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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基督教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6世纪末,基督教传教士圣奥古斯丁在英格兰南部的肯特登陆,随后在坎特伯雷传教。早在4世纪,基督教便在罗马帝国获得了合法地位,教会组织不断获得捐赠,拥有财产,享有诸如征税、审判、统辖地方武装等权力。773年查理攻克了伦巴第人的首都,将其领土并入法兰克王国,迫使其皈依基督教。教宗为国王们的统治赋予宗教合法性,世俗君主们则反过来承认教宗的神圣地位,以武力保护教宗;二者亲密合作,共同照顾双方在现世和来世的需求。

日耳曼各部族在建立王国的过程中为取得罗马—高卢人的支持,逐渐接受了基督教,而罗马基督教传教士也在不断地向这些异教徒传教,最终促成了西欧社会的基督教化。

法兰克国王克洛维于496年在兰斯地区率领3000亲兵接受主教的洗礼,成为第一个信仰基督教的蛮族,和基督教会建立起坚定的同盟,取得了教会的支持,并获得决定性的胜利。此后西哥特人、伦巴第人、肯特国王也都改信基督教。从此,法兰克王国和罗马教宗为各自利益,互相支持。当罗马教宗受到伦巴第人的侵扰而向法兰克王国求助时,历代统治者都承诺充当教宗的保护人,多次出兵意大利,并颁布敕令保护教会的财产。作为回报,教宗亲自为国王加冕,涂圣油、戴王冠,为王权涂上了一层神圣的色彩,教宗也开始拥有了对王位的一定干涉权。矮子丕平和查理大帝在位期间,教宗扩大了教会领地和财产,并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各种特权,在西方逐渐确立了统一的基督教世界。

不列颠,居住于爱尔兰的凯尔特人最早皈依基督教。由于受督伊德教思想和当地政治状况的影响,这里的基督教会依照修道院方式组建,修道院院长成为地方社会的实际管理者,势力强大。6—7世纪,一些附属于修道院的传教士云游四方,在高卢、法兰克、苏格兰和英格兰等地建立了多所修道院,形成基督徒传经布道、研习学术的中心。诺森伯利亚是英格兰北部基督教发源地。6世纪末,基督教传教士圣奥古斯丁在英格兰南部的肯特登陆,随后在坎特伯雷传教。598年,埃塞伯特皈依基督教,并建立了坎特伯雷大教堂。奥古斯丁成为第一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坎特伯雷成为英格兰宗教活动的中心。此后,埃塞克斯国王、盎格利亚国王、诺森伯利亚国王相继皈依,其亲兵和普通民众也都接受了基督教,至663年,英格兰东南部被纳入基督教世界。由于受到罗马基督教和爱尔兰基督教的不同影响,不列颠南部和北部形成了不同的传统,在组织形式、日常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诺森伯利亚的奥斯威统治时期,国王在惠特比召集南北基督教派会议,使英格兰在宗教问题上达成统一,避免了分裂的可能性,为英格兰政治统一创造了前提。672年,坎特伯雷大主教提奥多颁布了在英格兰进行主教制管理的教规,此后逐步完成了教会组织上的统一工作,并建立了宗教会议制度。

总体来看,欧洲融入基督教世界,统一了信仰和价值信念,并形成了与王权政治相符的管理体系和秩序观念,圣经、教会法、大教堂等都成为欧洲文明继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早在4世纪,基督教便在罗马帝国获得了合法地位,教会组织不断获得捐赠,拥有财产,享有诸如征税、审判、统辖地方武装等权力。日耳曼各王国建立以后,意大利各教会组织起来,在罗马主教治理下势力逐渐稳固,成为意大利中部地区的统治者。568年,格里高利一世组织抵御了伦巴第人的入侵。此后,他又派遣教士到英格兰传教,这样,罗马主教成为传播基督教、抵御外侵的首领。因此,“教宗”这一称号便成为罗马主教的专有称号。此后历任教宗不断援引《圣经》,强化自己的权力,提出教宗是上帝指派的全部教会的首脑,在信仰上的权力既独立于皇帝,又独立于教会会议。

