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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概念与分类

时间:2022-11-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见,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的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进出口商品价格是经常变动的,所以对外贸易值往往不能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及其变化趋势。这样修正后的对外贸易金额就可以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比较准确地反映不同时期对外贸易规模的实际变动幅度,这一指标便于不同时期对外贸易值的比较。出口与进口是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的两个方面。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与分类

一、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世界各国和地区之间在商品和服务方面的交换活动,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如果从单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出发,一个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活动,就称为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但是从第三方的视角来看就称为国际贸易。一些海岛国家或地区以及对外贸易活动主要依靠海运的国家或地区,如英国、日本、中国台湾省等,也把这种交换称为海外贸易(Oversea Trade)。

可见,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研究国际贸易离不开对各国对外贸易的研究,但有些国际范围内的综合性问题,如国际分工、商品的国际价值等问题,则不可能从单个国家的角度得到有效的说明。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主要是在产业革命完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发展起来的。1830年以前,西欧和北美的工业化还在进行,世界上大多数民族和国家的经济都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绝大多数的生活和生产资料都是本地本国制造的,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十分薄弱,人员的往来亦十分稀少。然而,19世纪中期以来,这一切被迅速地改变了。在1850年到1913年的63年间,世界贸易的数量增长了10倍,在1913年到1981年的68年间,国际贸易又增长了16倍。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际贸易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迅速发展,世界年均出口增长率达到5%,高于世界生产的增长速度(3%左右)。2000年,由于当时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所带来的旺盛的国际需求,当年世界贸易额的增长速度高达12%。据世界贸易组织的2011年国际贸易统计报告,2010年度全球货物贸易出口额为15.08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出口额为3.66万亿美元。国际贸易的发展突破了国家之间的经济界限、地理界限和种族界限,使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生活越来越多地纳入国际化、全球化的轨道。

国际贸易在规模不断扩展的同时,其本身的内涵也在不断变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传统的狭义的国际贸易概念与目前所使用的广义的国际贸易概念相比,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客体的不同,即前者主要是指各国和地区间的商品的交换,而后者不仅是商品的交换还包括了服务的交换。概念本身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服务贸易只占商品贸易的十分之一左右,可是到2003年,服务贸易占商品贸易的比重已上升为四分之一左右了,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额增长11.5%,超过7万亿美元。

(二)国际(对外)贸易值与国际(对外)贸易量

反映一国的对外贸易规模,既可以用具体的计量单位也可以用货币单位,但是计量单位不能很好地表现出贸易对象的质量,因此各国使用货币单位来反映本国的对外贸易的规模。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又叫对外贸易额,是用货币来表示的一定时期内一国的对外贸易总值。一般都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通用的货币表示的。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额的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出口值加上进口值之和就是该国的对外贸易总值。例如,中国2010年的出口值是15 779.3亿美元,进口值是13 948.3亿美元,全年的对外贸易总值是29 727.6亿美元。但当我们要计算世界的国际贸易总值时,却不能简单地采用应用于一国的办法。这是因为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两者相加无疑是重复计算。为此,在统计国际贸易总值时,采用的办法是把世界上的所有国家的进口总值或出口总值按同一种货币单位换算后加在一起。但是在实际中,人们采用的是把世界各国的出口值汇总起来。为什么不能把各国进口值之和算作国际贸易值呢?这是因为各国的进口值一般都是按CIF价计算的。在商品的进口值中,通常还包括运输和保险等服务费用,而按FOB价来统计的出口总值则比较合理。因此,国际贸易值是一定时期内各国出口值之和。

进出口商品价格是经常变动的,所以对外贸易值往往不能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及其变化趋势。如果以对外贸易的商品实物数量来表示,则能避免上述矛盾。可是,参加对外贸易的商品种类繁多,计量标准各异,如小汽车要按辆计算,彩电要按台计算,棉花要按吨计算,无法把它们直接相加。所以,只能选定某一时点上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以反映对外贸易实际规模的变动。具体来讲,往往要用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价格指数去调整当年的进口值或出口值,得到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值或出口值。这样修正后的对外贸易金额就可以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比较准确地反映不同时期对外贸易规模的实际变动幅度,这一指标便于不同时期对外贸易值的比较。

(三)出口与进口

出口与进口是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的两个方面。当一个国家从其他国家购进商品和服务用于国内生产或消费时,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贸易活动称为进口(Import)。反之,一个国家向其他国家输出本国商品和服务的活动则称为出口(Export)。

