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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融“双中心”建设的政策建议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金融“双中心”建设的功能定位看,侧重于发挥金融的资源集聚、资产重组等功能。金融“双中心”建设推进“四大”建设的基本路径是首先集聚金融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基础上,以加大资金要素投入为先导,配合管理要素、科技要素和人才要素,通过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功能,整合各类要素,以发挥最佳的效果。

浙江金融“双中心”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以金融创新为动力,推动浙江金融“双中心”建设

(一)通过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品的可得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资金要素的需求一直在快速膨胀。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价格自由化进程、利率制度安排的特殊性、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是造成我国货币需求持续扩张的根本原因(王曦,2001),主要表现为以信贷资产为主体的金融资产规模的扩张。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金融发展不仅仅体现在金融规模的增加,也体现在金融宽度的拓展,即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丰富性和覆盖的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投入比重。通过金融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和形成多元化的符合浙江经济发展特色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的信贷模式,使得信贷融资更加便利。

二是拓宽对中小企业投资的渠道。通过金融创新,对于处于初创期,或者处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周到的金融服务,鼓励、吸收和引导民营资本进行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通过构建多层次的地方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提高产权交易的信息透明度和成功率。

三是逐步满足中小企业和居民的理财需要。通过金融创新和政策引导,使财富管理机构逐步实现功能性聚集,使浙江成为全国财富管理机构类型最齐全、地方法人财富管理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让中小企业和居民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能够更好地得到满足。

(二)通过金融创新,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

R.Merton和Z.Bodie于1993年提出了金融功能观(functional perspec-tive)理论,指出金融具有清算和结算、积聚资源和分割股份、在时间和空间中转移资源、风险管理、提供信息和处理激励问题六大功能。白钦先、谭庆华(2006)从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研究金融功能,把金融功能分为基础功能(服务功能与中介功能),主导功能(包括属于核心功能的资源配置功能和属于扩展功能的经济调节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以及衍生性功能(包括资产重组、公司治理、资源再配置、财富再分配、信息生产与分配、风险分散等功能)三大层次。[1]

基于浙江发展转型的目标,我们可以把金融“双中心”的功能定位重新梳理如下:

一是基于经济发展,核心是要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还侧重于服务功能与中介功能、经济调节功能、提供信息功能和处理激励问题功能。重点是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让金融的基础和主导功能能够覆盖到更多的经济主体。

二是基于经济转型,核心是要发挥金融风险管理功能,主要侧重于资产重组、公司治理、资源再配置、财富再分配、信息生产与分配、风险分散等衍生性功能。重点是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丰富度,使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个性化、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专题一:“四大”建设的推进与金融“双中心”建设

2010年省委、省政府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吸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把“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分别写入当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提出要正确处理好增强优势与转化劣势的关系。

从整体上看,浙江推动“四大建设”,根本上是把浙江的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逐步从“小、散、低”向“大、聚、优”转变,也是浙江经济发展模式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和发展与转型的结合。

所谓“大”,是指“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从金融“双中心”建设的功能定位看,侧重于发挥金融的资源集聚、资产重组等功能。

所谓“聚”,就是“聚资源、聚信息、聚人才、聚科技”。从金融“双中心”建设的功能定位看,侧重于发挥金融的信息生产与分配、财富再分配等功能。

所谓“优”,就是“优结构、优管理、优效率、优效益”。从金融“双中心”建设的功能定位看,侧重于发挥金融的风险分散、公司治理等功能。

金融“双中心”建设推进“四大”建设的基本路径是首先集聚金融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在提高金融效率的基础上,以加大资金要素投入为先导,配合管理要素、科技要素和人才要素,通过金融创新,强化金融功能,整合各类要素,以发挥最佳的效果。

(三)通过金融创新,破解“两多两难”问题

要从根本上解决“两多两难”问题,需要不断通过金融创新,完善金融体系,强化金融功能,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鼓励主力金融机构创新。在银行、保险、证券等机构上创设一些条件,动员相关政府和浙商企业进行投资,如建立浙江海洋发展银行、浙江海洋保险公司、浙江海洋基金投资信托与租赁公司,不失为创新之举,也可纳入到浙商回归工程中去。

二是大力发展村镇银行。从浙江特点出发,新设一批村镇银行既能吸引更多资金投入金融业,也可以深化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如果能够实现每县3—5家村镇银行,全省形成300家以上的村镇银行的网络体系,对缓解“两多两难”必有益处。

三是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创造条件,明确定位,也就是小额信贷公司,就是信贷零售商,不设为村镇银行,也不办大额业务,主要从大银行如邮储批发资金,再行零售,以小额支持“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

四是设立专业金融机构。加快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创新发展船舶融资、航运融资、离岸金融等金融服务业态。支持在舟山市设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专业性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在舟山市设立金融租赁、航运保险等专业性机构。支持与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相适应的金融创新,推动义乌建设区域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心,探索国际贸易便利化的外汇管理创新。

