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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规范和引导逆纳税评估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下面首先分析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带来的危害,促使我们今后应该加强税务部门正面宣传,来降低这类不合理逆纳税评估事件的发生。既然这种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有碍于我国的税收工作,我们就应该思考如何去控制其发生和蔓延。首先是源头方面,这种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事件多为网络谣言所引起。每次这样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事件发生之后,我们都会对其原因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第三节 合理规范和引导逆纳税评估

通过上文案例的分析,对逆纳税评估事件应该用辩证的眼光对待。在前两个案例中,民众的情绪受到少数媒体的误导,产生了不良的逆纳税评估,造成不良影响,针对这类逆纳税评估,税务部门应该及时把握纳税人心理,加强税收宣传来化解;而对于后两个逆纳税评估案例,在税制设计和税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弊端,税务部门应该加以重视,合理的利用纳税逆评估,推动我国税制和税务工作的完善。

下面首先分析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带来的危害,促使我们今后应该加强税务部门正面宣传,来降低这类不合理逆纳税评估事件的发生。就如何改善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事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的危害及化解方法

(一)不合理逆纳税评估的起因

从起因上来看,这类事件往往因为一种观点或事件,通过网络等媒体,在大众群体中迅速的传播而形成。其内容多为对现行制度设计的不满,导致的后果是增加大众对税收的不理解程度与抗拒意愿,使得税务机关日常税收工作的开展更加困难。既然这种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有碍于我国的税收工作,我们就应该思考如何去控制其发生和蔓延。

首先是源头方面,这种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事件多为网络谣言所引起。我国自古就有“众口铄金,积毁销骨”(17)一说,而网络谣言如同级病毒一般,其传播速度之快,危害能力之强,令各国政府头疼。如日本等国家,对散布网络谣言者处以较重的罚金以及一定时间的拘留处理(18),但是在我国,网络谣言的散布者难以查实,所以对其加以处罚显得非常困难。所以我们可以加强网络不良言论的控制力度,对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实行严厉打击,从源头上控制住这类事件。

第二是大众理解方面。以上两个事件造成很大的影响,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民众对税收制度设定的作用不理解,导致其对税收产生一定的负面情绪,才让网络谣言有了可乘之机。我们不能要求社会公众都用经济学家的眼光来审视我国的税收制度,所以需要税务部门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帮助大众理解税收的作用和意义,使其税收遵从程度增强,同时减少网络谣言生存的空间。

第三是不合理逆评估事件的处理方法。一旦这种不合理的逆评估事件发生,税务部门的意见同民众的意见往往就会站在对立面,使得任何不符合“民意”的税收制度调整,都会激起民众的强烈反感。所以这个时候,逆水行舟般的调整税制不见得是明智的做法,而应当考虑迂回的做法,即适当的放慢税制的调整过程,等到民众对事件的关注程度降低,再调整税制向合理的方向发展。

每次这样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事件发生之后,我们都会对其原因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建议中最多的是税务部门加强税收理念的宣传。的确消除纳税人心中对税收制度的不理解之处、提高纳税遵从度,是解决类似事件的根本途径,但是这往往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下面思考是否能够有更加直接的途径能够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二)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的造成的危害

我们注意到,上述逆纳税评估事件,其实都包含了群体的推动力量。那么到底什么叫做群体。不同于一般的理解,一群人在一起并不是构成群体的充分或必要条件,而其必要条件是“自觉的个性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19)根据经典的大众心理学研究成果,“一个人一旦进入了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着主要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造成的危害。

危害之一:群体中个性的消失

经典的大众心理学理论认为,不管是什么种族,当其中的个体为了行动的目的而聚集成一个“心理群体”时,“仅仅从他们聚在一起这个事实,我们就可以观察到,除了原有的种族特征之外,他们还表现出一些新的心理特征,这些特征有时与种族特征颇为不同。”比如从众心理,心理学上称之为“群体精神统一性的心理学规律”(Law of the mental unitary of crowds)。这种精神统一性的倾向,使得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对于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

由于这种简单化的思维方式,大众群体并不认为真理是只能“在讨论中成长”的,而喜欢把复杂的问题转化为口号式的简单观念。一旦其将简单的口号视为真理,群体中个体的行为就会遵照简单的规则而行动,使得群体利益变为首要考虑因素,而个人利益往往会被淡化。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这种在群体中消失了个人利益的人会变成一个“无名氏”,而忽视了个人的利益和目标,我们就难以从心理状态上区分将个体进行区分,这也就标志着群体中个性的消失。

在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许多人建议的免征额是高于其实际收入的。如果单纯为个人利益而考虑,鼓吹这样的免征额建议是没有意义的。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群众在对免征额提出异议时,似乎有了共同的心理需求。这种需求表面上看是认为免征额过低,税负过重,其实深层的原因是一种表达其生活压力大的方式。也就是说免征额改革征求意见的过程,变为了民众宣泄生活压力的机会。而对现实生活状态的不满,以及缺乏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导致这部分群众有了共同的心理特征,因此形成了群体。而群体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抒发这种负面的情感,方式便是建议“无限”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将群体的理念视为真理,简单而纯粹地接受群体的观念,认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过低,而丧失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不顾个人的目标和利益,使得其个性泯灭于群体之中。

