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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

时间:2022-1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生态城市的概念。近年来,在生态经济学和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生态城市”这一概念出现频率越来越高,因此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生态城市概念的产生是城市生态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生态城市”的概念出现之初,这种观点占主要地位,目前则主要存在于实际工作部门,其可操作性和现实性较强,但毕竟有其片面性和局限性。系统说,即从分析城市的生态系统着手,认为只要实现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的城市就是生态城市。

四、生态城市建设

(一)生态城市的概念、内涵及特征

1.生态城市的概念。近年来,在生态经济学和城市规划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中,“生态城市”这一概念出现频率越来越高,因此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生态城市概念的产生是城市生态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1898年,英国学者霍华德就提出了建设“田园城市”的基本构思。1930年,现代建筑运动大师勒·柯布西耶在城市规划中提出了“绿色城市”概念。在绿色思潮的影响之下,许多城市、地区和国家尝试采用绿色技术,发展绿色经济,诸如“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建筑”等技术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成功,为“生态城市”这一概念的产生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和技术基础。

生态城市作为一个正式的科学概念,是在“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来的,认为生态城市是“从自然生态和社会心理两方面去创造一种能充分融合技术和自然的人类活动的最优环境,诱发人的创造性和生产力,提供高水平的物质和生活方式”。生态城市这一崭新的概念和城市发展模式一提出,就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出现了一系列的城市改造运动,如伯克利型城市、健康城市、清洁城市、绿色城市等,但这些城市概念及观点主要是以整治城市本身存在的生态问题而采取的直接反映,不能代表生态城市的真正内涵,但却使生态城市的概念不断得到发展。美国学者理查德·雷吉斯特(Richard Register,1987)和他所领导的城市生态学研究会为“生态城市”的研究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认为:生态城市是生态方面健康的城市。它寻求的是人与自然的健康和谐发展,并希望它们充满活力与持续力。雷吉斯特出版了《伯克利的生态——为了未来健康的城市建设》(Ecocity Berkeley—Building Cities for a Healthy Future)一书,论述了建设生态城市的意义、原则,并提出了今后几十年如何把伯克利建设成为生态城市的设想。

1987年,前苏联城市生态学家亚尼斯基(O.Yanitsky)阐述了生态城市(ecopolis或ecoville)的概念,认为:生态城市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建立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好循环,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社会生产力最大限度得到发挥与发展,居民的身心健康与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的生态、高效、和谐的人类聚居新环境。1991年,荷兰国家自然规划署(National Physical Planning Agency,NPPA)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一项名为“生态健康的城市发展”(ESUD)研究,并在此研究基础上出版了《生态城市:生态健康的城市发展战略》一书,强调生态城市应当是负责的城市(responsible city)、充满活力的城市(living city)、参与性的城市(participating city)。1992年,澳大利亚社区活动家戴维·恩奎斯特(David Engwicht)出版了《走向生态城市》一书,指出“生态革命的火种已散播在各地,城市是生态革命主要的前线阵地”,并认为“城市应当是一种借以实现交流(包括物流、货币流、信息流、思想及情感交流等)最大化而运距最小化的发明”。该书出版不久,第二届国际生态城市研讨会在澳大利亚的阿得来德(Adelaide)举行,大会就生态城市设计原理、方法、技术和政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供了大量的研究案例。在会议上,组织者澳大利亚的唐顿(P.F.Downton,1992)认为:生态城市就是人类内部、人类与自然之间实现生态上平衡的城市,它包括了道德伦理和人们对城市进行生态修复的一系列计划。美国学者罗斯兰德门(Roseland,1997)认为:生态城市概念的含义包括了可持续城市发展、健康社区、社区经济开发、优良技术、生物区域主义、土著人世界观、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内容。

我国学者黄光宇(1989)认为:生态城市是根据生态学原理,综合研究城市生态系统中人与“住所”的关系,并用社会工程、生态工程、环境工程、系统工程等现代科学与技术手段协调现代城市经济系统与生物的关系,保护与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提高人类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修复、维护和发展能力,使人、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互惠共生。陈予群(1997)认为:生态城市是指在一个城市的行政区域内,从城市所属地区的自然资源情况出发,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为核心,以城市生态环境作为制约因素,以促使城市经济持续发展为前提,使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的人工复合系统,城市环境清洁、优美、舒适。叶亚平等(2003)认为:生态城市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力范围内运用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系统工程方法去改变生产和消费方式,决策和管理方法,挖掘市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建设一类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产业、体制合理、社会和谐的文化以及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环境,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腾飞与环境保护、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董宪军(2001)对生态城市的各种定义加以分析,将其分为环境说、理想说和系统说三种观点。

