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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业绩评价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国50多年来,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活动经历了风风雨雨,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伴随这三次变革,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十年动乱前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情况。在这个大背景下,于1993年7月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由8个指标组成。然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

第三节 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实践与未来模式的探索

一、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理论与方法的历史演进与启示

(一)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理论与方法的历史演进

建国50多年来,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活动经历了风风雨雨,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回顾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沿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于改革和完善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经营者业绩评价系统,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曾出现过三次重大变革:[12]第一次变革是1993年财政部出台的《企业财务通则》所设计的一套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第二次变革是1995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第三次变革是1999年由四部委联合颁布实施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伴随这三次变革,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

1.建国后至1993年7月《企业财务通则》出台前。

(1)十年动乱前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情况。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的“一五”时期,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此形成了一套与计划管理相适应的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以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和利润管理为主要内容,以计划控制为基本环节。“一五”时期,我国许多企业推行的是以“班组核算”为基础,以资金、成本、利润为重点的业绩评价制度,每项指标均可落实到班组甚至个人。业绩评价指标具体包括:固定资产产值率、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利润总额完成率、销售成本利润率、销售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从5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企业财务通则》出台前,企业财务评价体系基本上沿袭了“一五”时期的评价指标体系。考核指标长期以资金、成本、利润为重点。

60年代初期,我国许多企业推行的是“指标归口分级管理”的业绩评价制度,它的基本形式是:将资金、成本指标归口管理,再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及个人。

(2)十年动乱后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情况。十年动乱结束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厂长负责制的贯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采用了8项技术经济指标对企业进行考核,即:①产量——产品产量(以实物单位计量),工业总产值(以价值单位计量)。②质量——合格产品率,等级品率,优质产品率。一些特殊行业还采取了职工死亡率、重大伤亡事故等指标。③效率——合同完成率。一些特殊行业还采用了“设备效率”指标。④劳动生产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并要求统计“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⑤主要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主要材料单耗,燃料、动力单耗。⑥成本——产品单位成本,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率)。⑦利润——利润总额。⑧资金占用——每百元收入占用流动资金,或每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等。

采用8项技术经济指标作为考核企业业绩的标准,适应当时的经济环境,大大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成绩显著。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8项指标体系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最能集中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利润指标权重太轻(当时人们还未意识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观念);二是物化劳动的占用效果未能充分反映,仅考虑了流动资金的占用效果,而未考虑对固定资金占用效果的评价,这就很难全面评价企业的资金效益。

1982年,国家又提出了考核指标与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把产量、质量、利润和效率四项指标作为评价考核的标准,提高了“利润”在考核中的权重,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创利积极性,逐步引导企业沿着“以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前进。但是,运用四项指标体系考核后,发现问题不少,尤其是忽视了最能综合反映经济效益的资金效益指标,容易造成企业片面抓生产和追求账面利润的短期行为。

1982年4月,由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六个单位联合颁发了《定期公布主要经济效果指标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颁发了关于工业、交通运输及邮电通信业、商业等方面的全面考核指标。工业方面最多,有16项指标,即:①工业总产值及增长率*;②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完成计划情况;③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④产品优质品率;⑤主要工业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降低率*;⑥每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折标准煤)及降低率;⑦销售收入及增长率*;⑧实现利润及增长率*;⑨上缴利润(国库)及增长率*;⑩资金利税率及增长率(按季报送);〇11销售收入利润率及增长率;〇12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及加速率*;〇13产成品资金占用额及降低率;〇14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及降低率;〇15全员劳动生产率及增长率*;〇16每千名职工因工死亡率及降低率*。其中注有*号的9项指标为计算综合经济动态指数的指标,采用“改善、持平、退步”三级计分办法和百分制,改善计10分,持平计5分,退步计0分,以总分最高为优,并对符合绩优条件者,由国家公布表扬。该通知还要求企业逐步建立起计划目标管理制度和经济活动分析制度。

与以前比较,这一指标体系突出了目标管理和分析评价,强调了销售收入、产销结合和资金效益,创造了“动态指数”考核办法,具有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显著特点。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上述指标体系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突出表现在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2.1993年7月《企业财务通则》实施至1995年《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出台前。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原有的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企业业绩评价的要求。在这个大背景下,于1993年7月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由8个指标组成。这8个指标分别为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它们分别从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获利能力方面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全面、综合评价。《企业财务通则》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企业财务管理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政府及债权人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评价。

