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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中心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却难以得到满足,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全球性的难题。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小企业金融服务,面对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进一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直接关系到小企业的生存发展。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台州企业上市数量增长迅速,“台州板块”逐渐显现。“十一五”期间,台州市保险业不断更新保险服务理念,拓宽保险服务内容,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小企业金融服务形成特色。

四、台州:建设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中心

(一)引言

台州地处东南沿海,浙江省沿海中部,东濒东海,南邻温州,西连丽水、金华,北接绍兴、宁波,是股份制经济的发源地。台州创造并充分应用了适应台州生产力发展的有利制度,令民营经济生机勃勃,形成了国民经济“十分天下有其九”的经济格局,占绝对主导地位,被理论界称为“台州现象”、“台州模式”。2010年,台州实现生产总值2415.1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6.6∶52.3∶41.1,人均生产总值为41582元,比上年增长12.3%,按年平均汇率折算已达6143美元[11]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台州中小工业企业蓬勃兴起,并以其数量多、分布广、投资少、见效快、市场适应性强、管理便捷等特点成为台州经济领域的一支生力军,在保持社会稳定、创造就业和加快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台州中小工业企业数量不断扩大,效益不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通过优化中小企业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融资环境,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创业型、创新型、外向型、配套型、品牌型中小企业。据统计,2009年台州中小工业企业6191家,其中,非公中小工业企业6040家,私营企业3688家。台州中小工业企业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99.7%,总产值的88.6%,税收的87.9%,提供的就业岗位占91.7%,成为台州经济发展重要的支撑力量[12]

当前,以小企业为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并在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崛起、解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原因,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却难以得到满足,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全球性的难题。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小企业金融服务,面对世界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进一步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直接关系到小企业的生存发展。2005年7月25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会〔2005〕54号),积极引导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2010年6月21日,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着力缓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和促进小企业发展,不断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是我国政府既定的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改变小企业在我国融资格局中的弱势地位、调整银行发展战略和强化风险管理的迫切需要。

(二)台州金融发展现状及其优劣势

金融实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增加值由2005年的49.5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71.5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24.5%,是台州市发展最快的行业。2010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7.1%,占第三产业的比重为17.3%,分别比2005年提高3.1和7.2个百分点。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588.48亿元,贷款余额3055.82亿元,分别为2005年末的2.6倍和2.9倍,年均分别增长21%和23.6%。

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十一五”期间,共新增6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25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和18家证券公司营业部,泰隆和民泰2家城市信用社成功改制为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3家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均实现跨区域经营,成立2家村镇银行、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和17家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已形成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相互竞争、功能互补、协调发展,保险、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壮大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2010年底,全市共有金融机构(含网点、营业部)1495家,从业人员达3万人。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网点930家,从业人员1.85万人。

金融服务渠道形成网络。“十一五”期间,现代支付系统建设快速推进,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水平不断提升,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体系,与传统银行物理网点一起,组成了全方位服务网络,有效扩大了银行的经营发展空间。

金融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台州金融机构积极组织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和具有发展前景项目的贷款投放,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领域的支持,提升企业的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力发挥了信贷资金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了台州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940.51亿元,是2005年末的2.8倍,个人消费贷款余额795.35亿元,是2005年末的3.6倍。

证券融资发展迅猛。台州企业上市数量增长迅速,“台州板块”逐渐显现。截至2010年末,全市上市公司共计23家,总数位居全省第四,比“十五”末增加16家。其中,中小板上市公司18家,在全国地级市居第二位,形成了上市公司中小板中醒目的“台州板块”。累计募集资金达到160.2亿元,其中“十一五”期间募集资金达132.8亿元。

保险业务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台州市保险业不断更新保险服务理念,拓宽保险服务内容,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末,全市共有市级保险公司(含营销部)43家,其中财产险23家,寿险20家,全年保费收入72.92亿元,是2005年的2.7倍,年均增长21.6%。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9.42亿元,是2005年的3倍;人身险保费收入43.49亿元,是2005年的2.5倍。

小企业金融服务形成特色。3家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推出的看小企业“三品”和“三表”的信贷技术[13]、农行台州分行的产业配套链贷款、台州银行的“小本贷款”、泰隆银行的“创业通贷款”等,形成了商业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特色优势。

“十一五”期间,台州金融业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金融总量水平仍然不高,金融业内各行业发展还不平衡,外资金融机构依然缺位,金融对外开放力度还很不够等,都有待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三)台州金融发展定位

台州是我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民营金融最发达的地区。台州是全国唯一拥有3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地级市,在目前全国只有1/3的地级市有城市商业银行、全国共有14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的情况下,台州拥有城市商业银行的数量已为全国地级市之最。不仅如此,这3家城市商业银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均是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区域性中小银行,注册资本金主要由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出资,政府资金很少或者没有,资本充足率达标,资产质量较好。台州银行成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的首批合作单位,并获全国大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第3名和最具盈利能力城市商业银行殊荣。3家银行在国内银行业名闻遐迩,并逐步形成了“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区域性中小银行”台州金融模式。