(1)环境说,将生态城市进行单向化、简单化和现实化理解,认为所谓生态城市不过是绿化覆盖率高、环保工作做得好、环境清洁优美的花园式城市。“生态城市”的概念出现之初,这种观点占主要地位,目前则主要存在于实际工作部门,其可操作性和现实性较强,但毕竟有其片面性和局限性。

(2)理想说,将“生态城市”完美化和理想化,认为“生态城市”不过是人类的一种理想,是一种乌托邦式的虚幻的东西,因此只能作为一种学术观点进行探讨而不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即使持这种观点者本人并不怀疑自己所说的“生态城市”的现实性,认为通过各方面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但他们的观点仍然受到大多数人的怀疑。由于理想说含有过多的理想化的成分,缺乏足够的可操作性,因此往往成了“生态城市”质疑者和反对者攻击的目标。

(3)系统说,即从分析城市的生态系统着手,认为只要实现生态系统良性运行的城市就是生态城市。这种观点既立足现实,兼顾了城市的各种生态要素,又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还有其丰富的、深厚的理论基础,因此这种观点已经为多数人所接受。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以上两种观点的结合。

尽管不同专家对生态城市的概念有不同的看法,但总体来说都肯定了生态城市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高级模式。“生态城市已超越了保护环境及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持协调的层次,融合了社会、文化、历史、经济等因素,向更加全面的方向发展,体现的是一种广义的生态观”(黄光宇,1999)。

2.生态城市的内涵。从其内涵上讲,生态城市是一个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价值的综合性概念。它不只涉及城市的自然生态系统,即不是狭义的环境保护,而是一个以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系统为依托、以资源流动为命脉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统一的复合系统。生态城市不仅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而且要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

从生态哲学角度看,生态城市倡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自然与社会和谐的绿色文明理念,只有人的社会关系和文化意识达到一定水平才能实现。在未来绿色文明时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将成为人类的共识,自然与人类共生共荣及和谐的社会环境成为更高层次的追求,绿色文明理念成为生态城市的基本价值取向(袁助人,1994)。

从生态经济学角度看,生态城市要求以生态支持系统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准。生态城市既要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以提供相应的生产生活条件,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更要保证经济增长的质量,即生态城市要有合理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产布局,实现物质生产和社会生产的生态化,使城市经济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协调发展、良性循环,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生态城市倡导绿色能源的推广和普及,致力于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和不可再生资源能源的循环节约使用,关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培养。通过采取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有利于资源保护的经济活动方式来实现最终的经济腾飞。

从生态社会学角度看,生态城市的教育、科技、文化、道德、法律、制度等都将生态化。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人们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形成资源节约型的社会生产和消费体系,建立自觉保护环境、促进人类自身发展的机制和公正、平等、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

从城市生态学角度看,生态城市的社会、经济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功能稳定,达到动态平衡状态。它具备良好的生产、生活和还原缓冲功能,具备自组织、自催化的竞争序主导生态城市发生和发展,以及自调节、自抑制的共生,保证生态城市的持续稳定。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高效利用,自然的演进过程也得到保护和发展。

从城市规划学角度看,生态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建筑广泛应用,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融合,城市景观成为城市文化的空间构成与表现。

从地理空间角度看,生态城市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以一定区域为依托的社会、经济、自然综合体,因而在地域空间上生态城市不是“城市”而是城乡复合体,即城市与周边关系趋于整体化,形成城乡互惠共生的统一体,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从发展观来讲,生态城市不仅强调发展内容上的协调性,而且注重发展时间上的持续性。生态城市的发展观是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的,追求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协调发展;强调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整体最优;要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在发展内容上,生态城市强调在城市生态系统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公正平等、安全文明以及居住环境舒适优美的基础上追求经济增长,并在发展问题上强调给后代人留下一个生存空间。

从不同角度来看,生态城市会有不同的面目,即从不同侧面反映了生态城市的内涵。以上几方面实际上也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交叉的。总之,生态城市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社会生态化、经济生态化和自然生态化,社会、经济和自然复合生态化。自然生态化是基础,经济生态化是条件,社会生态化是目的,复合生态化是前提。