一国在同类产品上可能既有出口又有进口。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将某种商品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加以比较,如果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则称为净出口(Net Export);如果出口额小于进口额,则称为净进口(Net Import)。在产业内贸易快速发展的当代,这两个概念的使用是用来反映一国某种商品在国际贸易中以及该国该产业在国际分工中所处的地位的。

为了分析进出口贸易对一国经济的影响,可以将国民经济分为出口部门和进口竞争两大部门。出口部门是指一国能够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的各类产业的总和,进口竞争部门是指一国与进口产品在本国市场上进行竞争的各类产业的总和。如果一国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强,政府就应该采取相对自由的贸易政策,例如中国以往的轻纺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目前的机电等熟练劳动和资本密集产业就属于这类产业;如果进口竞争产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弱,政府就应该适当采取符合国际惯例和WTO规则的保护政策措施,以促进其竞争力的提高,例如中国的精密机械、汽车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就属于这类产业。

(四)贸易差额

一个国家通常既有进口也有出口。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一个国家的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之间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如果出口值大于进口值,就称为贸易顺差(A 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或者出超(Excess of Export over Import);反之,若是进口值大于出口值,则称为贸易逆差(An Unfavorable Balance of Trade),或者入超(Excess of Import over Export)。通常贸易顺差以正数表示,贸易逆差以负数表示。如出口值与进口值相等,则称为贸易平衡。比如,中国2010年的出口值是15 779.3亿美元,进口值是13 948.3亿美元,对外贸易出现了1 831亿美元的顺差(见表1.1)。

表1.1     2010年中国前10位贸易顺差来源地   单位金额: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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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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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ww.mofcom.gov.cn.

贸易差额是衡量一国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指标,从理论和实践上来讲,贸易平衡总是最好的,但是各国的对外贸易是由无数的独立经营的企业共同实现的,因此一国很难达到所谓的贸易平衡,这就要求一国在贸易顺差和贸易逆差中选择一个。通常各国都追求贸易顺差,这是因为,一般说来,贸易顺差表明一国在对外贸易收支上处于有利地位,贸易逆差则表明一国在对外贸易收支上处于不利境地。各国追求贸易顺差以增强本国的对外支付能力,稳定本国货币对外币的比值,并将其视为经济成功的标志之一。单纯从国际收支的角度来看,当然是顺差比逆差好。但是,长期保持顺差也不一定是件好事。首先,长时间存在顺差,意味着大量的资源通过出口而输出到了外国,得到的只是退出正常经济循环的积压资金。其次,巨额顺差往往会使本国货币升值,不利于扩大出口,并且会造成同贸易伙伴的贸易关系紧张。

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中,对外贸易是顺差好还是逆差好,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说来,西方发达国家面临的主要矛盾是总需求不足,生产能力过剩。因为对外贸易顺差能缓和需求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扩大国内的生产规模,增加就业机会,所以,西方经济学家们非常重视对外贸易的乘数效应,鼓吹政府干预对外贸易,以保持贸易顺差来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

但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出现一段时期的贸易收支逆差,通常是难免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益的。同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科技发展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并且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地缩小这种差距。即使发展中国家出口部门的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在一定时期内也不足以消除贸易逆差的倾向。此外,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外资也会在一定时期内强化贸易逆差倾向,因为外资的流入特别是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增加通常会以进口的方式带进一部分投资品,使引进外资的发展中国家的进口规模扩大,而且投资引起进口需求往往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连续性的。尽管这种进口从短期看不需要支付外汇,但从长远看则要靠出口收汇来支付,还是会成为产生贸易逆差的一个因素。同时,一些三资企业开办初期需要大量进口关键设备、原材料等,会直接影响到短期的贸易收支平衡。

从市场经济运行的角度来看,发展中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主要矛盾是供给不足,保持一定的贸易逆差,实际上就是利用外部资源在国内搞建设。当然,若出现严重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则会对国民经济的运行产生巨大冲击,妨碍经济的持续发展。发展中国家情况各异,经济发展也不会必然导致贸易逆差,贸易逆差也不是总是有益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要密切注视并分析产生贸易逆差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进口过多的高档消费品等而导致的贸易逆差,对国民经济增长就有弊而无利。

(五)国际贸易(对外贸易)商品结构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International Trade by Commodities)系指各类商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处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世界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

1953年,国际贸易中的制成品比重第一次超过初级产品。随着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不断发生变动。其基本趋势是初级产品的比重大大下降,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不断上升,特别是工程产品、化学产品等资本货物以及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比重显著增加。

