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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决算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2-04-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年度决算的主要内容一、年度决算的准备工作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是否充分,将直接关系到编制的年度决算报表的质量高低。各管辖分行则应根据总行的指示精神,结合辖内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决算的具体要求和补充办法,以利下级行具体执行。

第二节 年度决算的主要内容

一、年度决算的准备工作

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得是否充分,将直接关系到编制的年度决算报表的质量高低。因此,各级银行必须按照总行关于办理当年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编制年度决算报表的准备工作。全行的决算准备工作,一般应在10月份,即第四季度开始后就着手进行。总行要根据当年银行工作的新情况,结合以往办理年度决算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及时发出决算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当年决算中应注意的事项和相应的处理原则或要求。如遇当年会计或财务制度发生变更的情况,则要提出详细的处理方法,以便各基层行统一口径,贯彻执行。各管辖分行则应根据总行的指示精神,结合辖内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决算的具体要求和补充办法,以利下级行具体执行。而各基层行是直接办理银行业务的独立会计核算单位,是全行年度决算的基本环节,因此,做好基层行年度决算工作是最终保证全行年度决算工作质量的基础。

银行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清理资金

1.清理贷款资金

年度决算前,会计部门要与信贷部门密切配合,对各项贷款进行全面核对,力争如期收回或办理转期手续。到期未还贷款或已经展期仍未归还的贷款,按规定应转入“逾期贷款”科目。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因此,为了保证银行会计报表中利息收入的真实性、合规性,年终决算前,应对贷款账户进行审查,如发现应转未转的,应查明原因并转入“逾期贷款”科目,计提的利息收入,该冲回的应冲回。

2.清理支付结算资金

对各种支付结算资金,如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应解汇款等,应进行全面清理。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应抓紧查询查复工作,积极联系付款单位承付。扣款期满,银行应通知付款人将有关单证退回银行,并转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对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应积极联系解付,如确实无法解付,而且超过规定期限的,则应办理退汇;对本行开出的逾期银行汇票和其他凭证应与有关单位联系,按照制度规定,认真清理。

3.清理存款资金

在各类存款账户中,对于一年内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的单位存款,要逐户进行清理,主动与其联系,经联系又查找不到存户的,可按规定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有关账户列账;对长期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的睡眠账户,与客户联系后督促其办理销户手续。确实无法联系的,则转入“不动户”处理,对原“不动户”如经多年联系仍无着落的,可按有关规定的年限、金额、范围转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4.清理内部资金

内部资金,主要是指银行暂收暂付款及其他过渡性款项,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待摊费用等。决算前,要逐项进行清理,该上交的上交,该收回的收回,该报损的报损,该转收益的转收益,该摊销的摊销,使内部资金减少到最低限度。经过清理,暂时无法解决的,要注明原因,以备日后查考和清理。

(二)盘点财产物资

1.清查核实现金、金银、有价单证和重要凭证

银行应将库存现金、储蓄业务备用金、外币、金银、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与相关的账簿余额核对相符。如发现溢缺,应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2.清查核实抵押品、质押品

银行应将各种抵押品、质押品与相关的账簿记录的数额核对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予以处理。

3.清查核实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银行应对房屋、设备、器具、电脑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与相关的账簿记录核对相符。对于尚未入账的财产,应在年度决算前予以入账,以确保账实相符。

房屋、车船、计算机网络系统等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如与账面不一致,查核时可考虑以下因素:有的房屋建筑物无固定资产账面记录,可能是尚未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也可能是以抵押物还贷,尚未办理手续入账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等设备有物无账的,应检查是否是通过融资租赁租入,而未记入固定资产账簿中;车辆缺少,有账无物的,检查是否报废或更新。

(三)核对账务

1.检查会计科目的使用情况

会计科目是各项业务分类的依据和核算的基础,只有正确使用,才能通过会计记录真实准确地反映银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情况,才能保证年度决算报表数字的真实。因此,在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前,要根据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和当年有关科目变化调整的文件规定,对其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科目归属和使用不当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2.全面核对内外账务

年度决算前,要对所有的账、簿、卡、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核对,切实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的相符。

(1)账账核对相符。按照会计核算的勾稽关系,各科目总账与明细账以及卡片账、登记簿等,发生额、余额都要做到账账、账卡之间相符。如发现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解决。

(2)账款核对相符。现金日记账余额与库存现金应核对相符。这项工作不仅在年度决算前要做,在平时每日营业终了也应做。核对时应按各类券别逐捆查对,对于经办外汇业务的行处,还应将各类外币库存逐一核对相符,若发现多缺,应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做到账款相符。

(3)账据核对相符。每一张会计凭证(传票)不是随意填制的,它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否则会导致不真实的会计报表数字,这些证据具体来说就是原始单证,账据相符,这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决算前可作重点检查或抽样检查。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开支、基本建设、暂收、暂付款项,以及其他有关科目的原始单证与会计凭证进行审验核对,要求与账簿记载相一致。同时,审阅核查凭证种类的使用是否正确,填写的基本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支持证据是否足够,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有无涂改以及有关人员的印章是否具备,审批人员是否具有足够的权限。

