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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特点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大多为民营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从而使得其注册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资本。宁波11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有7家公司累计贷款发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额度,贷款合计2402笔,几乎没有闲置资金,均无不良贷款情况发生。宁波市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不平衡现象一方面缘于各地经济发展特点和金融市场供需状况不同,另一方面与各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模式紧密相关。

(一)客户贷款门槛低

宁波市内各小额贷款公司重点面向区域内中小微型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范围有一定的错位交叉,根据浙江省对单户小额贷款额度做出的适度调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70%用于单户贷款余额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已放宽至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资料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号:浙政办发〔2009〕71号。。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也逐步降低客户准入门槛,放宽客户贷款限制,如,2009年11月,横街镇“天马四明山居”农家乐项目开发急需资金,鄞州汇金小额贷款公司及时雪中送炭,从接到客户贷款申请到对客户发放500万元贷款仅用了两天时间;2009年12月,位于下应的浙江开纪五金销售有限公司从鄞州汇金小额贷款公司获得了一笔1600万元的贷款,与开纪公司合作的一些中小企业由于固定资产较少,从银行融资比较难,汇金公司通过向其上下游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授信,增强资金的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信贷风险控制能力资料来源:张文胜,陈伯水.新型机构带来融资新气象。

(二)注册资金来源于民间资本

国家对民营部门的重视程度一直在增强,从而更加重视对庞大民间资本的专业梳理和对民间金融的理性扶持。宁波市借助民间金融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对宁波市庞大的民间资本进行规范运作,可知,宁波市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资本。如,余姚舜宇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舜宇集团有限公司、耀华灯具、富城汽车、久联电线、舜大控股、鸿通汽配等17家民营企业发起组建,其中,主发起人舜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20%;鄞州汇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奥克斯集团、欣达、广博、博威、欧琳等共9家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发起组建;奉化爱伊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由爱伊美集团、南海药化集团、波导科技集团、飞杨特钢、尚亚服饰、京甬服饰、国泰制衣、辉宏有机化工、杰力铝材、滕头精密制造、佳尔灵气动等共11家民营企业共同发起组建。由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发起人大多为民营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从而使得其注册资金主要来源于民间资本。

(三)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注重“三农”业务

自2008年7出台的《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来,进行了民间金融性质的11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大量宁波民间资金将浮出水面,成为规范运作的阳光借贷。特别是发起人为上市公司或龙头企业,对贷款客户的准入门槛较低,面向微型企业、农户、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坚持服务“三农”和微型企业。截止2009年3月,累计发放贷款24.7883亿元,其中种养殖业及5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42577万元,占总贷款余额的34.59%;种养殖业及50万元以下贷款发放笔数占累计贷款发放笔数比重为77.77%,表明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向种养殖业及50万元以下贷款发放,但贷款金额的数量只占1/3。宁波11家小额贷款公司中有7家公司累计贷款发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金额度,贷款合计2402笔,几乎没有闲置资金,均无不良贷款情况发生。

各公司累计放贷金额与贷款余额情况有所差异,宁海华信小额贷款公司、象山汇鑫小额贷款公司、海曙永鑫小额贷款公司、奉化爱伊美小额贷款公司等放贷速度较快,开业以来累计发放贷款金额均为其注册资本的2倍以上,而江北佳和小额贷款公司、余姚舜宇汇通小额贷款公司等放贷速度较慢。从贷款利率来看,象山汇鑫小额贷款公司、北仑金石小额贷款公司、宁海华信小额贷款公司等相对较高,江北佳和小额贷款公司、海曙永鑫小额贷款公司、镇海本盛小额贷款公司等相对较低。从期限结构来看,宁海小额贷款公司以短期转贷为主,象山汇鑫小额贷款公司、慈溪融通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上为3个月至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海曙永鑫的票据贴现业务比重相对较高。宁波市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不平衡现象一方面缘于各地经济发展特点和金融市场供需状况不同,另一方面与各公司的经营策略和模式紧密相关。

(四)只贷不存

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只贷不存”成为小额贷款公司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显著特点,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场准入方面相对宽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不会发生公众挤兑等恶性事件。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针对业务范围、风险特点以及公众影响的不同,可以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条件,进行合理的资本定价;另一方面,“只贷不存”增加了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筹集后续资金的障碍,导致融资需求旺盛和已贷资金短期内无法收回的矛盾,贷款业务因而无法持续开展,经济效益低下,从而挫伤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积极性。

(五)贷款利率的灵活性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上限放开,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但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防止部分公司用高利贷谋取利益并扰乱正常的金融持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低于民间借贷利率但普遍高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利率分布也没有明显的档次特征,充分体现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的灵活性,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贷款利率的灵活性使得小额贷款公司以市场化为取向,以较高的利率去确定贷款的交易成本和交易风险,同时,通过适当的引导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对资本进行合理的定价从而巩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是农村金融体系不断改革深化的结果,是介于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资本之间的一种尝试,其作为正规金融的重要补充,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和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中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宁波市小额公司的试点工作由于得到地方政府、民营企业的积极响应,业务运营状况良好,但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性质特殊,以及民营资本重盈利、轻风险的特点,宁波市小额贷款公司在对民营资本的吸纳过程中遭遇资金来源不足、配套制度滞后、转型前景不明等问题有待以后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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