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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集中管理优缺点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风险管理是指人们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估,并合理地使用多种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风险实行有效的控制,尽量增加风险事件的有利结果,妥善处理风险事故造成的不利后果,从而减少意外损失。风险分析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价。风险识别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系统地识别出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并适当归类的过程。风险识别有时还需对风险事件的后果作出定性的估计。

8.1 风险管理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逐渐被认识和应用。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参与方,在当前工程建设市场大环境下,自身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如何直面风险,将先进的管理方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做到“见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控制、回避和缓解风险,是当前摆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8.1.1 风险的含义

1)风险的定义

从不同的角度可以给出多种风险的含义。被学术界和实务界普遍接受的有以下两种定义。

其一,风险是与出现损失有关的不确定性。

其二,风险是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的时间内,可能发生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差异。

综上所述,风险一般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不确定性;二是产生损失后果。否则就不能称之为风险。

因此,肯定蒙受或肯定不蒙受损失不是风险。

2)风险的属性

(1)风险事件的随机性。

风险事件的发生及其后果都具有偶然性,但也遵循一定的规律,这种性质称为风险事件的随机性。

(2)风险的相对性。

风险总是相对项目活动主体而言的。不同的主体对风险事件的承受能力也不同。对于项目风险,影响人们承受能力的有以下几个主要因素如下。

①收益的大小。收益总是与损失的可能性相伴随。收益越大,人们愿意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②投入的大小。一般项目活动投入越多,愿意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小。

③活动主体拥有的资源。个人或组织拥有的资源越多,其风险承受能力也越大。

(3)风险的可变性。

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引起风险发生变化。风险的可变性有如下含义。

①风险性质的变化。例如,计算机未普及使用时,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出现了问题,会使人们手足无措,带来较大的风险。但随着计算机的推广使用,使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管理不再是大的风险。

②风险后果的变化。一般风险后果包括风险发生的频率损失大小。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同时风险损失也会相对降低。而且,现在某些风险可以准确地预测和估计了,大大降低了风险的不确定性。

③新风险的出现。随着事件的发展,会有新风险出现。人们为了回避某些风险而采取行动时,另外的风险又会出现。例如,有些建设项目,为了提前竣工,采取边设计、边施工的办法,这样做虽然加快了进度,但增加了设计变更带来的风险。

8.1.2 风险分类

为了全面认识风险,实现对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应将风险分类。风险可从以下角度进行分类。

1)按风险来源分类

按风险来源不同可分为人为风险和自然风险。所谓人为风险是指由于人的活动带来的风险。人为风险可进一步分为行为、技术、经济、政治和组织风险等。所谓自然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作用造成的风险。例如反常气候造成的工程停滞,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难等,都属于自然风险。

2)按风险后果分类

按风险后果不同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所谓纯粹风险是指不能带来机会、没有获得利益可能的风险。纯粹风险总是与损失和不幸相联系的。所谓投机风险是指既可能带来机会、获得利益,也可能隐含威胁、造成损失的风险。投机风险有三种可能的结果:造成损失、不造成损失和获得利益。而纯粹风险只有两种可能的结果:造成损失、不造成损失。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必须避免投机风险转化为纯粹风险。

3)按风险承担主体分类

项目风险的后果可能由项目业主、承建商、监理企业、供应商、担保方和保险公司等来承担。弄清楚风险承担者有助于合理分散风险,提高项目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4)按风险影响范围分类

风险按影响范围分可分为局部风险和整体风险。局部风险和整体风险是相对的。局部风险影响的范围小,而整体风险影响的范围大。

5)按风险是否可管理分类

所谓可管理的风险是指可预测,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的风险。反之,则称为不可管理的风险。随着数据、资料等信息的增加以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有些不可管理的风险可以变为可管理的风险。

8.1.3 风险管理

所谓风险管理是指人们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估,并合理地使用多种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风险实行有效的控制,尽量增加风险事件的有利结果,妥善处理风险事故造成的不利后果,从而减少意外损失。

风险管理全过程可以划分为风险分析和狭义的风险管理两个阶段。风险分析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价。狭义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规划、风险控制和风险监督。

1)风险分析

风险分析就是通过识别找出各种潜在的风险,对其后果进行量化,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减少风险的各种对策。

①风险识别。风险分析的第一步是风险识别,其目的是系统而全面地识别出风险事件并进行适当归纳。

②风险估计。风险估计是指估计风险的性质、估算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

③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指确定各风险后果的严重程度。

在实践中,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价常常交替进行。风险分析的组成及内容可用图8-1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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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 风险分析组成

