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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与举措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应当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器、资本经营和投资管理等多层面的金融支持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推动浙江经济顺利实现转变发展方式和转型升级。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过5~10年的重点建设,初步形成全国领先、浙江特色鲜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积极引进境外中小企业专业银行进驻浙江设立机构、开展业务。

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与举措

(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1.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应当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创业孵化器、资本经营和投资管理等多层面的金融支持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推动浙江经济顺利实现转变发展方式和转型升级。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根据浙江省“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要求,紧密结合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为宗旨,以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为目标,着力推动浙江省金融改革与发展,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与创新,着力构建机构健全、供给充分、辐射能力强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着力突破中小企业融资瓶颈、民间融资规范化途径,进一步提升浙江金融业核心竞争力,打造浙江金融特色和优势,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的能力,实现浙江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从金融大省向金融强省的历史性跨越

2.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定位是: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应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投融资信息和渠道、中小金融机构覆盖、金融创新和市场化程度等方面确立全国领先的功能定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必须符合浙江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和转型升级根本要求,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体系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本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经过5~10年的重点建设,初步形成全国领先、浙江特色鲜明、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集合中小企业放贷中心、投资中心、直接融资中心、金融总部聚集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产品交易定价中心等多功能于一体(如图3.3所示) ;使浙江成为全国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比重最高、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最便利的地区之一,成为全国性的“资金洼地”;全国中小企业产业投资最活跃、中小企业投资的金融服务最齐全的地区之一,成为全国性的“资本高地”;全国中小企业上市数量最多、融资金额最大、上市资源储备最丰富,地方产权交易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全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总部最集中、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全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能力最强、创新产品最多、融资渠道最丰富的地区之一;全国最具影响力的中小企业资金定价中心、中小企业产权定价中心、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中心、中小企业投融资信息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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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浙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集成概念

(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举措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必须以浙江省“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总战略和浙江省“十二五”金融发展规划为指引,根据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要求与目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重点举措是推动“六大平台”建设。见图3.4 。

1.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体系平台建设,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放贷中心

(1)做强、做优、做精中小企业的地方金融机构。打造一批专注“小机构、小贷款、小客户”的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引导地方商业银行通过增资扩股、联合重组、上市融资方式,提升单体规模和实力;扶持有条件的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中小企业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推进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基金等机构的发展,逐步形成活力强、商业模式富有个性,有影响力的“浙商系列”地方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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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浙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总思路

(2)积极引进中小企业金融专营机构。全方位引进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浙设立各类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实现在5年内引进8~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专业机构落户浙江的目标。积极引进境外中小企业专业银行进驻浙江设立机构、开展业务。支持小企业专营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利率覆盖风险的小企业信贷专营模式,提升小企业信贷风险的容忍度。

(3)支持各类创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加快发展以服务小企业、三农为主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从数量规模与网络均衡布点上扩张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设立网络银行;引导并支持私人银行、汽车金融离岸、金融信托租赁、融资性担保、典当等各类金融组织形式的发展。

2.推进民间资本有效转化平台建设,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投资中心

(1)加快民间资本至金融领域的引流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完善中小型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提高民间资本在农村金融组织的参股比重。以入股方式参与省内外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制。以民间资本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直接转为村镇银行。设立民间资本投资的社区银行,全方位、多层次参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2)载体创新民间资本升级为产业资本。吸纳创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导入成长性中小企业、主导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助推民间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将浙江打造成全国财富管理机构、股权投资机构集聚最多、民间资本转化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借助一批国内外基金管理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机构以及私人银行总部入住浙江的力量;发展本土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财富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服务。

(3)加强民间融资的法制化管理。从政策层面加强民间融资管理,推进对民间融资的法制化管理力度。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开展各种非存款类小额放贷规范化试点。建立民间融资监测系统,发布民间利率指数,合理引导民间融资的资金投身和利率水平。加强民间融资的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促进民间融资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3.推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平台建设,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中心

(1)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积极整合各类金融资源,以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清算平台为依托,以政府为引导,融合企业、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从而形成一个提供信贷转让、票据交易、理财产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金融资产转让等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实现融资信息、清算支付、资金融通对接、征信评级等服务功能,辐射至各市、县,形成覆盖全省的融资服务平台。进而,逐步向长三角地区辐射,为中小企业投融资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完善资本市场。积极整合各地产权交易机构,形成联动机制。积极打造未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平台,鼓励更多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转让平台,支持各类投资机构和合格个人投资者通过平台议价定向增资的方式,参与成长性企业的资本配置。另外开放产业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产品进场交易。在国家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先行探索建立场外柜台交易市场。