然而,《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的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的影响。该套财务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仍然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不能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如在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中仍侧重政府部门管理的需要,这在反映盈利能力的销售利税率等指标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另外,没有充分体现投资者要求等。

3.1995年《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实施至1999年《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出台前。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必须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我国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财政部在反复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于1995年制定和颁发了《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该指标体系包括4个方面10项指标:①反映企业获利能力的指标,包括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②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③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④反映企业对社会贡献的指标,包括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不难看出,10项指标中,除将销售利税率改成销售利润率,新设计增加总资产报酬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4个指标外,其余5项指标是《企业财务通则》已作了规定的。

新的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①引导企业从过去注重追求产值、追求高投入逐步转向注重提高企业综合经济效益,增强资本保全意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关系。②全部指标均用相对数来反映,提高了指标的可比性。企业可以通过同国内外同类企业之间的比较,找到自己在同行业中的位置,找出自己的差距,从而加强管理,挖掘潜力,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③创立了“社会贡献”指标,突出了企业对社会贡献的水平。④借鉴杜邦财务分析体系原理,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便于分解和进行深层次的系统分析,有利于投资者、债权人及相关人士对企业财务业绩作出较综合的评价,从而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作出正确的评价。

但这套指标也有其不足之处,最明显的不足有:没有反映企业知识与智力资产方面的业绩评价指标;没有考虑现金流量在业绩评价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反映企业财务业绩发展趋势的评价指标;没有非财务指标。

4.《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实施后,通过几年的实践,上述十项指标体系的弊端已充分暴露出来。同时,平衡计分卡在国外的成功案例也引起了国内理论与实务界的极大关注。在市场竞争主体更加平等,一些国企不再受国家强有力保护的条件下,为了有效地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科学评价,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和国家计委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于1999年6月1日联合印发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对国有企业的业绩评价进行了重新规范;2002年2月22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保障部和国家计委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近年评价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对《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进行了重新修订,印发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以下简称《细则(修订)》)。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的评价行为,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工商企业和金融企业两类。表10—1是工商企业的效绩评价指标体系与指标权数表(对于交通运输及施工、房地产、旅游服务等企业及其他非国有企业,也可参考):

表10—1 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与指标权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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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指标体系,它继承和发扬了我国“16项”和“10项”两大指标体系的优点,也借鉴了平衡计分卡等西方业绩评价体系的先进理念。指标评价体系包括基本指标(8个)、修正指标(12个)和评议指标(8个)3个层次的指标,从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4个方面进行评价。这些指标体现了财务指标(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评议指标)相结合、绝对业绩指标和相对业绩指标相结合(通过对不同行业、规模的企业进行分类,制定每类企业的标准系数)、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考虑了政府、股东和员工等利益相关者利益。它是引进、消化和创新平衡计分卡等西方业绩评价体系的结晶,并结合我国实际,包括了平衡计分卡其他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客户(产品市场占有能力或服务满意度);内部经营过程(基础管理水平与技术装备更新水平或服务硬环境);学习与成长(经营者基本素质和在岗员工素质)。《细则(修订)》初步形成了一个有层次、有支持系统、长短结合的企业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很有中国特色,又不失先进性。

当然,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一个完善的过程,《规则》也不例外。①某些评议指标缺乏可操作性。在经营者和员工的素质方面,应该对“素质”有一个明确的、详细的概念界定,如员工在实现目标中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学习、培训状况;在客户方面,应该设置一些具体指标,如顾客满意程度、市场占有率、顾客保持率、新顾客获得率、新产品增长率等;在基础管理水平方面,应该有一个“优、良、中、及格、差”等的具体标准。②该评价系统没有针对国有上市公司设计财务会计指标和市场价值指标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健全、不具有提供可信赖的显示业绩信息的能力,同时也是该套业绩评价系统的一个重要缺陷。③一些重要指标如产品质量、产品品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在《规则》中没有体现出来。