2)狭义的风险管理

狭义的风险管理在风险分析之后,针对风险做出决策。一般有规划、控制和监督三个阶段。

①风险规划。风险规划是指风险管理者针对前面风险分析结果,选择适当的风险规避策略。

②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指实施风险规避策略的控制计划。

③风险监督。风险监督是在决策实施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查明决策的结果与预期结果是否吻合。

风险管理过程各部分不是相互独立、互不干扰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复杂的,因此应随时对决策作出调整。

8.1.4 建设工程风险与风险管理

1)建设工程风险

认识建设工程风险,应先了解以下两点。

①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但各方风险不尽相同。因此,在对建设工程风险进行具体分析时,首先应明确从哪一方的角度进行分析。同一风险事件的出发点不同,其结果也不一样。例如,同样是通货膨胀事件,在固定总价合同条件下,对业主来说没有风险,而对承包商来说就有较大风险;但是,在可调价格合同条件下,对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小,而对业主来说风险就很大。

②建设工程风险较大。建设工程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众多,有政治、社会、技术、经济、自然等,这些因素产生错综复杂的影响,并可能引发风险事件,从而造成损失后果。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过程一般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

①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系统地识别出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并适当归类的过程。风险识别有时还需对风险事件的后果作出定性的估计。

②风险评价。风险评价是将建设工程风险事件的发生可能性和损失后果进行量化的过程。

③风险对策决策。风险对策决策是确定建设工程风险事件最佳对策的过程。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对不同风险事件选择最合适的风险对策,从而形成最佳的风险对策组合。

④实施决策。实施决策是指将风险对策落实到具体的计划和措施中。例如,制订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等。

⑤检查。检查是指对各项风险对策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价。有时还需检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工程风险。在工程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时,要确定是否需要提出不同的风险处理方案。

3)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目标

在风险事件发生前,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使潜在损失最小;其次是减少忧虑及相应的忧虑价值;再次是满足外部的附加义务。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目标可具体表述为以下内容。

①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②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

③实际质量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④建设过程安全。

4)建设工程风险对策

风险对策也称为风险防范手段,主要有以下四种。

(1)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是指以一定的方式中断风险源,使其不再发展或发生,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例如,某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表明,虽然从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指标看是可行的,但敏感性分析的结论是对产品价格、经营成本、投资额等均敏感,这表示该建设工程的不确定性很大,因而决定放弃建造该建设工程。

采用风险回避这一对策时,需要作出一些牺牲,但与承担风险相比,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小得多。例如,某承建商参与某建设工程的投标,开标后发现自己的报价远低于其他承包商的报价,经过仔细分析,发现自己的报价存在严重的误算和漏算,因而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这样做虽然投标保证金被没收,但比承包后严重亏损的损失要小得多。

在采用风险回避对策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回避一种风险可能会产生另一种新风险。例如,在地铁工程建设中,采用明挖法施工可能会有支撑失败、顶板坍塌等风险,如果为了回避这一风险采用逆作法施工方案,又会产生地下连续墙失败等新风险。

其次,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可能从风险中获得的收益。例如,在涉外工程中,由于缺乏有关外汇市场的知识和信息,为避免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决定选择本国货币作为结算货币,从而失去了从汇率变化中获益的可能性。

再次,有时回避风险可能不实际。例如,任何建设工程都必然会发生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和技术风险,根本无法回避。

总之,虽然风险回避是一种必要的、有时甚至是最佳的风险对策,但这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对策。如果处处回避、事事回避,其结果就是停止发展。因此,应当勇敢地面对风险,适当地运用风险回避以外的其他风险对策。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一种积极主动的风险对策。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预防损失措施是为了降低或消除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是为了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者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使损失最小化。一般损失控制方案是预防损失措施和减少损失措施的有机结合。

为确保损失控制措施取得预期控制效果,制订损失控制措施必须依据定量风险评价结果。风险评价要特别注意间接损失和隐蔽损失。此外,制订损失控制措施还必须考虑费用和时间两方面的代价。因此,损失控制措施的选择也应当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所制订的损失控制措施应当形成一个周密的、完整的损失控制计划系统。就施工阶段而言,一般应由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①预防计划。预防计划作用主要是降低损失发生的概率,在很多情况下也能降低损失的严重性。在损失控制计划系统中,预防计划的内容最广泛,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合同措施和技术措施。

组织措施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各部门和人员在损失控制方面的职责分工,以使各方人员都能有效配合。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会议制度。

管理措施是将不同的风险分离间隔开来,将风险局限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以避免在某一风险发生时,产生连锁反应,互相牵连。例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时,易发生火灾的木材加工场应尽可能远离办公用房。

合同措施要保证整个建设工程总体合同结构合理,避免不同合同之间出现矛盾。还应注意作出与特定风险相应的规定。

技术措施是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常用的预防损失措施。例如地基加固、材料检测等。与其他方面措施相比,技术措施需付出费用和时间两方面代价,应慎重选择。