危害之二:群体的无异议

其实不难发现,群体中的个体本能地不去怀疑群体所达成的共识。正如上文中所述,个体在群体中会不自觉的失去个性,取而代之,群体的利益和目标凌驾于个人的目标之上。以至于个人会不加思考地为群体共同的目标而努力,使得其对于群体作出的决定无条件的执行。比如我国封建社会中,对皇权至上的思想,上到天子下到百姓,几乎没有人对此产生怀疑。在税负工作天数的例子中,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似乎受到了群体中某种情绪的传染,急于表现出自己沉重的生活负担及对税负水平的不满,将“压力山大”的情绪无限扩大化,而不去怀疑这种观点的来源。群体行为的这种特点,导致其很容易被利用,陷入一种观点的左右之中而无法自拔。只有外部的力量帮助其对群体的观点进行批判与分析,才能恢复个体在群体中的个性,使得个体脱离群体的束缚。

危害之三:群体的情绪化

作为孤立的个人,他不能触犯法律,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如前文所说的,这种在群体中消失了个人利益和目标的人会变成一个“无名氏”,而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不起作用的。群体的另一大特征就是激动、易怒与行为冲动,这往往是因为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失去了效力。所谓“法不责众”的经验使他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而这种因为人多势众的心态,会产生出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能量,使得平常受到束缚的个人转变为群体中的一员,其变化犹如一个个温文尔雅的英国绅士,一夜之间就变成英格兰足球流氓一般,令人瞠目结舌。在逆纳税评估的事件中,对于一年为税工作161天的结果,很多网民直接突破了道德和文明的底线,对我国现行税制进行诋毁,来发泄其本能的破坏欲望。另外,在群体中的个体都有突出自我、表现自己的欲望。在个人所得税的逆评估案例中,记者采访月收入4 000元的网民,为何建议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定为8 000元,表现出同样的心理状态。因为想要在群体中表现得突出,所以加大对原有制度的否定和破坏力度。对于这样的思想和行为,同样需要群体的外部给予一定的提示,让群体中的个体明白自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和言论负责,使得群体汇总的个体运用自己的思考来指导当前的行为、降低群体的破坏力度。

危害之四:群体的低智商特征

群体就是缺乏推理能力,反而极具想象力,这里将这种特征简称为“低智商特征”。比如流感盛行的时期,在巴黎一地就造成5 000人的死亡,而民众对其几乎没有任何反应。但假如当时有一次性的事件,比如巴黎大剧院失火,造成500人死亡,就能造成很大的公众反响。一方面是因为公众没有对着两个事件进行合理的推理,导致不能分辨其中的轻重关系;另一方面因为500人在同一时间死亡足以引发群众的想象力,使其如临其境地感受到事件的危害。而5 000人因流感死亡显然不能引发公众如此的想象力,其影响力也就要弱很多。在为税工作天数的例子中,因为“一年为税工作161天”这样的说法极具感染力,并且易于理解,所以很容易诱发社会大众的想象力,使得人们心中浮现出自己辛勤伏案工作的场景。联想到自己那么多天的工资报酬都要缴税,公民的怨气肯定会爆发。而因为群体缺乏必要的推理能力,只能认识事物表面的联系,所以其通过自身了解到为税工作天数计算中的错误是很难的,这就需要群体之外的力量,指出引起群体冲动言论中的不合理之处,并将其简化为群体能够看懂的表述,以化解群体的逆反心理。

(三)改善逆纳税评估的建议

税收因为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等形式特征,较容易使纳税人产生抵触情绪,要使得纳税成为公民自觉自愿的行动,税务机关必须进行纳税宣传。通过上述分析,既然逆纳税评估主体具有群体的特点,税务部门就应该积极考虑这一点,减少纳税人对税收的抵抗情绪,消除其对税收的误解,形成税收征纳中的良好互动关系。下面就改善逆纳税评估提出两点建议。其一是加强税务部门对税收的正面宣传力度,其二是积极地利用群体的特点,使纳税人对税收产生认同,以促进逆纳税评估的良性发展。

1.税务部门加强税收正面宣传力度

改善逆纳税评估的重点,是获得纳税人对税收的心理认同。根据经济学理性人的假设,人们通过理性思考分析,认为做一件事情能够增加其效用,这件事情就值得去做,进而会对其产生心理的认同感;而在现实中,指导我们平时行为的不只有理性的分析,还有感性的认识,也就是我们可能会不加思考的选择感官上认为好的事物。税务部门进行税收正面的宣传时同样要注意到这一点,不仅要向群众讲明税收的作用和重大意义,还要动之以情,举出有特色、鲜明生动的例子,让群众产生心理的认同感,使大家在感性上认同税收,达到税收正面宣传的目的。这里借鉴美国和日本的案例,分别从理性和感性的角度,分析如何加强税收宣传,才能更好地使公民认同税收。

