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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念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个特别程序。该程序主要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范围、没收违法所得的条件以及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管辖、审判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该特别程序中的没收应与刑法中的没收财产刑加以区分。没收财产刑在性质上是刑罚中的附加刑,其目的是对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惩罚,它只能适用我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类型。

一、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念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一个特别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该程序是指对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经人民检察院申请并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特别程序。该程序主要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范围、没收违法所得的条件以及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管辖、审判以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该特别程序中的没收应与刑法中的没收财产刑加以区分。首先,两者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该特别程序中没收的实体法依据为我国《刑法》第64条的规定,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没收财产刑的实体法依据为《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其次,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特别程序中没收的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特别程序中的没收是特殊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的处置方式,而并非独立的刑罚种类。没收财产刑在性质上是刑罚中的附加刑,其目的是对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惩罚,它只能适用我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类型。没收财产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犯罪分子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的同时判处没收财产刑的并科制;另一种是由法官根据刑法的规定,对某种犯罪酌情选择是否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选科制。最后,两者适用的程序不同;前者适用违法所得的没收特别程序,即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在场的情形下处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的特别程序,该程序并不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量刑问题。后者是在控辩双方参与并在场的情形下,通过对被告人审理并定罪量刑来处置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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