(3)拓展多型市场功能。发展社保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信托计划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建立农保、中小企业融资项目保险、科技保险等保单、信托资产转让市场。发展地方债券市场,做好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私募债券等融资产品的开发和发行工作,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保险、集合债券、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最大化市场的功能,扩展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4.推进地方金融资源集聚和整合平台建设,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金融总部集聚中心

(1)加快金融集聚区建设。集中杭州、宁波和温州金融集聚区发展,合理布局金融集聚区发展空间。将杭州定位成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总部、各类股权投资机构、财富(资产)管理机构、金融服务外包等为特色的金融集聚区;把宁波打造成航运金融、航运保险和再保险、离岸金融等服务海洋经济的特色金融集聚区;把温州打建设成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私募股权基金汇聚的多元化的民间资本转化创新示范区。

(2)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区活动。选择金融创新活跃的县(市、区)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工作,统筹协调金融资源配置,结合当地实际,在金融运行和管理体制机构、金融组织体系和服务产品创新、民间融资阳光化创新、新型金融服务产业的创新等方面有侧重点地选择开展试点工作,加快县域金融特色城市的培育工作。

(3)加快组建地方金融整合平台。整合省属现有各类地方金融企业的股权,优化重组金融性国有资产,组建省级金融控股公司。通过省级金融控股公司参股、控股地方银行、证券、保险、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参与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加快省农信联社到中小企业银行或省属农村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并以此为依托,加快构建农村金融机构公共后台服务平台。

(4)转型建设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统筹金融公共后台支撑产业的发展,集中选择在杭、嘉、湖等地建设中小企业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满足地方中小企业金融机构的后台服务;重点开放为北京、上海、深圳金融前台产业提供支撑、为上海金融后台产业提供补充的服务;积极争取境内外金融机构的后台总部机构以及各类后台服务主体的设立,催化特有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品牌。

5.推进中小企业金融创新平台建设,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金融创新中心

(1)拓宽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积极拓展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信托融资等多渠道融资。重点推进一批转型升级的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2)创新中小企业个性化融资产品。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多样性与不同发展需要开发产品,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初创型企业发展,开发更多的小额信贷、便民小额贷款产品;针对出口贸易企业的需求,采取票据贴现、信用证押汇、对外担保、信用保险单融资,开发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产品;针对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开展并购贷款、供应链融资、物流融资、租赁融资、网络贷款等多种信用增级方式,扩大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比例。

(3)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抵押担保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发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中心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大力发展动产质押、票据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订单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银行积极探索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融资,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增强对“三农”信贷服务力度。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创新发展船舶融资、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6.推进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形成全国领先的中小金融产品交易定价中心

(1)不断加强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信贷产品方面的创新。鼓励开发标准化、流水线式的小企业信贷工厂模式,借助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平台,积极探索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转让等创新业务,扩大中小企业贷款有效供给,分散贷款风险,开发更多能让民间资本投资的产品。

(2)引导证券、基金、信托等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开发。以现有的中小企业信贷、股权、产权、债券类产品为基础,大力开发标准化、可交易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产品,积极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权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金融资产转让等创新金融产品,建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有效路径。

(3)支持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开发符合中小企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试行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推广中小企业科技保险等新型保险业务。积极发展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推进保单项下融资、买方资信调查等特色服务。建立针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发行交易的信托产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的保险业务。

(三)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平台组建方案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重点举措是推动“六大平台”建设。从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经验看,金融服务平台是金融中心的核心枢纽,金融产品交易是金融中心的核心功能。浙江建设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的核心工作和关键步骤是打造集金融产品交易、信息汇集发布与各种配套服务于一体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围绕组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

1.平台性质定位

借鉴国内外经验,根据平台的功能定位,在起步阶段设立一家工商注册的企业作为平台的主体。该企业将采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由若干家企业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的规模为2亿~3亿元,注册地可设在杭州。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国家政策允许的代收付业务,金融产品交易,金融资产交易,融资咨询服务,担保增信业务,金融仓储业务,再担保业务,金融资产交易,信用评级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服务,网络技术及相关IT服务;其他无须报经金融管理部门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平台将集信息披露、征信评级、交易定价、托管登记、支付清算、信用增级等功能于一体。