美国更多是采用理性的方式,使公民知道纳税的重要性,自觉选择交纳税款,并关注税收。对比中国,美国人的纳税意识要强许多,原因是,一方面纳税人通过纳税可行使各种权利,但更重要的恐怕同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征收采取预扣代缴和申报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有关系。(20)预扣代缴是指对有固定职业的纳税人的工薪收入等实行从源扣缴,它可以避免一次性纳税对纳税人造成的困难,也可以使政府经常性获得收入。更重要的是,这种制度预扣的税款一般多于纳税人当月实际需要交纳的税款,每个月月底,当个人所得税申报、结算和审计稽查时,税务部门不是在催促纳税人缴税,而是向纳税人退税,这样的制度使纳税人出于退税的目的,自觉地申报自己当月的纳税情况,由于隐瞒收入情况一旦被查出,代价很高,所以纳税人出于理性的考虑,一般会进行真实的申报。这种制度使得纳税人关注国家的税收政策,因为税收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他们每个月能够退回的税款金额;随着对税收的关心,公民就慢慢的懂得了税收的机制和重要性,并有助于其形成诚信纳税的意识和习惯,对于政府税收征管制度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相对美国,日本的进行税收宣传的方法就更偏向于感性。在日本,政府会定期播出税收宣传节目,使得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够了解到国家税收制度的细节;除了日常的宣传活动外,政府还把每年11月11日至17日定为“明白纳税宣传周”,每到这个时节,包括税务局长在内几乎所有税务人员,都要上街进行税法宣传,并按日本的传统习惯,扎上头巾、身披缎带的站在繁华街头向路人散发宣传单,其宣传以便于理解为第一要义,比如个人所得税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日本的税务宣传只有一句话:“一年的所有收入减去扣除,再乘以税率,就是个人所得税。”(21)除此之外,税务部门还反复地向纳税人讲解其可以获得多少项减免扣除,这里引用政府税法宣传刊物上的一幅漫画,漫画中医生说“在您支付多项医疗费时,已经享受了医疗费减免扣除的优惠。”病人说“真是的,所得税连生病跌打损伤这样的事都关心到啦。”(22)这样的宣传,使得纳税人感觉政府最大限度地考虑了纳税人的利益,并从公民的角度出发,实实在在的为其着想,这样的感性认识,使得很多纳税人觉得国家已经这样为自己考虑,不纳税或少纳税会对不起国家,一种纳税的义务感就油然而生,使得纳税人在感性上对税收产生了认同感。

我国在改善逆纳税评估的过程中,也一定要认识到税收认同感的重要作用,并以此为突破口,来解决不合理的逆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结合美国与日本的做法,我国应该在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的同时,将税收宣传的重点放在感性宣传上,更多地获得纳税人对税收的感性认识。因为我国的税收法制化建设尚未完善,公民的税收权利义务意识同样处于初级阶段,而美国的税收宣传模式需要公民对税收进行理性地思考分析,这一点在我国目前尚难以做到;而借鉴日本的做法,我国完全可以先获得公民对税收的感性认同,使其在积极情绪的影响下,逐步认识税收的重要性,慢慢地提高其对税收作用的理解,以促进其合理地评价税收,以此来改善逆纳税评估活动。

2.利用群体心理改善逆纳税评估

通过对日本税收宣传的分析,我们认识到感性在影响心理认同时的巨大作用,结合群体心理形成的机制和作用的特点,以及群体被错误言论利用和诱导的严重后果,这里考虑能否合理的引导群体的心理,利用感性的言论来改善逆纳税评估工作。

(1)合理的加工和转化信息

群体对信息的理解,大都仅仅停留在初级阶段。也就是只能对信息做简单的加工处理,而不能对其内在含义和逻辑过程作出推理。而税收政策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不便于大众群体直接理解。正因为这样,税务部门有必要对税务信息做合理的加工,使得群众正常地理解税务信息。

如免征额的案例中,税务部门可以将免征额转化为群众可以接受的信息。假设一个大学毕业生一个月收入3 500到4 000元,在免征额是3 500元的情况下,其应缴个人所得税为0到25元,其税负相当低,但是民众认为在这样的收入水平下,就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将大学生生活压力大的原因怪罪于个人所得税。现在25元的购买力,也就是两公斤苹果,或者一个中等大的西瓜。如果税务部门将信息加工为“大学生一个月纳税两公斤苹果”或“大学生一个月纳税一个西瓜”,群众大多会蔚然一笑,免征额问题也就不太可能成为众矢之的了。

(2)发挥榜样的力量

因为群体中的个体对群体的决定会无条件地服从,所以群体中总需要一个做决定的人,也就是起到领袖作用的个体。正如观众总希望舞台上的演员有着出众的特点,群体对其领袖也总是抱有很强的期待。比如税务机关可以培养纳税积极的大型企业,对其作出正面的宣传,来扩大其影响力,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就能够形成一定的榜样效应,使得其他企业如同台下的观众,在看到台上演员的精彩表演时,自己也跃跃欲试。这种共同的心理状态就能够形成一种群体的效应,使得越来越多的纳税个体愿意加强税收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系,使得双方达成一种双赢的局面。在这种状态下,持续的培养榜样的力量,并制定规则,鼓励其他的纳税人也成为榜样,鼓励观众也成为演员,就能够真正地影响大众的心理,融洽税收主体之间的关系,方便税收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随着税收征纳主体关系的融洽,纳税人对税法的认同度也就越来越高,同时就会更想要了解税法,从而促使逆纳税评估活动良性地发展。

