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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作研究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融资渠道有限。如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运作研究是亟须认真研究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可按规定从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低于资本净额50%的资金。同时,由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利率市场化,一方面可以削弱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减弱其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范围。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规范运作研究

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独立的、商业化的机构,自负盈亏,产权明晰,可以更好地为农民和农户提供金融服务。“融资难”是影响农村中小企业和“三农”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问题,为了缓解小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难问题,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宁波市已启动试点,在民间金融阳光化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方面作了很好的尝试。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融资渠道有限。尽管根据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甬金办〔2008〕4号)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向银行融资不超过50%的资本金,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这点资金还是非常有限。如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运作研究是亟须认真研究的问题。

一、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一)各级政策支持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根据2004、2005和2006年三个中央一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在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和内蒙古五个省(自治区)开展了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净额和贷款余额不断扩大,不良贷款率较低,并在民间金融阳光化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方面作了很好的尝试。近年来银监会也陆续发布《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和《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发〔2007〕9号)(见附表2),这些行政许可以及实施细则文件从贷款公司的设立与退出,到组织机构、公司治理及经营行为,以及其组建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了详尽规范,为新型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提供制度保障。如,2008年5月4日,银监会、央行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监督管理及终止等方面的内容;2009年6月18日,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银监发〔2009〕48号),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要求。

为了缓解中小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难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2008年7月浙江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8〕46号)、《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浙工商企〔2008〕16号),正式开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对融资需求旺盛、民间利率偏高的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71号),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内控制度健全的,可允许其提前半年按规定程序增资扩股,单次增资最高额度应低于原注册资本的一倍;信誉良好、牵头作用突出的主发起人持股可增持至30%,拓展了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小额贷款公司可按规定从不超过两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低于资本净额50%的资金。

根据浙江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宁波市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如,2008年7月宁波市政府也相继出台《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甬金办〔2008〕4号)、宁波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8〕187号),在《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情况做了明确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超过2亿元,成效显著、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成立1年后增资扩股;有限责任公司应由9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9至200名发起人。

(二)小额贷款公司为民间资本获得金融经营的合法身份

宁波市作为民营经济强市,民间资本形式多样,异常丰富。宁波市统计局数据显示,截止2008年底,宁波市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量净增197.2亿元,同比增长15.27%,其中新设企业注入资金189.97亿元。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为168.86万元/户,个体工商业户均资金3.92万元/户,户均较去年同期分别长15.89万元和0.2万元。宁波市工商局的统计数据也显示,截止2008年底,宁波市累计私营有限公司6.11万户,注册资本14851.7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8%和16.27%,由此可见,宁波私营企业总数在不断增加,注册资金在高位运行。同时,宁波市民营经济在整个宁波市经济运行中占有重要地位,如附表5所示,2008年宁波市私营企业工业生产总值累计2612.63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12.77%,占据整个宁波市工业生产总值的50%(见图1)。宁波市在民间资本市场准入等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如,杭州湾跨海大桥的建造中,共有17家民营企业组成的5个投资公司的民间资本占到了资本金投入的50.25%。其中杭州宋城集团17.3%,慈溪建桥投资有限公司占12.83%,雅戈尔占4.5%[1],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已经开了较好的先例。此外,宁波市民间资本在银行、保险、电信、民航等领域的投资也已开始尝试。小额贷款公司拥有金融领域的“壳资源”,是民间资本参与者们获得金融经营合法身份的唯一渠道,成为参股企业涉足小额贷款公司的重要因素,给做文具的、搞建筑的、做针织的、开超市的等等宁波民营企业提供了实现“金融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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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私营企业对宁波市工业生产总值的贡献

资料来源:根据附表4中数据所得

(三)小额贷款公司与民间资本运作相似性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实质上是以一种合法的形式将民间资本引导至正常渠道,对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宁波市的“草根”金融来说,它也从一定程度上整合了民间资本的力量,从而使地下钱庄失去了扎根的土壤,让民间金融进入阳光地带。同时,由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利率市场化,一方面可以削弱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减弱其生存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范围。通过对小额贷款公司与民间金融的比较分析(见表1),除了小额贷款公司是合法成立之外,其与民间金融在信息对称程度、金融交易成本等方面都相似。因而,如果可以实现地下钱庄、合会等民间金融形式向小额贷款公司的转变,对于灰色金融阳光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表1 小额贷款公司与民间金融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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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参考:黄玉英.浙江“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及民间金融的比较分析[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9(02).

