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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世界的涌生系统物质观

时间:2022-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系统科学精神是21世纪引领科学的时代精神之一,因此,探索系统及物质的关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而深远的时代意义。当前最大的时代科学精神之一是系统科学精神,有必要坚持彻底的系统科学精神探索对物质研究在系统科学条件下的发展和丰富。对物质在世界本原方向的实证化研究,并不能让人完全满意。
自然世界的涌生系统物质观_系统涌生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具有完备哲学精神的科学的哲学,主要体现在其基本原理的科学性以及对时代精华的自觉融合——并不在于其理论的终极性,但就其精神而言确是贯彻人类始终的。系统科学精神是21世纪引领科学的时代精神之一,因此,探索系统及物质的关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而深远的时代意义。“总之,由于现代科学的发展,系统整体优化思维方式的形成,人类对于世界的认识自然要由一般的‘物质观’转向更为深化的“系统物质观”……可看到物质观与系统物质在内容和认识上的统一,又可看到系统物质观是对物质观的深化和发展。”[1]系统的世界观和物质的世界观是相通的,系统科学研究的核心着力点是涌现;因此,可坚持涌现为核心的系统科学原理思想,探索系统科学精神作为时代精华对于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的变革——这里探讨彻底系统精神下的物质研究。

(一)关于改进“物质”研究的思考

高清海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时,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教材对于中国的哲学建设和发展的指导作用是巨大的,但几十年没有改变,认为当前马克思主义简明体系在对于准确全面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部精神是存在局限,并已经越来越突出的影响了其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贯彻和发展。[2]任何一种理论都是由概念或范畴、原理或规律组成的,要立足现有理论内容的基础,充分展开理论的形式,去创造性的吸收与该理论内容和实质直接相关的发展(即适应时代的发展、认识的发展和内容的变化),并使它的形式更适于表现它的理论实质、反映新时代的精神及相关研究工作。当前最大的时代科学精神之一是系统科学精神,有必要坚持彻底的系统科学精神探索对物质研究在系统科学条件下的发展和丰富。

1. 物质研究的现状

马克思主义思想进入中国已近百年了,许多理论和思想已经中国化并获得伟大的发展,但马克思主义一些基本原理主要参照前苏联教材整理成为我国的教材使用,一直以来这种境况没有足够的发展——至少没有获得如同马克思主义中的建党建国理论那样的中国化,原因固然很多,但主要是专业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对于其本体论研究比较冷门。物质,是唯物主义本体论研究的核心。物质的研究,就属于相对冷门的问题,在当前物质研究的现状,表现三个方面:

(1)物质研究停滞于引经据典的范畴

马克思把辩证法从黑格尔那挽救过来,在克服旧唯物主义不足的基础上,建立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对于物质定义的研究,在马克思那里并没有专门的篇章阐述;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进程中,列宁对物质有一个明确的阐述:“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教材中,对于物质的研究和阐述,在这个基础上,更多的是“举实例”的方式来完善,比如《辩证唯物主义原理》,把物质,从硬实体推广到“场”等。总体来说,对于物质的研究,主要处于引经据典的范畴,在哲学的高度,在本体论的高度,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与时俱进的发展。

(2)物质研究陷入“实证化”的悖谬

高清海认为:有的教科书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讲成是回答“世界的本原是什么”、“万事万物归根到底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这类问题的,而且认为它也确实作出了科学的回答……如果进一步去问,什么是物质? 于是引出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答以“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感觉到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仔细分析这一定义,它不过是说,所谓物质就是作为认识的对象、构成认识的来源的客观实在东西,或者说就是非观念虚构的实实在在的存在……这里并没有告诉人们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所以学术界有人就要修订列宁的物质定义,试图使它对类似上述问题给出具体的答案。这种观点主张,哲学中的物质概念不仅应指明它是客观实在,还应说明它是怎样一种客观实在,例如,它是实体和场的统一体,是整体和部分、有限和无限、时间和空间、运动和静止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的有规律的系统,等等;要求它提供类似实证科学一样的现成知识。即使把所有的哲学范畴和科学已使用的范畴都附加上去,依照这种认识方式,人们仍然不会完全满意。当前哲学中对物质的研究有“实证化”的倾向,这一做法,强调大量实证材料,显现从实例中归纳出来的一些普遍原则——变成了现成的结论性知识,失去理论思维的内容和特点;人们在学习完全部内容之后,除了一些普泛的结论性知识以外,在思维方法上所得的“哲学宗旨、精神和意义”并没有想象的多——甚至有时候还沦丧一些。

对物质在世界本原方向的实证化研究,并不能让人完全满意。因为,世界是永恒发展的,科学和哲学也是如此,实证化的研究,只能在科学和哲学不断发展中才能不断完善解答——并且这一解答是趋向无穷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要回答“世界的本原是什么”、“世界万物归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整个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等问题,但不应完全按照旧哲学的“本体论”观点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实证化研究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性质相悖谬的。

(3)物质研究发展的困惑

哲学的物质观在历史上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主要可分三个阶段: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观、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马克思主义对“世界是物质的”进行了科学的阐述,但之后对物质的研究,更多停留在“引经据典”的层面,对“彻底物质性”有开创性的研究不多——这表明物质的有效研究和发展是缺乏的。这种缺乏给我们带来一些困惑,比如:在当前的境遇里,已经有把“实践”当作物质对待开展研究的,比如,教育部社政司组织编写的、陈先达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一书中认为:“作为客观实在,物质既包括一切可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3];把实践作为物质这一观点,让人产生困惑,在没有基础理论依据的前提下,值得商榷:如果实践是属于物质的范畴,可靠的理论基础在哪里? 如果实践不属于物质的范畴,物质在未来的研究又如何展开、如何把握?

2. 关于改进辩证唯物主义物质研究的背景

恩格斯曾经指出:“随着自然科学领域中每一个划时代的发现,唯物主义也必然要改变自己的形式”[4]。恩格斯只说了自然科学领域划时代的发现,那么由自然科学领域带动思维科学领域的划时代发现,是不是也应当能够推动唯物主义的形式的发展呢? 比如,系统科学思想。回答是肯定的。哲学是时代的精华,自然科学领域划时代的发现,是时代的精华,思维科学和思想界的划时代的出现,也是时代的精华(系统科学就是这种划时代的科学思维和科学思想)。这意味着在今天要改变唯物主义的形式,最好从分析20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几个划时代的发现入手,如下[5]:

(1)相对论的质能关系原理表明,物质和能量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物质的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就是相应的能量。这说明广义的物质也应当包括能量。考虑到最初的宇宙仅存在标量场的能量,能量在广义物质中的地位更显得突出。

(2)量子力学理论认为,微观上的能量是不连续的,必须取最小能量(能量子)的整数倍。例如,电磁场的能量子就是光子,其最小能量与相应的电磁波频率之比,等于普朗克常数。与光子的量子性相似,微观上很普通的其他离子——电子、质子和中子等,其基本特征参量(电荷、质量等)的取值,也是有效数字达八九位的物理常量。这表明基本粒子及其特征参量,都是同时出现、相辅相成的,没有第一性与第二性之分。

(3)细胞核内脱氧核糖核酸(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及其相关研究表明, DNA是生物遗传信息载体。虽然它的物质含量很少,但所载信息却很多。以人为例子,人体生殖细胞的DNA只重约6×10-12克,但却由30亿个“核苷酸对”按一定顺序以双螺旋形式排列而成。由于DNA的核苷酸只有四种,所以对应的信息就相当于用四个字母写成的“厚重”密码本。考虑到四种核苷酸的三联体和20种氨基酸对应,而这些氨基酸则是成千上万种蛋白质的结构单体,DNA所载信息的确是生命遗传和生长发育的基础,也是区别于一切非生命物质的关键。例如,不比一粒普通灰尘大的“非典”病毒,可能危及人的生命,就是由于它载有与人体极不相容的信息。

唯物主义改变自己随着科学划时代发展的形式,根本的就是促进物质研究。罗先汉列举了20世纪以来的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划时代的发现,它为物质研究提供了新背景。时代精华的丰富和发展,形成改进物质研究的背景、条件和基础,但是,物质形式该如何改变,又将改成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呢?