二、合理逆纳税评估带来的启示

如前文所述,一部分逆纳税评估是群众受到媒体的误导,宣泄情感的途径,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阻碍,但还有一部分逆纳税评估事件,是公民对税收关注度的提高,税法意识不断觉醒,而对我国税制和税务部门日常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如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和一元“巨奖”事件。所以税务部门需要对逆纳税评估事件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甄别,判断其合理性,对于这部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要加强重视,并要维护意见提出者的荣耀和尊严,鼓励其持续对税制及税务工作保持关注,这样才能形成税收征纳双方主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对我国税制的完善和税务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具有积极重大的意义。下面结合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和一元“巨奖”案例,对实际工作中应该如何重视合理的逆纳税评估事件提出建议。

(一)加强税务机关的服务意识

当前,世界各国的税收管理理念都发生了巨变。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无一不是从“监督打击”型朝着“管理服务”型转变,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已成为世界各国税务机关的普遍做法,成为当今税收征管改革的国际潮流。许多国家在谈到税收工作时,经常把management(管理)改成service(服务),甚至连税务局的名称也改成了service,把taxpayer(纳税人)改称client(客户)。例如,美国税务局就称为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IRS在其《2006-2010战略规划》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的理念,并把“服务”置于“执法”之前。有鉴于此,我国应该加快步伐完善现有税制体系,改变不合理现象,使税务工作真正服务于广大群众。当前,我国已进入纳税人权利意识空前觉醒的时代,可以说,征纳双方地位平等、为纳税人服务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但是在上述案例中税务局堂而皇之制作了一份领奖文书,让其亲自去领,没有体现对举报人的足够的尊重。税务机关口口声声宣传举报有奖,鼓励公民积极举报偷逃税行为,然而,行动上却没有真正发挥出鼓励公民、赢得人心的作用,反而严重伤害了举报者的积极性。在这一事件中,我们并未看到税务局真正树立起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而这些税务干部心中始终自认为高人一等,对工作敷衍塞责,甚至认为举报人是添乱的,在这种情形之下,不能用正确的态度对待举报人也就是必然的了,下面对如何加强税务机关管理水平提出几点建议:

(1)税务机关要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解决好政策环境相对过严、行政管理过于刚性等问题,在不突破法律、政策底线的前提下,提升行政执法方式,灵活处理工作上的问题,并定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此外,税务部门要严把“进人关”,多选拔具有精业敬业精神的税务干部,形成“勤奋勤恳、认真负责、坚持不懈、执行规则”的税务干部新形象。致力于打造以人为本,着眼于人的精神重塑,提高人的素质,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作用,从根本上解决税务人员的态度问题,树立服务理念,不断丰富和完善税务人员精神(参见专栏15-5)的内涵,提高税务机关形象及政府公信力。

专栏15-5

提炼财政精神,推动财政事业开拓进取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2012年6月财政部发出关于开展“财政精神”提炼活动的通知(财党委[2012]43)号。财政精神是财政内涵的高度概括和呈现,是财政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的综合反映,是理财思想和价值理念的高度升华。因此,植根历史,立足现实,紧跟时代,提炼并努力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践行财政精神,是每个财政人的光荣使命。

为什么要提炼财政精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精神都被看作为物质的附庸,被等同于意识形态。而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首先肯定了精神文化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他在其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指出,正是新教的宗教精神,一种新的价值观,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在欧洲的发展。精神对社会制度具有决定性作用,制度能不能理性化,能不能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制度的发展与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由某种文化原因来解释的,甚至完全取决于文化自身的理性程度。(23)因此,我国要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进行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必须依靠财政精神的支撑。

一般意义上的财政精神即“财政是庶政之母”的理念。“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财政是政府举办各项政事的基础和前提;财政是为市场和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财政。中国本土的财政精神,则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形成的改革探索精神,是中国财政精神的集中体现,脚踏实地、不懈追求,为国理财、为民服务,这是新时期财政精神的内涵和支柱。

一、财政精神一般:财政是庶政之母

财政是国家或政府利用收支活动实现其管理职能的一种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24)自古至今,横贯中西,财政是国家各项政事的基础与前提是人们的共识。

首先,从财政与国家的关系来看,财政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周礼》中记载,大宰的职责之一便是“以九赋敛财贿”、“以九贡致邦国之用”。王安石则把理财看成是政治的一个重要方面,认为政府理财除了征收赋税以外,还在于促进财富的生产和“均节财用”。另外,西方亚当·斯密则将财政称之为“庶政之母”,也就是说财政是国家的奶娘。可见,为国家管理好财、用好财,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从财政与经济的关系来看,“有财才有政,财强政方固”,财政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苏辙曾说过:“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国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败,常必由之(25)”。社会财富是由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经济的发展则是财政充足的基础,因此,王安石提出“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可见财政是政府用来调控社会经济运行、促进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最后,从财政与市场的关系来看,财政担负着为市场经济运行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财政以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主要职责是弥补市场失灵,只有当市场出现失灵时,财政才会走上前台,甘当市场经济的“人梯”,可谓是市场经济的“无声合伙人”(Silent Partner)。然而,政府这个“配角”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在“市场失效”领域,或者说公共需要领域,很多事情都必须由也只能由政府来做,政府必须运用财政力量切实发挥其作用。美国30年代大危机,凯恩斯扩展性的财政政策挽救了西方资本主义的民运。面对今天的世界经济危机,财政工具几乎独木擎天,几乎又一次成为了西方世界的救命稻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和规模是有限的,放任市场、约束政府一直是学术界的主流。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严厉批判了重商主义所推行的国家干预经济政策,宣扬“自由放任”和“自由竞争”的资产阶级原则,主张把国家职能缩小到仅为抵抗外国侵略、维持社会秩序和建设一些公共工程的最低限度,即国防、司法、公共工程和公共机关三项“夜警政府”职能。弗里德曼则将政府的职责总结为四项,即保护国家安全、维护司法公正、弥补市场缺陷和保护“不能为自己负责”的社会成员。自由放任主义认为国家担负的“统治者的责任”或政府职能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仅需扮演经济“守夜人”的角色,资本主义经济可在市场机制,即“看不见的手”的自动调节作用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正常运行。