3.生态城市的特征。“生态城市”作为人类理想的人居环境,应当更明确、更全面地体现城市的本质,即宜人居住。其中不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且人与人也和睦相处,每个市民在其中都能自由自在地生活,并得到充分的关怀,还有足够的机会实现个人的发展。生态城市与传统城市相比,有本质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大特征。

(1)和谐性。既指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的和谐,也指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还指人际关系的和谐。在生态城市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回归自然、贴近自然,自然融于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社会关系良性运行。现代人类活动促进了经济增长,却没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同步发展,生态城市是营造满足人类自身进化需求的环境,充满人情味,文化气息浓郁,拥有强有力的互帮互助的群体,富有生机与活力,生态城市不是一个用自然绿色点缀而僵死的人居环境,而是关心人、陶冶人的“爱的器官”,文化是生态城市最重要的功能,文化个性和文化魅力是生态城市的灵魂。生态城市与外部的其他城市、乡村等区域环境的关系也十分协调,人流、物流、资本流、能流等等各种形式的交流畅通无阻,平等互利,系统呈一种开放、持续发展的状态,因而也体现出一种和谐。

(2)高效性。生态城市要改变现代城市高耗能、非循环的运行机制,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各施其能,各得其所,物质、能量通过生态技术改造能得到多层次的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共生关系协调。高效性要求生态城市在宏观上要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的生产方式,形成高效运行的生产系统和控制系统;在微观上要积极开发有利于环境健康的生产技术,设计出更为耐用和可维修的产品,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并扩大物资的回收和再利用。

(3)持续性。持续性不仅是指城市发展要注意保护自然环境,要更多地使用可再生的资源和能源,并保证可再生资源和能源的自我更新能力,保持生态的多样性,保护一切自然资源和生命支持系统,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持续性还包括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良性运行,对于城市来说,没有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自然环境就失去了其“人本”的意义。同时,生态城市要兼顾不同时间、空间,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现代与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不因眼前的利益而用掠夺的方式促进城市暂时的繁荣,保证城市健康、持续、协调地发展。因而,生态城市必须也必然是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4)整体性或称系统性。生态城市不是单纯追求环境优美,或经济的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更注重对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在整体协调的新秩序下寻求发展。

(5)区域性。生态城市作为城乡统一体,其本身即为一区域概念,是建立在区域平衡基础之上的,是一种“区域城市”。而且,生态城市必须融入区域之中,孤立的城市是无法实现生态化的。区域是城市生态系统运行的基础和依托,离开区域的自然和人文支持,城市就成了封闭的“孤岛”,城市与外界的物质、能量、人口、信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就没有了畅通的渠道,城市生态系统的新陈代谢就难以进行,这样的城市是不可能实现生态化的。

(6)全球性。实际上是生态城市区域性的扩大。生态城市是以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为价值取向的,广义而言,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球、全人类的合作,共享技术与资源,形成互惠共生的网络系统,建立全球生态平衡。全球性映衬出生态城市是具有全人类意义的共同财富,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目标。当然全球性并不是指全世界都按照一个模式去建设生态城市,而是指都按照生态原则去发展符合当地情况、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富有个性的城市。

除了以上的几点特征外,陈瑞剑(2004)等还提出了循环性和均衡性两个特征。

4.生态城市的创建标准。生态城市的创建标准(目标)应以社会生态、经济生态、自然生态三方面来确定。因而,作为生态城市,应满足以下标准。

(1)广泛应用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城市,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所在区域对其有持久支持能力,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相适应。

(2)保护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产业结构合理,实现清洁生产。

(3)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发展模式,实施文明消费,物质、能量利用率及循环利用率高,消费效益高。

(4)有完善的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质量高。

(5)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环境质量高,符合生态平衡的要求。

(6)生态(健康)建筑得到广泛应用,有宜人的建筑空间环境。

(7)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尊重居民的各种文化和生活特性。

(8)居民的身心健康,生活满意度高,有一个平等、自由、公正的社会环境。

(9)居民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包括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等)和环境道德观,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

(10)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与决策系统,自组织、自调节能力强(黄光宇,1997;鲁敏,2005)。

依据上述标准,调节和改善城市内部的各种不合理的生态关系,提高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调控能力,通过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各种手段,实现城市的持续发展。

(二)生态城市建设的原则

生态城市是保证城市经济效率和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费和污染最小化,达到人与自然健康、持续发展。作为社会、经济和自然的复合系统,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时,必须遵循如下基本原则(王飞儿,2004)。