(四)政府助推民间资本参与小额贷款公司

由图2可知,宁波市开展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在政府的倡导下,以改善中小企业、“三农”经济融资环境为主要目的,主要服务对象为无法受到正规金融机构辐射且存在资金缺口的农村中小企业和“三农”经济中急需扶持的项目,因而小额贷款公司被形象地称为“草根金融”。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更多的是民间企业或个人出资设立,投资收益必然是出资人所最终关注的目的,因此,尽管制度要求贷款对象以扶持中小企业和“三农”为主,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依然要寻求自己的收益最大化,因而又决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商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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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资料参考:郑志辉等.国外小额贷款模式与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比较分析[J].浙江金融,2009(04).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积极响应了政府政策,活跃了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相互融通的运作和产业链的延伸,为宁波市“三农”和小企业以及市场经营户的持续、稳步发展提供了机遇。正由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促使游离于灰色地带的民间资本“阳光化”发展,促进了宁波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基于小额贷款公司给宁波市农村金融带来的种种机遇,宁波市政府金融办公室、银监会宁波监管局也尽力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相应政策,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一)贷款业务发展较快,业务经营灵活高效

宁波市各小额贷款公司结合地区情况、市场环境和自身发展,积极探索,灵活经营。由于各小额贷款公司是由当地民营企业发起设立,股东对当地经济情况、市场情况清楚,信息较为对称,因此其办理贷款的手续简便、快捷,并创造性地推出了一些便利的贷款品种,受到微小企业和农户的一致好评。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综合运用抵押、质押、担保、互保、信用等贷款方式,因人制宜,灵活机动,如不少小额贷款公司对于客户已经抵押给银行但没有抵足尚有剩余的抵押物也给予贷款。如,江北佳和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以“日湖金论商务区房屋租赁收益权”质押的方式向宁波家甬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发放350万元贷款,及时解决了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出于对宁波万创电子有限公司抵押物不足而急需资金现状的考虑,佳和小额贷款公司又为该公司设计出以“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物的贷款模式,向该公司提供质押贷款;奉化爱伊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委托贷款、票据贴现、个人贷款、公司贷款、保证贷款及抵(质)押贷款等贷款业务。实际操作中,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进行灵活利率拆分管理,例如,点对点、时对时、日对日的信贷计息,整贷整还、整贷零还、零贷整还、零贷零还等灵活的贷款管理。

(二)运作管理规范审慎,风险控制较好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在申请、审核、批准、注册、开业及日常监管过程中构建了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监管到位,风险控制机制较为完善。

首先,各县(市)、区在选择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上严格把关,优中择优,从源头上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根据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浙工商企〔2008〕16号),宁波市部分县(市)、区还相应分别设定了不同的限定条件。如,宁海县在规定主发起人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的同时,要求发起人企业三年累计利润总额达到1500万元以上,企业2005年至2007年累计实缴税费在2000万元以上。民营经济最发达的慈溪市要求更为严格,要求主发起人单位首先必须是慈溪市级和谐企业,净资产不低于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而且连续三年盈利达3000万元以上[2]

其次,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素质相对较高,在制定公司发展目标时,都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高瞻远瞩,不盲目追求短期暴利,对投资回报的预期也较为理性。各公司都聘请了有银行从业背景的职业经理人担任高管,确保了小额贷款公司在组织架构、经营管理方面的规范性和健全性。如,宁海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了有多年银行工作经验的冯在中担任总经理,有了专业业务“掌舵人”,宁海华信按冯在中熟悉的银行模式操作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借贷业务。

最后,各试点公司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款流程、操作规范和奖惩机制。如,每家公司放贷前都会对客户进行调查走访,以防范风险;曙永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还建立了贷审委员会机制,严格控制经营风险;宁海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每向客户放一笔贷款,都先请贷款企业的开户银行帮忙查询征信记录,以控制风险。

(三)贷款手续简便,贷款利率合理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审批高效,放款高速,甚至有的对于早上递交贷款申请的客户,下午就能发放贷款,如,余姚舜宇汇通小额贷款公司不断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客户贷款等待时间,在客户向公司提交有效相关资料后2天内即可获得贷款。而对于贷款时间短、信誉良好的企业,公司甚至可以在半天内将贷款资金发放到位。

