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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可持续城市建设的生态原则

时间:2022-10-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可持续城市系统的状况或水平不仅取决于单个构成要素的优劣,更取决于构成要素间的结构及耦合机制。具体来说,基于可持续城市发展的北京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坚持如下原则。同时,构建的指标体系还应具有前瞻性。这是北京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未来北京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有序进行的可靠保证。

(一) 可持续城市的定义

可持续城市源于可持续发展理念,但其定义迄今为止仍停留在概念阶段,并无清晰明确的共识。可持续城市的早期论述主要强调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研究侧重于城市资源的高效利用方面,如OECD (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指出,达成城市可持续性应遵循机能与自我调节的成长原则以及最少废弃物原则。Elkin等认为,可持续城市必须以创造一个对市民友善和资源利用合理的城市为目标,不仅是在城市形态和能源效率上,而且要在城市功能及居住舒适性上体现这个目标。这些论述体现了对可持续城市方面的零散认识,对可持续城市建设的共识还未成形。直到1996年的第二届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HabitatⅡ) 上首次提出了官方的可持续城市的定义,即在这个城市里,社会、经济和物质都以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根据其发展需求有可持续的自然资源供给 (仅在可持续产出的水平上使用资源),对于可能威胁到发展的环境危害有可持续的安全保障 (仅考虑到可接受的风险)。之后的联合国可持续城市发展计划 (Sustainable Cities Pro-gramme,SCP) 也采用了此定义。

此外,众多学者和机构就可持续城市提出了各自的定义。Munier等强调城市达成可持续共识的重要性,把可持续城市定义为: 城市中的市民对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达成共识,坚持不懈地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市民提供可以承受的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设施,达到良好的生活质量。中东欧区域环境中心将可持续城市宽泛地定义为: 一个制定了计划和政策,目标在于确保足够的资源可获取性和再利用,社会舒适和公平以及经济发展和保障后代繁荣的城市。国内学者从生态系统服务和福利两方面定义可持续城市,认为可持续城市是具有保持和改善城市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并能够为居民提供可持续福利的城市。这些定义的差异性源自对城市可持续性内涵的不同理解,一些学者甚至质疑是否需要明确城市的可持续性。Robinson认为定义越详细,利益的冲突就越频繁。Holden也持类似观点,认为由于可持续内容、起点、轨迹和机制大不相同,只有笼统、不具体的概念才可能让人们在发展模式和趋势需要有所改变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Parris认为进一步明确可持续度的定义并达到一致共识是合理且必要的。Walsh等人认为,只有在量化城市的可持续度后,才可能达到可持续城市的目标。还有学者与机构强调,城市的可持续性并非最终目的与固定形态,而在于其寻求经济、社会、环境三者动态平衡过程的能力。

现代的主流观点是城市的可持续性关键在于公众的积极参与,重点在于环境的健康、社会的凝聚和经济的高效以及三者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城市的内涵非常丰富,涉及资源、环境、生态系统、城市形态、系统循环过程、宜居、福利等多个方面。它的构成要素中既包含自然与人文元素,也包含城市形态、城市系统物质与上层建筑、政策体制等。它是一个城市系统中社会、经济、生态、资源、政治科技文化、教育、居民素质、凝聚力等要素耦合关联的综合反映。可持续城市系统的状况或水平不仅取决于单个构成要素的优劣,更取决于构成要素间的结构及耦合机制。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依托,将可持续城市界定为: 城市形态结构合理,具有应对可承受风险的弹性,系统代谢效率高,提供可持续的生态、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福利,并不断寻求三者动态平衡发展演进的城市系统体系。

(二) 基于可持续城市建设的生态原则

基于将北京建设成可持续城市的发展目标,构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体现和贯彻可持续城市发展的内涵与实质。具体来说,基于可持续城市发展的北京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坚持如下原则。

第一,预防和保护为主的原则。该原则提倡,除非人类清楚其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否则必须制止对环境有潜在影响的活动。众所周知,大规模的项目开发和毫不怀疑地使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已经对生态系统产生了不可预见的影响。决策者要认真考虑如何保持并改善环境质量问题,把精力集中在防止环境退化上,而不是等到将来进行治理,因为将来治理的代价常常很高。近年来,预防和保护为主的原则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环境政策和管理的核心。该原则最吸引人也是最困难之处在于如何“证明”一个特定的行动对环境是无害的。它要求我们在行动开始前必须对其可能的环境影响做较准确的调查研究。有时这样做还不够,因为各种行动之间的关系需要做评价,因而在决策层次上应采用更全面的方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IA)。要采用上述方法严格地评价工程项目,必然需要更严格的与国际一致和更适当的国家立法。即使有较好的决策信息,一个项目能否进行仍需要考虑可承受的环境风险。尽管冒险行动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但这是一个需要不断研究可接受风险的程度,并进行伦理分析 (即谁将承担可能出现问题的责任) 的行动。这就产生了相关的问题,即由谁来决定某一开发项目的“可接受性”。如果承认城市环境是自然、人工和文化三方面的复杂混合物,考虑到开发商对经济效益的过分追求会损害公共利益,则听取众多专家评价和团体的观点相当重要。相反,开发决策仅由任何“单个”集团做出都是很片面的。这就要求相关指标体系的构建不仅评价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程度,更要指导下一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为以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导向性的信息。同时,构建的指标体系还应具有前瞻性。构建指标体系还要正确预测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趋势或可能走势,不仅能够总结评价过去和现在的状态,还能够对未来的发展演化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这是北京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未来北京生态文明建设健康有序进行的可靠保证。

