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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职业的历史沿革_学校管理理论与实

时间:2022-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校长职业的历史沿革_学校管理理论与实第一节 校长职业的历史沿革一、校长职业的历史发展一提到校长,大家心目中可能会涌现出很多词汇——学识渊博,充满智慧,满怀激情,充满爱心……校长这一词汇虽然是在近代才出现的,但校长这一职业的萌芽却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当时掌管学校行政的,称“大乐正”,以公卿兼管学校之事的,称“大司成”。并设“司业”一职为其助手,相当于现在的国立大学副校长。

校长职业的历史沿革_学校管理理论与实

第一节 校长职业的历史沿革

一、校长职业的历史发展

一提到校长,大家心目中可能会涌现出很多词汇——学识渊博,充满智慧,满怀激情,充满爱心……尽是些美丽高尚之称。说来你可能不信,“校长”的“校”字最初来自于古代的一种囚器。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校”的解释:“校者,木囚也。”“校”是木头做的一种囚器,后来演变为用木头或竹子围成栏格作为养马之所,再后来又逐渐演变成为习武和比武的场所,古代的贵族子弟就在这里受到严格的军事训练和教育。这应是古人把学校称为“校”的最早渊源。到汉武帝时,“校”成为军队编制单位,每校700人~1200人左右,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团。另外,“校”还是古代军衔的一级,在“将”之下,“尉”之上。其实,中国古代一般称学校为“学”,较少称“校”,比如“国学”、“乡学”、“太学”、“国子学”等。校长这一词汇虽然是在近代才出现的,但校长这一职业的萌芽却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校长这一职业是伴随着学校的产生而出现的。据古籍文献记载,我国夏商时代就出现了独立的教育机构——学校,不过那时还没有“学校”这一名称,《孟子·滕文公》中说:“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名人伦也。”夏代称学校为“校”,殷商时称作“序”,西周称作“庠”,古人也常以“庠序”泛称地方学校。

先秦时期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它们都属于“官学”,由官府提供经费开办。“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设于王城及诸侯国都,按学生的年龄与程度分为“小学”和“大学”两级。我国古代没有中学。“乡学”是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供一般贵族子弟学习。广大平民和奴隶是没有受教育的机会的。那时的教师主要由师氏、保氏和乐师担任,据《周礼·地官》中记载,师氏负责教导“国子”,即贵族子弟“德行”;保氏负责教授各种最基本的技艺知识;乐师则主要传授礼乐歌诗。当时掌管学校行政的,称“大乐正”,以公卿兼管学校之事的,称“大司成”。“大乐正”、“大司成”大概是中国古代典籍文献记载中最早的“校长”称谓了。当然,它们与现代意义上的“校长”的概念还有较大的差别。

随后历经春秋战国五百年动荡,官学衰微,私学兴起,出现了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和百家争鸣的学术繁荣,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几乎都收徒授学。孔子首创私人讲学之风,在鲁国曲阜设学舍,招收门徒,孔子主张“有教无类”,学生的范围扩展到平民阶层。那时的“私学”由于规模小,管理工作不多,所以学舍的先生,像孔子、墨子等人也同时兼做管理工作,他们是自己学舍中既教书又管理的兼职校长。以后的荀子不仅总结了孔子以来诸子百家管理的经验,而且三次担任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祭酒”就相当于那时齐国的国立大学校长。(www.guayunfan.com)

秦始皇统一了天下,却带来了焚书禁学的浩劫。秦代推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为核心的“吏师制度”,其官学称之为“学室”。汉代开始,独尊儒术、兴学施教、尊师重道,学校教育成为国家和社会高度重视的事业。汉代京城设有“太学”(京城的最高学府),郡(地方最高行政区划)设立的学校称“学”;县和诸侯国设立的学校称“校”,只有“学”与“校”毕业的学生才有资格升入“太学”深造。“太学”的教师称为博士,博士的首席,西汉时称博士仆射,东汉时称博士祭酒,职务都相当于校长。首席博士由博士中德高望重者担任,既教书又管理教务。我们现在有时也将校长称为“教师的首席、教师的教师”,大概即本源于此。汉代学校的学生以民间子弟为主,其中不少是贫困生,有的还要靠做工来维持生计。贵族子弟因有依仗父辈做官的资格,故入学积极性普遍不高。当时还没有独立的教育行政机构,教育事业划归到朝廷掌“礼”的部门,于是就有了“礼教”之称,汉代掌礼的长官是“太常”。