2.平台运行架构

以浙江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形成机构运作独立、相关功能延伸、体系发展配套、具有伞形结构特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1)平台整体功能结构。平台主体的内设部门本着精干、高效以及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原则进行设置,设立综合部、业务部、技术部三大部门:①综合部下设综合事务室和发展研究室。综合事务室负责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对外联络等日常事务;发展研究室负责经济金融形势研究、业务创新、产品设计、规则制定等。②业务部下设三个中心,代收付中心负责集中代收付业务的维护与拓展;交易中心负责中小企业金融资产、金融产品的买卖、撮合业务;融资服务中心负责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咨询、推介交易服务。业务部作为公司的核心部门,将来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增设或分设部门。③技术部含系统开发室和系统维护室。系统开发室负责网站建设、办公系统、交易系统、托管系统的开发;系统维护室负责公司各个系统的日常监控和维护。

(2)平台附属机构的衍生功能。平台除了其内设机构以外,还可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延伸平台的系列功能。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债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托电子化证券登记簿记系统,集登记、托管、结算三大功能于一体,提供中小企业金融资产转让登记、划拨记账、券款对付结算(DVP)等服务,并与人民银行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对接。二是设立中小企业互助互保机构,由总公司全资控股。该机构主要通过设立中小企业资金池开展业务,中小企业互助互保基金来源主要是申请参与中小企业融资的会员企业缴纳的互助资金。通过前期验审合格后,中小企业互助互保基金可以直接为需要资金的会员企业提供担保支持。三是通过股份制的形式设立中小企业增信服务机构,由总公司相对控股。作为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流通交易的金融产品提供外部信用增级,提升产品信用评级,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四是设立中小企业评级机构。以相对低廉的评级费用为中小企业提供评级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获取融资的门槛,引导中小企业提高参与信用评级的意识和积极性。

3.平台资金支撑

平台运作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①初期可以融合平台筹建初期的注册资本金。通过设立公司,获取2亿~3亿元的资本金。②政府及股东投入的启动资金。政府启动资金投入不仅起到政府信用的功能,还能在平台交易启动初期,交易量较少时,带动市场交易者参与,推动服务平台顺利运转。每个股东在入股初期时投入1个亿的营运资金,营运资金所有权归股东所有,每年按国库资金利率计息,每年结算一次。营运资金何时归还股东由董事会决定。政府投入启动资金由政府所有,每年按国库利率计息,每年结算一次,何时归还由政府决定。③设立的中小企业资金池。中小企业互助互保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申请参与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所会员缴纳的互助资金。④设立的中小企业增信服务机构,其资金来源是政府财政资金、金融机构资金、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后两项资金可以增加产品评级,促成交易。

4.平台运转机制

平台实行中小企业会员制,为会员企业开展集中代收付、融资咨询、信用评级等基本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引入标准化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的发行和交易制度,建立做市商双向报价、集合竞价与协商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型定价机制。在不同的阶段,确立不同的交易产品与相应的交易机制,充分体现灵活性、科学性、公平性与规范性的平台优势。

起始阶段,由于平台交易规模有限,交易产品以商业汇票、中小企业信贷资产等非标准化金融产品为主,主要采取协商定价的交易机制。

随着平台托管结算、信用评级、增信服务机构的建立完善,可以探索根据信用评分、贷款方式、期限金额、担保抵押等设计的中小企业标准化信贷产品;开发具有一定信用评级的中小企业受益凭证等债券类融资产品;统一规范商业票据电子文本格式,实现转贴现和回购的电子化交易。最终将各类标准化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纳入到平台下设的中小企业金融资产转让中心统一托管登记、集中交易清算。在中小企业金融资产转让中心引入做市商制度,由若干做市商对同一产品进行双向竞争性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金融机构依托标准化的中小企业信贷产品、中小企业受益凭证等,进一步开发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债券证券化、中小企业集合债权信托基金等衍生产品,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平台根据主要产品交易价格,设计可交易的浙江省中小企业金融资产价格指数,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通过电子报价系统对指数衍生品进行集合竞价交易,建立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交易价格与中小企业金融资产价格指数之间的套利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台的定价机制。

5.平台主体构成

所有会员均可享受代收付、融资咨询、信用评分等基本金融服务。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大中小型企业、微小企业以及包括城镇居民、农户在内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成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会员。根据会员企业信用评分的高低、缴纳中小企业互助互保基金份额的多少,平台向会员企业开放包括融资担保、票据发行、中小企业标准化信贷、中小企业受益凭证等不同层级的金融服务端口。

