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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标准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必须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节约型的经济社会发展之路,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服务。

岫岩满族自治县华玉源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李 贵

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定义,高标准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的原有基本农田和经整治后划入的基本农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五方面:

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每个耕作田块直接临渠、临沟、临路,保证每个耕作区与农村居民点相连。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规模整治,优先在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坚持数量、质量、生态并重。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鼓励农民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以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为引导,聚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仍然是中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在人力投入上,不仅要有足够的数量,还要有一定的素质。在财力投入上,不但要把专项资金悉数用到点子上、花在刀刃上,而且要整合多方财力向这项工程倾斜,同时想方设法激活并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点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可以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数据,做到减少过多的工作量以及人员投入,减少开支,节约时间。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的基础,全面发展农村生产,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农村环境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基础。并落实公众听证制度、公告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确保公众参与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充分尊重当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公众参与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实行多方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个根本方针,是正确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所以,必须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加强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节约型的经济社会发展之路,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服务。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应对成果进行验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范围、建设规模、新增耕地面积、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耕地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权属调整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后期管护措施等。并应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开展耕地质量评定,根据评定的结果更好的指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农村土地定级估价工作,研究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动态监测体系和耕地资源安全预警体系,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进一步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数据基础。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落实土地整治的重要措施。土地整治的目的在于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夯实了农业基础,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进行土地平整,规整田块,实行格田化布局,促进了农业机械化耕作。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各类渠、沟、涵、闸、泵、坝等,达到较高的有效灌溉率,以及排涝能力,实现了“旱能灌、涝能排”,增强了抗灾能力。建设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和生产路,完善交通路网,方便农产品的运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行迁村腾地和中心村建设,促进了民生改善,使土地整治真正实现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保持耕地占补平衡,确保了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实现,保障了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用地和公路、铁路、电力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需要。

建设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目的之一。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和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扬艰苦创业精神,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建设生态农业,是把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重大战略部署。生态环境的建设主要包括:一是小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生态修复和小流域综合治理都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大举措,在水土流失重点区,除了实施综合治理外,在地广人稀、降水条件适宜、水土流失轻微的地区,应实施以封育保护为主的生态自我修复工程。通过综合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加快水土流失防治的步伐,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梯田建设与径流控制相结合。梯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除发展小型水利工程外,要充分发挥径流调控体系的作用,科学的修建水窖、涝池、蓄水池、古坊、塘坝等水土保持工程。就近拦蓄利用降水产生的径流,为梯田林果等提供生态用水,通过梯田工程与径流利用工程有机结合,实现基本农田的集约化经营。三是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依据自然规律,实行山坡沟水路田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优先建设坡面径流聚集工程,鱼鳞坑整地以及沟道拦蓄工程,为林草提供生长环境,达到以工程保生物,以生物护工程,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实现退耕还林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所以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是相辅相成的。

针对辽宁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近年来,不断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通过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提高了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省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546个,整治规模422万亩,新增耕地248万亩,全省连续12年实现耕地总量平衡和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2011年9月,辽宁省在国务院6部门组织的5年耕地保护考核中位列全国第一,全省耕地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继续贯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树立了榜样,同时也提供了技术力量和宝贵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方案,依据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各类土地整治项目,扎实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加快项目实施,结合我县土地整理项目组织实施,积极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集中研究解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使项目区建设成为土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规则,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达、防护林网配套的健康农田、景观农田、生态农田。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宣传日,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周密组织、精心筹划,进一步提高当地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不断扩大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社会影响。

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20年力争建成8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为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我国作为一个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发展中大国,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宜居空间只有大约300万平方公里,适宜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国土面积只有180万平方公里,有效国土开发空间严重不足既是我国的基本资源国情,也是我国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面临的难题。所以,必须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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