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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理论与金融中心建设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常常把离心力看作是与IFC形成相关的重要因素,它是一些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因素的组合,并且与金融部门本身的效率息息相关。关于宏观经济条件,收入水平和增长率可以从多个方面对IFC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首先,一个典型的IFC是建立在一个有活力的国内金融市场的基础上的。实体经济既有活力又国际化的城市更有可能成为IFC。IFC本质上应该是金融和相关服务的输出地。

一、金融生态理论

(一)金融生态含义与特点

广义上的金融生态是指宏观层面的金融环境,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主要强调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是金融运行的一些基础条件。

狭义上的金融生态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制度、行政管理体制、社会诚信状况、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的发展状况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金融生态环境是依照仿生学原理来发展建立金融体系的良性运作发展模式。

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要以金融生态的制度特征为切入点,通过制度的有机安排实现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金融生态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金融生态的制度性。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为金融安全、高效、稳健的运行提供保障。在金融体制改革与法律制度很好地结合的前提下,既要支持和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满足当前金融系统健康发展的法律需求,建立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法律环境。法律制度对金融生态的良好发展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2.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在自然界中,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而形成一定的生态平衡。在金融生态的竞争的影响下,金融生态主体既要通过利率的调节机制实现自身利益,还要通过相应的法律规范来控制和化解风险,提高自身内控水平。各国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性、文化传统等各种外部环境不同,必然会给各国金融生态烙上不同的印记。同时,为了适应各自特殊的外部环境,一国的金融活动主体也必须是动态的。金融系统的成功,是由金融系统通过一个总括的离散过程发现的,而不是通过个体的收敛性搜寻发现的。

3.金融生态的竞争性。金融资源是一种不可多得的稀缺的社会资源,这在客观上决定了金融生态系统内部存在着激烈的市场竞争。金融工具创新、企业兼并与收购、银行股份制改革、金融全球化等都是为了适应激烈的竞争而产生的[2]

4.金融生态的演进性。金融生态经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和演变过程,具有强烈的再生性和扩张性。自从金融活动产生以后,金融主体就沿袭着自然形成的文化、理念、传统、法理等不断进行或发展着金融活动。这种自发的金融活动虽然通过系统内部的自我调节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系统的平衡,但随着经济、社会中各种新生因素的出现,金融系统自调节功能的有效性逐渐遭到削弱,金融生态原有的平衡也随之被打破,其表现便是金融主体之间、金融与外部环境之间关系的失衡,以及由此不断引发的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为规范金融关系和金融行为,防范金融风险和危机的发生,国家就需要制定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着力营造适宜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以恢复金融生态的平衡。因此,金融生态的平衡实质上表现为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动态演化过程,也是从过去的“自发”平衡到现代的“自为”平衡的过程,在现代金融生态的“自为”平衡过程中,政府作为金融管理者和调控者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3]

5.金融生态的关联性。与自然生态中各个生态因子之间紧密关联一样,金融生态的各种要素之间也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一是金融活动主体内部的相互关联,即资金供求者与金融中介机构之间的紧密联系及其相互交易,维持着金融系统的日常运转;二是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关联性,这直接影响着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状况。

(二)金融生态环境的衡量指标

正如自然界中任何生物的生存和发展都由其自身条件和所处的外部环境二者共同决定一样,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一方面要以自身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所处的外部环境,其中既包括宏观的经济大环境,也包括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通常讲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指金融机构所处的微观层面的外部金融环境,包括与金融机构实现利益和规避风险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客户企业改革、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等多方面的内容。

《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金融生态环境:(1)经济基础;(2)企业诚信;(3)地方金融发展;(4)法治环境;(5)诚信文化;(6)社会中介发展;(7)社会保障程度;(8)地方政府公共服务;(9)金融部门独立性。通过这九大因素构成的分析框架,逐步展现中国城市金融生态到底是怎样一种局面。