1.系统性原则。城市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态系统,它不同于其他生物群落,它是以人的行为为主导,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物质流动为命脉,以社会体制为经络的人工生态系统。一座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它有赖于资源持续供给的能力,有赖于生态支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能力;有赖于城市生产、生活、还原的生态功能的协调;有赖于社会的宏观调控能力、部门之间的协调行为以及公众的参与意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功能的削弱或增强,都会影响其他成分,并最终影响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因此,生态城市建设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原理,从系统观点出发,把自然、经济、社会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2.循环再生原则。城市的物质资源是有限而并非无限的,城市系统中的资源、产品和废弃物的多重利用和循环再生是扩大生态支持能力的重要保证,也是生态城市长期生存并不断发展的基本需求。以往城市各种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在于城市缺乏这种内在的物质和产品的循环再生机制,致使城市吸纳了大量的物质资源后,只有少量的形成产品,大量的以废弃物的形式排放,不仅资源利用程度低,而且诱发大量环境问题的产生。因而,生态城市建设需改变城市生态系统中资源利用方式,使资源利用由单一的线性“链”状演变成复合的“网”状,在城市资源和废弃物之间,内部和外部之间构筑一个利于循环再生的通道,才能提高城市的生态和环境效益。

3.和谐共生原则。和谐性是生态城市调控的核心内容。生态城市本质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城市与乡村、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任何一个组分对立统一的关系没有协调好,都会影响到城市生态系统的正常循环运行。生态城市不仅要求每一组分彼此间协调,而且要求所有组分的有机结合,单一组分的和谐有序不能保证生态城市的健康发展,只有系统内所有组分的协调共生才是系统实现最优的充分必要条件。系统优化共生的结果不仅节省了资源、能源、能量和信息,而且使系统获得多重综合效益。相反,单一的资源利用,各组分低强度的结合,都会使共生关系减弱,最终影响系统的活力与健康。

4.持续内生原则。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自组织系统,在一定的生态阈值范围,系统具有自我调节、自我维持稳定、自我发展的机制和功能。这种生态阈值又叫生态承载力,是某一环境状态和结构在不发生对人类生存发展有害变化的前提下,所能承受的人类社会的作用,具体体现在规模、强度和速度上,它包括资源承载力、技术承载力和污染承载力。

生态承载力的大小取决于城市内部结构与功能,是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的产物。生态承载力的改变会引起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化,从而推动城市生态系统正向演替或逆向演替。只有当城市活动强度小于生态承载力时,城市生态系统才会向着结构复杂、能量利用优化、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方向演化即正向演替,城市才会持续发展。

5.多样性和最小因子原则。生态城市建设必须建立在城市的多样性基础上,有了多样性,才能导致稳定性。城市的多样性包括人力资源的多样性、土地利用的多样性、城市行业及产业结构的多样性等等。各种人力资源的多样性质,保证城市各项事业的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城市用地的多种属性,保证了城市各类活动的展开;城市各部门行业和产业结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城市经济的稳定性和整体城市经济的高效率性,因此,城市多样性有利于城市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在维持城市生态系统结构、功能运行的各因素中,往往是处于临界量(最小)的生态因子对城市生态系统功能的发挥具有最大的影响力。有效地改善提高其量值,会大大地增强城市生态系统的功能与产出。另外,城市发展各个阶段皆存在着影响、制约城市的特定的因素,当克服这类因素后,城市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发生质的飞跃。

6.代内公平、代际公平原则。公平作为一种理想历来被人类社会所追求。虽然公平作为一个抽象性概念,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群体甚至不同的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但公平的某些内涵却是客观的。城市规划从根本上说,就是对现有的城市资源的一种利益分配,而这种利益分配,不仅发生在本代内人类之间,也涉及代际人类。所以要将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作为指导城市规划的原则(朱春玉,2005)。

(三)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建设生态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既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也不要盲目悲观,既要认识到生态城市的可实现性,认识到这是一个可以实现的、循序渐进的发展目标,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生态城市建设的长期性,这不是三年五年、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

建设生态城市,不同国家、地区的各个城市因为发展水平、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建设的侧重点、建设的内容、建设的速度都有着根本性的差异,对不同的城市来说,生态城市建设都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只能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而不能把别人的东西全盘照搬,否则只会限制和阻碍自己全面科学的发展。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整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区域性差异很大,地区发展不平衡。我国建设生态城市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仅仅需要发展战略的转变,更需要从根本上调整价值取向、政策导向、建设步骤、建设结构等,这不仅是政府行为,同时更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主动参与。

