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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的概念与分类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费用的概念与分类一、费用的定义费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费用只能以某个特定的会计期间为归属。要素费用是按经济内容作的分类,但不能明确反映费用的归属期。企业的总收入扣除期间费用总额即为当期的税前会计利润。这些费用与其发生的会计期间相联系,而与产品的生产数量、销售数量没有直接联系。

第一节 费用的概念与分类

一、费用的定义

费用(expense)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费用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消耗的经济资源的货币表现。如为发展教育事业这个目的而耗费的经济资源称之为教育费用;为保卫国家抵抗外国侵略,进行国防建设而发生的耗费叫国防战备费用等。狭义的费用,是与收入对应存在的,是一个企业在一定时期为了获得生产经营收入而发生的各种经济资源的耗费。这种耗费通常表现为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最终是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但如何给费用下个定义,会计理论界目前还存在不同的认识:

(1)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6号概念公告中,将费用界定为“一个主体在某一期间由于销售或生产货物,或从事构成该主体不断进行的主要经营活动的其他业务而发生的现金流出或其他资产的耗用或债务的承担(或两者兼有之)”。

根据上述定义,因企业不断进行的主要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耗费构成费用;反之,非主要经营业务的耗费或资源的消耗,则不构成费用,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概念公告中,这种非主要经营活动的耗费称为损失(Iosses)。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1989年)中,对费用作了如下表述:“费用指会计期经济利益的减少,其形式表现为由资产流出、资产折耗或负债的承担而引起业主权益的减少,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分配有关的类似事项”。

显然,这一定义没有区分主要经营活动和非主要经营活动,所有导致企业经济利益减少的交易或事项,无论是来自主要经营活动(如销货成本、利息费用),还是来自非经常性活动(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损失)都被列为费用,因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报表要素中,费用和损失是不加区分的。

(3)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把费用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显然,我国财务会计采用的费用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比较接近,是指狭义的费用,即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费用无论是主要经营活动发生的耗费,还是非经营活动中的损失都列为费用,计入有关会计期间的损益。

二、费用的性质

从费用的概念可知,其具有以下性质:

(1)费用具有明确的目的性。无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费用都是为某个目的而发生的,没有目的的费用是无意义的。

(2)费用必须是以货币计量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消耗的各种经济资源都是以货币计量的,这就决定了费用也必须以货币计量,不能以货币计量的消耗都不能列为费用。

(3)费用必须是被消耗了的经济资源,没有被消耗的经济资源不能列入费用。比如商品存货的制造成本,在没有售出之前不能列费用,因为它还没有为获取销售收入而消耗,仅仅是企业资金形式上的转化。

(4)费用只能以某个特定的会计期间为归属。企业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消耗,有的与产品有着直接关系,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等;有的则与产品不具备这种直接关系,如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但无论与一定数量的产品有无直接关系,只要发生的消耗与当期的收入有关系,都应当列为当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三、费用的分类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费用,按其归集对象可以分为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两大类。

(一)生产费用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也是物化劳动(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和活劳动的耗费过程。为了便于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通常又具体分为基本生产费用、辅助生产费用和制造费用三种。

1.基本生产费用。指企业从事基本生产活动发生的耗费。包括要素费用和跨期分配费用两种。

(1)要素费用。要素费用指企业生产经营中消耗资源的经济内容。是对费用按经济内容所作的分类,具体内容有:

1)外购材料。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单位购进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备用件和低值易耗品。

2)外购燃料和动力。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而耗用的一切从外单位购进的各种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及电力等各种动力。

3)工资。指企业应计入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职工工资。

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根据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现时的比例规定为14%)计提的、应计入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职工福利费。

5)折旧费。指企业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6)利息支出。指企业应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7)税金。指应计入管理费用的各种税金,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8)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以上各要素,但应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的的费用支出,如差旅费、租赁费、外部加工费以及保险费等。

(2)跨期分配费用。要素费用是按经济内容作的分类,但不能明确反映费用的归属期。跨期分配费用,指效用跨越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如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待摊费用是指本期已经发生支出,但应在本期和本期以后的相关会计期间分期摊销的费用,如报刊订阅费、保险费等。期末“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余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预提费用指已经预先分配计入各会计期间,但要等到某个期间才实际支付的费用,如借款利息费用等。

2.辅助生产费用。企业从事的生产,按其职能可分为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两大类。基本生产是为制造主要商品产品(或劳务)从事的生产活动;辅助生产是指为基本生产提供后援服务的生产活动,如一些企业内部设立的供电、机修、供水和运输等辅助生产部门从事的生产。辅助生产部门在生产中发生的费用称为“辅助生产费用”。包括其发生的材料、工资、办公费、折旧费等等。

3.制造费用。指生产车间(或分厂)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生产车间(或分厂)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等,在制造多种产品的企业,制造费用通常需要在相关的产品之间按一定的方法分配后才能计入相关的成本对象。

(二)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计算的、应从企业总收入中得到补偿的经营费用。企业的总收入扣除期间费用总额即为当期的税前会计利润。这些费用与其发生的会计期间相联系,而与产品的生产数量、销售数量没有直接联系。其内容包括:

1.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部门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律事务费、注册会计师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工会会费等等,管理费用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计入当期损益。

2.财务费用。指企业的理财费用。包括融资的利息支出净额和因赊销而发生的现金折扣等。财务费用与管理费用一样,与产品的生产或销售数量没直接联系,只能按其发生的时间计入当期损益。

3.营业费用。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了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经营费用。

(1)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已经销售的产品的制造成本,包括已经销售的产品(或劳务)所耗费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四个方面的内容。

(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根据规定按一定税率计缴的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及教育附加费等。

(3)其他业务支出。是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有偿转让材料的成本等。

(4)经营费用。我国工业企业使用“营业费用”科目核算经营费用,专指企业销售部门发生的各项经营费用,包括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办公费及驻外机构的经常费用等;商品流通企业使用“营业费用”科目专门核算企业商品购、销、存环节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整理费、包装费、差旅费、保管费、检验费、中转费、劳务手续费、广告费、商品损耗、进出口商品累计佣金、经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等。

在会计实务中,要严格区分期间费用中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主要指企业行政部门开支的费用;财务费用是企业财务部门理财的专门费用(如借款利息);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其他业务部门经营中发生的费用。

4.营业外支出。指不以获得任何收入为目的的费用开支和损失。包括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遭受的损失、坏账损失、盘亏净损失、对外捐赠支出等。营业外支出虽然不与经营业务有直接联系,也不完全符合费用的定义,但根据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应作为收入的减项处理,所以在会计实务中,也列为期间费用。

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获得的各项收入总计在补偿上述四项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就是税前会计利润,通常也叫“利润总额”。

5.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是根据所得税法计算的、应分配给国家的利润。虽然它也与费用的定义不完全相符,不是以获得营业收入为目的而发生的,但向国家缴纳所得税毕竟使企业的利益减少,所以在会计实务中,也列为企业的费用。企业的税前会计利润在扣除所得税费用后即为企业的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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