人有权迫使企业清算。另外,举债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负担,因为利息不像股利,利息是必须按期支付的。

(二)长期负债的分类

按照企业筹集资金的不同方式,长期负债可分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措资金,依法定程序发行应如期还本付息的债券而形成的债务。它是举借长期债务的主要方式。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引进设备款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二、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及原则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三、长期借款的核算

(一)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

企业举借长期借款,一般应与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确定贷款期限、年利率、付息时间等。长期借款的利息支付方式有两种:分期付息和到期一次付息。对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目前有单利计算和复利计算两种方法。单利计算公式前已述及。复利计算方法是指将本金所生利息加入本金计算以后各期利息的方法,即“利滚利”。计算公式为:

 F=P(1+i)n

式中,F表示n年后的本利之和,P表示本金,i表示利率,n表示借款期限。

无论是分期付息还是到期付息,为了准确反映每年的损益情况,企业应于每年末确认长期借款利息入账。

(二)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设置“长期借款”账户反映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该账户属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取得的长期借款本金,借方登记企业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到期的借款本金。该账户应按借款单位设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对于借款利息,分两种情况处理:分期付息的,在期末计息时计入“应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在期末计息时计入“长期借款”账户。

【例5-3】2008年12月1日,某外贸企业为购建新办公楼从银行借入4年期、年利率9%、单利计算、每年计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10 000 000元。办公楼6个月后竣工验收。根据有关凭证,应做如下分录: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 000 000

  贷:长期借款     10 000 000

(2)每年末计息:

2008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10 000 000×9%×1/12=75 000元:

借:在建工程      75 000

  贷:长期借款     75 000

2009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10 000 000×9%=900 000元,其中有5个月的利息应予资本化,其他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借:在建工程      375 000

  财务费用      525 000

  贷:长期借款     900 000

2010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900 000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900 000

  贷:长期借款     900 000

2011年12月31日,同上。

(3)2012年11月30日,企业还本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      12 775 000

  财务费用      825 000

  贷:银行存款     13 600 000

【例5-4】若上例为每年付息一次,则:

(1)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 000 000

  贷:长期借款     10 000 000

(2)年末计息及每年付息:

2008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10 000 000×9%×1/12=75 000元:

借:在建工程      75 000

  贷:应付利息     75 000

2009年11月30日付息:

应付利息=10 000 000×9%=900 000(元);

本年度应付利息=10 000 000×9%×11/12=825 000元;

有5个月的利息应予资本化,资本化利息=10 000 000×9%×5/12=375 000元;

其他6个月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借:在建工程      375 000

  财务费用      450 000

  应付利息      75 000

  贷:银行存款     900 000

2009年12月31日,计息75 000元:

借:财务费用      75 000

  贷:应付利息     75 000

2010年11月30日付息,本年度应付利息=10 000 000×9%×11/12=825 000元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825 000

  应付利息      75 000

  贷:银行存款     900 000

以下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1月30日以及2011年12月31日有关计息、付息账务处理同上。

(3)2012年11月30日,企业还本并支付第四年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      10 000 000

  财务费用      825 000

  应付利息      75 000

  贷:银行存款     10 9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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