(二)若干启示

理论的发展是继承性的,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的历史演进带给我们诸多启示:

1.经营环境的变化是企业经营业绩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发生变化的根本原因。业绩评价是适应特定历史条件下为企业管理服务的,因此,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应有利于管理者明确应努力的方向。环境是影响目标实现的前提条件,企业的经营目标只有适应环境的变化,符合环境的要求,并根据变化了的环境,作出相应的调整,才有可能实现,企业才有可能求发展。作为体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要求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也应符合环境的要求。当某种特定评价方法所赖以存在的环境和管理要求改变了,则业绩评价方法也应进行相应的变化调整和创新,引导管理者朝着新的经营目标而努力,以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

2.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的核心是对企业经营活动所得与所费进行比较,即对企业的获利水平和能力做出评价。当然,企业获利水平和能力在不同经济发展时期,由于受到内外环境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所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体系不尽相同。

3.业绩评价的重心逐渐从事后评价转到为实现企业战略经营目标服务,把业绩评价工作纳入企业战略管理的全过程。传统的业绩评价是一种以事后评价为主的管理行为,这与当时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和企业管理要求是相适应的。根据当时的企业管理要求,业绩评价活动的目的是根据企业的业绩评价结果将企业划分档次,并使企业从中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经营管理指明方向,企业也主要是根据这一信息资料对管理者实行奖惩。在这样的业绩评价活动驱驶下,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者的奋斗目标必定是短期性的。

现在,企业的经营环境正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与此相适应,为了能有效地克服传统业绩评价方法的缺陷,更好地适应现代企业进行战略管理的要求,业绩评价理论与方法也正在进行重大的变革。这在充分借鉴了BSC思想的《规则》中已经有所体现,主要有:①通过业绩评价指标体系使企业的战略目标转化为阶段性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并为大多数人所理解的目标,使业绩评价指标体系融入到战略管理的全过程,真正体现为企业战略管理服务的思想。②充分关注利益相关者利益,实现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知识与智力资本作用的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的有机结合。战略经营业绩的评价从影响企业经营成功的关键要素入手建立指标体系,业绩评价除了关注企业财务方面外,更充分注意诸如客户层面、内部经营过程层面和学习与成长层面等有关指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4.可以预见的是,我国未来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将顺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融入到整个战略管理过程中。其指标体系的建立将在已有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拓展,形成体现企业战略经营管理要求、充分关注利益相关者利益、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知识与智力资本作用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二、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未来模式的探索

(一)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分类改革战略选择

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二十多年,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把国企看成一个可以产生利润的主体,从而不断地给它输血,并且认为产权不重要,重要的是管理体制。甚至有人认为,国企可以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而获利,只要有充分的信息和有效的监控,国企改革是可以成功的。但是,事实表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国企都不赢利,世界银行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通过对一百多个国家国有企业的调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国有企业不是赢利的工具,而是政府用来弥补市场不足或者纠正市场失灵的工具(世界银行政策研究报告,1997)。[13]

当然,作为一个经济落后国家和计划经济国家,要实施赶超战略和转型战略这样的双重历史任务,决定着我国国有企业性质的特殊性,即不单纯是新古典经济学认为的那样仅仅是市场的补充者或公共品的供给者,而是后赶超时代的技术公共品的供给者,转型时期国家控制制度变迁进程的工具和社会福利的提供者,是转型时期宏观经济稳定器以及克服系统性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协调者。因此,国有企业从微观的竞争均衡来看是没有效率的,而从宏观社会经济资源配置来看又是有效率的。但是,一旦这一历史使命完成,国有企业宏观效率定位的作用就不再有意义。因此,国有企业面临着战略性重组,要有进有退(杨瑞龙,2002)。[14]