晋代在“太学”之外另立“国子学”,专门招收“国子”,即公卿大臣子弟。“国子学”设置国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人,“国子祭酒”就是“国子学”的校长。此后,各朝中央官学大都是“国子学”与“太学”并立,以体现“贵族士庶皆需教”的原则。“国子学”的创办,是中国封建社会贵族与平民教育“双轨制”学制实施的开始。北齐改“国子学”为“国子寺”,隋炀帝时又改为“国子监”,它们既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又兼有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唐、宋两代,“太学”与“国子学(监)”并存,元、明、清时期则不设“太学”,只设“国子学”或“国子监”,它们都以“祭酒”为教官,作为国立大学的校长,又兼管全国的教育行政。并设“司业”一职为其助手,相当于现在的国立大学副校长。

唐宋以来,除“官学”外,“私学”也有较大发展。“私学”主要有两种形式:私塾和书院。私塾是民间举办的蒙学,一般只有一名教师兼管一切。书院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它以私人创办和组织为主,将图书的收藏、校对与教学、研究合为一体,是相对独立于官学之外的民间性学术研究和教育机构,其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灵活多变的办学方式,为历代教育家所取鉴。书院的最高首脑称“掌教”、“主讲”、“洞主”或“院长”,但最常见的称呼是“山长”,谓其尊同山岳,负责书院教师聘请、经费、教学等事宜。较大的书院设副山长以协助山长工作。书院实行山长负责制,管理体制日趋完备。山长既是主要的教学者,又是最高的管理者,并且往往都由著名的学者来担任。书院的产生,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书院提倡自由讲学,注重讨论式,学术风气浓厚,开辟了新的学风,成为推动教育和学术发展的重要动力。南宋时期的大思想家朱熹是书院发展史上影响最深远的一位教育家和书院“山长”。

鸦片战争后,清朝封闭的大门被西方列强打破,中国人开始睁眼看世界。这时,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两种新式学校。一种是外国人在中国开办的教会学校,其课程内容包括三类:宗教课、传统的中国经学课和近代的科学文化课;一种是洋务派创办的新式学校,中国近代第一所新式学校是京师同文馆,创建于1862年,校长称作“总教习”,1901年并入京师大学堂。京师大学堂就是现在北京大学的前身。

19世纪末,清廷颁布“废除科举,广设学堂”,“改书院、办学堂”的改革措施,全国各地书院逐渐改办“学堂”讲授新学,书院自此全部消亡。直到现在,人们还在唱《读书郎》:“小么小儿郎,背起书包上学堂……”1902年,清廷制定《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把“总教习”的名称改为“总理”。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把“总理”的称谓改为“监督”、“堂长”。1905年,清政府仿效日本文部之成规,成立“学部”,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

辛亥革命后,取消了清末“学部”的建置,而代之以教育部,总管全国教育事务。教育部设总长和次长各1人,作为正副长官。1912年1月,教育部令“学堂”一律改称“学校”,“监督”或“堂长”改称“校长”。从此,校长这一称谓沿用至今。

我们已经知道,在历史上,校长的称谓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变化过程。不同的称谓代表了一段教育的历史,体现了校长这一职务在不同时代不同的职责、定位和内涵。

“大乐正”是典籍文献记载的最早的校长称谓。先秦时代官师不分、政教合一,“国学”既是施教的场所,又是国家举行重大礼仪活动的地方,如祭祀、献俘、养老尊贤等活动都在“国学”举行。政事活动本身也就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学生在参与政事的过程中接受各种教育。“大乐正”其实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校长”职务,在周代它首先是“乐官之长”,是当时的国家最高礼乐官,主要负责祭祀和国家典礼,管理“国学”教育事务只是它的兼职,这也反映出当时的“校长”的工作内容是比较有限的。“大乐正”上面还有“地官司徒”或“大司徒”,“总揽邦国之政教”,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长。