五是加快地方性资本市场体系构建。从目前情况看,要新建证券交易所等是有困难的,但作为金融改革,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尤其是地方金融市场应成为其重要内容,因此,加快建设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平台,鼓励更多的未上市股份公司和投资机构参与股份交易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

六是逐步规范民间借贷。在“两多两难”解决过程中,民间融资的规范化是一个关键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研究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引导民间资金从地下转到地上,由秘密走向公开,并从法律保障层面做些可能的工作,在引导社会心理方面做一些宣传,从而使民间资金投资更有序、更规范、更有成效。

七是加大行业支持力度。金融是一个服务行业,如何激发金融机构的创新动力,提高其服务能力,需要引导,为此,应制定一些引导性、鼓励性乃至奖励性措施,引导现有金融机构开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科技专业支行等,延伸和细化金融服务,推动和促进企业发展。

二、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活跃浙江金融“双中心”建设

(一)转变政府职能,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

地方政府如何科学定位是理论界一直探讨的热点问题。有学者立足于中国渐进式的转轨路径,分析了转型期地方治理与银行改革的互动表现和影响。“计划轨”和“市场轨”的相互制约与影响,在地方治理与银行改革方面,突出地表现为地方政府在自身改革的不同阶段,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银行改革中的制度缺陷,不断改变对银行金融资源的争夺方式,由初始的直接行政干预到对银行决策施加影响,再过渡到目前通过逃废银行债务等间接争夺银行资源,而中央政府和银行体系则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体制和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来抵御地方政府的争夺。双方博弈的结果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对全社会金融资源的配置、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和金融微观主体的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

从金融“双中心”建设的角度来看,地方政府需要找准定位,着重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搭建金融支持的平台,完善公共服务,逐步由指挥、干预、主导向支持、服务、引导方向转变,让市场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于“中小企业金融中心”建设,政府需要为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以及合理降低金融负荷营造积极的环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税收优惠以及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已有各类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创新和推广能够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的产品和服务;鼓励新型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发展壮大,对信贷资源的流向和规模进行适当引导,合理提高面向小微企业和居民的比例。

对于“民间投资管理中心”建设,政府可以通过建设和完善信用平台,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减少对具体业务的直接干预和影响等方式,提高民间资本的利用效率,在宏观审慎原则下,进行区域风险预警和管理。

(二)鼓励先行先试,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

多层次金融市场,包括多层次信贷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和多层次的投资品交易市场,既要满足浙江发展转型的总体需求,也要因地制宜,满足不同经济主体多元化、个性化的金融需求。

建设多层次信贷市场,是要在信贷领域既要集中优势资源,保证“四大建设”的资金需求,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还要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的创业和生活提供灵活的金融服务。

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是要在有价证券交易领域,既要对传统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和孵化上市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也要探索建设地方性证券交易和债券交易市场,例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交易。

建设多层次产权交易市场,是要在产权交易领域,既要做大做强全省性的产权交易所,也可以依据实际需要,探索区域性的产权交易机制。为各类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基金)、本土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搭建更广的交易平台。

建设多层次的投资品交易市场,是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文化创意产业、各类艺术品收藏和专业投资交易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也要因地制宜,为区域性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

专题二:三次产业结构的调整与金融“双中心”建设

三次产业结构的调整要继续按照“稳定优化一产、主攻调整二产、提升扩展三产”的要求,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金融支持。

具体而言,一是要全面建设现代农村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二是要大力发展现代低碳金融,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层次提升;三是要积极探索实践创新金融,助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三次产业调整中的金融“双中心”路径建设重点在于“疏”“调”结合。

所谓“疏”“调”结合,是指对大量的民间资金的流动和去向,不能采用“堵”的方法,而要采取“疏”的方式,把投资引向有利于三次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从而做到“调”经济结构的目的。

对第一产业而言,要加大对科技和现代农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对于低收入农村居民,主要通过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帮助农民增收,对于部分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也要主动进行财富管理和投资的普及性引导,帮助农民理性投资。

对第二产业而言,金融支持要做到合理控制规模总量和适度调整内部结构相结合。对于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通过金融创新,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第二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对第三产业而言,要重在稳步提高金融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扩展金融宽度,对于各种新兴发展起来的细分行业,要及时关注其动态,同时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恰当的支持。

(三)以市场为导向,推动金融业自身转型

金融规模的增加固然是金融发展的表现,也是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基础,但是我们仍然需要正视单纯依赖金融规模扩张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我们对全国各个金融中心的经验研究表明,金融规模的扩张虽然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对经济转型并没有直接的推动作用。而对浙江金融“双中心”建设的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金融规模的扩张不利于经济发展,但是能够支持经济转型。我们认为,这个看似矛盾的结果,正体现了浙江经济的自身特点。

改革开放中的浙江经济之所以能率先腾飞,是因为有民营经济发达,市场机制相对完善的重要因素。浙江金融规模的扩张,更多体现在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关系中的“需求追随”,即满足了大量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而浙江经济转型之所以面临很多困难,也正是因为众多民营企业“小”“散”。对浙江经济而言,要转型,需要有“四大建设”作为先导,那么金融资源的集聚就尤为重要。

