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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的概念与分类

时间:2022-04-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规定新药的定义为“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药品的注册申请。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目前我国对于新药的分类,是将新药分成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三大部分,又按照各自不同的成熟程度再分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营销学中的新产品是个相对概念,与医药领域的新药的含义不完全相同,新药是医药领域常用作为新产品研发的主要概念之一。我国规定新药的定义为“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药品的注册申请。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目前我国对于新药的分类,是将新药分成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三大部分,又按照各自不同的成熟程度再分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中药、天然药物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2)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

(3)中药材的代用品。

(4)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5)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

(6)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复方制剂。

(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8)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给药途径的制剂。

(9)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剂型的制剂。

(10)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工艺的制剂。

(11)已有国家标准的中成药和天然药物制剂

2.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由已上市销售的多组分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药物;新的复方制剂。

(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改变给药途径并已在国外上市销售的制剂。

(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

3.生物制品注册分类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分制品。

(6)由已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组成的新的复方制品。

(7)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8)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

(9)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10)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

(11)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

(12)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13)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14)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

(15)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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