“祭酒”是中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校长称谓。战国时期的荀子就曾三次担任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唐朝著名文学家韩愈也曾担任国子监“祭酒”。其实,“祭酒”原非官名,古代人宴会或祭祀时,必先推一人举起酒杯、向天祝祷、洒酒于地,称祭酒。执行这一礼仪的人都是年高德重位尊之人,所以后人将学校的最高首领也就是校长称作“祭酒”。汉代“太学”的教师称为博士,博士的首席称博士祭酒,职务相当于校长。可见那时的校长也不是什么特殊的人物,他既教书又管理教务,不过是博士中的德高望重者,是“教师的首席、教师的教师”。西晋改设国子祭酒,隋唐以后称国子监祭酒,不过这时的“祭酒”既是国家最高学府的首领,又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的主管官。这一称谓一直保持到清末。

“山长”是宋元以来兴起的书院的主持者。书院实行山长负责制,管理体制比较完备。宋代书院的最高首脑称为山长、院长、主讲、掌教、洞主或洞长等,但最通行的称呼还是“山长”,谓其尊同山岳。山长既是书院的主要教学者,又是最高的管理者,并且往往都由著名的学者来担任。例如朱熹掌教的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都是我国古代很有名的书院。

“总教习”是对清末洋务派所办的新式学校中校长的称谓。“教习”就是“教师”,明代选进士入翰林院学习,称庶吉士,“训课庶吉士者曰教习”。清末兴办学堂,其教师也沿称为“教习”。《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总”的意思是“概括全部的、为首的、领导的”。那么显而易见,“总教习”就是指教师中的为首者,是众教员中的年长者,或德高望重者。“总教习”往往是兼职的,边教书边管理教学。这一称谓和前代的“祭酒”、“山长”一样,一方面说明当时学校规模小,师生人数少,教员和管理者还不能截然分开,管理的职能也还不能独立地分离出来。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校长的产生,是从教员中来的。当今我国乃至许多国家把校长的选拔条件,都规定为从中小学中有一定资格和任教年限的优秀教师中产生,这个产生过程,或委任、或聘任、或选举,都是有历史渊源的。由此可见,从古到今,校长的定位,首先应该是一个精通教学的人,是一个教育家。

“总理”。戊戌变法后,“总教习”名称改为“总理”,“主持全学教育,统辖一切事宜”,这实际上把校长对学校的管理范围从教学扩大到了财务和设施,就是说不仅要管理人和事,还要管理财和物。管理的范围扩大了,管理的对象复杂了。

“监督”和“堂长”。1903年,在《奏定学堂章程》中,把“总理”的称谓改为“监督”(中学行政负责人)和“堂长”(负责小学行政事务),此时的基本职责不变,但开始增设副职,并开始有掌管文书、掌握财务和杂务的专职人员。此时的校长称“监督”,已经很明显地强化了管理中的监督职能。国外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把校长称作“学监”,有的国家甚至沿用至今。

“校长”。民国时期,政府颁发的《中学规程》中明确指定,学校设“校长”一职,并且明确了校长的计划组织、行政管理、监督指导、对外联络的职责。学校开始出现教务处、庶务(总务)处等职能机构,协助校长管理学校。

可以说,中国历史上各个时代校长称谓的变化,折射出中国千百年教育的发展历程。特别是近百年来,学校教育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经济的发达,越来越正规,学校制度日趋完备。近代中国校长称谓的变化,也体现了对西方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制度的选择,体现了文明的融合。