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远高于商业银行的利率水平。宁波市各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年利率为9.55%~19.70%(见表2),低于当地民间融资的利率,期限以3-6月居多。在发达县域,资金主要投向县域内或其城乡结合部的小企业、微小企业,而其贷款用途也多以短期资金需求、临时性资金周转、货款垫付等短期、超短期资金利用为主,超过一年期的贷款很少。

表2 宁波市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平均年利率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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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宁波市金融办2009年4月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统计;

江东韵升*的数据为江东区发改局的统计数据,截止2009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较为完善

试点的11家小额贷款公司均设有董事会、监事会,下设部门较为完善。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本身规模不大,但是其组织架构完善,具有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如,宁海县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现有员工11人,其中从事信贷业务人员的大多是金融专业人士,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公司设有信贷业务部、信贷管理部、财务部和办公室四个部门;业务运作的各类凭证、合同文本、业务科目、账表账册全部按照银行管理体系运营;业务流程、调查、审查、审批、管控措施、个人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办法同国家政策方针和金融法律法规相衔接。江东区韵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还下设五部一室(见图3),其中业务部规模最大,包括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主要承担贷款项目调查、业务拓展等职能。在防范风险方面,该公司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主要承担风险审查职能,同时建立了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贷前资信调查、贷款项目省查、风险审查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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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江东韵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资料来源:韵升小额贷款责任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数据

(五)注重客户网络建设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客户来源多样化,有的依托股东,由股东介绍信用良好的客户;有的依托行业协会,向会员企业发放宣传资料;有的依托合作银行;有的加强主动营销,创新宣传载体。如,海曙区民营个体协会携手海曙永鑫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凡是民营个体协会会员单位,一律享受两项待遇,即办理贷款审批时间缩短3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享受9折优惠。截至2009年4月底,海曙区民营个体协会和永鑫小额贷款公司共收到企业贷款咨询320次,为近200家企业提供了融资服务,融资总额超过1.5亿元。仅2009年2月,民营个体协会为“永鑫”牵线20多家资信良好的会员企业,成为其首批受贷对象[3]。为了更好地扶植和发挥区域融资企业的优势和作用,永鑫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海曙区民营个体协会理事单位,为进一步开展融资服务进行新的尝试。此外,海曙永鑫小额贷款公司、宁海华信小额贷款公司、奉化爱伊美小额贷款公司、江东韵升小额贷款公司等率先建立了网站,遵循主动营销战略,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营销力度。

三、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特点

(一)客户贷款门槛低

宁波市内各小额贷款公司重点面向区域内中小微型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有一定的错位交叉,根据浙江省对单户小额贷款额度做出的适度调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70%用于单户贷款余额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已放宽至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4]。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也逐步降低客户准入门槛,放宽客户贷款限制,如,2009年11月,横街镇“天马四明山居”农家乐项目开发急需资金,鄞州汇金小额贷款公司及时雪中送炭,从接到客户贷款申请到对客户发放500万元贷款仅用了两天时间;2009年12月,位于下应的浙江开纪五金销售有限公司从鄞州汇金小额贷款公司获得了一笔1600万元的贷款,与开纪公司合作的一些中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较少,从银行融资比较难,汇金公司通过向其上下游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授信,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信贷风险控制能力[5]

(二)注册资金来源于民间资本

国家对民营部门的重视程度一直在增强,从而更加重视对庞大民间资本的专业梳理和对民间金融的理性扶持。宁波市借助民间金融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宁波市庞大的民间资本进行规范运作,由表3可知,宁波市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资本。如,余姚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舜宇集团有限公司、耀华灯具、富城汽车、久联电线、舜大控股、鸿通汽配等17家民营企业发起组建,其中,主发起人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20%;鄞州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奥克斯集团、欣达、广博、博威、欧琳等共9家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发起组建;奉化爱伊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爱伊美集团、南海药化集团、波导科技集团、飞杨特钢、尚亚服饰、京甬服饰、国泰制衣、辉宏有机化工、铝材、滕头精密制造、佳尔灵气动等共11家民营企业共同发起组建。由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大多为民营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从而使得其注册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资本。

表3 宁波市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来源情况   单位:万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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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宁波市金融办2009年4月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统计;