市场总有失灵之处,尽管国企不是赢利的工具,但当今世界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每一个国家都需要有国有企业,它主要是用来解决以下一些市场本身解决不了的问题:①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是以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为基准的,它的运行环境又是非市场的,并且在消费过程中又不能排他,因而只能由政府通过建立国有企业来生产。②经营市场竞争不完全或不充分或者是具有自然垄断的部门。③承担投资周期很长,并且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重大建设项目,这种项目由于其投资决策眼界超出了私人投资者的眼界(私人投资者的决策眼界,也就是投资的回收期,一般三到五年),只能由国家建立国有企业来经营。国有企业在这些领域发挥的作用是其他类型的企业无法替代的。因此,处于这些领域的这类国有企业(我们姑且称之为“纯国有企业”)应保留和加强,宜选择国有国营模式或国有控股模式。当然,凡是必须由国企经营的领域,比如矿产(如煤炭)、风景名胜旅游区等公共资源的经营,就不应当允许私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介入。

但是,对于处在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则必须退出,今天中国仍有大量的国有企业滞留在该领域中,这是计划经济留下的历史遗产,应对它们按照市场化和公司化原则进行重组。如果这些国有企业不退出市场,那么政府也就不可能退出市场。我国目前的情况是:源于中央与地方分权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初生的市场被各级地方政府所分割,国有企业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税收的一个重要来源,基于各自的地方利益,全国统一大市场迟迟难以形成;不仅如此,只要这些国有企业不退出市场,就不可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府也就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中性立场。

(二)对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未来模式的思考

1.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征与政府组织的业绩评价模式。对于远离市场竞争的纯国有企业,其管理体制应当是政企不分的,应由政府直接投资、控制和管理。这些纯国有企业的董事会与监事会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它们的经理不应以成为百万富翁为目标,因为这些经理与其他的政府官员一样,也是公务员,人民的公仆。这一类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评价,显然应该以政府为主体,主要以公务员的标准进行考核、选拔和奖惩。其激励机制是,经营国有企业成功的经营者应该在政府部门得到提升。

2.其他市场化经营的企业:公司治理特征与利益相关者组织的业绩评价模式。

(1)一般理论分析。现实中市场化经营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企业业绩评价系统包括评价的主体、客体、目的、指标、方法和标准等内容。我们在本章开头已经明确指出,这里仅关注所有者层面即所有者从委托人角度对经营者在企业价值创造中的贡献(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源的保值增值情况)的评价。

与经营者报酬相关联的业绩评价指标相当庞杂,包括财务类指标、市场价值类指标、非财务类指标、相对业绩指标等。可以单独使用的经营者业绩评价指标主要有股票价格、利润、投资报酬率和经济增加值(EVA)。其中,将股票价格与经营者报酬相联系可以反映企业的未来价值和股东的直接利益要求,但受到资本市场有效性限制;将利润和投资报酬率等会计指标与经营者报酬相联系,能反映经营者过去生产经营活动的结果,但容易受到会计政策的影响和经营者的操纵,可能导致经营者行为短期化;经济增加值指标试图综合会计指标和市场价值指标的优点,但其实用性还有待检验,且由于过于强调股东利益至上的目标导向而受到批评(李苹莉,2001)。[15]由于每类业绩评价指标都有其优缺点,建立一套综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全面反映经营者业绩是必要的。

企业业绩评价方法很多,如经济增加值评价方法、平衡计分卡评价方法、业绩多棱体评价方法等。不同评价方法,反映了不同的评价思想和角度,也反映了评价主体对经营者业绩的不同要求。

企业业绩评价的标准不仅可能随着评价目的不同而不同,而且会随着企业在不同的成长阶段(创立、发展、成熟和衰落)而发生较大的变化。一般而言,业绩评价系统应该满足4个标准:①评价目标导向明确,评价指标相互协调。也就是说,评价系统应该明确对经营者的业绩要求是什么,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评价指标不要互相矛盾。②动力机制健全,评价系统的各个参与方,无论是作为评价主体的所有者,还是作为评价客体的经营者,都有积极主动性参与和推进评价过程。这要求业绩评价系统要能够保证正确的业绩评价必须是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的利益要求。③评价成本足够低,使得所有者获得经营者的真实业绩信息有意义。业绩评价是需要支付成本的,如果所有者获得经营者真实业绩的收益不能够弥补所支付的业绩评价成本,那么经营者业绩评价也就没有必要。④存在一个相对有效的资本市场机制,提供相对客观的显示业绩指标。显示业绩指标包括两类,会计类指标和市场价值类指标,前者易受到会计政策和经营者主观性的影响,在业绩评价时需要客观性指标进行补充和修正;而后者相对客观,但这种客观性有赖于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的存在。在存在相对有效的资本市场前提下,依据会计和市场价值两类显示业绩指标,对经营者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能够最大程度上还原经营者的真实业绩(黄群慧,2002)。[16]

