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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工业市场化改革的体制背景

时间:2022-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能源工业市场化改革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这样一个大环境下进行的。改革的第二阶段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为标志。我国经济体制阶段性和渐进性的改革思路对能源工业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这就造成了我国能源工业市场化水平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市场化水平的差异。从这四个方面来看,我国能源工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范围。

一、我国能源工业市场化改革的体制背景

能源工业市场化改革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这样一个大环境下进行的。从1978年至今,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2]在改革的第一阶段,改革的主线是探索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其核心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引入市场机制,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提出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正确划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各自的范围和界限,把实行对外开放作为我国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在城市进行了包括企业体制、计划、物资、劳动工资、金融、商贸、物价、财税等多方面的改革,重点是国有企业从扩权让利到两权分离和承包经营转变,关键是价格体制从调放结合、双轨制到市场定价的过渡。

改革的第二阶段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为标志。这一阶段,明确地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的“五大支柱”: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国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在这一阶段,财政、税收、金融、外贸、外汇、计划、投资、价格等方面的配套改革相继取得重大突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对外开放都有较大的发展。

第三阶段是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中共中央提出了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要做到“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根据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我国经济体制阶段性和渐进性的改革思路对能源工业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因为改革的渐进性不仅体现在改革的目标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让企业有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到“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展开,而且也体现在改革的领域、内容上,措施也是有先有后、有快有慢、有放有收。例如,对价格改革的“先调后放、调放结合”,对对外开放“先沿海后内地、先产品市场后资本市场”,对金融改革“先培育竞争主体、再发展资本市场、后改革外汇体制”。部门与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也是先消费品生产行业,后生产资料生产行业;先次要产业,后主导产业;先一般性行业,后基础性产业。这就造成了我国能源工业市场化水平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市场化水平的差异。在能源工业内部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有高有低,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有快有慢,市场化改革的内容有深有浅。

关于我国市场化的水平,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和测量。陈宗胜等人从一般商品市场化、生产要素市场化、企业市场化、区域市场化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与市场化水平。

商品市场化和生产要素市场化的主要表现是价格的决策机制。我国一般商品的价格除了部分服务价格由国家决定外,其余包括一般消费资料和一般生产资料市场基本放开,市场化水平较高,而要素价格仍没有完全放开,市场化水平比较低。

企业市场化主要表现为在价格决定、资源配置方面的自由度,企业制度由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等,企业市场化是经济市场化的微观基础。我国民营企业和一部分国有中小企业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或者说这些企业基本上已面向市场,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但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相对来说市场化的程度还比较低。

区域市场化主要体现在全国统一市场是否形成,各区域市场化水平是否相当。樊纲、王小鲁等对我国各地区的市场化程度进行了排序,研究结果表明,大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市排名都比较靠前,而几乎所有经济欠发达的省区排名都比较靠后。总体上看,东部地区市场化水平较高,西部地区市场化水平较低。

李晓西从政府、企业、生产要素、贸易环境和金融参数五个方面评价了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水平。他认为,改革开放20多年来,政府职能发生了转变,由服务于计划经济转向服务于市场经济,企业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生产要素的取得以市场方式为主,贸易环境公平,金融市场化稳步提升。如果把100%赋予市场经济,我国的市场化总体水平在69%左右,属于中等市场经济国家。

张晓晶除了对中国总体市场化、地区市场化进行测量分析之外,还增加了行业市场化的分析。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以非国有经济部门在岗职工人数占行业在岗职工人数的比重和总资产中非国有资产的比重来衡量。根据非国有经济部门在岗职工人数占行业在岗职工人数的比重,我国市场化水平高的行业基本上是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及房地产业(均超过45%);而金融保险业(35.7%)、公用事业如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22.8%)、邮电通信(14.8%)以及交通运输中的铁路运输(4.3%),还有文化产业如体育(7.5%)、教育文化艺术产业(4.3%)等,市场化程度都要低得多。以总资产中非国有资产的比重来衡量市场化水平,除了化学纤维制造业与橡胶制品业非国有占资产比在70%以上、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为50%以外,其他的垄断行业总资产中非国有资产均不到35%,甚至不到10%。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非国有总资产只占4%,烟草加工业非国有资产只占8%,煤气的生产和供应业非国有资产只占9%。

上述研究表明,渐进式的改革使我国在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前提下,推进了市场化进程,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但是,要素市场、中西部地区、大型国有企业、基础性行业的市场化水平要低于全国市场化总水平。从这四个方面来看,我国能源工业属于市场化程度较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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