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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制定合理的股利政策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里讲的股利分配形式指股利支付方式。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资本保全是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对股份公司而言,当其支付现金股利后会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额要受到限制。我国法律目前对此尚未作出规定。

这里讲的股利分配形式指股利支付方式。股利支付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是以现金支付的股利,它是股利支付的主要方式。公司支付现金股利除了要有累计盈余(特殊情况下可用弥补亏损后的盈余公积金支付)外,还要有足够的现金,因此公司在支付现金股利前需筹备充足的现金。

(2)财产股利。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资产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企业的有价证券,如债券、股票,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

(3)负债股利。负债股利是公司以负债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有发行公司债券抵付股利的。

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上是现金股利的替代。这两种股利形式目前在我国公司实务中很少使用,但并非法律所禁止。

(4)股票股利。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不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因而不是公司资金的使用,同时也并不因此增加公司的财产,但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结构发生变化。

股利分配政策的确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大致讲来,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律因素。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国家有关法规,如《公司法》,对企业股利分配予以一定的硬性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本保全约束。资本保全是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企业发放的股利或投资分红不得来源于原始投资(或股本),而只能来源于企业当期利润或留存收益。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任意减少资本结构中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的比例,以维护债权人利益。

②资本积累约束。它要求企业在分配收益时,必须按一定的比例和基数提取各种公积金。另外,它要求在具体的分配政策上,贯彻“无利不分”原则,即当企业出现年度亏损时,一般不得分配利润。

③偿债能力约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按时足额偿付各种到期债务的能力。对股份公司而言,当其支付现金股利后会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额要受到限制。

④超额累积利润约束。对于股份公司而言,由于投资者接受股利交纳的所得税要高于进行股票交易的资本利得所缴纳的税金,因此许多公司可以通过积累利润使股价上涨方式来帮助股东避税。西方许多国家都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公司不得超额累积利润,一旦公司留存收益超过法律认可的水平,将被加征额外税款。我国法律目前对此尚未作出规定。

(2)股东因素。股东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对公司的收益分配提出限制、稳定或提高股利发放率等不同意见,包括:

①控制权考虑。公司的股利支付率高,必然导致保留盈余减少,这又意味着将来发行新股的可能性加大,而发行新股会稀释公司的控制权。因此,这些公司的股东往往主张限制股利的支付,而愿意较多地保留盈余,以防止控制权旁落他人。

②避税考虑。一些高收入的股东出于避税考虑(股利收入的所得税高于交易的资本利得税),往往要求限制股利的支付,而较多地保留盈余,以便从股价上涨中获利。

③稳定收入考虑。一些股东往往靠定期的股利维持生活,他们要求公司支付稳定的股利,反对公司留存较多的利润。

④规避风险考虑。在某些股东看来,通过增加留存收益引起股价上涨而获得的资本利得是有风险的,而目前所得股利是确定的,即便是现在较少的股利,也强于未来较多的资本利得,因此他们往往要求较多地支付股利。

(3)公司因素。公司出于长期发展与短期经营考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最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配政策。这些因素主要有:

①公司举债能力。如果一个公司举债能力强,能够及时地从资金市场筹措到所需的资金,则有可能采取较为宽松的收益分配政策;而对于一个举债能力较弱的公司而言,则宜保留较多的盈余,因而往往采取较紧的收益分配政策。

②未来投资机会。收益分配政策要受到企业未来投资机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当企业预期未来有较好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投资收益率大于投资者期望收益率时,企业经营者会首先考虑将应分配的收益用于再投资,减少分红数额。这样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同时也能被广大的投资者所理解。相反,如果企业缺乏良好的投资机会,保留大量盈余会造成资金的闲置,可适当增大分红数额。正因为如此,处于成长中的企业多采取少分多留政策,而陷于经营收缩的企业多采取多分少留政策。

③盈余稳定状况。企业盈余是否稳定,也将直接影响其收益。盈余相对稳定的企业对未来取得盈余的可能性预期良好,因此有可能支付比盈余不稳定的企业更高的股利;盈余不稳定的企业由于对未来盈余的把握小,不敢贸然采取多分政策,而较多采取低股利支付率政策。

④资产流动状况。较多地支付现金红利,会减少企业现金持有量,使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而保持一定的资产流动性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必备条件,因此,如果企业的资产流动性差,即使收益可观,也不宜分配过多的现金股利。

⑤筹资成本。一般而言,将税后的收益用于再投资,有利于降低筹资的外在成本,包括再筹资费用和资本的实际支出成本。因此,很多企业在考虑投资分红时,首先将企业的净利润作为筹资的第一选择渠道,特别是在负债资金较多、资金结构欠佳的时期。

⑥其他因素。比如,企业有意地多发股利使股价上涨,使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快地实现转换,从而达到提高资产流动性的目的;再如,通过支付较高股利,刺激公司股价上扬,从而达到反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等。

(4)其他因素。

①债务合同限制。企业的债务合同,特别是长期债务合同,往往有限制企业现金支付程度的条款,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通常包括:

通货膨胀。通货膨胀会带来货币购买力水平下降,固定资产重置资金来源不足,此时企业往往不得不考虑留用一定的利润,以便弥补由于货币购买力水平下降而造成的固定资产重置资金缺口。因此,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一般采取偏紧的收益分配政策。

为合理组织企业财务活动,正确处理财务关系,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依法进行,这是正确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关键,为规范企业的收益分配行为,国家制定和颁布了若干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企业收益分配的基本要求、一般程序和重大比例,企业应认真执行,不得违反。

(2)兼顾各方面利益原则。收益分配是利用价值形式对社会产品的分配,直接关系到有关各方的切身利益。因此,要坚持全局观念,兼顾各方利益。除依法纳税以外,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者、企业所有者,依法享有收益分配权。企业的净利润归投资者所有,是企业的基本制度,也是企业所有者投资于企业的根本动力所在。但企业的利润离不开全体职工的辛勤工作,职工作为利润的直接创造者,除了获得工资及奖金等劳动报酬外,还要以适当方式参与净利润的分配。可见,企业进行收益分配时,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维护投资者、企业与职工的合法权益。

(3)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企业进行收益分配,应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的辩证关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考虑未来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后劲,企业除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外,可适当留存一部分利润作为积累。这部分留存收益虽暂时未予分配,但仍归企业所有者所有。而且,这部分积累不仅为企业扩大再生产筹措了资金,同时也增强了企业抵抗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企业经营的安全系数和稳定性,这也有利于增加所有者的回报。通过正确处理收益分配和积累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利润以供未来分配之需,还可以达到以丰补歉,平抑收益分配数额波动幅度,稳定投资报酬率的效果。实践证明,投资者更为青睐能够提供稳定回报的企业,而利润分配时高时低的企业因暗含不稳定信息,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难免大打折扣。因而企业在收益分配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的关系。

(4)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企业分配收益应当体现“谁投资谁受益”、受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适应,即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这是正确处理投资者利益关系的关键。投资者因其投资行为而享有收益权,并同其投资的比例相适应。这就要求企业在向投资者分配利益时,应本着平等一致的原则,按照各方投入资本的多少来进行,决不允许发生任何一方随意多分多占的现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鼓励投资者投资。

企业在确定收益分配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得失,从优选择。在理财实践中,企业经常采用的收益分配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1)剩余政策。所谓剩余政策,是指企业较多地考虑将净利润用于增加投资者权益(即增加资本或公积金),只有当增加的资本额达到预定的目标资本结构(最佳资本结构),才将剩余的利润用于向投资者分配。这种政策主要是考虑未来投资机会的影响,即当企业面临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在目标资本结构的约束下,最大限度地使用留存收益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数额。

贯彻剩余政策的基本步骤为:

①确定企业目标资本结构,使得在此结构下的综合资本成本最低。

②确定为达到目标资本结构需要增加的留存收益的数额。

③最大限度地使用保留盈余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股东权益数额。

④在满足上述需要后,将剩余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可见,在这种分配政策下,投资分红额(股利)成为企业新的投资机会的函数,随着投资资金的需求变化而变化。只要存在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应当首先考虑其资金需要,然后再考虑企业剩余收益的分配需要。这种政策的优点是能充分利用筹资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综合资本成本最低。其缺点是不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和支出,也不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700×60%=420(万元)

按照剩余政策的要求,该公司2013年度可向投资者分红(发放股利)数额为:

800-420=380(万元)

(2)固定股利政策。在这种政策下,公司在较长时期内都将分期支付固定的股利额,股利不随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动,除非公司预期未来收益将会有显著的、不可逆转的增长而提高股利发放额。采用这种政策的大多数属于收益比较稳定或正处于成长期、信誉一般的公司。

这种策略对公司而言有如下好处:

①固定的股利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从而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②稳定的股利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特别是那些对股利有较强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

这种策略的主要缺点在于股利支付与公司盈利能力相脱节,当盈利较低时仍要支付较高的股利,容易引起公司资金短缺,导致财务状况恶化。

(3)固定股利比例政策。采用固定股利比例政策,要求公司每年按固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支付股利。由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年度间是经常变动的,因此每年的股利也应随着公司收益的变动而变动,保持股利与利润间的一定比例关系,体现风险投资与风险收益的对等。这种策略的不足之处在于,由于股利波动容易使外界产生公司经营不稳定的印象,不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与上涨。

(4)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这种政策要求企业每年按一固定的数额向股东支付正常股利,当企业年景好、盈利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再根据实际需要,向股东临时发放一些额外股利。它的优点是具有较大灵活性,可给企业较大的弹性。由于平常股利发放水平较低,故在企业净利润很少或需要将相当多的净利润留存下来用于再投资时,企业仍可以维持既定的股利发放水平,避免股价下跌的风险;而企业一旦拥有充裕的现金,就可以通过发放额外股利的方式,将其转移到股东的手中,也有利于股价的提高。因此,在企业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不够稳定时,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对企业和股东都是有利的。

上面所介绍的是企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常用的几种分配策略。其中,固定股利政策和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被企业普遍采用、并为广大的投资者所认可的两种基本政策。企业在进行收益分配时,应充分考虑各种政策的优缺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净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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