3. 系统科学精神下改进物质研究应当把握的几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作为哲学要回答“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并科学提出“世界是物质的”;马克思主义强调时代精华性,但当前的物质研究并不能让人满意。因此,对物质基本研究的探索,显然已成为新时期下马克思主义研究和发展的一个迫切需要。改进物质的研究,其实就是试图获得一个科学的、哲学的规范的物质描述性认识而已。

(1)物质的研究应当避开“实证化”

哲学不是终结的理论,而是不断发展的认识。渴望把物质定位在一个开始点和一个终结点的想法是思维出现了“类比的局限”——把通常研究的具体事物的认识的起始点和终结点的模式,强行的赋予了物质这种最高的、最全面的、最抽象的事物;这种类比是错误的,而犯这种错误人们又觉得是自然的,这就是思维认识的一种自觉局限。实证化的物质研究方式,只能是哲学在科学尤其物理学发展的后面做一些被动的工作,比如近代对“场”、“弦”的哲学物质解释等,这种被动的工作并不是以其为跳板超越到前面——成为真正的理论引领者。“实证化”哲学研究只能是被动的工作,不仅不利于提升其哲学研究的地位和意义,长此以往反而容易丧失并沦落为科学的奴仆。

哲学应该站立在科学理论前沿反思,跳跃超前而成为引领未来人类时代精神精华迸发的灯塔,成就真正意识领域的引领者理论。在这方面,“实证化”作为一种根本支撑的方法是应当舍弃的,它最多只能作为一种辅助的方法。

(2)物质的研究应当有一个逻辑起点

物质的研究,我们在最深处总得有一个逻辑开始点。为什么不提倡有开始点(实证的),而又谈逻辑开始点呢? 某种开始点,比如实在的开始点,客观的开始点,精神的开始点,这些具体化的开始点,都是局限的;是与永恒的世界发展和认识发展的规律相互悖谬的。但,作为抽象的、最本原的开始点,可以是逻辑的开始点,它仅仅是个本原开始点而已——除此之外无任何意义。哲学是时代的精华,既是局限的,又是不断发展的,不同的时代呈现出不同的精华;换句话说,本原开始点,在古代发展的时候,可以是金木水火等;在近代发展的时候,可以是原子;在当代发展的时候,可能是基本粒子,是弦;在未来……但,不管是具体什么,它们在逻辑上都可以有一个共同的开始点。我们研究的逻辑开始点,并不是具体的开始点,而是抽象的本原的开始点——它指向展开“物质”。物质的逻辑开始点,对于显在的时代精华的物质开始点来说,是“隐性的”。如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关系,即,逻辑开始点,作为哲学抽象理论,而具体哲学的展开(时代精神的产物)则是实践的,抽象的逻辑开始点物质包括了一切具体哲学作为时代精华展开的物质,它们是统一的。

(3)物质的研究应当加强时代精神及思想的吸收与借鉴

物质的研究,在当前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应充分吸收中国古代唯物思想的研究,应在辩证法发展中寻求探索的信息,应在系统科学发展前沿中寻找突破口。

在辩证法的研究中,陈书栋通过学习和钻研在其著作《基础论》中提出了矛盾的“一生二”理论。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陈书栋先生对矛盾的生成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阐述矛盾是由一个基础和作用该基础的两个对立面事物形成的(“一生二”公式)。辩证法的“一生二”思想,在系统科学研究中可具体应用表现为系统“生成论”的研究。

高隆昌在理解系统本质的基础上,运用自己几十年蓄积起来“数理思维”和“大自然观”,提出了物质“二象论”。[6]哲学基本问题也有两个方面: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意识,何为第一性? 这些研究都涉及“二”,而世界的本原是物质,是一;一如何生成二,生成多? 系统科学能否解决这个生成问题? ……本原在最抽象处,它是一个囫囵的抽象对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一旦展开开显——自然的就是一个系统(有两个或以上的组分)。抽象的本原是如何展开的呢?

系统科学中有分形理论,也叫分维几何学,揭示了大自然的一类广泛存在的具有自相似的结构特征。分形结构特征在生物学上的表现即与我国张颖清教授创立的“全息胚论”不谋而合。[7]综合分析分形论和“全息胚论”,透过系统本身,可以探索这一类系统的内在动力。抛开这些几何的、生物学的脚手架,提炼认为:分形系统在生成元分形时的动力是自分形力——该自分形动力是物质与生俱来的,不仅组分有,系统也有,是永恒的作用于物质自身的。系统科学的发展,给人类带来了新的思维方式,也给部分哲学问题的回答与解决提供了新的平台。系统精神,主要的是整体性精神。世界是一个系统,事物也是一个系统,世界处处是系统,或者说世界上没有绝对不是系统的事物。彻底的贯彻系统精神,认为:世界的本原只是一个最高抽象的概念,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即:抽象的物质也是一个系统,一个能够展开为具体物质的抽象系统。

(二)物质研究的系统解释模型

物质是广义的,不仅包括了经典传统科学的物质,也包括了系统科学的物质。物质不仅要使辩证唯物主义具备了彻底系统精神(具备了彻底辩证意义),而且物质自身不被彻底辩证法的熊熊大火自我焚灭。要实现这种彻底系统精神的物质观,始终局限在唯心与唯物分割与对立的圈子里是不能得到宽广视角的。系统为此带来的全新的视角,物质作为抽象系统,又作为系统科学的具体系统。

1.“物质”与“抽象系统物质”

对于唯物哲学本体论的研究,中国和西方是略有区别的。中国的本体论研究称为玄学,而把西方的本体论研究称为形而上学,原因是两者走向本体论的道路区别:东方是从直觉顿悟接近本体,而西方是从逻辑思维逼近本体,它们都具有本体论的超验特性。西方的唯物主义哲学把物质作为本体,“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与西方本体论接近的是一种关于道的学问,即论道之学。”[8]但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道,并不是西方哲学中的物质,但它们都试图从自己的角度说明世界的本原。

在传统唯物主义哲学中,物质作为世界的本原——曾这样认为:囫囵整体。本原赋予囫囵整体的开始,便注定要进入机械论和还原论的认识方法范畴,因为物质作为囫囵整体的开始,不管赋予这个囫囵整体如何的外在功能和属性都丧失了其内在的动力,它失去了自我发展的事实,比如,把矛盾的大火烧向彻底的终极辩证,在那里会把辩证法自身烧毁。物质的本原是囫囵整体,将禁锢人们对世界认识的发展:本原物质囫囵整体,一是不可分,即物质无法展开,只能作为囫囵整体与其它事物发生作用;二是丧失自我发展,本原物质囫囵整体不可分,则不能自我发生改变,丧失自我发展能力。这与我们认识到的世界是不相符的。

因此,需要跳出这种禁锢,转换研究视角。认为,本原物质是系统的,即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是一种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

本原物质作为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在唯物哲学本体论研究中,可以作为逻辑第一出发点。世界的本原有一个逻辑出发点,即物质——它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物质不展开,则物质是绝对独立的,将失去理论基础的意义;所谓展开,是物质从“潜在”向“显在”过渡,从所谓的“囫囵”向“系统”过渡。物质的逻辑第一出发点,在未展开之前,把物质系统的涌生物收敛为了一个囫囵物质概念;物质的逻辑出发点的展开是一个抽象系统(物质的最高统一的开显的系统,而不是潜在的囫囵的物质概念),这个系统物质是一个整体——它作为了囫囵物质的展开。

囫囵物质的展开是一个系统整体“一”,一切的事物作为物质——作为系统整体指向“一”——收敛并“潜在”为一“囫囵物质”;我们说世界是物质的(不做任何展开),这样的物质就是所谓的“潜在”的“囫囵物质”。在系统科学和系统精神蓬勃发展的今天,有必要大力研究:把“潜在”的“囫囵物质”过渡为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不管它如何具有整体性和对外“一”性,它作为系统物质在其内部总是可以做研究区分的。如何研究“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这是物质的系统解释模型需要解决的问题。

2. 抽象物质的“质道旋”系统解释模型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最核心概念是物质。当物质研究走向系统科学下的抽象系统物质,那么“开显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的自我发展的动力是什么?