(4)账实核对相符。账实核对,一般在年末前一两个月开始进行。根据账面记录对各项财产实物逐一核对,大宗印刷品和低值易耗品,可作重点检查或抽查。盘点过程中发现的溢缺,应查明原因,若属正常损耗短缺,可列单报批核销。库存重要空白单证应逐项盘点,与登记簿余额核对,如发现不符,应调查原因,不能随意调整转销。

(5)账表核对相符。银行的会计报表是根据有关账簿记录的数据编制的。在一般情况下,账表的数据应是相符的。但有时可能因冲改错账,中途科目变更等因素,发生账表脱节,出现金额不一致的情况。在决算前,应核实确认各项报表与账簿的数据,特别应注意以往月份的报表未变而账簿上有所变动从而发生脱节遗漏的现象。

3.全面核对往来账户

年终前,银行与客户以及同业和联行往来之间的账务要核对一致,这是决算的一项重要任务。它不仅确保内外双方账务在年底前相符,而且通过对账确认银行的存贷款,资产、负债数额。

(1)年终前,银行应向各企业、单位发送对账单,收回对账单后,仔细检查对方单位在回单上注明的未达金额,发现不符的,应与对方联系查明。为了确保银行与企业、单位对账的质量,防止有的单位未经核对就在回单上盖章寄回的现象,银行可派工作人员到对方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对账,未达金额可通过“调节表”调整。对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往来账务积压和错账较多的单位可采取这种“上门对账”的方式。

(2)年终前认真核对“系统内上存款项”、“系统内款项存放”,由管辖行向辖属行签开对账单,办理对账工作。有在途资金的,应查清每笔资金在途情况,查明原因后及时调整。

(3)年终前“辖内往来”各账户要进行核对,如有不符款项应认真查询,查明原因后,由差错一方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往来双方的“辖内往来”科目余额必须核对一致。

(4)做好“清算资金往来”账户与“清算中心(组)明细对账表”的核对,年度终了日,会计部门应根据清算中心送交的“清算信息收(发)日报表”,将汇差资金清算完毕,结平“清算资金往来”、“待汇出电子汇划款项”科目余额。

(5)认真做好在中央银行各种存款户的对账工作,及时取回副本账页,逐笔进行勾对,年终日余额双方必须核对一致。

(四)核实损益

年度决算前,银行要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营业收支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核实,对于发现的差错,及时进行更正。

1.认真核实各项收入

(1)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代办和委托的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都要按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进行核算,并在决算报表中如实、全面反映。利息收入是业务收入的主要部分,决算时,对于利息收入还应进行复查,检查利率使用、积数计算、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2)认真清收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对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收回利息,对拆借资金拖欠的利息,年终必须全面清理收回。

(3)信用卡业务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透支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等要如实反映,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将工本费等直接冲减收入。

(4)固定资产盘盈、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以及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收入,都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如实反映,不得隐瞒、漏报,更不得作为小金库开支。

2.认真核实各项支出

(1)应付利息、呆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必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凡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款和储蓄定期存款,应按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按季分档次计提应付利息,计入成本。实际支付的定期存款利息,冲减应付利息,不足部分直接在成本中支付。

应核实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的数额是否提足,全年应计提数是否准确;经批准本年核销的呆账损失和应收利息坏账损失,是否已从准备金科目中冲销,如批准手续完备、单证齐全的,一般都应在年内转账处理完毕。

(2)认真核实各项费用开支,凡不属于本年的有关费用均不得以预提、待摊的名义调节费用支出;检查费用支出是否突破指标或控制的规模;核实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手续是否齐备。

(3)营业外支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报,具体项目要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各种罚款、滞纳金、违约金等列入营业外支出,但没收的财产损失、违法经营罚款和违反税法支付的滞纳金、罚款以及企业赞助、非公益救济性捐款等,应作纳税调整。

(五)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表是内部试算账务平衡的辅助报表,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工作底稿,也为编制年度“业务状况报告表”打好基础并做好准备。为了保证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报表准确无误,每年12月份必须组织一次报表试算平衡,也就是检验从年初到11月底止,总账各科目的累计发生额与11个月的月计表发生额加计的合计数是否相符。试算平衡表的基本平衡关系如下:

  期初余额借方(贷方)±本期发生额借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期末余额借方(贷方)

  期初余额借方合计=期初余额贷方合计

  本期发生额借方合计=本期发生额贷方合计

  期末余额借方合计=期末余额贷方合计

二、年度决算的主要内容

每年的12月31日为银行的年度决算日,不论是否例假日均不得提前或延后。年度会计决算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核对账务