(2)国有企业“董事会外部化”与经营者业绩评价主体错位。1999年,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指出要“实行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的国有企业经营者报酬制度。2001年,财政部宣布,我国将在所有重点国有企业推行新的以投资报酬率为核心的综合评价体系,以加强国企监管,促进国企提高经济效益。财政部认为,该评价体系自1999年开始试点以来,科学性和实用性已经得到了实践检验,该套国企效绩评价体系将与经营者年薪制、股票期权等相配合,推动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的不断深入。这些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导向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建立一个针对现阶段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的业绩评价系统,从而为有效地实施激励性的经营者报酬制度奠定基础。

国有企业业绩评价系统的特殊性在于,与现代公司制企业董事会作为经营者业绩评价的主体不同,政府部门作为所有者代表是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的主体。事实上,由于国有企业性质所决定,不仅仅是经营者的业绩评价,现代企业中董事会的众多职能,包括经营者任免、经营者薪酬制度决定、企业大的战略调整和重大投资决策审批、审计监督,等等,在国有企业中基本都是由存在于企业组织框架之外的政府来承担的。这种“董事会外部化”的必然结果是增大了经营者和所有者代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强化了经营者具有的信息优势,为所谓“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产生与加强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也使得评价经营者的真实业绩更为困难。

如果存在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能够提供相对客观的关于国有企业的资本市场价格,还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上述由于“董事会外部化”问题产生的国有企业业绩评价系统的缺陷。然而实际上,我国的资本市场非常不规范,存在着许多问题,资本市场所提供的股票价格信息,其“噪音”可能比财务指标大得多。因此,由于“董事会外部化”问题的存在,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现阶段国有企业难以建立满足前述4项标准的有效业绩评价系统,进而经营者的报酬制度也就很难建立并真正发挥激励作用。

(3)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市场公平有效竞争,改善业绩评价系统。对于应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真正有效的业绩评价系统的形成,有赖于深化产权改革,建立股权多元化的现代公司制企业,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彻底解决“董事会外部化”问题,使董事会成为真正的经营者业绩评价主体。由于退出有一个过程,当前还应立足于其公司治理特征,寻求建立一套有效的经营者业绩评价体系,提高经营者报酬制度的激励性。至于现阶段,政府只能通过选派代表国有股的董事,代表国有股的董事则通过董事会来行使其对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评价的权力,政府是国有股董事的业绩考核主体,需要通过对代表国有股的董事评价、激励和约束来体现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权。同时,应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促进市场公平有效竞争,通过市场显示经营者业绩,根据相对业绩评价激励经营者行为。

(4)未来企业经营业绩评价——利益相关者组织的业绩评价模式。我国国有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有职工、银行和国家。

1)职工。职工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有很强的动机参与公司治理。对经营者业绩评价施加直接影响。首先,我国长期以来的劳动用工制度的行政化形成了职工在很大程度上对于企业的依附,因而大大提高了其人力资本的专用程度;更严峻的是,我国劳动力市场将在较长时期内是买方市场,在职工与经营者关系中,职工处于明显的劣势,很难形成对于经营者的压力,这进一步加剧了职工的风险。其次,我国的公有制占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也使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参与公司治理、参与对经营者的选择、评价和激励有其法律依据。最后,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成为经营者业绩评价主体,这是和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管理中形成的企业文化相吻合的,它有助于促进职工的归宿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因此,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具有很强的动机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成为经营者业绩评价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职工通过直接参与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处于企业信息优势的位置,也使参与的成本效益率较高。特别在目前股东参与监督动力不足的状况下,以职工填补股东控制的不力,对于加强对经营者的监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其重要意义。

理论上,公司职工可通过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或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经营者和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等方式参与公司治理。对于这些参与方式,我国有关的政策法规如《公司法》、《企业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都有规定。然而这些政策法规更多地关注职工对于其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不是参与对经营者行为的监控,没有能够规范职工在公司治理结构和进一步作为经营者业绩评价主体的明确地位,如对于董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职代会参与决策的形式并没有作原则性规定。这样,职工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作用的发挥,其作为经营者业绩评价主体的地位就没有制度上的保障。