第二,普遍联系原则。各种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因自然环境的组成要素而发生变化,产生危害性更大的化合物。酸雨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空气污染物也是土地和水体的混合污染物,在这一意义上承认普遍联系原则显得很重要。系统的一部分发生未能预见的或没有考虑到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其他关联部分。城市环境问题可能是城市之外的活动的结果 (如源于农业和乡镇工业的水源污染),而源于城市内部的问题可能被转移到周围地区 (如城市工业污染),关键在于城市有可能在区域、国家甚至全球尺度上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带来直接和间接影响。决策者要深刻认识到环境的这种相互依赖和关联度,力争将城市内部和外部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北京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必须符合并紧扣生态文明内涵特征和价值取向,客观而具体地反映生态文明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未来方向,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把握这些内容是一个不断发现、反复修正和逐渐完善的过程。因此,为保障北京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应对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反复修改和不断完善,达到接近于科学性或近似科学性的程度。生态文明建设是内涵丰富、目标笼统、系统复杂的一个伟大工程,若要完全按照理论层面或理想层面的指标进行,难免会出现指标泛滥而重复无序,失去科学性和关联性等问题。因此,北京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的选取应简明扼要、高度概括和有机联系,遵循普遍联系原则的上述要求。

第三,废物最小化原则,即最大限度地利用可更新和可循环物质。废物最小化有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降低资源的损耗; 二是降低居民生活和产业对环境产生的废物。人类资源需求的最小化意味着减少资源利用,最大限度地再利用和循环创新,更大程度地依赖修理而不是替换。产品生命循环的一小部分被看作是生产者的责任,这是一种人们不能容忍的态度。“废物最小化是一个必须应用到整个产品生命循环,而不仅仅用于循环结尾的原则,因而目标控制必须应用到原料开采、生产、产品使用和处理上,这需要技术,规划和重新定义良好家政劳动的组成”。一般而言,降低需求要比满足需求更有效,降低资源需求的努力应优先于满足资源需求的努力。如果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并且找到更大程度的废物最小化和低消耗的有效激励机制,那么从费用增加出发,伴随完全外在化价格的导入而出现的许多社会问题则可以被开支的节省所抵消。这就要求北京生态文明建设所选评价的指标应该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并使指标体系具有很强的说服力,通过典型的少数指标来客观反映生态文明建设中囊括的众多内容,以此达到指标体系的相对全面性和完整性。针对性是指指标体系的构建具有想要达到的明确的目的性,有确定的研究领域和界定的时间阶段等,保证其评价达到预期目的,获得预期的期望值。

第四,坚持保持和扩大必要的多样性原则。该原则通常指在全球和地区水平上对生物多样性的持续需求。在关注城市地区开敞空间使用的许多学者眼中,开敞空间为创造多样化的生境和社区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也为城市生态过程的连续调查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一些观察家坚持认为,在城市地区,多种野生生物环境的创造不仅是由于审美的需要,而且是一种必需。这是“必要的多样性”原则的核心。Hough评论道: “如果健康被描述为抵抗压力的能力,那么多样性也意味着健康……在城市背景下,多样性既能产生社会意识也能产生生态意识。在其他方面,生活质量也意味着有能力在一地与另一地、一种生活方式与另一种生活方式之间做出选择。”与此相类似,Odum认为,最愉快、最安全的居住景观应是农作物、森林、湖泊、河流、湿地和废弃地等多彩的结合。北京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鼓励保留大量生长植物的开敞地区,这有利于城市气候产生凉爽效应,并促进土壤水和地下水的补充。必要的多样性原则也适用于北京市的文化环境和人为环境。生活在城市的人们需要不断得到来自自然、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各种不同刺激。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弹性用途区划提供了城市街区增加活动多样性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一种方法。在城市,尽管土地利用区划仍是必要的,但必须在更广大的范围内进行,以保持或恢复邻里水平的活动多样性。这涉及不同种类和不同规模的开敞空间和居住、商业用途混合等。这些变化需要跨部门的战略应对,如把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规划结合起来,以降低家庭与工作地之间的出行需求,并增强公共交通的疏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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