继承了西方经济学的自由放任思想,针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我国著名经济学家王传纶教授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市场经济好比一艘正在航行的巨轮,而政府则是这艘巨轮的船长。在天气不好、航线出现变化等比较复杂的情况下,政府才需要到操作控制室亲自坐镇,但他自己不一定要亲自操作,只要处理一些棘手的情况。而当航线比较熟悉、船上还装备了现代化的控制系统之后,船长就可以退居幕后休息了。王传纶教授的这一观点与西方学术界的主流思想是一致的,即“自由放任”思想。

这种“自由放任”与中国古代的“无为而治”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早在春秋时期,我国古代思想家、道教创始人老子就在其《道德经》中提出“圣人无为而民自化”的理念,“圣人无为而治”是指要符合自然和社会的客观发展规律,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只有顺应天时地利人和而做事,那么圣人才可以自觉觉他(26),利益他人,无所得利、无所着相、无所杂染,尽心尽力将事情做得更好。由此可见,“无为而治”并不说政府不需要做任何事,而是不要做错事。

当代中国,尽管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仍不完善。我国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让市场发挥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政府和财政一道弥补市场失灵,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相得益彰,比翼齐飞。这无疑是各国财政精神的共同指向。

二、财政“公共”精神:为市场经济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

财政的职能属性就是为市场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通过运用税务部门筹集的收入及其他收入来履行职能,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实现政府的特定政策目标。这也是政府征税的初衷和依据,而公民纳税就是为了消费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天下为公”成为财政“公共”精神的精髓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财政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社会建设有了充分发展。可以说,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过程,事实上也是我国财政精神的提炼过程。

第一,财政透明度不断提高。公开与透明,是有限政府的基本要素,是对政府的有效限制,可以有效制约各种非法和不当的政府行为。公共事务能否公开透明,政府能否向市场和社会提供充分、可靠的信息,政府的决策是否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对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是极为重要的。2010年6月1日,我国财政部发布通知(财预[2010]88号),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与此同时,为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我国政府也作出了很多努力,推进了政府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提高财政透明,便于人民监督。

第二,政府采购日益完善。从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来的十年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1 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 332亿元,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相应由4.6%提高到11%,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 600多亿元,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7)由此可见,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不仅节约了大量的财政资金,而且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腐倡廉以及推动实现国家经济社会目标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采购事业的迅速发展,表明我国财政“公正”、“透明”等精神的彰显,将政府财政打造成“玻璃缸中的鱼”,使纳税人对自己关切的财政信息一览无余。

第三,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28)在十年前,人们对于“社会建设”、“公共服务”等词汇恐怕还很陌生,但现在已是耳熟能详。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理念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在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探索后,“终于有了一个能够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的科学理念”。2012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突出体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

但是,在我国财政事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不可否认的是我国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政府职能“越位”、“错位”或“缺位”,财政收入层级不科学、财政支出方向不合理等问题,例如“吃空饷”的现象有了死灰复燃的迹象。这些扎堆出现的“吃空饷”事件,在不断挑战公众心理承受底线的同时,不仅让整个社会再次正视财政资金的使用问题,也诱发了人民对财政税收的不信任。对此,政府最重要的就是强化自己的公共服务职能,扮演好“公仆”的角色,将财政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三、中国财政精神:财政人的改革探索精神

如果说“财政乃庶政之母”、财政为市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各国财政乃至世界财政的“共同精神”,那么,中国财政的本土精神就在于“改革探索,不懈追求”。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公共财政。所谓公共财政,是指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按社会公众的集体意愿提供市场机制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或分配活动,(29)也就是“取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

财政,是一国富强繁荣的关键所在,也往往是利益矛盾的集中体现。因此,财政改革的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然而,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无论是“利改税改革”、还是“分税制改革”、亦或是“公共财政改革”,无不是难啃的硬骨头,但新中国财政人始终抱着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披荆斩棘,逆水行舟。如今,进入深水区的财政改革更是需要这种不畏艰险的改革探索精神。

自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吹奏出一首首壮丽长歌,铸就成一项项辉煌成就。这其中既包涵着广大人民孜孜不倦的勤劳苦干,也蕴含着先驱者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气魄,更承载着几代财政人的呕心沥血。

