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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结论和对策性建议_高等职业教育强市

时间:2022-06-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宁波的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宁波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中已成为重要的生力军。

总体结论和对策性建议_高等职业教育强市

第三节 总体结论和对策性建议

一、主要研究结论

根据本书第三章的高等职业教育强市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按照达到评价体系所给出的标准为A的评价方法,对各项指标的有关观察点给出了结论,对45个观察点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共有27个观察点完全达到指标体系的标准,其中完全达到的重要观察点3个,同时对10项二级指标进行分析,得出本市高职院校的各二级指标中,政策导向、院校设置、政府重点支持、校企合作4个二级指标完全达到指标体系的标准,其余均有一定的差距,而且5项二级指标的重要指标项目达到A的只有校企合作项。具体见表5-4。

二、宁波建设高职教育强市的优劣势分析

(一)优势分析(www.guayunfan.com)

通过对宁波市高等职业教育强市的评价结果分析,本课题组认为宁波市高职教育在以下几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

1.政府政策导向明显

自1999年全教会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一号工程”,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市委、市政府又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把高职教育纳入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各项促进高职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如出台全国第一个《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并加强统筹,制定高职院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并逐年提高,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宁波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水平的迅速提升。高职教育已经成为宁波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

2.院校设置合理

宁波市一直重视发展高职教育,并重点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家、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促进高职与本科教育的协调发展。1999年以来,针对高等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现状,积极争取中央、省对我市发展高等教育的支持,通过升格、合并等多种方式,先后设立、创办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职院校,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宁波市作为浙江省高等教育副中心地位得以确立。此后,在2004年,考虑到当时的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与宁波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存在着专业重复设置、服务面向相近等问题,经省政府同意,两校合并组建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使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后又随着原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和公安海警高专升格为本科院校,目前宁波高职院校调整为6所,全市普通高校的发展格局更为协调。

3.重点支持示范建设

宁波市政府加强分类指导,在6所高职院校中,重点支持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家和省级优秀高职院校建设,对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均给予了经费配套支持,并使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生均经费达到了本科标准。

4.人才培养贡献能力增强

2010年,平均在校生数达7744人的6所高职院校数,占全市高校普通全日制学生33.2%的高职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比例,对宁波50%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几年,宁波高职院校就业率均在97%以上,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总量占本市高校毕业生总量比例达到48.65%,且宁波市2009届高职毕业生毕业一年后有44%的人在宁波本市就业,高于38.7%的本科毕业生比例,说明宁波市高职院校毕业生对宁波的人才贡献能力(麦可思统计数据)。另据抽样调查,企业对学生的满意率在95%以上。因此,宁波的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宁波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中已成为重要的生力军。

5.校企合作特色鲜明

在宁波市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支持下,各高职院校积极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学习服务能力。目前,各高校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产学研合作体系和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办学特色凸显。一是大力推进与市县两级政府与高校合作共建。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积极主动与北仑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办学,政府投经费、出政策、搭平台,区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构筑人才引进网络、搭建资源共享平台,逐渐形成了政府、学院、企业(行业)“三位合一、三方联动”的高职教育宁波模式。2010年,该院又与余姚市政府合作,建设阳明学院,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此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也积极与宁海县政府投入上亿元资金,合作打造宁海产学研基地,有效拓展了高校办学空间与服务能力。二是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优化。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各高职院校与1000余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逐步形成了学校、企业、政府“三方联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四位合一,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如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各高职院校多项合作育人培养模式入选全国经典案例。

(二)劣势分析

通过对宁波市高等职业教育强市的评价结果分析,本课题组认为宁波市高职教育主要在以下几方面指标存在一定的劣势,与指标标准有一定的差距:

第一,“政府支持”中的“经费投入”: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外,其余高职院校学生生均财政拨款还未达到本科标准。