对某一个国家来说,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中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通常以各种商品在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来表示。

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一国或世界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和自然资源的禀赋等。现实中一般来讲,发达国家的出口中机器设备等制成品占最大比重,而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则以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制成品为主。

(六)国际贸易(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又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s),它用来表明世界各个地区或各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地位,通常是用它们的出口贸易额或进口贸易额占世界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来表示。2004年国际贸易地区分布的有关数据见表1.2。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在不断变化,各国的经济实力对比经常变动,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也不断发生变更。

表1.2     2010年世界进出口总额前10位国家(地区)   单位金额: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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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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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ww.customs.gov.cn.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Direction of Foreign Trade)又称对外贸易地区分布或国别构成,指一定时期内各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所占有的地位,通常以它们在该国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或进出口总额中的比重来表示。对外贸易地理方向指明一国出口的货物和服务的去向和进口的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可以反映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通常受到经济互补性、国际分工的形式与贸易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中国2010年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的有关数据见表1.3。

表1.3     2010年中国对外贸易前10位贸易出口国(地区)   单位金额: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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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www.mofcom.gov.cn.

(七)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Terms of Trade)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间的比率,所以,贸易条件又被称为“进出口交换比价”或简称“交换比价”。常用的贸易条件有三种:价格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和要素贸易条件。它们从不同的角度衡量一国的贸易所得。由于一个国家的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难以直接用进出口商品的价格进行比较,因此,人们通常用一国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内的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同进口商品价格指数对比进行计算。其公式为:

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

例如,假定某国贸易条件以1980年为基期,即为100。到1990年,该国出口价格指数下降5%,为95;进口价格指数上升10%,为110,则:

贸易条件指数=(95/110)×100=86.36

贸易条件指数小于基准年进出口价格指数13.64%,这表明贸易条件恶化,交换比价下降,即同等数量的出口商品能换回比基期更少的商品。反之,则视为贸易条件改善。

(八)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Degree of Dependence upon Foreign Trade)又称对外贸易系数。以一国对外贸易额同该国国民生产总值(GNP)或GDP比率来表示,用以反映一国经济发展对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

一般来讲,一国对外贸易依存度直接受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及自然资源拥有状况、对外经济政策、国内市场容量等因素的影响。

二、国际贸易的分类

国际贸易活动在现实中有多种表现形式,依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根据划分进出口的标准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总贸易体制与专门贸易体制是指贸易国进行对外货物贸易统计所采用的统计制度。现在世界上通行的统计体制有两种:一种是以国境作为统计对外贸易的标准。凡是进入该国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进口,称为总进口(General Import);凡是离开该国国境的商品均列为出口,称为总出口(General Export)。总进口值加上总出口值就是一国的总贸易值(General Trade)。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90多个国家和地区采用这个统计标准。

另一种是以关境作为统计对外贸易的标准。关境是一个国家海关法规全部生效的领域。根据这个标准,外国商品进入关境之后才列为进口,称为专门进口(Special Import)。如果外国商品虽已进入国境,但仍暂时存放于海关的保税仓库之内,或只是在免税的自由经济区流通,则不被统计为进口。另一方面,凡是离开关境的商品都要列为出口,称为专门出口(Special Export)。但从关境外国境内输往他国的商品,则不被统计为出口。专门出口值加上专门进口值,即是一个国家的专门贸易值(Special Trade)。德国、意大利、瑞士等80多个国家采用这种统计办法。联合国在公布各国对外贸易统计数字时,一般都注明该国是总贸易体制还是专门贸易体制。我国采用的是总贸易体制。

总贸易与专门贸易统计出来的贸易数额是不相同的。这是因为:第一,关境和国境往往不一致,既有国境大于关境的情况,比如印度和埃及在本国境内都设有许多自由贸易区;也有国境小于关境的,比如欧盟各国就是很好的例子。第二,对某些特殊形式的贸易,两者的处理不同,例如,过境贸易会计入总贸易值但不会列入专门贸易值。

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反映的问题也不相同。前者包括所有进出入该国的商品,反映一国在国际商品流通中所处的地位;后者只包括那些进口是用于该国生产和消费的商品,出口是由该国生产和制造的商品,反映一国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国际贸易中所起的作用。

(二)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

根据商品形态的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货物贸易(Commodity Trade)和服务贸易(Service Trade)。