6.平台服务准则

选择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和信誉的金融机构担当平台的特许交易商(做市商),对各类标准化中小企业金融产品提供双向报价,为平台交易提供流动性。对于其他参与平台交易的金融机构,根据其资质(一级、二级交易商),可从事金融产品发行、承销、自营、经纪等相关金融业务。制定合格机构、自然人投资者标准,只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才能获得投资资格。未获得投资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可通过入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方式投资平台金融产品,实现民间资本与中小金融服务平台的对接。

7.平台风险管控机制

平台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发行交易为主要功能,会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平台最为突出的是违约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新建金融市场的交易机制不完善,管控机制不健全,可能导致非理性投资行为和恶意投机行为,从而引起市场价格的大幅震荡,影响平台功能的发挥。这些风险是基于中小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和信用评估体系不健全,所引发的多米诺骨效应,导致中小企业金融产品的违约率普遍偏高,相应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的违约风险也更高。对于新建金融市场而言,流动性风险也是亟须关注的主要风险之一。为此,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平台稳健发展的关键环节。

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出发,必须建立风险管控机制来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制定《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会员治理结构指引》。敦促会员企业按照指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对于达标企业给予更高的信用评分激励,力争从源头上控制金融风险。

二是严格界定投资者标准。只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机构和自然人投资者才能获得投资资格,未获得投资资格的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产业投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入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合格机构投资者的方式投资平台金融产品,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是建立流动会员制度。通过流动会员制度,可以保住会员的总体水平。对会员实行年审制度,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员取消注册资格;在交易中,如会员出现违法行为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取消会员资格;建立实时日常动态监测制度,当会员信用综合评分降至某一水平,即对该会员实行现场检查,对不满足注册资格的会员企业暂停金融服务。

四是引入信用评价体系。将会员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全部纳入会员信用数据库,并与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对接,对会员进行综合信用评分,设计将信用评分与会员获取相应金融服务和承担相应资费挂钩的制度安排。

五是强化信息披露。建立经常性信息披露与重大问题信息披露制度,对会员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投资项目等经常性信息,以及那些可能影响金融产品按期支付本息的重大问题信息进行准确及时披露。

六是设立共担风险资金池。会员企业缴纳的互保互助基金额度与会员的信用评分挂钩,信用评分越低缴纳的互助资金越多。该资金池除了直接为会员提供担保支持外,还用于对企业出现风险进行补偿。

七是组建增信服务机构。以政府财政资金为引导,积极鼓励有资质的大型国有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参股设立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流通交易的金融产品提供外部信用增级,提升产品信用评级,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八是引入做市商制度。选择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金融机构作为特许交易商(做市商),不断地向公众投资者双向报价,以其自有资金和金融产品与投资者进行交易。通过做市商的不断买卖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九是合理把握创新与规范的关系。金融产品引入和开发把握“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优质产品后全面铺开”的原则,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针对不同金融产品制定细致、完善的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和风险控制指引,力求在规范中发展,防患于未然。

十是确立金融风险监管协调机制。组成由人民银行牵头,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金融办、国资委、财政厅、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浙江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风险监管委员会,探索功能监管新模式,开发完善日常交易监测系统,建立应对金融风险的预警体系和风险处置预案。

【注释】

[1]数据来源于《区域中小银行区位分布实证分析——以浙江省为例》一文。

[2]这种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但至少3家企业组成一个联保体,共同向银行申请贷款。

[3]这项举措也是促进经济转型所要做好的重点文章之一。

[4]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国际性难题,这就是著名的麦克米伦缺口。1931年,麦克米伦爵士为首的英国金融产业委员会指出这个问题后,西方各国作了大量努力,但它至今困扰世界。

[5]数据来源于《浙江金融业发展报告》(2010年卷) 。

[6]去年统计数字纯粹是小企业500万元以下,今年按照新的统计口径是中小企业,所以贷款余额要占到82%。

[7]典型代表是中新力合为艾尔柯公司的股权质押担保案例,以艾尔柯公司的股权质押及公司股东的个人连带责任作为反担保,中新力合为该公司提供了融资担保,使企业顺利取得了浙商银行杭州城西支行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

[8]《浙江需要丰富的金融生态》,《浙江人大》2009年第5期。

[9]《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摘编》,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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