结合本书研究国际金融中心的论题,这里讨论的金融生态环境应该还包含“国际金融中心”(International Finance Centre,简称IFC)的含义。人们常常把离心力看作是与IFC形成相关的重要因素,它是一些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因素的组合,并且与金融部门本身的效率息息相关。关于宏观经济条件,收入水平和增长率可以从多个方面对IFC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首先,一个典型的IFC是建立在一个有活力的国内金融市场的基础上的。国内对成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是与国内人均储蓄以至人均GDP紧密相关的。其次,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国内经济体越大,投资机会越多。与这点相关的GDP增长率不但反映了经济的短期活力,而且还决定了长期的收入水平。因此,一个拥有较高增长率的经济体,保持其他条件一样,将会更加吸引外国投资者。其他重要的宏观经济因素包括城市国际贸易和投资强度。实体经济既有活力又国际化的城市更有可能成为IFC。IFC本质上应该是金融和相关服务的输出地。商品贸易和直接投资活动都需要使用这些服务。特别是,进出口都为金融部门提供了机会,使其能够通过提供信用证来进行交易,或者说,如果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外商直接投资(FDI)扩张到其他国家,那么金融行业可以跟着这些企业一起出去,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为金融、会计、法律或经济中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保持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来促进IFC的发展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假设宏观经济因素足够满足,那么各种微观经济就显得十分重要了。所有的这些微观经济因素都会影响在不同城市从事商业活动的机会成本。由于畅通的信息流(搜集、生产和销售)是一个IFC的重要投入和产出,因此,经济自由的缺乏将构成严重的问题。从根本上讲,金融市场和机构的形成的主要动力是降低获得信息和进行交易的成本(Levine,1997:690)。因此,如果一个金融部门不能够有效地执行任务,那么它绝对不可能会有很好的发展。综合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围绕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生态环境的组成要素(见表1-1)。

表1-1 国际金融中心的生态环境要素

二、金融生态理论在金融中心形成中的应用

国际金融中心不仅仅是独立地创造金融产品和提供金融服务的一个集中场所,它的运行不仅涉及赖以活动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制度等基本环境要素,还涉及环境的具体构成及变化,以及由此引致的主体行为异化对金融中心内部金融生态系统产生的影响。在我国,周小川于2004年12月初,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提出“改进金融生态”,并运用它对中国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体制和机制矛盾作了深入分析,这是研究金融稳定性问题的新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认识和分析金融问题的全新角度和方法论。

(一)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金融中心建设与持续的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密切相关。经济是金融主体存在的根本依据、服务对象和生存空间,因而经济基础构成了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部门的基本功能是通过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来媒介储蓄向投资转化。通过这一活动,金融部门发挥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而经济基础则主要从经济规模、结构与发展水平等方面来影响金融职能的发挥。

1.贸易投资活动。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活跃与否,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贸易投资活动。衡量一国经济总量的指标GDP,其中就包括投资和贸易。当然,这里的投资仅指外商投资活动。贸易的繁荣和外商投资的多少也决定了一个国家参与世界经济的程度,而且这些活动也直接需要金融部门的支持,如外汇结算、国外汇款等。贸易和投资活动也会受到政策的限制,如:对外资股权的限制、贸易壁垒等。不断增多的对外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可以促进金融部门业务发展,壮大其实力,还可以对金融部门提出更高要求和约束,增强其运营的稳健性,促进金融中心的发展。

2.政府信用评级。像个人信用评级一样,政府信用评级(Sovereign Credit Rating)衡量的是一个国家实体的信用等级。政府信用评级常被用来表示一个国家投资环境的风险级别。投资者在向一个国家投资前,往往会考察这个国家的信用评级。信用评级越高,越能吸引国外的投资,从而金融活动也越活跃,这就为建立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前提保障。