1.生态城市建设的步骤。生态城市建设不可能一步实现,必须分层次、分阶段有计划地进行。是一个从初级到高级的进化过程。

初级阶段:以社会、经济与自然相协调为原则,制定发展计划,通过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使全民充分意识到我们生存与发展所面临的危机,让公众认识到建设生态城市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制定行动计划,建立示范工程。同时,要加强能力建设,从组织结构关系、行为意识等方面为下一步的发展打下基础。

发展阶段:重在逐步调整、改造社会经济组织结构,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环境质量,加强生态重构和生态恢复,增强城市共生能力,进一步增强人的生态意识,使之自觉广泛参与生态化建设。此阶段是生态城市建设的关键性阶段。

高级阶段:这一阶段生态城市并不是处于静止的理想状态,而是自觉地通过各种技术的、行政的和行为诱导的手段实现其动态平衡、持续发展,自组织、自调节能力强。但若其正负反馈失衡或自我调控失灵也会导致衰败。

以上三个阶段,对于不同城市因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每一阶段的时间跨度也不尽相同。而且,每个阶段并不是完全隔离的,而是相互联系,持续发展的。

2.生态城市建设的对策。

(1)科学论证,搞好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城市规划要预见并合理安排城市的发展方向、规模和布局,协调各方面在城市发展中的关系,安排各项建设,使整个城市的发展和建设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优美的综合效果,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区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生态城市规划是物质环境规划和社会文明规划的有机统一,是两者相互促进的互动过程,通过空间、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对城乡物质环境和社会经济结构进行重组、重构、重建,协调社会、经济和自然相互间的冲突和矛盾,努力在更高层次上达到新的、不同的平衡。规划必须同时遵循社会生态原则、经济生态原则、自然生态原则以及复合生态原则,使城市环境既符合生态学原理,又具有美学价值。城市的发展应注重人与自然的融合,把自然融入城市,为人类创造一个理想的栖境。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绿化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城市的基础设施是保证城市中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顺利进行,以及城市整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基础设施的现代化程度直接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要从城市的总体效益出发,遵循客观规律,适度建设包括空中、地面以及地下等为一体的立体公共交通体系网络;广泛采用生态建筑,使建筑达到高效、低能耗,无污染的目的;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强城市医疗、卫生、电力、通讯、供水以及排水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从整体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从而推进城市发展的水平。

(3)加强公共教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教育是人力资源开发的根本途径,教育中必须要包含培养对待环境和国家利用资源方面积极的行为模式等内容,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途径向所有年龄所有层次的人提供生态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生态文明意识。从而有利于经济向高质化、高层次化方向发展。人类既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的主体与受益者,又是破坏生态环境,甚至破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罪魁祸首。目前,我国人口存在数量多、文化素质总体低下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态城市建设的同时将人口控制与人口素质提高紧密联系起来。

(4)建立有利于持续高效发展的生态经济结构,使经济发展与社会、自然环境相协调。建设生态城市,必须进行技术创新,运用现代的生态技术,改造重组经济结构,使城市经济发展向生态化方向转变,综合考虑经济利益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城市生态系统总的供给与总的需求达到动态平衡,使自然环境的生产能力、恢复能力和补偿能力始终保持较高水平。摒弃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外延性的经济增长模式,要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在技术经济政策上给以强力支持,从而实施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

(5)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府与公民的生态意识,普及生态文化。城市生态系统受人的行为支配,而人的行为受其观念及意识的支配,因此普及提高政府及居民的生态意识,克服决策管理中的短期性、盲目性、片面性、主观性,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的自我组织调节能力,是城市生态调控最迫切最重要的环节。

市民生态环境意识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各城市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普及生态环境的科学知识、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利用各种手段提高市民的文化素养、生态环境意识、法律观念,使全体市民自觉地参与本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在人民中提倡和建立文明的生态消费观念和方式,从根本上杜绝由奢侈所造成的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

(6)建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中心作用,强化管理。生态城市各系统组分、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各项设施、自然演进过程等能有序地、协调地运作,达到人与自然地和谐,必须要有有效的管理。生态城市中,人始终处于主体地位,人的管理能力与水平直接关系到生态城市能否正常运行。生态城市管理强调以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目标,以人与自然系统作为管理对象,是对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管理的结合与统一,具有整体、民主、科学和动态的特点。

由于资源的利用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各个方面,资源的管理就需要各级政府制定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和计划,从而保证生态城市各方面建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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