在民营经济成为台州经济主体和持续发展动力的过程中,民营金融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台州民营金融比较发达,是我国微小经济主体金融服务的先行区与改革试验区。台州积极开拓小企业信贷市场,合力打响了小企业贷款的“台州品牌”,在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方面领先全国。台州银行坚持“额小、面广、期短、高效”的信贷方针,以“小本贷款”为抓手,致力于为微小客户创造平等的金融服务机会,让更多弱势群体平等享有融资权;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始终坚持为小企业服务的理念,针对小企业信贷“短、频、急”的特点,推出无需抵押的保证贷款等一系列以服务小企业为宗旨的金融产品,形成了独特的以“三品”与“三表”为核心,不唯抵押、不唯财务报表的小额贷款模式;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始终坚持“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个体经营户,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力求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最便捷、最可靠、最贴心的金融服务,建立了一套效率高、管控严、风险小的小企业信贷服务模式。3家地方性民营银行的金融创新也带动了区域内其他银行进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如台州市工行推出并被推广“三包一挂”小额贷款。

经济与金融的相互作用是金融发展的内在动力。台州发达的经济、便利的交通、良好的通讯与信息条件已为台州金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2007年,第三届中国金融专家年会上,台州荣获“2006年中国最具魅力金融生态城市”殊荣,“信用台州”战略也为台州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台州经济在企业规模上以大量小型企业为绝对多数的显著特征,对于台州构筑与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需求相适应的金融模式有着重大的影响。台州应进一步强化民营银行发展领先的区域优势,促进民营银行示范中心建设,在地方金融不断发展壮大和浙江发展沿海产业带的背景下,发挥其在金融服务小企业方面的先行示范作用,打造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中心。其核心是成为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的示范,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示范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一体化的示范,形成服务小企业金融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准确定位、分工协作、竞争创新和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区域金融格局,成为小企业金融服务改革与创新的试验区、实践区和示范区。

(四)台州金融发展的对策思考

1.打造小企业金融服务总部,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集聚区建设

设立专门服务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是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台州应以民营资本为主体,改造完善传统的合作性和商业性中小型金融组织机构,推进地方性民营商业银行做强做大,扩大跨区域经营范围。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等其他金融组织形式,形成体系完整的各类服务小企业金融需要的民营中小金融机构总部。增加财政资金的投入,设立小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杠杆效应,鼓励民间资本发展小企业风险投资,构建形成不同金融组织形式、定位明确、相互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小企业金融服务产业链格局。通过集聚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人才,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研究中心,成立小企业金融服务培训中心,引进、总结、推广国内外先进小企业信贷技术和成功经验,建立小企业信息共享平台,创新小企业金融服务风险规避机制,与国内外其他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等途径全方位为小企业量身定做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集聚区建设。

2.合力推进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成为创新示范区

敦促金融机构自身要根据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市场特点,建立健全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以小企业、私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重点的金融服务,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授权、审批、管理、核算、考核、激励、审计与问责、免责机制,积极从理念、文化、体制、制度、技术、产品、服务、管理及渠道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重点推动适合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进一步优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完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和融资担保业务。监管部门要按照“差别监管、区别对待”原则,制定符合小企业金融服务特点的监管框架和制度,将监管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发挥引导、激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及其创新工作。要借助社会舆论引导、政府部门合力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改善和优化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外部环境。

3.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构建小企业直接金融服务体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强调,要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通过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故在加强小企业间接金融服务的同时,应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直接金融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供给功能,大力发展股票、债券和基金市场。在具体实践中,可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小企业的特点,搭建相应的资本市场及其金融工具与之匹配,如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创业型企业,支持自主创新和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债券融资业务,推进小企业并购重组等。

4.创新海洋金融服务,成为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新增长点

沿海开发是台州未来发展的主平台,台州沿海产业带是浙江三大产业带之一——温台沿海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台州实施主攻沿海战略、发展海洋经济的主平台。台州沿海产业带建设的战略目标是打造“世界级石化医化基地”、“国家级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和“国家级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能源基地”,需要巨额资金支持,迫切呼唤金融业跟进服务。台州金融业的发展必须立足于又好又快建设沿海这一主题,创新海洋金融服务,为沿海开发提供专门性、服务型的金融支持。故与海洋经济及其产业相关的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必须得到足够重视和优先满足,这也必将成为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新增长点。

5.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实现区域金融扩张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地方金融业的发展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越来越多的地方成为战略性产业,纷纷规划未来的金融发展蓝图,势必可能形成恶性竞争,这必将不利于地方金融的发展,需要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台州金融的发展要紧紧围绕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加强区域内合作和区域间合作,充分发挥台州金融的优势和特色。在区域内,加强对金融组织的业务指导,准确定位,形成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和多层次金融市场;在区域间,加强区域金融沟通,通过发挥区域金融优势和特色的辐射功能,实现区域金融扩张,构建和谐金融市场,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6.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小企业金融发展

小企业金融服务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和个性化要求,需要配套完善相应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信用状况是开展金融服务的基础信息,完善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尤为迫切和必要,应多渠道采集小企业信用交易信息,并将小企业税务、水电等公共事业费用、商业信誉、用工记录等其他方面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小企业征信平台,不断扩大、丰富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构建金融机构间信息通报平台,推进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台州市政府应加强研究,根据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需要,适时完善现有的支持政策和推出新政策,鼓励金融行业发展小企业金融。设置相关政府机构职能,加强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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