答:物质的自分形力,本原的囫囵的系统物质的自分形力。

物质是自我运动的,其动力就是自分形力。金岳霖认为“能不一”,能没有性质,如果说有就是“不一”。借用这种思维:囫囵物质也没有性质,因为它只是个名称而已,如果有,则只有自分形开显性(向“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过渡),而具体的开显哪些性质是“不一”的。物质研究中,形不能无质,质不能无形;这里的形主要为属性特性,这里的质主要为质料。“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有形有质,“质”是第一的,最基本的“形”是囫囵物质在自分形力过渡联系下具有“分形前物质”和“分形后物质”的“过渡共同属性特性的展现”。因此,我们认为“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内部可区分两大类材料:一是“分形前物质”和“分形后物质”;二是“分形前物质”和“分形后物质”的“过渡共同属性和关系部分”(即系统的涌生事物);我们把前者称为“质料”(简称质),把后者称为道料(简称道)。“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的内部自分形力使系统物质呈现一种螺旋上升发展状态,我们描述称为“旋”。“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具有质料、道料和旋三个内部划分。(注:“质、道、旋”取名的考虑:1. 质:对于西方哲学的汲取,西方哲学对于物质的研究侧重“质料”方向,也希望人们研究物质的感情能够继承和发展;2. 道:对于古代中国哲学思想的继承,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哲学中,存在着儒、释(佛)、道三家并立而崇道的现象,本体论的思想确立是以“道”的思想的确立为标志的。探索中希望对于这些名词的感情转移到新的发展上的关注来;3. 旋:在系统科学精神下,汲取世界联系与发展的超循环研究思想,同时“旋”与物理学的“弦”、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具有某些渊源。)

物质是任何事物的材料,它分为质料(简称质)和道料(简称道),小的东西如电子有质料,有道料(属性和关系特性);大的东西如世界有质料,有道料(属性和关系特性);质料和道料无所谓大小,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作为一个整体需要有内在的逻辑,物质既是这个抽象的整体,又是这个具体的整体;具有双重意义。不管是抽象的物质,还是具体的物质,都展现为三个面,即质、道、旋。它们内在联系的逻辑第一动力是分形力,分形下的原质与分形质(紧邻的)博弈涌现的涌生事物具有整形力。

质,是抽象物质的第一开显,但这个第一开显是“潜在的”;它是研究对象的本原或者质料,对于整体世界的抽象而言,直接收敛于物质;比如:对于物理系统而言,可以是进程中的原子基本粒子弦……对于化学可以是分子,对于生物学可以是生物,对于社会系统可以是人……物质,它在抽象处不直接是“显在的”;而在开显处,则直接是具体的。

原质与分形质(紧邻的)的博弈涌生事物,称为“道”。在这里,道的意义,使存在从原质过渡为新质——具有分形质的新质。道的意义在于整理质,贯彻世界的统一性,使物质呈现整体性。它具有使物质成为一个系统的意义。通常而言,道是质与其它质的博弈涌生物,常常以“质”核心下的涌现为表现。道,一旦获得高度的相对独立,比如在人脑中相对成意识,将在“道的世界中”(比如思维海洋中)参照“质”的性质而具有复杂的“道”的意义。中国人认为道就是事物的本源。道为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的思想,侧重于演化的中介及其变化。而涌生事物具有旧质向新质过渡的中介事物意义。

原质与分形质(紧邻的)在博弈涌现涌生事物的支配意义趋势及其支配过程的开显,称为“旋”。旋,包括了运动趋势及运动,对应的为支配意义趋势及支配过程。运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质的分形趋势及分形机能开显;另一部分是涌生物支配趋势及其支配机能开显。本质来说,这两者是统一的,前者是潜在的,后者是潜在的显在,它们联结的纽带是分形和整形的统一。从这一方面来说,运动包括运动趋势和运动两部分;分形趋势和涌生物支配趋势称为运动趋势,而分形开显和涌生物支配开显,称为通常的“运动”。旋,在开显的时候具有运动的形式及其一切属性,在不开显的时候具有运动的趋势和准备。

在彻底系统思想下,物质的研究可以这样:物质看做一个秩点,该秩点具有三个方面,即质、道、旋。“质”是事物的内在的本质的那种归根结底的追求;“道”是相应“质”所表现出来的涌生事物,表现两个内容,一个是同道(原质与分形质(紧邻的)的博弈涌生物),即自涌生事物;一个是异道(质与其它质的博弈涌生物),即他涌生事物;“旋”是“质”和“道”同体的运动。在本体论上,任何一个事物都可以抽象为物质——“潜在”的世界本原统一、同一,这种抽象是直接的、笼统的;作为研究的展开,任何一个事物也可以抽象为“质道旋共同体”——“潜在”的最高共同开显,潜在的最高的可展开研究的、统一的开显,它是物质的具体化,准确的说是系统物质的具体化,但它是最高的、统一的开显。在“质道旋共同体”的最高开显统一之下,任何的发展的开显,哪怕是迈过最高统一开显一步,它也是“不一”的。因此,作为具体的物质,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但是,所有的世界事物都统一于物质这个本原——表征世界统一的“潜在”的概念;统一于物质的唯一的最高统一开显模型——“质道旋共同体”模型。物质,作为一个“潜在”的表征,不开显,我们无法展开研究——我们只知道它是一个概念而已,换成其他概念也同样能够表征这个“潜在”,那么物质作为唯一一个能够表征世界最统一本原的“潜在”是如何可能的? 显然,我们只能通过物质的开显来论述它作为世界本原的地位。因此,研究世界显在的唯一的最高统一模型是必要的,这个模型就是物质的最高统一开显模型。

质,是主要指秩点的质料;质料是事物秩点的根本的一个方面,是事物作为物质的一个最根本的方面。质料是物质的一种内在规定性,而道料是物质的一种外在规定性,只强调内在规定性,而不强调外在规定性的物质,不是严格的、完全的物质研究。“质料”和“道料”是物质的两个方面,是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另外这两个方面“共同时”必然具有第三个方面“旋”;因此物质具有质、道、旋三个方面。1. 有“质”必有其对应的“道”,有“质”必有“质”的“旋”;2. 有“道”必有承载和携带“道”的“质”,有“道”必有“道”的“旋”;3. 有“质道”必有“旋”,有“旋”必有承载“旋”的“质道”。在非彻底系统精神下的哲学研究,显著的具有还原论和机械论方法的影子,要么直接是“质道”,要么侧重“质料”而忽略“道”(传统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来源),要么侧重“道”而忽略“质料”(唯心主义的主要观点来源),更为主要的是把表征“旋”的运动,作为次于物质或精神的事物,使其脱离了作为整体的应有的地位。

在这里并不是直接的走向二元论:笛卡儿的哲学“完成了、或者说极近乎完成了由柏拉图开端而主要因为宗教上的理由经基督教哲学发展起来的精神、物质二元论”[9]。在这里说物质的“质料面”和“道料面”是同等重要的,因为它们是在根本上以它们同体的方式出现的;但是,它们在宏观同等重要的基础上具有“内在规定性”和“外在规定性”的关系,具有携带者和被携带者的关系,具有“神”和“形”的关系。因此,质料面和道料面,在物质这个统一概念下,既具有同等重要的同一事物的两个面的基本属性,同时又具有“神”与“形”的两个面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的基本关系——内在规定性引领外在规定性、外在规定性制约内在规定性;“形”要被“神”携带,“神”要被“形”显现,没有神就没有形,没有形也找不到神。“旋”是物质的延展面,具体的说是“质料面”和“道料面”的延展面——延展面主要以时空纬度来表示,以运动来描述,蕴涵着联系的基本意义。因此,物质是由两个基本面和一个延展面构成的纺锤状系统解构模型,如下:

物质的系统解构成模型来看,物质系统的描述支点是“道”,“道”描述“物质”从抽象到现实开显及其存在和发展,它向内支撑抽象物质,向外支撑开显物质,并使它们成为一个整体展现出超循环存在和发展。

从物质橄榄状系统解构模型来看,质料和道料在物质的地位,是同等重要的在同一面,但区分中心地位和外在地位,也就是说,物质区分质料物质和道料物质。旋,是由质料和道料、旋点、旋向共同构成的运动物质体的描述。物质,与质料、道料之间的关系,不仅有模型上的构成关系,更重要的是具有生成关系,并且质料和道之间具有相互生成关系。旋是这些生成的演化。从图形来看,在物质展开面上的研究,即对“开显的最高抽象的系统物质”的研究,西方称为“本体论”研究,中国称为“形而上学”的研究。“形而上”必须在物质展开基本面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物质展开基本面就是以质料为中心(内在)、以道料为外在围绕的统一体的自分形螺旋发展的研究。因此,人们面对的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旋面超循环轨迹上的具体物质体。

3. 物质系统解释模型的“一本三面性”

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7],根据物质的橄榄状系统解释模型,借用列宁的表述来看:物质是标志“一本三面性”的哲学范畴。一本,就是世界的本原,世界的根本;三面中的面,如何理解,可参照矛盾的对立和统一的两个面;面不独立于本,本必须以面显现,三面不能相互独立,不能各自独立,是一本的三个方面。如果面独立,则世界会走向“一本三源论”,即世界有三个本原,就容易走向多元论。