货物贸易是指物质商品的进出口。因为物质商品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因此货物贸易又常常被称作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世界市场上的物质商品种类很多,为了统计和其他业务的方便,联合国曾于1950年编制了《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SITC),并于1960年和1972年先后修订两次,它一度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根据这个标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共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个分组和1 924个基本项目。10个大类的商品分别是: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0);饮料及烟类(1);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2);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3);动植物油脂及油脂(4);化学品及有关产品(5);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6);机械及运输设备(7);杂项制品(8);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9)。其中0~4类商品又称为初级产品,5~8类商品称为工业制成品。按此标准,在国际贸易统计中,每一种商品的目录编号都采用5位数。1位数表示类,2位表示章,3位数表示组,4位数表示分组,5位数表示项目。

上述标准分类法几乎把国际贸易的所有商品都包括进来了,但是它主要用于贸易统计。现在使用得最为广泛的是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83年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HS),它是一种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我国也采用了这一分类标准。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国家之间出售或购买服务的交易。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定义,国际服务贸易是指服务贸易提供者从一国境内、通过商业现场或自然人的商业现场向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取外汇收入的过程。

根据GATS的定义,服务贸易有四种方式:(1)过境交付,即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都不跨越国境。比如,通过网络进行的国际远程教育、国际医疗、在线游戏等方面的服务。(2)境外消费,即服务消费者到服务提供者国内接受服务,即在国外实现服务的进口,如中国公民出国到英国旅游、留学等。对于英国的服务提供者而言,是在国内从事服务的出口。(3)商业存在,即服务企业到国外开办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例如,英国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到中国开办分支机构提供相应的服务等。(4)自然人移动,即一国的自然人到服务消费者所在国或第三国提供服务,例如中国的公民到英国讲学、行医等。

国际服务贸易可以分为要素服务贸易(Factor Service Trade)和非要素服务贸易(Non-Factor Service Trade)。要素服务贸易是一国向他国提供劳动、资本、技术及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服务,而从国外得到报酬的活动。它包括对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收益、侨民汇款及技术贸易的收入;非要素服务贸易是狭义的服务贸易,它指提供严格符合“服务”定义的服务而获取外汇收入的交易,如国际运输、旅游、教育、工程咨询、会计等。

与有形贸易相对应,包括上述两类服务的服务贸易也常被称作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在实际活动中,按照WTO的分类,国际服务贸易可以分为商业、通信、建筑及工程、销售、教育、环境、金融、健康与社会、旅游、文化与体育、运输业及其他等12大类155个项目。

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正是货物贸易带动了服务贸易,而服务贸易又促进了货物贸易的发展。

但是,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存在着一个重要区别,这就是货物的进出口要通过海关手续,从而表现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同时它也是国际收支的主要构成部分;而服务贸易不经过海关手续,通常不显示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上,可是它也是国际收支的一部分。

发展服务贸易已成为不少国家平衡外汇收支、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的重要对外经济政策。世界服务贸易从行业上看,占最大比重的是旅游、金融与保险、交通运输、通信、信息和劳务等。

(三)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依照有无第三方参与,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转口贸易。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消费国和生产国直接买卖货物的行为,称为直接贸易(Direct Trade)。此时出口国即是生产国,进口国就是消费国。

由于政治、地理、经济等方面的原因,有时商品的生产国和消费国未能直接进行交易,而只能通过第三国商人转手来进行买卖。这种形式的国际贸易称为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从商品的生产国进口商品,不是为了本国生产或消费,而是再向第三国出口,这种形式的贸易称为转口贸易(Entrepot Trade)。如上述间接贸易中的第三国商人所从事的就是转口贸易。

从事转口贸易的大多是运输便利的国家或地区的港口城市。如伦敦、鹿特丹、新加坡、香港等,由于它们独特的地理位置优越,便于货物集散,因而转口贸易相当发达。

在转口贸易中有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即所谓“三国间贸易”。它是指一国企业到国外开办分支机构,从事国际贸易活动。如甲国企业到乙国注册成立一个公司,然后依靠其信息、人才的优势在丙国和丁国间从事贸易活动。这种贸易形式有其独到的好处:除了注册公司时需要本国(甲国)资金外,公司成立后可在当地或国际上融资,不再占用本国资金;利用的纯粹是国际市场、国际资源,是真正的国际化经营;有利于培养国际化经营人才,为国内企业日后进入国际市场准备国际营销渠道;另外,其贸易额计算在外国的贸易收支账户上,本国可通过国外分支机构利润的汇回获得贸易的收益,而不会引起因为贸易差额而产生的本国与贸易伙伴贸易关系的紧张。