校长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校长的角色构成在历史上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单纯到复杂、由传统到科学的演变过程。由于我国近现代的新式学校管理体制多是鸦片战争后从欧美的教育体制借鉴、演进而来,因此我们可以美国中小学校长为例试着谈一谈这个问题。美国中小学校长角色的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第一,在殖民地初期,美国的中小学规模通常很小,往往只有一名教师负责全部教学工作,同时还兼任区公所书记、圣歌队指挥、教会的鸣钟者等职务,学校少量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则由“外行”的教育董事会负责。第二,学校需要两个以上教师时期。由于学生数的增多,学校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师,这时就任命其中的一个为“主席教师”,即校长。“主席教师”除上课外,还要负责学生的训育。“主席教师”通常由高年级教师担任,但是还不具备作为一个学校管理者应有的专门训练和经验。第三,学校广泛采用学年制时期。由于城市的迅速发展,学校规模不断扩大,“主席教师”的职能越来越多,不仅要任课教学,而且要负责学校记录、学生纪律以及解决教学上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主席教师”便从原来事务性的兼职转变为以组织和管理为主的专门性“校长”职务。第四,19世纪末学区统一时期。这时校长已是地方教育委员会在学校中的全权代表。由于学校管理需要专人负责,所以校长也就逐渐摆脱课堂教学的负担,把更多的精力花在监督、训育、组织、人事及与社区有关的重要问题上,负责统管全校工作。从这时开始,美国的中小学校长通常不再或很少从事教学工作。第五,学校规模迅速扩大时期。学校开始设副校长、学科主任和学生辅导主任等职,协助校长搞好学校管理工作。由于学校实际工作对校长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所以校长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和培养。

二、校长职业产生的原因

校长职业的产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校长职业是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人类早期的教育活动还只是融合在生产劳动中进行,它与物质资料的生产、生活、劳动的管理混杂在一起,没有成为专门独立的社会活动。我国先秦时代的学——“庠”,按《礼记·明堂位》的解释:“庠,有虞氏之米廪也”,就并不是专门的教育机构,而是储存谷物和养老的处所。氏族将富有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知识的老人集中起来,由集体供养。养老于米仓自然便利,不过老人也不是白吃闲饭的,他们会将自己丰富的阅历、经验和技能,对下一代进行传授。“庠”后来成为学校的名称之一。可见学校是从养老场所的传授生产、生活经验和知识演进而来。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经历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并且脑力劳动从体力劳动中正式分离出来,这就为校长职业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校长职业主要是以脑力劳动的形式出现的,因此,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是校长职业产生的前提。有了这种分工,才有可能出现以专门从事教育管理为职业的校长。第二,学校教育规模的扩大。学校是有组织的教育集体,最初规模小、管理工作不多时,往往由某位教师教学之外,兼管学校的日常事务。但学校规模扩大,教育活动的管理工作随之增多,就需要设立以管理工作为主的校长职务。如果学校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则需要设立不兼教师业务的专职校长。学校的规模越大,其教育机构与组织就越复杂,就越需要相互之间的协作,加强协作就成了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这就势必需要一定数量的管理者、指挥者。第三,学校教育职能和社会需求的复杂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与社会系统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逐步成为向社会开放的子系统,国家、社区、学生家长对学校及其校长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现代学校的管理者,在掌握知识技能的同时,也必须掌握和研究教育科学、管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艺术,走专业化和科学化之路。否则,就不能在现代学校实施有效的管理,就不能维护自己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和声望,就不能出色地完成时代所赋予学校的神圣使命。

校长的产生、发展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是社会实践对人的改造结果,表明整个社会实践对人的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需要有从事培养、教育下一代的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校长的产生顺应了社会历史对人的发展的要求。但是,校长的产生与发展又绝不是一个消极的过程,而是一个积极的能动的过程。在历史上,校长作为一个学校管理群体,以其特有的智慧和勇气,既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实践,又积极地塑造自我,无论是古希腊和谐教育的倡导者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中国古代开创私人讲学、主张有教无类的孔圣人;无论是世界上撰写第一部教育学专著的夸美纽斯,还是幼儿教育的首倡者裴斯泰洛齐;无论是系统地阐述社会主义教育理论的马卡连柯,还是积极探索个性全面发展理论和实践的苏霍姆林斯基;无论是献身平民教育、乡村教育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还是“中国杰出的革命教育家”徐特立……他们是学校教育的实践者、管理者,同时又都是苦苦探索、成就卓著的教育家,他们一方面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促进着社会面貌的改变,新的历史的创造;另一方面,又充分展现了校长的本质力量和人生价值,发展和深化了校长这一特定的概念的本质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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