一本是三面性的高度综合的高度抽象和提炼,三面是一本的展开、开显和显现。三面中,一面是质料,二面是道料,三面是旋,三个面不是等同高度的,一面具有逻辑在先的意义,二面和三面具有机能意义。质面具有分形力,分形力的开显以道为机能,以旋为形式。质道旋是一个共同体,不能独立存在。任何本都必须展现开显全部三面,只开显一面或者两面的本是不存在的。任何物质都具有“一本三面性”。单独的质、单独的道、单独的旋是不是物质呢? 不是。从理论上来说,世界上可以有单独的本,但本如果不开显,则什么也不是——只有一个抽象的仅仅标志本原的称呼;如果本开显,一定是同时开显三面。世界上任何一个属于本的东西都开显有三面,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属于本,因此,都开显三面性。世界上,只要开显三面性的东西都是存在的,都是属于本,即属于物质。

世界的存在,只要开显有三面中的一面,必然同时开显其他两面,三面缺一不可。在现实的具体事物研究中,可以侧重三面的某一面或者某两面——这种侧重走向极端,忽略其他面;比如侧重质面和旋面的客观实在的研究,侧重道面和旋面的精神唯心论等。一本三面性的系统唯物论,并不是“精神与物质”的两元论,而是彻底的一元论——唯物论。

一本是物质作为世界本原的潜在统一之本;三面性是物质作为世界最高统一开显的质道旋共同体的质道旋三面性。物质的系统模型,并不是要把物质具体化、实证化,也并不期望获得“物质是什么”的完全回答,而只是把物质作为物质且作为展开的系统物质来研究(系统物质的质、道、旋,如同物质一样,仍是元概念)。“客观实在性”只是物质的描述性属性,抽象的质、道、旋却能够作为物质的系统展开研究,当然,“客观实在性”必然的包含在系统物质的属性中。

整个人类文明发展来看,世界文明是相互统一的,统一为人类文明整体,正因为各国文明可以从系统物质的一本三面中获得不同的侧重的研究而不脱离物质研究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系统物质观的一本三面性,对于整个人类历史文明的整合,对于人类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和统一性研究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

4. 系统物质观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

系统物质一本三面是相对的,即质料面、道料面和旋料面。从世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三方面来看,物质是具有质料、道料和旋料的系统。世界系统通常由两大类生成,一是质,二是量,其中质是事物的存在性和规定性的抽象范畴,而量是对“质”的存在性和规定性的机能、反映、描述、处理和使用的度量,包括能量和信息量。机能是事物存在的机能,即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的自分形(自复制遗传)的存在性;反映是对事物存在的反映,描述是对事物存在及其运动的描述;处理是对事物同他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认识处理;使用是主体对事物的控制和利用的相互作用。在物质系统中,物质、物质自分形能动趋势及能力的量、物质及能量的机能、反映、描述、处理和使用的度量。

世界的本原的橄榄状系统解构模型——对于物质是系统的物质具有核心的系统意义。普遍世界中物质是系统的物质,在形而上,物质也是系统的物质;本原的抽象的物质,是同一核心组分(即物质),呈现不同的方面组分态(方面组分态,核心是一个整体,呈现不同的方面,即方面具有的神态、形态和状态的提炼态),物质核心态(物质质态)、物质道态(直接外显态)和物质旋态(物质趋势态),任何物质都具有这三态,包括具体的物质和抽象的物质,直至最本原的最高的世界统一的抽象物质。我们对于具体的物质的这三态的研究是做“适可而止”处理的,比如罗素对于桌子的认识研究,桌子总有一个质料态,比如木头、铁、石料等;有这些质料态开显的属性态,比如颜色、反光、硬度等;也有这些物质态的旋态,比如搬挪运动、烧毁、挤压等。对于抽象的物质也有三态合一,比如世界的系统物质本原的解构;但是,在世界的本原研究中,精神是属于一种特殊的物质,它也有三态,比如上帝,它的质料是涌生物,它的开显属性态是信息模式,这种物质的旋态是涌生物和信息模式的变化。这一解构,具有物质的理解的“系统意义——贯彻彻底的系统精神”。

这样看来,世界的本原是自立的系统物质。世界的本原的系统物质,是自己确立自己,自己开显自己,自己发展自己;世界运动的第一推动力,蕴涵在系统物质自身内部,是系统物质自身,而不是别的什么世界之外的东西。系统物质本原只有一个,那就是物质,准确的说是系统物质。世界的本原抽象为物质,准确的说是系统物质。物质并不是没有任何规定的,而是具有物质的质态、显态和旋态的系统物质。马克思对于物质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列宁对于物质的定义也主要借助于与精神的比较和区分来下的定义,从逻辑上来说,这是不科学的。什么是物质,我们不能说世界是物质的,而不对物质进行有效的科学的定义。如何定义,传统科学的机械论和还原论的时代是难以实施的,随着系统科学的发展,系统科学有可能逐步完成这个使命。物质是一种存在,一种系统存在;同时具有同一物质本质的三种状态生成的系统,即系统物质。抽象的物质,也是系统物质,而不是绝对囫囵整体(自身不能有任何的变化,不能与外界有任何的交换);它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系统,而是抽象系统,系统物质的组分是物质的三态,这种组分不能独立出来,而一般系统的组分可以从系统中相对独立出来。抽象物质的这三种态,具有同一本质,并作为了系统物质的不同方面揭示物质的本质。

任何一个系统都是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构成或生成的整体。系统科学中,对于系统的物质、能量和信息这里进行哲学层次的专门探讨。物质有两种形态,一是标准态,另一是游离态。标准态,就是物理学中的狭义物质态,游离态是物理学中的能量态,它们的加和是守恒的。信息是来源于物质的存在、自分形、整形、演化和发展及其一切相互作用的、具有可“信”意义或“效用”意义的、反映、映射及其建构的涌生物统称。可以建立这样一个模型,如果把物质作为圆心,紧接着的是能量,最后在能量和物质的外围围绕着的、犹如原子核周围电子云(轨迹和空间)的就是信息。

(1)关于物质和能量。物质是标志具有质的规定性的物的一般抽象范畴;能量是标志具有改变质的规定性(包括附属性)及其趋势的游历态物的一般等价物。所谓质的规定性,就是“是此非彼”的规定性的标识。物就是存在,有规定性的存在称为物质,任何存在都是有规定性的,无规定性的存在是不存在的。因此,任何存在都是物质,任何物质都是存在。

物质的这种标识是区别于别的事物的规定性。很显然,任何事物都是物质,因为它不具有此质(规定性),就具彼质(规定性);比如,石头是一种物质,太阳是一种物质,夸克是一种物质,光是一种物质,精神也是一种物质,因为其具有‘精神’的质的规定性,等等。这种规定性是分层次的。根据人类主体识别的能力为核心而区分,是根据人认识感官和实践为中介的评价而区分的。根据物质系统解释模型的一本三面性,可分为典型质(狭义质量)、典型道、典型旋等层次,分别对应典型对象是“客观实在”、“主观意识”、“运动及其形态”。就系统而言,可以区分简单系统、典型系统和复杂系统。

能量,在物理学上有定义,一般哲学并没有把其作为哲学的范畴。其作为一般等价物量,可从商品价值研究中的一般等价物量的研究中汲取解释方式和意义。有能量才有信息的复制和反映获得。涌生物同能量和信息的关系,主要研究涌生物同熵的关系,涌生物也称为承载熵的熵体。

(2)关于信息。信息是标志具有“质道旋及其涌现共同”的反映、认识描述及机制意义的一般匹配相对独立等价物范畴。信息就是具有“可信”意义或“效用”意义的栖息于组分载体的涌生事物。裸信息是指来源于组分且栖息于组分本体的信息。信息脱离信息源后,可以栖息在不同的组分载体,具有共享性、可复制性。信息一定是涌生事物,但是涌生事物不一定都是信息。任何一个涌生事物都具有无穷的特性和意义,而只有具有“可信”意义或“效用”意义的那部分内容才称为信息。