第二,“院校贡献”中的“专业建设支撑能力”“社会服务贡献能力”:宁波市高职院校总共设置了176个专业,其中服务一、二、三产比例分别为:1.7∶22.7∶75.6,与宁波市2009年计划的三产比例:3.9∶51.7∶44.5相比,显然,服务一产、二产比例偏低,服务第三产业的比例偏高,说明宁波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与本市的产业结构吻合度还有一定距离,影响了宁波高职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贡献力;另外校均国家级教学名师仅0.17名,没有达到校均“1名”的标准;校均省级教学名师1.17名,没有达到校均“2名”的标准;校均国家级教学团队0个,在这个方面还是空白;校均省级教学团队1.83个,没有达到校均“2个”的标准。这些说明各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外,宁波各高职院校校均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横向课题经费)未达到校均200万的标准,职业培训总量与全日制在校生数比例没有达到“1∶1”的标准;校均市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没有达到“3个”的标准。说明为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与服务,积极为社会开展各类社会培训等社会服务贡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基础能力”中的“办学基础”“师资队伍”:本市高职院校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均未达到指标规定的标准,而且本市高职院校生均占地面积也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合格标准。本市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校均数(含双肩挑教师)、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校均比例、校均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校均兼职教师专业课(含实践课)授课量比例均未达到指标规定的标准。

三、宁波建设高职教育强市的战略对策

通过高职教育强市评估指标的实证研究,得出宁波市高职教育的优劣势分析,提出宁波建设高职教育强市的以下对策建议。

(一)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格局,推进宁波高等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2010年,宁波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平均在校生数达7744人,占全市高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33.7%,高职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比例的6所高职院校数作出了其应用的贡献,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宁波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中已成为重要的生力军。但是,宁波如要继续保持高职教育现有的地位,还需继续推进高教现代化水平,在当前生源逐渐减少的形势下,需适度发展高职教育发展规模,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保持与本科招生规模基本相当,使高职教育的规模、结构、效益得到协调发展,以满足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也完全符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方针政策要求,逐步形成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宁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格局。

(二)加强高职教育专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完善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提高高职教育与宁波产业发展的吻合度

2010年8月,宁波市高职院校总共设置了176个专业,专业设置大类数为14个,其中服务一、二、三产比例分别为:1.7∶22.7∶75.6,与宁波市2009年计划的三产比例:3.9∶51.7∶44.5吻合度较低,影响了宁波高职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贡献力。同时高职院校专业重复设置现象较为严重,各高职高专院校重复设置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30.2%。因此,要尽快启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调整计划,改革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善各校自主设置、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信息公开的专业建设、评价管理机制,实施各高职院校的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并使有限的高教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使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与建设同区域经济社会达到联动发展。第一,各高职院校要根据近几年宁波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面向宁波市五大临港大工业、十大重点优势产业、先进制造业“5+5”产业、现代服务业“6+4”产业,围绕创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的建设,根据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适时进行专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适用性,提高高职教育对宁波经济社会的支撑能力。第二,宁波市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调整优化的决策、调控和指导能力,可设置市专业建设委员会等,加强对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咨询、评价、指导和服务作用,同时,加强备案管理,以及时掌握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动态。第三,建立宁波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信息平台,由教育主管部门整合发布全市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招生就业以及全市各行业劳动力市场供需等方面信息,建立专业建设预警机制,引导院校根据宁波产业政策导向、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专业布局,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形成“信息公开、市场导向、宏观引导、主动调整”的宁波高职专业设置管理模式和长效机制,以实现各高职院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提高高职教育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

(三)以国家高职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培养、科技应用和社会服务的贡献能力,促进高职教育与宁波经济社会的联动发展

1.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贡献能力

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首先要提升学校的人才培养支撑能力。尽管宁波的高等职业教育已成为宁波市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宁波市服务型教育体系中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本市高职在校生总量占本市高校在校生总数比例仅达到33.7%,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总量占本市高校毕业生总量比例仅达到48.65%,与本科相比未达到1∶1的要求。

从上述几方面分析,宁波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贡献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融入园区、社区,推进行业、地方与高校共建,探索共建新模式,建立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建成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城市定位相匹配的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联动发展的服务型高等职业教育区域,使宁波市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先行地区,为国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先进经验,发挥示范作用;其次,在当前适度提高高职教育院校数量与规模情况下,各高职院校唯有提高学年毕业生就业率,以及面向宁波就业比例,才能实现自身的提升发展。提升的关键除了积极运用多种途径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外,目前,各高职院校更为重要的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针,以国家高职改革试验区为契机,积极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宁波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以增强高职自身的人才培养服务和贡献能力。