3.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直接关系到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而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对商业的开展非常重要,因此对外商的投资也很重要。诚然,只有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并不能直接提高一个国家的生产率,但如果缺少了它,一国的宏观经济就会受到损害。比如,在高通胀的环境下,公司不能做出有效的决策;如果一个国家拥有庞大的财政赤字,金融行业则不能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等。

(二)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好的微观商业环境

1.商业成本。一个城市之所以称得上国际金融中心,必须有大量的金融机构的驻扎。出于商业目的,金融机构必然会权衡在该城市经营的成本,如办公室租金、公司税、工资水平等。

2.实物基础设施。多年来,经济学家、国际机构等都认为基础设施的建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很重要的作用。道路不够发达,商品就不能便利快捷地在各地之间运输;通信设施不健全,信息就不能及时地沟通和交流,这一点对金融行业尤其重要。因此,基础设施对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尤其是现代通信手段的应用。

3.足够的人力资本。金融行业是一个人力资本密集型的行业。金融机构最重要的资源莫过于它的雇员。雇员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机构的竞争力。能不能找到合适的金融人才、有没有相应的教育机构和毕业生,也是金融机构选择落脚地的一个重要因素。

4.政策限制。政策限制主要包括政府管制与政府市场干预。政府管制包括企业项目审批、行业准入、监管等,是政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主观意愿。这些程序的效率,不仅关系到在一个区域内开办和经营企业的难易程度,还关系到地方政府“管制失灵”的严重性。政府市场干预主要指评估政府对市场干预的严重程度,借以反映这些干预是否超出了政府财政能力和公共服务职能力所能及和力所应及的范围。政府干预程度反映了政府部门的财政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对于金融生态环境构成的潜在冲击,也反映出政府介入对于金融生态系统自行平衡发展构成的潜在威胁。

5.法制环境。法律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金融生态环境涉及政府、市场、企业三个主体,而同时能约束三方的只有法律,这也是许多文献中提到“法律因素是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的根源所在。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金融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金融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金融交易效率。法律制度是金融生态环境的核心基础,即整个金融体系的基础。因而,在加强和改进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法制建设处于核心地位。

金融法制建设的作用是创设金融活动主体的行为规则,保障金融中心健康发展。首先,法律构建金融组织市场准入、退出和公平竞争机制,使金融组织优胜劣汰,保持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和动态平衡;其次,法律确立金融生态环境的自我调节机制,通过对金融监管、金融组织自律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规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增强金融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再次,通过对不同类型的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金融活动的立法,创造各种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发展空间,保持金融生态环境的物种多样性,鼓励金融创新。

金融法制建设也为金融生态环境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改善提供保障。以法律的形式将金融政策规范下来,不仅能够强化政策的执行力并减少执行成本,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不利于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政策出台;法律对产权、投资人权益、金融产品法律关系等的保护和确认,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可以优化金融生态的经济运行环境;法律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引导和促进积极向上的金融文化的确立和发展,这在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良好的金融机构内部文化和金融活动行为模式等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

(三)金融中心建设需要健全的金融市场

任何金融中心都是由众多金融市场发挥交易作用所构成的。衡量一国金融市场的效率(Financial Market Efficiency)有多方面指标,如一个国家所适用的会计准则、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金融市场国际化的程度、外资股权限制、风险投资和获得贷款的难易程度等。这里的金融市场效率采用的是《全球竞争力报告》中的概念,主要指金融市场能否高效地发挥其资源配置的功能。一个有效的金融市场可以吸引金融机构的参与;金融市场可以更好地发挥其资金融通的功能;高效的企业可以容易地获得资金的支持。同时,金融市场的有效性还包括它提供的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和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企业或个人在经济活动中有不同的金融需求,从而需要金融市场提供其所需要的金融产品。

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指的是国际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比重;风险投资和获得贷款的难易程度衡量的是一个很好的商业策划在金融市场获得资金支持的能力。如果一个很好的商业方案能不需要其他而仅凭借其很好的商业方案获得资金支持,就说明金融市场是高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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