信息不是独立物质,而是必须以质为载体的,可以依附于质的,可以复制的和被识别共享的相对独立物范畴。它要区别“质”的规定性,它是反映和标识“质的规定性”的一般匹配的相对独立等价物。信息,从字面来理解,“信”具有认识和感知的意义,即来源于事物、反映事物和描述事物的“可信”问题。息,具有运动与静止的转换意义,即一切事物的相互作用——存在、联系、运动和发展的统概意义。消息,从字面意义理解,消即消除庞大的、无穷的、复杂的一切事物的相互作用的不确定性所表现出来的即剩余的那一部分——“息”。消息和信息,广义来说几乎等同,但狭义的消息还有另一个指标——针对研究事物而言的“效用意义”,即可信信息中的能够有利于解决问题的那一部分信息。

人们对于系统的获取是一种“调制”,包括原始信息的获取。所谓调制,是调整主体认识坐标,使其具有同对象相互作用匹配而产生有效的主体能够识别或映像的认识涌生物。原始裸信息是无穷的、永恒变化的,人类不能穷尽一切的认识之,所谓获得认识的事物裸信息,都是相对的——具有相应的人认识条件的约束和规定性下的局限。

信息的获得,有三种基本方法:一是裸匹配,即直接获得匹配的信息,比如感官直接获得的反映;二是调制匹配,比如通过科学技术等中介获得的反映和认识;三是解调匹配,通过科学技术或机制等反调制而获得反映、认识和存在的匹配。通常信息都是复杂的混合方法。

信息区分为三类:一是狭义的信息,即申农信息论,不注重信息的内容,而重视信息传递形式和方法。二是广义的信息,即质的反映、认识描述的一般相对独立等价物,比如符号、文字(包括知识和智慧)、图像、态势等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的信息。三是机制信息,即系统内部自组织涌生物的自复制分形遗传和变异的超循环质机制性相对独立意义及其载体,主要表现在生物体的遗传和变异,表现在物种的延续(个体生命体的死亡和新生命体的诞生的超循环系统内部机制意义)。

(三)支点系统物质解构模型的意识的探讨

经典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是显示世界的统一基础,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上,产生了人,并“产生”了与自己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意识现象。但这一过程的说明并不能让人满意,主要的原因是对物质的研究并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高度——决定了意识的研究不可能令人满意。著者在《系统意识观》认为,深入贯彻系统精神,在唯物辩证法基础上认为:物质是显示世界的统一基础,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上,“显现”出了与传统组分事物物质(客观实在性的实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意识现象。从经典唯物辩证法的“产生”,到系统辩证法体系发展的“显现”,更加精细地阐述了“意识是物质”的论断。经典唯物辩证法的意识观,强调是物质派生的;而系统辩证法体系认为,意识原本是物质的,只是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在人脑特殊条件下才“显现”出两种形态——组分事物和涌生事物,即传统物质表现和意识表现;在此之外,世界物质也是由此两种形态组成的,只是从来没有如此分明的“显现”,只有到了系统科学发展的今天,随着系统科学的深入,才发现了存在于系统中的世界物质的原本的两种基本形态。这里,探讨意识是如何从脑系统物质模型中相对显现独立的。

1. 意识的起源

意识的起源问题一直成为科学史上和哲学史上的最大难题之一。经典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都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获得自己的本质规定的。因此需要对意识现象进行历史分析。早在远古时代,人类就开始探索自己的意识的奥秘。原始时期的人们认为万物都有灵魂,把意识看作是一种寓于人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肉体的灵魂的活动。这种灵魂观念后来就成为了宗教神学和唯心主义学派哲学产生的思想渊源之一。哲学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哲学往往从不同方面宣扬精神、意识的独立自在性,把意识解释为某种不仅不依赖于物质反而派生出物质的神秘的“实体”。当然,旧唯物主义哲学也形成了一些当时时代的观点,比如把意识归结为“某种”精微的、特殊的物质,或者把意识认为其仅仅是对外部现实世界的直接反映。二原论哲学把物质和意识看作是两种彼此独立的实体。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意识的基本观点是:“我们自己所属的物质的、可感知的世界,是唯一现实的;而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器官即人脑的产物。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却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10]从物质世界的演化中产生出能思维、有意识的生物(人),这是物质世界运动的内在本性和必然结果——这种运动的结果使物质的两种基本形态相对“显现”于“生物(人)”系统中,并以客观实体和意识的相互对立和统一的形式“显现”,这是世界发展的必然结果。从物质的系统解释模型中可以看出,质和道,可以相对独立,而道的相对独立,在最高级的表现就是“意识”。意识的产生,也就是意识从物质的发展中相对独立显现出来,有其自然发展的基础,有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有人神经生理的基础。

(1)人类意识于物质世界显现的自然发展基础

人类及其意识是物质世界自身长期进化的结果。由自然物质到人类的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意识作为物质的一种形态(涌生事物),从物质世界中相对显现出来,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至少经历了三个具有决定性的发展环节:从蕴藏于一切物质所具有的反应特性的显示到蕴藏于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特性的显示;从低级生物的刺激感应性的涌生事物显示到高级动物的感觉和心理的涌生事物显示;由一般动物的感觉和心理涌生事物显示到人类意识的涌生事物显示。在这个过程中,意识作为涌生事物的显现程度越来越高,从反应特性到人类意识是依次转化的向高级独立相对显现的过程,意识是涌生事物这种物质基本形态相对独立显现的最高形式,自然界的这些进化过程,为人类意识的相对独立显现的发生提供了自然基础。

关于物质的反应特性。意识是最高级别的相对独立显现的高级涌生事物,并不任何物质都能在这样的“高级条件”并显现其高级涌生事物形态的;但在所有的物质作用中都具有在本质上跟感觉相似的反应特性——这种反应特性是对应其物质的涌生事物的“显性”,但却是低级的、近乎不能相对独立的、基本上完全依赖传统组分事物(实体)的;然而,它是人类意识产生和发展的最普遍的涌生事物显现形式,意识是其伴随实体物质的发展而高级发展相对独立显现的涌生物物质显现形式。“反映特性”是同物质的组织结构和存在方式相联系的。物质的组织结构和存在方式不同,物质的反应特性也相应地表现不同的形式。无生命的物质对作用于它的事物的“反映”,是以机械、物理和化学的反应形式表现出来——相对于系统科学是传统科学的组分事物为主的涌生事物的性质的相对的低级显示表现。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系统科学的发展,特别是信息论、控制论的发展,进一步揭示了物质反应特性的普遍存在性和规律性,但是都还没有阐述反应特性的本质,到了系统科学的涌生事物的提出,才使反应特性得到了物质基本形态的涌生事物的本质的特性显示的科学的合理的回答。反应特性是一切物体(实体)都具有的共同本性,因为,物质的两种基本形态的存在关系——伴随着物体(实物或组分事物)具有涌生事物的相互对立统一存在的关系。生物的感应、感觉和人的意识是反应特性发展到更高级阶段的涌生事物的特殊表现或相对独立表现。列宁根据世界统一原理提出一个推测:“假定一切物质都具有在本质上跟感觉相近的特性,反映的特性,这是合乎逻辑的”。[11]这种假定有利于证明世界的物质的统一性,但并没有发现,这个假定的背后实质是:所假定的一切物质(客观实在的实物或组分事物)必然伴随着其对立统一的涌生事物——涌生事物的显现或性质显现是他假定得出的“跟感觉相近的特性,反映的特性”的本质。