财政收入的增长靠的是什么?靠的是经济发展,而经济发展又与财政人的改革探索密不可分,与忍辱负重的财政精神息息相关。我们应该认识到,今天财政取得的每一项成果都是来之不易的,前辈们的许多做法在当时都不啻为壮举,处在风口浪尖上的许多财政人无不用其果敢的勇气坚持下来。因此,那种怀疑甚至否定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观点只能是主观呓语。

改革是中国共产党的宿命。(30)改革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发展是为了人民的福祉。每一个财政人都应该牢固树立“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宗旨,这也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财政精神的核心和灵魂。一个没有“魂”的制度是不可能长久生存在,即使能够存在也只是暂时的。民治,则天下安;民安,则社稷安。因此,作为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财政,更应该积极作为,以孺子牛的精神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核心,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中国财政人的财政精神,既有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飞蛾扑火般的英勇献身精神,又有着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鲜明时代特色。眼下,“舟至中流”的中国财政改革在领略“沙鸥翔集”的美好风景同时,也面临着“浪遏飞舟”的严峻挑战,因此,提炼财政精神,坚持改革探索,绝不是为了自我满足、歌功颂德,而是为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面貌、更加斗志昂扬的精神状态继续推动我国当前的各项财政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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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玮.纳税人权利与我国税收遵从度的提升.税务研究,2008(4).

3.刘汉屏.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之悖论.上海财政学院学报,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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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彭月兰,李霞,王丽娟.由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整引发的思考.经济问题,2008(4).

6.岁有生.清代地方财政史研究评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11(5).

7.张馨.论财政的非市场性及其余市场的关系.厦门大学学报,1998(3).

8.傅光明.厚德载物、孜孜以求的财政精神,财政部网站,2012年7月14日.

9.“吃空饷”现象死灰复燃 贠杰:治理过程谨防“一阵风”.中国广播网,2012年6月25日.

10.培育社会会的公共财政精神.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3(1).

11.改革是中国共产党的宿命.北京晚报,2012年7月12日.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12年7月20日.

13.中国政府采购规模十年间翻十倍.新华网,2012年6月29日.

14.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部网站,2012年2月29日http://finance.sina.com.cn/20120229/153411482280.shtml.

15.百度百科:吃空饷http://baike.baidu.com/view/5241991.htm.

(2)税务工作人员要千方百计的维护纳税人权利、服务纳税人。我国对大众的宣传中,更多地强调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而没有注重对纳税人权力的界定。随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税务人员也应跟得上时代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绩能力,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切实树立公仆意识,把自己融入群众之中。多做一些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要多一点真诚热情、平和友善,少一点敷衍冷漠、衙门作风。

(3)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发布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第1号),系统的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鼓励与保护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与批评权力。但是仍需国家工作人员以真诚之心与诚挚之举,而不是冷冰冰的制度壁垒,来确保纳税评估相关利益主体的积极介入。从而,促进纳税评估质量的提高。

(4)进行有效的工作绩效考核。要科学合理的设置考核指标和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从而建立一套有效的纳税人员工作绩效考核,进而有助于量化、细化岗位之间衔接,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的问题,使得征税方更有效率完成任务。

(二)加强税制建设,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个人所得税“年终奖”事件,的确揭示了我国税制中存在的问题,年终奖计税政策自2005年发布以来,不合理的“多挣少得”现象长期存在了达多年,有关税务部门对其却视而不见。所以税务机关在起草和制定税收法律法规时,要积极主动地听取广大纳税人的意见,推进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同时应当欢迎广大纳税人对税法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使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充分畅通,以推进我国税收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如果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正常沟通渠道能够保持畅通,那么,“伪文件”、“李鬼式文件”也就没有了其自身生存的土壤,谣言也将不攻自破。

另一方面,加强税制的建设,不仅局限于税收制度设计是否完善,更在于税制设计思想路线的正确与否。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案例,反映出人们对个人所得税的关注,更揭示了人们大众生活成本高、压力大的现状,因此我们应当进行更加深入地反思。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国家财政收入、税收收入都保持了20%甚至30%以上的快速增长。然而,广大纳税人随着通货膨胀率的不断走高,生活成本日益增加,住房、医疗、教育等主要民生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尽管近年来我国大幅提高了民生财政的投入力度,然而,距离广大纳税人的期望仍然有较大差距。所以逆纳税评估事件所折射出的,绝不仅仅是税收征纳及税收法制体系建设的问题,更是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矛盾的综合体现。为此,今后我国应当适当控制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增速,使其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匹配;同时,控制煤电油运等垄断部门的利润水平,切实抑制通货膨胀,为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制度基础,推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结语:税收是纳税人根本利益的守望者

专栏15-6

“俏江南”上市搁浅引发的思考

近日,俏江南董事长张兰表示:俏江南能不能上市并不重要。这与半年前她高调为俏江南IPO造势的姿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据报道,俏江南今年3月份就已经向证监会提交了IPO申请,而至今,俏江南申请的A股IPO还在停滞中。据悉,证监会在受理了俏江南的材料后,既没将材料打回去,也没有给出任何意见,就那么“晾”着。一起被“晾”着的申请上市餐饮企业还有小南国、金钱豹和主打高档海鲜菜系的山东公司净雅食品以及去年就排队上市的顺峰集团、狗不理和广州酒家等。

