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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核算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计提,按季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本例中,l月至2月已经计提的利息为1600元,应借记“应付利息”科目,3月份应当计提的利息为800元,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实际支付利息2400元,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一、应付利息核算

(一)核算内容

“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二)会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例9-41】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120000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计提,按季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短期借款   120000

(2)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800

  贷:应付利息   800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120000×8%÷12=800(元)

短期借款利息800元属于企业的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1月份相同。

(3)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银行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800

  应付利息   1600

  贷:银行存款   2400

本例中,l月至2月已经计提的利息为1600元,应借记“应付利息”科目,3月份应当计提的利息为800元,应借记“财务费用”科目;实际支付利息2400元,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二、三季度的会计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银行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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