关于生物的反映形式及其发展。人类是由生物演化而来,生物的反映形式是人类意识产生的生物学前提。恩格斯指出:“生命的起源必然是通过化学的途径实现的”。[12]现代科学证明,生物有机界是自然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从无机物界中产生的。无机物对外界作用的反应,是以自身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有机界的生物的反映形式则是以自身与外界交换物质、信息和能量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无机界事物的反应,是事物自身改变其存在状态或转化为其它事物的过程,从宽泛辩证法体系来分析,符合存在辩证特性,即是事物的变在性使事物的定在状态发展改变甚至改变成“其他事物”的过程;有机的生物的反映,是实现不断新陈代谢、自我更新的过程,维持生物体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必要过程,从宽泛辩证法体系看,是符合系统辨证的,是系统的定聚和变聚的相互关系的表现,是定聚的生物系统在变聚性的作用下的表现过程。生物的特殊反映能力是在生物体适应环境、维持生命的需要中产生的——这种需要从系统科学来看,是系统自组织的必然结果体现。生物体都必须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但是生物体和环境的具体关系却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单纯,有的复杂。生物的反映形式,在植物和原生动物那里表现为刺激感应性——也就是涌生事物在这个阶段显现的性质(尽管涌生事物本身没显现但其性质显现);在多细胞动物那里这种反映形式表现出较高级的反映形式——感觉。同低级生物相比,动物的感觉是一种较为高级的仅映形式,动物具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方面反映、分辨、整合外界环境刺激和信号的感觉能力。这些反映,在本质上是动物系统的涌生事物在该系统中开始相对独立显现,并束缚和控制动物系统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交流的过程反映。随着涌生事物的相对逐步对立显现,并逐步作用动物系统不同的方面,极大地提高了动物系统适应和应付复杂多变的环境的自组织能力——即动物活动能力。动物系统的自组织中的涌生事物,对系统的整体束缚或控制(单细胞动物),而对较高级动物的“有侧重”的控制,必须依托某些有侧重的组分事物(动物器官,即实体)及携带显性的涌生事物的组分事物(动物神经器官,实体)的共同的组合,在它们相应的涌生事物作用下——才使涌生事物(感觉)在组分事物(神经器官)基础上的人体系统中相对部分独立显现出来。高等动物,不仅分化出不同的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而且形成了中枢神经系统——脊髓和大脑这一神经系统的指挥、调控中心。随着人脑的高度发达——这个发达的方向是使涌生事物发展发达的方向,人脑中的涌生事物(感觉)在组分事物(感觉器官和神经器官)基础上的人体系统中的神经系统(而不是在整个人体系统中)中“相对”的、“完全”的独立出来——这种完全的相对独立,使物质的另一种基本形态,涌生事物以意识的形式表现出来。

(2)人类意识于人脑物质系统显现的神经生理基础和社会基础

马克思指出:“人们的意识……也是受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制约的。”[13]关于这一点,在系统辩证法中组分事物和涌生事物的相互存在关系中已经阐明了。人类意识的产生,即涌生事物的相对独立显示,必须要有人肉体的生理基础,其中最关键的是人脑。脑的出现是生物为适应环境而长期进化发展的结果。从高等动物的大脑发展到人脑,脑的重量成倍地增加,脑的结构特别是大脑皮质的构造更加复杂。人脑的进化不仅表现为量的增长,更是表现在质的变化上,人脑量的变化实际上是新质的扩张。人脑中约有1000亿个神经细胞,神经细胞构成中有核糖核酸这种复杂的生物大分子——其被认为是存储记忆的物质基础——所谓“记忆的存储”是指涌生事物的信息模式被神经细胞所携带的过程,反过来,记忆展现是信息模式从神经细胞中释放出来并与涌生事物结合“使涌生事物在神经系统中相对独立显现出来”——显现出来的结果在神经系统中就是记忆的展现。人类意识活动,必须依赖人脑,同人脑的高级神经活动的生理过程以及物理、化学过程是分不开的,但是仅仅用这些过程也是无法解释的,它还必须用系统科学的原理结合解释,尤其是系统辩证律和系统自组织原理。意识作为人脑的机能,其具体的生理运行机制并不是直接看得见、摸得着的,对意识的研究带来一些困难。现代科学对意识活动的生理机制的了解,从反射过程及两种信号系统学说深入到神经细胞的水平,但这些研究都是意识的形成机制过程研究,而对意识的本质并没有更深的探索。随着系统科学的发展,意识的本质,在系统辩证律中的与涌生事物相吻合,从而揭开了意识本质的神秘面纱。

马克思说:“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活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4]意识是伴随着人的在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社会的产物。人是通过进化由类人猿进化而来,这个进化过程是以劳动活动的方式完成的。人的劳动活动从一开始就具有社会性。人的交往同动物的本能的群体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人是最为名副其实的社会化动物。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意识到必须和周围的人们来往,也就开始意识到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这个开始和这个阶段上的社会生活本身一样,都带有同样的动物性质;这是纯粹的畜群意识,这里人和绵羊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的意识代替了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15]意识的产生同语言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而语言也产生于人类的生产劳动过程之中。“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的脑髓就逐渐地变成人的脑髓”[16],从而产生了人的意识。语言是人脑内涌生事物的信息模式,以声波为载体,在人脑与人脑之间进行交流的语言符号系统,它本质上也是涌生事物——不过它可能非纯粹的涌生事物,还包括声波组分事物等的混合涌生事物;由人体器官发出信息模式,由相应的人体器官接受信息模式,信息模式在人脑系统中与相应释放的涌生事物结合,形成该系统中相对独立的特定信息模式的涌生事物及其运动变化(受控制的)——形成意识和思维的活动。在劳动和语言的推动下,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日益丰富和复杂,人脑形成更加完善,意识交换活动更加高级并更加扩展,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活动系统而存在和发展。

2. 意识作为物质的一种基本形态显现的本质和结构

意识作为物质的一种基本形态的人脑系统中的有条件的显现的本质,其显现过程的活动称为意识活动。意识是物质的涌生事物基本形态显现,意识活动完全不同于一般传统组分事物(实体)的活动,它可以概括为人脑系统的主观映象(涌生事物)反映客观实体(组分事物)的活动,因此意识活动作为涌生事物的显现,有着其产生的自然前提、社会条件和神经生理机制的限制(这在前面已经分析),并表现出独特的本质、复杂的结构和内容。

(1)意识活动是人脑系统中高级涌生事物的反映

意识的本质是涌生事物,意识作为物质的一种基本形态显现的本质过程就是意识活动——笼统的来讲,体现为人脑的机能。人脑是人的器官,但不是思维的源泉。仅仅有人脑,还不能使意识相对独立显现出来,还需要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同外在的客观世界(包括组分事物和组分事物携带或组分事物系统蕴涵的涌生事物信息模式)打交道,使人脑和其它各种反映器官同客观世界发生联系,才会产生意识活动。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7]马克思提出了观念是物质的,并且是“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并不知道所谓“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实质上是物质的另一种基本形态的显现。列宁说:“感觉是客观世界,即世界本身的主观映象。”[18]其揭示了意识活动的本质方式是“映象或反映”,是物质对物质的反映,而不是非物质对物质的反映;随着系统科学探索深入,是人脑系统中的基于系统的一种基本形态物质(涌生事物)对两种基本形态物质或两种基本形态物质构成的系统的反映。这种反映,按照传统的说法,仍旧采用主观对客观的反映(但这里的“主观”已经是涌生事物的物质范畴);反映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系统过程,一般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涌生事物对组分事物客观实体的反映,通常的对外界的实体事物的感觉和认识,常指低级感性思维或无意识的反射方面;二、人脑系统中基于脑系统的高级涌生事物对低级涌生事物的反映,通常的是高级感性思维和理性思维的活动,从系统科学来看是脑系统中,由高级、低级的涌生事物构成的“纯粹”涌生事物系统的自组织——是高级涌生事物对低级涌生事物的控制束缚的反映过程。(这里的“纯粹”是非完全的,必须有相应的脑细胞组分事物依托)总的来说,反映的过程是这两大类反映的综合的、复杂的系统过程。

“反映”概念最初是用来形容光的反射性质的。因为外界客体作用于人的感觉和思维器官后,能在思维着的头脑中“复制”、“再现”客体,作出了相应的类似光的“反映”;但是,意识这种反映是基于人体(人脑)系统自组织的需要的能动的反映。人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并不是一种“反射”现象,在本质上是主体和客体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基于人脑系统的涌生事物的自组织过程,是人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的一种“能动的”系统自组织的把握,并以意识活动的方式表现。一般意义上来讲,反映是一切物质普遍具有的特性,是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表现和结果;具体的来说,反映是世界的两种基本形态物质之间或内部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表现和结果。组分事物物质对组分事物物质的反映为低级反映,在无机界仅仅表现为一物受到另一物的作用所作出的“印记”式的反应;涌生事物对组分事物的反映为中级反映,比如植物和低等生物的刺激感应性;涌生事物对涌生事物的反映为最高级反映,由于高级涌生事物对低级涌生事物的相对纯粹的自组织,使涌生事物在人脑系统中相对独立显现,形成意识活动;心理、感应在高等动物中才具有这种反映特性,而在人的反映是高级的能动的意识活动,不但具有心理活动基础,而且更以生产实践、社会交往、语言符号为基础,形成思维、意识、观念等人所特有的反映的系统形式。人的反映不是消极被动的反映,也不盲目直观的摹写,已经超越的这些低级的阶段,是最高级的、“能动的”反映。由于高级涌生事物对低级涌生事物构成的纯粹涌生事物系统反映在人脑系统中的相对独立活动,使具有纯粹涌生事物本质的观念事物(如神话、上帝、鬼怪等)得以在反映中出现——而本质上是具有某种人系统满足需要的创新的信息模式与人脑中涌生事物的结合的显现。