江东韵升*的数据为江东区发改局的统计数据,截止2009年6月30日

(三)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注重“三农”业务

自2008年7出台的《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来,进行了民间金融性质的11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大量宁波民间资金将浮出水面,成为规范运作的阳光借贷。特别是发起人为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对贷款客户的准入门槛较低,面向微型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坚持服务“三农”和微型企业。截止2009年3月,累计发放贷款24.7883亿元,其中种养殖业及5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42577万元,占总贷款余额的34.59%;种养殖业及50万元以下贷款发放笔数占累计贷款发放笔数比重为77.77%(见表4),表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向种养殖业及50万元以下贷款发放,但贷款金额的数量只占1/3。宁波11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有7家公司累计贷款发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额度,贷款合计2402笔,几乎没有闲置资金,均无不良贷款情况发生。

根据表4显示,各公司累计放贷金额与贷款余额情况有所差异,宁海华信小额贷款公司、象山汇鑫小额贷款公司、海曙永鑫小额贷款公司、奉化爱伊美小额贷款公司等放贷速度较快,开业以来累计发放贷款金额均为其注册资本的2倍以上,而江北佳和小额贷款公司、余姚舜宇汇通小额贷款公司等放贷速度较慢。从贷款利率来看,象山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北仑金石小额贷款公司、宁海华信小额贷款公司等相对较高,江北佳和小额贷款公司、海曙永鑫小额贷款公司、镇海本盛小额贷款公司等相对较低。从期限结构来看,宁海小额贷款公司以短期转贷为主,象山汇鑫小额贷款公司、慈溪融通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为3个月至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海曙永鑫的票据贴现业务比重相对较高。宁波市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不平衡现象一方面缘于各地经济发展特点和金融市场供需状况不同,另一方面与各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模式紧密相关。

表4 宁波市试点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情况单位:万元,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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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宁波市金融办2009年4月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统计;

江东韵升*的数据为江东区发改局的统计数据,截止2009年6月30日

(四)只贷不存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6]。“只贷不存”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显著特点,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场准入方面相对宽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不会发生公众挤兑等恶性事件。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公众影响的不同,可以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进行合理的资本定价;另一方面,“只贷不存”增加了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筹集后续资金的障碍,导致融资需求旺盛和已贷资金短期内无法收回的矛盾,贷款业务因而无法持续开展,经济效益低下,从而挫伤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积极性(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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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运作机理

资料来源:通过整理调研资料所得

(五)贷款利率的灵活性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限放开,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但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防止部分公司用高利贷谋取利益并扰乱正常的金融持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低于民间借贷利率但普遍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利率分布也没有明显的档次特征,贷款公司贷款利率的灵活性,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贷款利率的灵活性使得小额贷款公司以市场化为取向,以较高的利率去确定贷款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同时,通过适当的引导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对资本进行合理的定价从而巩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是农村金融体系不断改革深化的结果,是介于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资本之间的一种尝试,其作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中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宁波市小额公司的试点工作由于得到地方政府、民营企业的积极响应,业务运营状况良好,但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特殊,以及民营资本重盈利、轻风险的特点,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在对民营资本的吸纳过程中遭遇资金来源不足、配套制度滞后、转型前景不明等问题有待以后进一步探讨。

主要参考文献

[1]李学邦,汪昌桥.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难题[J].中国金融,2010(02).

[2]何菁,彭江燕.浅析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民间资本“转正”[J].现代商业,2010(02).

[3]耿万华,曹探,吴嘉煦.浅析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问题研究及建议[J].中国市场,2010(02).

[4]徐瑜青,杨露静,周吉帅.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现状及问题[J].农村经济,2010(01).

[5]宋晓桐.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利率定价问题的探讨[J].浙江金融,2010(01).

【注释】

[1]资料来源:邵平桢.民间资本托起杭州湾跨海大桥[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4(02).

[2]数据来源:周立明,张盾.宁波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呼之欲出,民企争夺激烈[EB/OL].浙江省在线新闻网站:http://zjnews.zjol.com.cn,2008.9.16.

[3]数据来源:王岚,赵萌.海曙小额贷款公司一月助贷50多笔[EB/OL].中国宁波网:http://www-cnnb.com.cn,2009.04.21

[4]资料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号:浙政办发〔2009〕71号。

[5]资料来源:张文胜,陈伯水.新型机构带来融资新气象—透视鄞州金融业系列报道之三[EB/OL].鄞州金融网:http://www.yzjr.gov.cn,2009.12.28

[6]资料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贯彻实施意见》,文号:甬政办发〔2008〕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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