(四)过境贸易、直接运输贸易

按照货物从生产国交付到消费国的过程中是否经过第三国的领土,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过境贸易和直接运输贸易。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指别国出口货物通过本国国境,未经加工改制,在基本保持原状条件下运往另一国的贸易活动。它产生的原因主要是:第一,生产国或消费国中至少有一方是内陆国,且两国又不接壤;第二,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没有直达的航线。

过境贸易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间接的过境贸易,即外国商品进入国境之后,先暂时存放在海关仓库内,然后再提出运走;另一种是直接的过境贸易,即运输外国商品的运载工具,在进入本国境内后并不卸货,而是在海关等部门的监管之下继续输往国外。

一些国家把开展过境贸易作为吸引国外人流、物流、信息流,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俄罗斯利用西伯利亚大铁路、中国利用陇海线分别吸引日本、韩国输往中亚、西欧的货物过境,以加快铁路沿线的经济发展。

直接运输贸易(Direct Transport Trade)指生产国和消费国间的商品交付没有经过第三国的领土的贸易活动。

过境贸易与转口贸易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过境贸易中第三国不参与商品的交易过程,转口贸易则须由转口商人介入来完成交易的实现。第二,过境贸易通常只收取少量的手续费如印花税等,而转口贸易则以营利为目的,会获取正常的贸易利润。

(五)易货贸易与自由结汇贸易

按照国际收支中清偿工具的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划分为易货贸易和自由结汇贸易。在国际贸易中,以货币作为清偿手段的,称为自由结汇方式贸易,或叫做现汇结算(Cash Settlement)贸易。在此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必须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自由兑换。目前能作为清偿货币的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货币,如美元、欧元、日元等。另一种是以货物经过计价作为清偿工具,称为易货贸易(Barter Trade)。这种方式亦称为换货贸易、对销贸易,它起因于贸易参与国双方的货币不能自由兑换,而且各国的自由外汇短缺,于是双方把进口和出口直接联系起来,互通有无,以做到进出口大体平衡。

易货贸易的特点是:它只涉及贸易的双方,如政府对政府、政府对企业或企业对企业;易货商品按照各自的需要,可采用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的交换;贸易合同往往是短期的;在清偿时,既可以是逐笔支付平衡,也可以是定期综合平衡。

同自由结汇贸易相比较,易货贸易虽然可以缓解进口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然而它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局限性。首先,易货贸易取决于双方对对方商品的直接需求,这样可供交换的商品种类就显得有限。其次,双方的进口和出口要直接保持平衡,贸易规模受到限制。最后,货物计价通常是通过谈判确定的,而不是由市场竞争来决定,贸易条件(即交换比例)对于某一方来讲往往不是很合理。

在当前全球范围的市场经济体制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自由结汇贸易是最常用的贸易形式,易货贸易只在一些外汇比较短缺的发展中国家间采用。

(六)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政贸易

根据货物运送方式的不同,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政贸易。

陆路贸易(Trade by Road)指采用陆路运送贸易货物的贸易。运输工具主要有火车、汽车等。如中蒙、中越、美加等陆地相邻主要采用这种方式,目前陆路贸易占世界贸易总量的15%~20%。

海路贸易(Trade by Seaway)主要是通过海上运送货物的国际贸易方式,运输工具为船舶。国际贸易大部分都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据美航运杂志统计,海运已占国际贸易运输量的75%~80%。

空运贸易(Trade by Airway)指采用航空运输方式运货的贸易,通常适用于贵重或数量小或时间性强的商品贸易,空运运费较贵,空运贸易只占世界贸易总额的3%~4%。

邮政贸易(Trade by Mail Order)指采用邮政包裹方式寄送货物的贸易。

(七)单证贸易和无纸贸易

根据贸易过程中是否适用有关单证等商业性文件,国际贸易可分为单证贸易和无纸贸易。

单证贸易(Trade with Documents)指以纸面单证为基本手段的贸易,是一种传统的交易方式。国际贸易中常见的商业性文件有:汇票、发票、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这些单据是贸易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

无纸贸易(Trade without Documents)又称电子数据交换(EDI),指以电子数据交换为内容的贸易,即贸易伙伴之间按协定通过电子通讯网络传递规范化和格式化的商贸数据和信息而进行的贸易。EDI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产物,它以电子方式在贸易伙伴以及相关单位间传输贸易文件和单据,实现了无纸化交易。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易手段,EDI代表了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和手段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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