由于反映的能动性,“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即反映的表现,不同于外在的、未被人脑改造过的物质本身。总之,人的意识是主观的映象,包括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以及该主观映象在人脑中的再次或更多次的映象,也包括来自人脑系统本身的涌生事物的映象。传统物质和意识的对立统一,是相对的对立统一,在本质上都统一于广义物质。因为,意识活动是人脑系统中高级涌生事物对低级涌生事物、涌生事物对客观实体组分事物的系统活动的反映。

(2)关于意识的存在形式

意识在人的头脑中是怎样存在和活动的,这是个哲学问题,也是个脑科学问题。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谈到物质的运动形式时明确指出:“终有一天我们一定可以用实验的方法把思维‘归结’为脑子中的分子的和化学的运动”。[19]这里面所描述的都是意识的活动表现的过程或机制,不可简单归结为脑的物理、化学和生理过程的必然结果,因为这些都没有对意识存在形式的本质进行阐述。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提出:“世界上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什么也没有”。[20]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也说:“除了运动的物质以外,世界上什么也没有”。[21]这就是说,人的意识也是运动着的物质。但是,对是什么类型的物质? 什么样的存在形式? 对这些问题并没有进一步阐述。意识虽然表现的过程或机制是有脑的物理、化学和生理的过程,这仅仅是脑系统的组分事物系统基础上的脑系统的活动揭示——在这个揭示中,描述了有脑系统涌生事物的特性,但并都“强加”给了组分事物,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因而没有发现也得不到意识的存在本质。有人认为,意识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这种观点虽然有倾向“系统的涌生事物”的研究可能,但主体上停留在传统物质观点上,无法突破——认为意识(涌生事物)是“次”于物质的,这种论断无论如何都难以自圆其说,使“意识是物质的”论断达到科学的自恰的统一。因此,只有在涌生事物基础上,提出:意识是脑系统的于组分事物(脑的实体事物)平等的涌生事物,才能使“意识是物质的”论断达到科学的自恰统一。总之,意识是物质的一种基本形态的表现或展现,并不是“次”于物质的。这就是它的存在形式的本质。

(3)意识活动的基本结构

意识作为人类的活生生的精神世界,是一个相对于组分事物物质相对独立的复杂的观念活动系统。意识是人类大脑反映和把握现实世界的心理活动和精神活动的总和。人类的意识活动作为一个多水平、多层次、多向度的观念体系,意识世界的各种内容和形式并不是彼此分离的、杂乱无章的,而是互相有机地联系的,并具有一定结果和功能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始终贯彻着一种特别功能的狭义意识——起控制协调人的思维和生理活动的涌生事物的“经常性”的“子系统”,我们称为主控意识。“主控意识”被认为是人体人脑中的常驻的高级涌生事物子系统。它的本质是涌生事物;它的高级指相对于初级涌生事物的高级;它的常驻指的是已经相对应人脑的组分事物发展而形成的具有的涌生事物中、相对独立的对该系统起主要控制和调节作用的子系统,伴随着人脑的存在而一直的经常性的存在;这个过程与人脑组分事物是同步的,只要人脑形成存在,它就存在;这个涌生事物子系统的功能就是主导控制和协调人体机理,更多研究的是控制协调人的思维活动和生理活动。诸如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理论、假说、想象、动机、欲望、态度、目的、计划、观念、信念、理想、情绪、情感、意念、意志、体念以及社会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文化生活等等,都是主控意识协调或控制人的思维活动的意识系统结果表现,或协调或控制人的生理活动的意识系统同生命系统结合的表现。主控意识是高级涌生事物聚合体,在人脑思维活动或意识活动弱的时候(比如睡眠时候),被相对分散的由相应的脑细胞组分事物携带(主要携带涌生事物当量,包括信息模式);当人开始思维或意识活动时候(比如醒来),相应脑细胞将迅速释放相关涌生事物当量及信息模式,继而迅速形成高级涌生事物并在脑系统组分事物体系的作用下迅速形成“聚合体”——形成“主控意识”对整个人脑的思维活动和意识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

在以主控意识为主导的意识活动系统中,意识世界有几个基本结构:

第一,由意识反映的对象而形成的内容结构。人们的意识和观念并不是无中生有或纯粹凭空想象的,而是现实活动着的人对包括自身在内的整个世界的能动反映,其主要是人们掌握和处理自己同周围现实世界的关系的一种方式;因此,意识的内容由人外部世界、人体内部世界以及人同人体内、外部世界的相互关系所直接规定的,这是意识世界的最基本的对象结构,所得到的反映是意识最基本的内容结构在人脑系统中以涌生事物系统的形式显现。在这个层次的意识内容结构中,主控意识并没起多大的主导作用,基本上由意识系统中的各种普通分子系统来共同完成。

第二,由主客体关系内容而形成的意识反映的功能结构。意识根据主体现实地改造周围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归根结底是为合理有效地控制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服务,因此,在这个意识层次的内容结构中,主控意识起主要作用,主要体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认知性关系,主要回答和解决外界课题本身“是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并且显示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评价关系。是一种在主控意识下的意识系统的实践层次,着重解决主体于世界系统汇总“怎样做”和“如何做”的问题,达到认知意识、评价意识和实践意识的统一,即知、情、意的统一。

第三,由意识系统自身子组织的活动形式和水平而形成的意识反映的形式结构。世界的复杂性和人类生活的多样性,决定了意识活动能力和表现形态的多水平和多层次。在这个层次上,主控意识高度的、有效的运用,并且其目的主要是对较纯粹涌生事物系统本身进行调节和控制,或者通过较纯粹涌生事物系统间接对外部组分事物进行调节和控制。

从形式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1. 理性意识和非理性意识,人的意识包括理性意识和非理性意识,意识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理性意识是一种高度自觉的、理智化和逻辑化的意识活动和产物;它主要是较纯粹涌生事物系统内部,高级涌生事物对低级涌生事物的反映活动,是较纯粹涌生事物系统的自组织——主控意识起决定性控制作用、并且遵循涌生事物系统子组织规律而达到逻辑化、完成对人自然生命体的相互作用选择(理智化)的表现及结果。非理性意识是一种带有自发性的、不加反思的,以情感意志为其主要形式,较少逻辑性和严密性的意识活动及其状态;它主要是由主客体关系内容而形成的低级的意识反映的功能结构内容。2. 显意识和潜意识。潜意识归属与非理性意识,显意识是人们自觉的、可控制的、用言词表达的意识活动状态,潜意识和显意识相互共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个条件就是主控意识条件。3. 形象意识和抽象意识。形象意识是人脑借助于具体化的形象而进行的思维活动,是主体运用直观的、感性的、生动的、整体的形象反映和把握客观事物的意识活动过程。抽象意识是人脑一种较高级的思维活动机能——这种机能表现为主控意识对高级涌生事物系统的控制协调活动,它是主体运用语言和逻辑、分析和推理的思维活动形式透过事物的表层现象达到对事物的内在本质的认识。形象意识和抽象意识,是人脑的主控意识对高级涌生事物系统的控制协调能力表现的两种基本形式。4. 经验意识和理论意识。经验意识指的是那些通过感性直观获得的比较低级的观念。理论意识是人们对对象世界较为本质的、系统的观念反映。意识的内容结构的划分还有很多,比如先前意识、现存意识和未来意识,个体意识、群体意识、社会意识和人类意识等等,它的表现是一个多水平、多层次、多结构的复杂系统。

总的来说,意识是不断发展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生命体的发展,人的遗传和变异促进人脑的优化,使人脑系统中组分事物性能提供、相应的涌生事物性能提高——为意识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二是人类实践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所触及和认识的事物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刻,相应的人类意识所反映的也越来越广泛和深刻。三是随着哲学认识论、逻辑学、语言学、生理学、脑科学、各种心理学、认知科学、神经科学、系统科学等有关意识活动的科学的发展,使人类对意识活动的本质、特点、规律、机制、作用的等理论得到丰富和充实,促进了意识的发展。四是意识活动的方式的扩展和进步,意识活动的方式的发展,是整个意识世界丰富和完善的最主要的标志。人类的意识活动是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人类对意识活动的研究和认识也是不断扩展和完善的。