如果我们仅仅把金融中心建设理解为把规模“做大”,而不在拓展金融宽度层面下功夫,那么就很可能延误了经济转型的时机。在大力推进金融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往往能够看到政府所扮演的积极角色,但同时也要防止过度干预。巴曙松等(2005)研究表明,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银行改革中的制度缺陷,可能采取直接行政干预和对银行决策施加影响等措施。盲目地求大可能不仅不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甚至会加剧区域金融风险的累积。因此一个可行的方案是从动员型金融向市场配置型金融转型(张平等,2007)。并要处理好多元化竞争性金融机构体系中市场总容量与结构问题,以及集中程度与国家控股权问题(王广谦,2008)。

因此,金融业自身以市场为导向,在金融“双中心”建设中,抓住浙江经济发展转型的契机,推进自身的转型升级。如果把目前浙江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资源分布比喻成橄榄形的话,两头尖,中间大,转型的目标就是要逐步增加两头的分量。

“两头尖”,是指一方面基于当前的经济结构特征,缺乏“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对于金融优势资源集聚不够;另一方面对于创业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屑或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金融服务。

“中间大”,是指目前金融业对于按照规模排序处于中间位置的中等规模企业的金融服务已经相对饱和,甚至存在过度竞争的现象。

因此,这里的拓展金融宽度,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加大投入,支持部分平台、产业、项目、企业能够做大做强;另一面提高可得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城乡居民提供更为丰富的金融服务。

专题三:“两创战略”的实施与金融“双中心”建设

(1)“创业富民”需要金融业服务小微、服务市民。

创业是一种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创业富民”就是要让一切有利于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把各类创业主体激活起来,使一切领域的创业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充分调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要素的活力。“创业富民”战略的实施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配合“创业富民”的实施,金融“双中心”路径建设重点是通过服务小微企业的设立和发展、服务市民的创业和生活的金融需求的措施,切实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可得性。同时通过拓宽居民投资理财的渠道,使居民财富能够实现保值增值。

(2)“创新强省”需要金融业加大投入,集中优势。

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Schumpeter,1912),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组织创新。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本质规定,是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

配合“创新强省”的实施,金融“双中心”路径建设重点是通过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大投入,集中优势,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并购重组等途径,完善中小企业资金定价、中小企业产权定价、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汇聚等功能,推动“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以配套措施为保障,护航浙江金融“双中心”建设

(一)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需要依照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即国家应制定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即指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即指执行的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即指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政策环境是指政策生成、运行、发生作用的过程中一切条件的总和。一个良好的地方政策环境需要体现区域的差异性,也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一般原则。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应体现出公平性、管理性、竞争性、优惠性和保护性。[3]

(二)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

以拓展金融宽度,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为例,当前最重要的是建立起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可以分散银行风险,优化银行资产质量;可以推动科技进步,实现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体系。信用保证业务必须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具体而言,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特殊作用;建立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担保基金和再担保基金制度以及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4]

(三)重视金融人才的培养

在金融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方面,2007年,浙江教育已经进入浙江大学与拥有全球顶级财务金融专业的美国杜兰大学合作,通过国际本硕连读培养模式,在中国内地培养一批知识、能力、素质、精神俱佳的顶级金融人才。浙江金融职业学院银领学院由学校和银行类金融机构共同组建,面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2010年7月,嘉兴学院与五矿期货有限公司合作办学,培养更多金融行业的实用型人才。

金融“双中心”建设需要一大批各类人才,包括金融人才的共同努力。同时,金融“双中心”建设也为金融人才培养体系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就业前景。金融人才的培养无论是数量、结构,还是目标还是具体方案,无不需要以“大金融”体系建设为依托,需要密切关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创新的最新动向。金融人才培养是支持金融“双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持力量。

金融“双中心”建设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层次金融创新创业人才。统筹金融产品研发、金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金融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人才队伍协调发展。注重培养一线创新创业人才,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金融市场、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的金融家。浙江金融教育业发展需要调整高层次金融人才、一般管理人才和一线人才的培育结构,通过教学改革,系统培养金融管理人才,重点是引进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培养高层次金融人才、强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一线人才。调整金融教学与金融研究的结构,重点设立金融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对浙江金融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化研究。

附 录

SEM模型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附表1 SEM模型总效应

附表2 SEM模型直接效应

续 表

附表3 SEM模型间接效应

主要变量单位根检验

附表4 各指标单位根检验

续 表

VAR(4)方差分解

附表5 VAR(4)方差分解

续 表

VAR(6)方差分解

附表6 VAR(6)方差分解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续 表

【注释】

[1]白钦先、谭庆华:《论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金融研究》2006年第7期。

[2]巴曙松、刘孝红、牛播坤:《转型时期中国金融体系中的地方治理与银行改革的互动研究》,《金融研究》2005年第5期。

[3]孙明贵、雷亮:《中西部民营企业金融政策与税收政策的特性分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1期。

[4]曹凤岐:《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金融研究》200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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