而从另一方面看,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0年中国餐饮业的零售总额是17 648多亿元,依照此前的增长速度,今年餐饮业市场规模将接近2万亿元。这样的规模,若是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大量餐饮企业上市正是顺应发展大势而水到渠成的事,而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呢:除去西安饮食(餐饮业并非其主业),只有两家餐饮上市公司,即2007年11月上市的全聚德和2009年11月上市的湘鄂情。海外资本市场上,则有在香港上市的味千拉面、小肥羊以及去年登陆纽交所的乡村基。这似乎是证监会刻意加强了对餐饮业IPO的限制。

那么为什么证监会要增加对餐饮业IPO的限制呢?目前主流的观点是认为包括俏江南在内的餐饮业上市搁浅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收入确认上很多时候缺乏有效的审计证据。

谈到这里,用社会上流行的一句话来叹道:这真的是出来混迟早总是要还的啊!

今年6月,在上海召开的一次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上,证监会有过公开表态,指明餐饮连锁企业上市难的原因在于:合规性问题难以解决。餐饮企业很多是现金采购和现金销售,难于核查真实的收入和成本。餐饮企业操纵营业额和利润的手段非常多,比如为了节省成本,很多餐馆直接去早市或者农家采购,没有真实可信的发票收据。另一方面,人们去餐馆吃饭,一般来说如果不主动索要,餐馆就不给你开发票,或者用瓶廉价饮料将消费者开具发票的念头打消掉。不开发票直接导致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缺少凭据,成了所谓的“无票收入”。

这些为偷漏税而少开的发票虽然为企业的短期带来了收入,却成了企业继续做大上市的绊脚石:上市要求整个企业的财务透明化,更要求整个的经营决策的透明化,与此相对于的有相应的股东回报的透明化。而放眼国内的所谓要求上市的餐饮企业呢?有哪个能证实自己收入的真实性?据一家曾经有意投资俏江南的投资机构人士称,他们曾要求张兰公开财务数据,但是张兰却讲不清楚俏江南盈利的来源。前文提到2010年中国餐饮业总额是17 648多亿,那么试问其中多少交了税?这是国内餐饮行业尚不成熟的表现,更是国内财税政策不完善的悲哀。

资料来源:中国广播网,《俏江南申请IPO半年仍无消息》,2011年11月7日。

上文提到逆纳税评估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因纳税人对税收制度和税务部门的日常工作不满而形成的,其实税收应该同纳税人有着相同的利益目标。比如俏江南等餐营业集团上市搁浅,根本原因在于其收入确认上缺乏有效的审计证据,没有良好的纳税意识,导致其偷逃税款行为,使得其实际收入无法通过审计准确获得,最终对其上市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可见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是存在共同的利益目标的。我国纳税评估质量管理的目标不是要给纳税人带上镣铐和枷锁,纳税评估的质量管理,从根本上讲,是为纳税人更好地服务。税收作为纳税人根本利益的守望者,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绝不是“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而纳税评估正是帮助税收征纳双方走出囚徒困境的有效手段。

表15-2   税收征纳双方博弈矩阵(纳税稽查)

img153

在税收征纳双方博弈的过程中,假设纳税人一个月的利润为20,应纳税款为10,如被查出漏缴税款,则增加10的税收罚款;税务机关应收税款为10,如动用税收稽查手段,则需要10的成本,纳税人员无需为税收稽查付出成本;假设税收稽查有50%的概率能够查出纳税人的偷税漏税行为,使纳税人的收益=20-50%×(10+10)=10,税务机关的收益=-10+50%×(10+10)=0。对于纳税人来说,合作的收益是都是10,而不合作时,税务部门稽查时收益是10,不稽查时收益为20,所以纳税人倾向选择不合作,同样的道理,税务部门根据理性判断,选择不稽查,则最后的均衡为(20,0)。在俏江南的案例中,企业的上市因为缺乏纳税证明而困难重重,这里将企业(纳税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定为20,所以税收征纳双方最终的博弈结果是(0,0),如果纳税人选择合作,而税务部门选择不稽查,双方的博弈结果为(10,10),这么看来,税收征纳双方陷入了一种囚徒困境。

现在考虑引入纳税评估的情况,纳税评估的成本比纳税稽查低,这里设为5,且不会造成对纳税人罚款,是一种“柔性执法”。但是纳税稽查可以向纳税人说明漏缴税款的后果,会影响企业上市,造成20单位的损失,,这样税收征纳双方的博弈矩阵就有了变化。

表15-3   税收征纳双方博弈矩阵(纳税评估)

img154

从表15-3中不难看出,对纳税人来说,不管税务部门作何选择,纳税人纳税获得的报酬总是高于不纳税的报酬,这样纳税人理性的考虑是主动缴纳税款;对税务部门,知道了纳税人的纳税选择,也可以不针对企业展开长期的纳税评估,只需要不定期评估和利用低成本的批量评估即可,如此形成(10,10)的博弈结果,脱离税收征纳双方的囚徒困境,使双方实现了各自的效益最大化,并形成纳税人自觉,征税人放心的良性税收征纳关系。