3. 涌生事物意识本质特性

意识作为人们在对象性活动基础上对世界的一种概念的反映,表明意识和实践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意识离不开实践,实践也离不开意识。一方面,因为意识是生成的,在生成过程中人脑提供了涌生事物基础,而实践提供了涌生事物显现活动需要的信息模式,并反过来促进实践的发展,这个过程的循环,使意识不断的发展并走向高级。意识本身并不等于实践,意识在人脑下与世界的能动的相互关系活动的过程才表现为实践,因此,实践性是人类意识的一个重要特点。意识本身具有一些具体的特性。

(1)意识的根本特性是物质性

意识的根本特性,在各种唯物论哲学中阐述都没有“十分明确”——它就是物质性,即存在性。意识是人类活生生的精神世界的活动,世界是物质的,它的根本特性必然是物质的,这一点可由系统科学发展下的系统辩证律的涌生事物来对应而得到事实的证明。当系统科学相对传统科学建立起来,当系统辩证律中涌生事物相对于组分事物提出,涌生事物相对于传统的物质观而确立——这种确立使传统的意识观得到了在物质基础上的解释,使这种解释成为一种可能,最终使传统物质和意识的在系统条件下的统一提供了基础。总的来说,辩证体系下,基于存在辨证基础上,在系统辩证律的基础上,存在体中的涌生事物,存在体中,定在和变在之间“相互渗透、互为你我”的统一部分——是整体中真正相互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部分,直至对立统一整体,这个涌生事物和一般系统中的涌生事物不同,因为,一般系统中能很明显的区分组分事物,而存在体的组分事物是本身,它的涌生事物主要是自身存在体与自身存在体的组分事物关系,即定在与变在的关系,涌生事物因而是定在和变在的涌生事物,它统一的是定在和变在的相互关系。这一广泛的揭示,使意识的原始本质——涌生事物在世界物质中作为与组分事物(实体)同等地位的形态;揭示意识的物质本性。世界是物质的,它的唯一根本特性是物质性,即存在性——定在性和变在性的对立统一性。意识从“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到涌生事物的本质,都在阐述意识的物质根本特性,也都从各个层次、各个角度来阐述意识是物质的。而只有涌生事物的提出,才提供了事实的证明。物质性,也称为存在性,是在宽泛辩证法体系下,存在辩证的层次,物质、存在、辩证三相一体的阐述的研究结果。

(2)意识的相对独立性

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由人脑系统中组分事物物质的对其的决定性和意识自身独立发展性的共同作用中来揭示;也可以考察传统物质的决定性和意识的能动性的关系中揭示。人类意识的产生、发展和成熟,必须依赖于被意识的客观对象和物质的实践活动,同周围的显示世界不可分割的交织在一起;它的产生也必须依赖人脑这个物质系统,尤其是物质系统中的组分事物形态(脑细胞)——当人脑中组分事物对涌生事物当量的携带、释放和控制的能力、效力越高越大,意识的作为涌生事物的显现越容易、也越高级——这种显现是在脑系统中的相对独立显现。因为涌生事物在系统之外,无法相对组分事物独立显现出来,也无法独立的进出人脑系统——这些过程都必须依赖组分事物(即传统物质,实体)来进行。由于人脑的高度发达,意识在人脑系统中也随着人类的发展而达到了高度的相对独立性。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人类意识一开始是同周围可感知的环境和生活实践活动“纠缠”在一起的,由于社会的发展,特殊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意识就有了更多的相对独立。它的本质就是,意识系统高度发展,从对周围环境和实践的组分事物的反映,到对该反映的涌生事物的再次或多次高级反映——这些反映都是在涌生事物内容层次间进行的,这些较纯粹的高级的涌生事物内部的系统自组织和再组织的活动情况称为脑力劳动,在表象上形成的对外界组分事物的相对“脱离”——即相对独立。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说:“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现实的想象:它是和现存时间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22]意识的主观性——相对于传统物质(组分事物)的涌生事物性质的集中体现,在人类哲学研究中称之为“主观性”,是人类研究意识的最直接的一个特性,它的涌生事物系统的独特存在方式和存在形式,使其具备相对独立的自觉的能动作用,意识表现出自由性、意向性、预见性、创造性、超越性和反思性等各种意识类型的高度相对独立。这些意识的高度相对对立,在本质上都是基于人脑系统的涌生事物子系统的高度相对独立,这一切使物质的另一种基本形态——涌生事物高度的显露出来;使世界物质的两种基本形态在对意识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中得到了揭示,尤其是依据系统科学对其进行的探索。

(3)意识的主观能动性

意识的能动性,是人类意识的重要特点之一。意识从主客体关系来说,归根结底是为了适应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需要(包括客观需要和主观需要,但本质上必须归根于物质两类基本形态的共同需要)才产生和发展的。从系统辩证律来分析,意识的能动性是人脑系统中涌生事物子系统的变在性使该子系统相对独立(摆脱系统束缚)的内在本性的表现——它并没有超越物质存在性,相反,它正是物质存在性的表现,物质的系统形式存在的涌生事物形态的性质的表现。旧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对意识的能动性都有着片面的阐述,马克思在谈到关于意识能动性的两种片面性时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接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3]这一理论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缺点,批判唯心主义,但是理论本身更侧重意识能动性的过程机制和对意识的整体性、系涌生物方面间接的论断,对意识的能动性本身的来源性也归结为系统的自组织结果(改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人和世界组成的系统需要,而由人系统来展示),这是对的,但对意识的能动性的本质没有阐述——它应当物质性(存在性)的变在性或系统变聚性的本质体现。

意识能动性表现为,人的活动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创造性活动。这里的“目的和计划”是人脑系统自组织的需要体现——它是人脑系统的组分事物系统和涌生事物系统的精致的、微妙的对立统一的活动的需要,可以使这些“计划和目的”改变。这种自组织使涌生事物系统的特殊的高级的部分(意识系统)得到相对的高度的独立,而使其本身具有意识系统内部相对独立的系统自组织——形成意识活动本身展现出创造性的活动过程。意识的能动性,通过人脑组分事物和人体组分事物以及人体系统的综合运用,突出的表现为对客观实体世界的改造——这是能动性改造世界的核心过程。另外意识对自身人体的生理活动也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这是人体系统中,脑系统的意识系统与其它系统,尤其是组分事物系统,通过神经网络来进行的相互关联的、具有系统整体性的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意识能动性的直接对象是脑系统中的低级涌生事物,然后通过人体系统,主要对外部世界的实体事物进行能动作用,因此必须遵循物质运动规律——包括两个方面,涌生事物形态规律和组分事物形态规律。一、涌生事物形态方面:规律意识活动有自己的规律,意识是脑系统的涌生事物,离开系统,意识不存在(被组分事物携带,涌生事物不能相对独立显现),组分事物(脑细胞)发展程度不高,影响意识的产生和发展;在单独的、或割裂的脑系统的部分,意识也无法成系统的相对独立出现——但有可能在某些动物中表现涌生事物的性质,即反射特性。二、组分事物形态方面:主要是客观实体,也就是传统物质的部分的运动规律。意识的能动性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这个过程的完成,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意识改造或创造世界(主要是实体世界),必须有可供改造的物质对象和物质材料。意识的创造实体世界的活动,只能利用世界现有的实体东西(实体包括了光子、场等实体物质),按其内在的联系和规律,通过一定的客观实体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使一种形态改变或转化为另一种人们所需要的形态。这是一个由人的意识参与的客观实体物质的变化过程——实际上是客观实体系统的它组织过程——是系统自组织的特例,在世界系统内,仍旧是世界系统内部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自组织。这种意识活动,还通常必须依据一定的物质条件,凭借一定能够的物质技术手段,如工具、机械等。意识的目的在能动性过程中,并不一定完全能达成,因为,意识所反映的信息模式和外边实体事物之间的真实信息模式可能存在差别,从而导致意识的能动性与实践结果的差别。因此,要正确的、充分的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就必须尊重物质规律——包括客观组分事物实体物质的规律和主观涌生事物物质的规律,从实际出发,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的意识的能动的创造性。

[1] 乌杰:《系统辩证学》,中国财经出版社,2005年,第3页

[2] 高清海:《哲学思维方式变革》,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

[3] 陈先达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8页

[5] 黄顺基、郭贵春主编:《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49页

[6] 高隆昌:《系统学原理》,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14页

[7] 高隆昌:《系统学原理》,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14页

[8] 沈湘平:《哲学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64页

[9]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91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3页

[11] 《列宁选集》第2卷,第89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12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3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5~36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12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7页

[18] 《列宁选集》第2卷,第117页

[19]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56年

[20]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

[21]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7年

[22]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26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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