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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与逆纳税评估

时间:2022-11-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本书的结语,本章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的“纳税评估”和纳税人对政府部门课税行为的“逆纳税评估”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力图合理规范和引导“纳税评估”和“逆纳税评估”,以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我国税收经济的健康发展。相对于政府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开展的“正纳税评估”,我们将这些纳税人对税制、税负的评价和争议定义为“逆纳税评估”,并作为本项研究的最后部分。

第十五章 纳税评估与逆纳税评估

本章导读

作为本书的结语,本章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进行的“纳税评估”和纳税人对政府部门课税行为的“逆纳税评估”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力图合理规范和引导“纳税评估”和“逆纳税评估”,以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我国税收经济的健康发展。

美国本杰明·富兰克林于1789年写道:“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逃脱不掉死亡和纳税。”现在更为幽默的说法是:“每个人一生当中有三件事情是避免不了的,那即是死亡、纳税,以及为逃避这两件事情所作出的不懈努力。”(1)

由此可见纳税人的对纳税的情感,多半不是像税法中宣传的“我纳税我自豪”那样,也没有怀着“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或者“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和伟大复兴而纳税”这样的觉悟。英文中的“tax”,在拉丁文中原意就有“扎、刺”等“令人不舒服”的含义,正如富兰克林所说,由于纳税会导致纳税人即期收入或财富的减少,所以纳税人对其本能的反应是厌恶和逃避的,甚至和对待死亡的态度等同起来。如果有机会,这种情感就会迸发出来,对税制和税负“评头论足”,如民众对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讨论,以及对中国宏观税负的讨论等等。相对于政府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开展的“正纳税评估”,我们将这些纳税人对税制、税负的评价和争议定义为“逆纳税评估”,并作为本项研究的最后部分。这里就这些逆纳税评估案例背后的事实,以及形成过程、发展规律、产生后果进行分析,最后分析税收的本质,即税收与纳税人根本利益并不冲突,税收其实是纳税人根本利益的最终守望者;对纳税逆评估合理的控制和引导,可以推动我国“正纳税评估”与“逆纳税评估”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切实提高我国纳税评估的质量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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