如此看来税收与纳税人的利益是一致的,这一点通过税收的概念就可以获知: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从我们公民的角度更确切地说是人民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财产以形成国家财政收入,从而使国家可以满足人民社会公共需要的一种活动。税收是纳税人所享受公共产品的最主要资金来源,缴纳税款正是我们拥有依法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权利的凭证。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奥曼和托马斯?谢林曾对人们在博弈中如何选择才能实现共赢、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研究。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博弈并不是人们想当然中的零和博弈。纳税人的利益与国家利益并不是对立的,实际上他们是相辅相成,双赢的。俏江南等餐饮企业申请上市受阻,相当大的原因在于他们的财务制度不规范,利润来源不清晰,经营环节缺少有效的监控措施,偷逃税现象严重,从而最终使企业自身的发展受到限制,长远利益收到损失,而这种现象,不仅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更加限制了企业的长期发展,陷入了博弈中的囚徒困境,不利于双方实现双赢。说起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各地限购政策推出以来,外地人购房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在当地缴纳社保和个税5年以上(31)。由此,很多没有缴税证明的人便萌生出补缴个税的念头和想法。这些生活中的事例比比皆是,咋看起来无不是纳税人贪图眼前小利,钻税收体制的空子,却失了长远大计。作为理智的公民,仔细推寻其中的真意,不难领会税收才是纳税人根本利益的守望者,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税收的作用,纳税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享受公民权利的凭证。

关键概念

逆纳税评估 奖金申请制度 分段奖励制度 从众心理

复习思考题

1.谈谈“纳税评估”与“逆纳税评估”之间的联系,以及正确认识此问题的深刻意义。

2.说说我国现行的年终奖政策如何改进才更合理?

3.为什么说“税收是纳税人根本利益的守望者”?

上海市发文: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对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贵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广州《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对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注释】

(1)徐慎刚.中国纳税遵从问题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10月.

(2)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说,有调查显示,70%的人觉得目前确定3000元的个税起征点还比较低,需要往上加。中国广播网,《调查显示7成民众认为个税3000起征点较低》,2011年4月18日。

(3)叶檀.个税起征点多少才合适.解放日报(上海),2010年3月9日.

(4)1人民币=0.100 7英镑,凤凰网财经,2012年5月17日,http://app.finance.ifeng.com/hq/rmb/quote.php?symbol=GBP。

(5)财政部:个税调整到5 000元只有3%的人纳税.北京青年报,2011年4月19日.

(6)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8月7日.

(7)刘佐.中国直接税与间接税比重变化趋势研究.财贸经济,2010(7).

(8)白彦锋,许嫚嫚.个税免征额调整对政府税收收入和居民收入分配影响的研究.财贸经济,2011(11).

(9)相关税率表,请参见本章附件。

(10)【美】丹艾瑞里.怪诞行为学——可预测的非理性.赵德亮,夏蓓洁,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

(11)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司.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情况通报.

(12)【美】丹艾瑞里.怪诞行为学——可预测的非理性.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61.

(13)汪振林.试论举报奖励制度.法制与社会,2010(20).

(14)赵文斗.日本——巧妙宣传明白纳税.中国税务,2001年(4).

(15)悬空托救小女孩不留名广州全城寻找“黄衣哥”.http://www.tianjinwe.com/tianjin/tbbd/201206/t20120611_5833301.html。

(16)2006年一伙匪徒抢劫了英格兰银行金库约5 300万英镑。英国警方给出200万英镑悬赏,使一名抢劫者主动投案,成为举报破案案例中的经典。鲍崇军.我国涉税举报奖励规定不尽合理——英国警方迅速侦破五千万英镑动案的启示.税收征纳,2006(6).

(17)出自:《史记·卷七十·张仪列传·第十》,原指众口所责,虽坚如铁石之物,亦告熔化;毁谤不止,令人难以生存,而遭毁灭。后用来比喻舆论作用极大,众口一词,积非成是;流言可畏,能颠倒是非,置人于死地。

(18)网络谣言如同超级病毒,各国监管面临技术困境.中国广播网,2011年10月28日。

(19)【法】古斯塔夫·庞勒.大众心理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26-27.

(20)王德祥,刘中虎.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及其启示.世界经济研究,2011(2).

(21)赵文斗.日本:巧妙宣传,明白纳税.中国税务,2007(4).

(22)【日】税情报,平成12年版。

(23)李炜光.公共财政的宪政思维——公共财政精神诠释.战略与管理,2002(3).

(24)岁有生.清代地方财政史研究评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11(5).

(25)苏辙.栾城集.卷二一.上皇帝书.

(26)《佛学大词典》:“‘自觉觉他’指大乘菩萨自己觉悟所修执法,又能令其他有情觉悟之。”大意就是说,大乘菩萨不仅自己觉悟所修的佛法,也能使其他众生觉悟。

(27)中国政府采购规模十年间翻十倍.新华网,2012年6月29日。

(28)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12年7月20日。

(29)培育社会会的公共财政精神.中国经济快讯周刊,2003(1).

(30)改革是中国共产党的宿命.北京晚报,2012年7月12日.

(31)2011年1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各地各有响应该通知发文:如:北京市政府发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办【2011】8号对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5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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