在进一步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各高职院校首先要积极开展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式、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培养,促进学生职业素质、知识、技能协调发展;其次,要以社会需求为依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完善双证书制度;第三,要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学资源,积极开展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模式改革,将学校的教学活动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以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培养用人单位真正需要的人才。

2.着力提高社会服务贡献能力

在社会服务贡献能力方面,宁波高职院校校均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横向课题经费)仅达93.34万元,远没有达到“200万”的标准;2009学年,宁波市6所高职院校完成的职业培训总量达到27876人,与全日制高职高专在校生相比,比例为0.6∶1,未达到1∶1的目标要求。因此,各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服务的意识,通过校企合作共建技术应用中心、产学研结合基地等途径,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咨询、科技成果转化等技术服务水平,为宁波产业升级服务,同时各高职院校要积极建立和完善教师开展技术服务的制度与政策,引导教师面向行业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服务,以提高学校的科技应用贡献能力。此外,在开展社会培训方面,要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积极开放教育资源,面向行业企业、社区、职业学校开展各类培训,同时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高职院校的培训和鉴定工作,通过建立培训基地、职业资格培训点或鉴定站等,使高职院校成为宁波市社会培训、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的重要基地。

(四)进一步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本市高职院校专任教师校均数(含双肩挑教师)为262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校均比例为27.24%,未达30%的标准;校均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64.54%,未达到85%的标准;校均兼职教师专业课(含实践课)授课量比例均未达到30%指标规定的标准;另外校均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团队均未达到标准。因此,各高职院校一要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的建设,培养选拔和引进(聘用)技术服务能力强、行业企业影响力较大的专业带头人,带动专业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二要与行业企业合作培养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达到80%以上,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90%以上,省级示范院校达到85%以上;三要进一步提高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水平,加强校企合作,探索技术技能型人才到高等职业院校从教的制度,加强紧密型合作企业的兼职教师计划安排,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聘任来自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50%,省级示范院校达到40%,形成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四要进一步完善教师下企业制度,将企业工作经历作为高等职业院校引进专业教师的基本条件,同时将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指标,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五)以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为突破口,营造有利于高职改革与发展的区域政策环境

2010年,经批准,宁波成为国家高职教育改革试验区,这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宁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促进高职教育强市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因此,要以国家高职改革试验区为突破口,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宁波高职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高职教育的保障能力,高职院校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改革,运用高职改革试验区的示范作用,整体提升宁波高职院校的发展水平,使“十二五”期间,宁波的高职教育真正实现强市地位。

第一,制定资源配置向高等职业教育倾斜政策。从高职院校学生生均财政拨款看,除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外,其余均未到达本科标准。因此,宁波急需加大财政投入,提高高职生均教育经费、生均财政性教育经费标准。另外,从本市高职院校生均占地面积总量、生均建筑面积总量来看,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高职院校的发展,所以,要适当增加各高职院校生均建筑面积标准,以提高宁波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水平,提高本市高职院校的办学基础能力。

第二,在校企合作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尽快制定《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实施细则,明确对企业的激励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通过财政投入、税收等政策,调动企业参与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的积极性,建立起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实现互利共赢。要制定企业参与高等职业教育的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等政策,提高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建立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伤害保险政府统一支付制度;开展兼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兼职教师政府津贴制度;建立企业接收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将企业接受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作为企业参与各项认证、评比的条件,将企业每年完成的接受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和教师挂职锻炼工作作为考核企业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对超额完成任务的企业予以奖励;建立高职院校教师准入制度,将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新增专业教师任职必要条件,提高双师素质专业教师队伍水平,等等。

第三,鼓励各级政府、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共建产学研联盟,发挥各自在政策支持、经费筹措、兼职教师聘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形成利益相关方合作办学、共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第四,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免试试点工作。可适当遴选几个受益面大的专业为职业资格认证免试试点专业,这些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高职院校学历证书的,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机制,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鼓励各高职院校积极探索和建立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途径和机制,建立学生就业创业信息平台,营造全方位、全员性、全过程的学生就业创业环境与氛围;建立大学生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金等,帮助高职院校建立就业见习制度、劳动准备制度,全方位促进高职毕业生就业;对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给予相应的补贴、代偿学费、助学贷款和提供人事户籍管理服务等优惠引导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教育实训基地,为学生创业搭建平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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