②灾难计划。灾难计划是指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在紧急事件发生后,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

灾难计划是针对严重风险事件来制订的,其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a.援救及处理伤亡人员。

b.安全撤离现场人员。

c.保证受影响区域的安全,并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d.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尽可能减少资产损失和环境损害。

③应急计划。应急计划是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其作用是使因严重风险事件而中断的工程实施尽快全面恢复,并减少进一步的损失,从而使其影响程度减至最少。应急计划包括的内容有:调整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各承包商相应调整各自的施工计划;调整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及时与材料、设备供应商联系,必要时应签订补充协议;准备保险索赔依据,确定保险索赔的额度,起草保险索赔报告;全面审查可使用的资金情况,必要时需调整资金计划等。

(3)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就是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是从企业内部财务的角度应对风险。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风险自留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①非计划性风险自留。这样的风险自留就是非计划的、被动的。由于风险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建设工程某些风险的存在,导致风险发生后只能由自己承担,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一般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错误、风险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和风险决策实施延误。

对于复杂的建设工程来说,风险管理人员几乎不可能识别出全部的工程风险。因此,非计划性风险自留是不可避免的。但风险管理人员应尽量减少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的失误,应及时作出风险对策决策并实施决策,避免被动承担重大或较大的工程风险。

②计划性风险自留。

计划性风险自留是主动的、有计划的,是风险管理人员在经过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后作出的风险对策,是整个建设工程风险对策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计划性风险自留不可能单独运用,应与其他风险对策结合使用。

计划性风险自留的计划性主要体现在风险自留水平和损失支付方式两个方面。风险自留水平是指选择哪些风险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损失支付方式是指风险事件发生后,对所造成的损失通过什么方式来支付。常见的损失支付方式有以下几种:从现金净收入中支出、建立非基金储备、自我保险和母公司保险。

计划性风险自留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予以考虑。

a.别无选择。有些风险既不能回避也不能转移,只能自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b.期望损失不严重。根据经验和有关资料,风险管理人员确信损失低于保险公司的估计。

c.损失可准确预测。

d.企业有短期内承受最大潜在损失的能力。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如果短期内发生最大的潜在损失已有的专项基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就需要企业从现金收入中支付。如果企业没有这种能力,可能会受到致命打击。

e.投资机会好。如果市场投资前景好,由于保险费的机会成本较大,不如采取风险自留,将保险费作为投资,以取得较多的回报。

f.内部优质服务。如果保险公司所能提供的多数服务可由风险管理人员在内部完成,而且由于他们直接参与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风险可能更小。在这种情况下,风险自留是合理的选择。

(4)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可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①非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也称为合同转移,因为这种风险转移一般是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工程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建设工程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三种情况:

a.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例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将涨价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b.承包商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例如,承包商中标后,将该工程中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工程内容分包给专业分包商。

c.第三方担保。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要求另一方为其履约行为提供第三方担保。

与其他风险对策相比,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如物价上涨、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投资增加。二是被转移者一般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但非保险转移的媒介是合同,这就有可能因为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歧而导致转移失败。而且,有时可能因为被转移者无力承担实际发生的重大损失,导致转移失败。

②保险转移。保险转移通常称为保险,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建设工程业主或承包商将应由自己承担的工程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通过工程保险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损失可以从保险公司及时得到赔偿,从而保证建设工程实施稳定进行,最终保证达到工程目标。通过保险还可以减少决策者对建设工程风险的担忧,可以集中精力研究和处理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其他问题。而且,保险公司可向业主和承包商提供全面、专业的风险管理服务,从而提高整个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水平。

保险的缺点表现如下:首先增加了工程项目的机会成本;其次工程保险合同的内容一般较为复杂,保险合同谈判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在进行工程保险后,投保人可能产生心理麻痹而疏于制订损失控制计划,以致增加实际损失和未投保损失。

此外,进行工程保险还需考虑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保险的安排方式,即选择由承包商安排保险计划还是由业主安排保险计划;二是选择保险类别和保险人,一般应通过多家比较后确定;三是可能要进行保险合同谈判,这项工作最好委托保险经纪人或保险咨询公司来完成,但免赔额的数额或比例要由投保人确定。

需要说明的是工程保险并不能转移建设工程的所有风险,一方面有些风险不易投保,另一方面存在不可保风险。因此,对于建设工程风险应将工程保险与风险回避、损失控制和风险自留结合起来。对于不可保的风险,必须采取损失控制措施;即使对于可保风险,也应采取一定的损失控制措施,这样有利于改变风险性质,达到降低风险量的目的,从而改善工程保险条件,节省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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