年度决算日营业终了,应将当日的各项内外业务全部入账。收到的联行报单或同城交换的票据,一定要当日处理完毕。当日受理的电汇、信汇的汇出汇款和解付的联行汇票,应通过全国联行往来和分行辖内往来全部划收(付)对方行。需通过人民银行转汇的大额汇款,应按时办妥转汇手续。在营业时间内收到的联行来账,应于当日全部入账,应解汇款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通知。当日现金收、付,各类外币收、付及非营业时间收款(营业终了后的延长收款),均全部纳入当日账。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有关业务的划拨凭证,应纳入当日账内,保证双方各账户的存、欠余额一致。决算日各项业务凭证的核算处理要及时并互相衔接,营业终了后应轧平当日全部账务。为了顺利轧平账务,可采取分段轧账的方法。

当日业务全部入账后,应对全年账务进行一次核对,将各科目总账与明细账进行全面核对,做到账账相符,以确保年度决算报表数字的准确性。

(二)检查各项库存

1.年终查库的对象

年终查库的对象主要有:人民币现金、各类外币、金银等贵金属、债券等有价证券,未发行的定额存单、空白存单等重要空白凭证以及其他代保管有价值品。年终由行长、稽核人员和会计主管等在管库员陪同下,对以上物品的实存数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实存数与账面、登记簿上的记录相一致。

2.年终查库的日期

年终查库工作量大,不宜在决算日进行,查库日期须有随机性,既不能固定日期,也不能事先告知,一般在12月间抽一天营业日终了后进行。

检查核对相符,应在有关库存簿和登记簿上签名或盖章;如发现不符的,应在查库记录中记载,并查明原因。对发现巨额款项短缺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三)计算并结转外汇买卖损益

决算日营业终了,各外汇指定行将各种“外汇买卖”账户的余额,一律按决算日牌价折合成人民币,与原币的外汇买卖账上的人民币余额相比较,其差额为本年外汇买卖的损益。银行可以通过编制“外汇买卖账户余额及损益计算表”确定本年外汇买卖损益。

例1 中国银行东海市分行12月31日编制的“外汇买卖账户余额及损益计算表”如表13-1所示。

表13-1 外汇买卖账户余额及损益计算表

表13-1中,美元为借方余额,形成外汇买卖收益,将其折算成人民币借方8235615元,与人民币贷方余额8248550元相比较,所得差额12935元填入人民币损益贷方栏;日元为贷方余额,形成外汇买卖损失,将其折算成人民币贷方68950元,与人民币借方余额69147元相比较,所得差额197元填入人民币损益借方栏。欧元、英镑和港币外汇买卖损益的计算以此类推,其最终结果为收益18722元,作分录如下:

(四)结转本年利润

年度决算日各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以确定全年实现的净利润,并将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配,最后将“本年利润”账户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其具体核算方法在第十一章已作阐述,在此不再重复。

(五)办理新旧账目的结转

银行在决算日结转本年利润时,应及时办理新旧账簿的结转手续。结束旧账,开启新账,为新年度的会计核算做好准备。各种账簿的结转方法如下所述。

1.总账的结转

总账每年更换一次,结转总账时,有的科目要合并后结转,有的科目要轧差后结转,有的科目要转入另一科目,因此要求总账的结转一律通过“会计科目结转对照表”(如表13-2所示)办理。

表13-2 会计科目结转对照表

2.明细账的结转

银行的明细账在年终结转时,除了套写的卡片账不办理结转和储蓄明细账因数量多、工作量大,可按规定继续使用外,其余的明细账均应办理结转手续。

(1)销账式明细账的结转。银行对于逐笔记入、逐笔销账的丁种明细账,应在旧账簿内尚未销账的各行销账日期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并将其金额逐一记入新开启账簿第1页余额栏内,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的字样。

(2)一般明细账的结转。银行的甲种、乙种、丙种等一般明细账,应在旧账簿年末余额的下一行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将年末余额记入新开启账簿第1行的余额栏内,并在该行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六)编制财务报告

1.财务报告的概念及编制的目的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银行在组织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了大量的经济业务,这些经济业务根据会计凭证分门别类在各有关账簿中进行登记,全面地反映了银行的经济活动。但是账簿中归集的材料毕竟是分散的,为了集中地反映银行的经济活动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2.财务报告的构成

按照编制的时间不同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报告。月度、季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与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其中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按编制内容的不同,财务报告可以分为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体,具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分部报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是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目等的解释。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会计报表数据的形成情况或增减变动原因的文字说明。

3.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为了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各级银行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1)数字真实。财务报告是一个信息系统,要求各项数字真实,以客观地反映银行的经营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得匡计数据,更不得弄虚作假,隐瞒谎报数据。

(2)计算正确。财务报告必须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并对报告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认真计算,做到账表相符,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3)内容完整。各种财务报告之间、财务报告的各项指标之间是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内容进行填报,不得漏编、漏报。

(4)报送及时。财务报告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送,这样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时了解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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