2)银行。体制原因所造成的企业债务软约束,再加上我国破产法规定职工利益优先于银行的情况下,银行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承担剩余风险。而相对于股东而言,银行在企业信息方面也处于优势。因此,银行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有其参与公司治理、对经营者的聘任和约束与激励作出实质性影响的动力。而且由于银行贷款支持对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银行的贷款政策(如选择贷款对象的标准、不同的贷款条件等)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经营者业绩评价指标的设计。然而遗憾的是,目前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席位。

3)政府。政府对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评价的影响有两方面。首先,从社会管理者的角度,政府对于经营者业绩评价的影响不容忽视。作为利益相关者,政府的法规、政策倾向有很强的影响公司经营、进而影响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能力,政府制定政策的基础、衡量企业优劣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会反映在对经营者的业绩评价中。其次,对于国有企业,尽管一直强调政企分开,目前中央文件也已经明确规定国企经营者要取消行政级别,但长期以来由政府部门选拔、任命、考核干部的模式并不能一下子从对于经营者的业绩评价中消除,政府部门仍然是经营者业绩评价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对经营者业绩评价产生了重要影响《国有资本金绩效评价规则》的实施,还是目前的经营者薪酬计划的改革如股票期权的试点等无不和政府的支持和推动有关。应该承认,在我国目前经理市场尚未形成、其他利益主体参与经营者业绩评价缺乏动力或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在推动经营者业绩评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利益相关者分析出发,我国国有企业寻求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均衡,而不仅仅是股东利益最大是合乎逻辑的现实需要。因为职工、银行在企业中都承担较大程度的剩余风险,而政府也有对于企业的较大影响力。经营者业绩评价的主体应该是包括股东、职工、银行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利益相关者组织的业绩评价模式。

当然,目前由于股东监督动力不足、职工和银行参与的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经营者的业绩评价实际上仍然在很大程度上由政府管理部门来推动。为彻底解决股东监督动力不足,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分类改革战略必须坚决实施,这在前面我们已经探讨过了;国家还应该在公司治理的立法层次上明确职工和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地位和实现方式,解决职工和银行参与经营者业绩评价的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的问题。

杨瑞龙等提出了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目标模式(杨瑞龙、周业安,2000),[17]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基本思路。共同治理要求利益相关者共同分享企业所有权,通过剩余索取权的分享强化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的利益关系,达到风险与收益相对应;通过剩余控制权的分享形成多边制衡机制,达到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统一。而相机治理则要求一旦企业业绩不佳,任何受伤害的利益相关者都有机会向实施机会主义行为者实行可置信的惩罚(如重组领导班子、起诉违法者)。可以通过吸收职工代表加入董事会,在体现职工的人力资本专用性,因而赋予职工决策控制权的同时,也由于职工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过程信息,使董事会对于经营者的控制更为有效。而职工代表、银行代表和股东代表共同组成监事会,使职工、债权人作为关键利益相关者,和股东一样获得制度化的利益保护机制。在这种共同治理的思路下,经营者业绩评价的组织方式,可以选择在董事会下设报酬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由股东代表、职工代表和银行代表组成,具体负责经营者的委任提名、能力考察和组织业绩评价方案(包括报酬计划)设计,而监事会负责实际业绩审定和分析。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职工、银行作为关键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只是一个笼统的思路,一个特定企业的治理模式构建及相应的经营者业绩评价组织,还需要针对具体的环境因素进行利益相关者分析。

作为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分类改革战略选择的必然结果,现有的非“纯国有企业”的那些国有企业最终将被改造成为市场化经营的企业,结合前文对我国企业经营业绩评价的历史演进的回顾与分析,我国未来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也将顺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融入到整个战略管理过程中。其指标体系的建立,将是在吸收《规则》已有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关注国外先进的成功经验,特别是BSC、业绩多棱体等业绩评价系统的最新发展,并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拓展,形成体现企业战略经营管理要求、充分关注利益相关者利益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的业绩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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