日耳曼各王国相继皈依基督教后,将没收的罗马国有土地也赠予了教会,教宗的政治、经济特权都得到了法兰克统治者的支持。728年,伦巴第国王露易特普兰德将拉丁地区一些村镇捐献给罗马主教,这些土地被称为“圣彼得的遗产”,成为教宗国的立国基石。法兰克王国矮子丕平在位期间,宣布所有作为采邑的教会土地都是教会的财产,封臣应向教会缴纳一定费用。在教宗和贵族的支持下,丕平自封为法兰克国王,教宗亲自为他加冕。此后丕平两次出兵意大利,击败伦巴第人,并将拉文纳到罗马之间的五个城区赠给教宗,史称“丕平献土”。教宗援引所谓“君士坦丁赠礼”说欣然接受了这一地区,并在此建立了“教宗国”。查理大帝即位后,自称是神圣教会在各方面的虔诚保护者和协助者,同时也是本王国的“教会主宰”。他主持召开了16次宗教会议,多次颁布敕令,宣布任何人不得瓜分教产,已经捐献给教会的财产就是教会的合法财产,不得索回;凡是不遵守这些法令的人必须赔偿损失,受到法律制裁。773年查理攻克了伦巴第人的首都,将其领土并入法兰克王国,迫使其皈依基督教。他重新确认了丕平的赠予,并按照教会提供的依据,将伦巴第人占领的原属于罗马教会的财产“归还”教会。这样,西方形成了以罗马为宗教首都的、统一的宗教世界,教宗国领地逐渐扩大,教宗开始用自己的名字和画像铸造硬币,以自己上任的年代记录日期。

教宗国保持了罗马的行政体制,为西欧政治体系提供了基础。教会内部形成教阶等级制度,教宗为最高首领,下设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和神甫、修道士等。在教宗国,罗马教宗享有绝对的、独立的权力,有法律和管理执行权。最高立法机关是总委员会,教宗监督制定教规。教宗享有财政权,各国每年需要上交罗马教廷一定比例的收入。教宗受理各地的上诉,仲裁各国之间的纠纷。教职不受当地政府的管辖,教会财产享受免税特权。各地都有教廷的特使,监督教廷训令的执行情况。

按照罗马帝国的传统,教会主要负责精神领域的事务,并隶属于皇帝。而蛮族入侵以后,教会体制保存了下来,并凭借自己完整的组织系统和精神权威,逐渐介入原本属于政府的世俗事务。教宗为国王们的统治赋予宗教合法性,世俗君主们则反过来承认教宗的神圣地位,以武力保护教宗;二者亲密合作,共同照顾双方在现世和来世的需求。

随着教会获得的经济利益日增,在经济和文化教育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教会开始寻求更大的政治利益。10世纪,教会推行克吕尼教会革新运动。克吕尼修会由阿奎丹公爵创立,旨在反对教会世俗化,树立教宗的权威。11世纪时,三任教宗均出自克吕尼修会,因此修会取得了很大的影响力。1073年教宗格里高利七世当选,颁布《教宗敕令》,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试图恢复早期教会的纯洁性,并试图夺取主教授予权,明确提出教宗权力高于皇帝。这场运动被称为“格里高利改革”。凭借这些运动,教廷此时在政治上与王权分庭抗礼,经济上占有西欧土地的三分之一,文化上加强救赎等理论,并与意大利南部的多个城市联盟,逐渐成为西欧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至上权威。王权和教权不断发生权力之争。最典型的就是教宗与神圣罗马帝国亨利四世关于主教“授职权”的冲突,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欧洲范围内的斗争。这场斗争实际上是教廷反对王室、封建权贵控制的革命。

卡诺莎觐见

11世纪中期,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势力衰弱,统治受到教廷的威胁。此时,格里高利七世颁布敕令,并指责德皇亨利四世属下犯有买卖圣职罪。对此,亨利四世去信指责教宗以不光彩的手段获得现有的地位。他未经教宗同意,留任了被教宗开除教职的人,并任命了一些地区的主教。他召开全德意志主教会议,宣布废黜教宗。格里高利七世则发布教令,宣布开除亨利四世的教籍,取消教徒臣属对皇帝的效忠誓言。德意志王公贵族也趁机以推举新皇帝的举措给亨利施加压力。此时,准备前往奥格斯堡参加会议的教宗由于天气的原因滞留在卡诺莎城堡。孤立无援的亨利被迫屈服,亲自到卡诺莎城堡请罪,在冰天雪地中赤脚等了三天,教宗才在众人劝说下收回敕令,恢复亨利的教籍。这一事件被称为“卡诺莎觐见”,也是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一次奇耻大辱。亨利回到德意志后平定了贵族叛乱,率兵前往意大利,将教宗逐出罗马。教宗逃跑,客死他乡。继任教宗继续同亨利斗争,直到1122年,政教双方缔结了《沃尔姆斯教约》,暂时达成和解:世俗封地和世俗职位均由君主授予,宗教职位由教宗授予,主教依据教会法选举。这一事件被称为“授职权之争”,世俗王权从此被剔除掉精神光环。神圣罗马帝国王权在冲突中削弱,并成为教宗主要盘剥的对象。

而在英格兰,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对教会进行改组,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均由受过良好教育的诺曼人担任;强令英格兰教士执行罗马教廷独居生活的规定;教会专设宗教法庭,主教和副主教不得干涉百户区和郡法庭事务,未经国王同意,主教会议的决定和教宗的命令在英格兰都不生效;新任主教或修道院院长必须向国王行臣服礼。威廉二世时期没收了多处富有的修道院和主教区的财产,收取了大主教辖区地产的税金,并使坎特伯雷大主教职位空缺五年。当威廉二世准备任命安瑟姆为坎特伯雷大主教时,他答应了安瑟姆的要求,归还了教区地产,但拒绝承认教宗乌尔班二世的权威。亨利一世与安瑟姆在伦敦达成妥协,将授职权让给教宗,主教在国王监督下由宗教会议选举产生,但是主教授职仪式后必须再向国王行臣服礼,而且国王仍是教士财产的封赐者。1162年亨利二世通过《克拉伦登约章》,划分国家与教会的权限,规定王室法庭有权先检举教士重罪,再由宗教法庭审理,开除教籍的由世俗法庭做最后判决。但不久他又不得不废除《克拉伦登约章》,允许英格兰人直接向教廷上诉,承认教廷在英格兰的权利,恢复宗教法庭对犯罪教士的审判权。亨利二世保留了对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的挑选权。

随着民族国家的逐步形成,王权力量逐渐加强,教会的精神权威日益削弱。13世纪末,法兰西国王腓力四世为筹措军费,向法兰西教士大举征税,教宗卜尼法斯八世表示强烈不满,威胁要开除腓力的教籍。然而腓力下令禁止一切金银出口,阻塞了教廷的收入来源,并直接派兵前往教会驻地,羞辱教宗,教宗愤恨而亡。腓力四世扶植法国主教当选教宗,即克莱芒五世,并将教宗驻地从罗马迁到法国边境的阿维农,教宗职位和大多数红衣主教基本上把持在法兰西人手中,长达70年,这在历史上称为教会的“阿维农之囚”时期。直到1377年教宗格里高利十一世时期,教廷才迁回罗马。此后,教廷分裂,同时期存在两位甚至三位教宗。教权与王权之争又与欧洲各国的政治斗争混杂一起,欧洲各国也形成两大阵营。这种局面直到1417年康斯坦茨宗教会议选出新的教宗,才告一段落。但是罗马教廷的权威已大不如前,并且不断成为社会抨击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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