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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发展规划的初步探索阶段

时间:2022-10-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不发展生产,不解决人民的生计,就无法巩固政权。北京市委、市政府认为具有4亿多人口的大国,北京的城市规模不可能太小,规划应该留有余地,定为500万人。根据中央的精神,北京市委决定对初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这个方案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市区工业过大发展,分散集团式布局增加了市区绿色空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1953年,北京城市规划明确提出“三为”的建设总方针,即为中央服务、为生产服务、归根到底是为劳动人民服务。

从1949年至1953年,经过四年的反复讨论,多方案的研究,最后由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第一个规划方案上报党中央,即《改建与扩建北京市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基本思路如下:

第一,北京的城市性质不仅是政治文化中心,同时还必须是大工业城市。当时北京几乎没有现代工业,160多万城市人口有30万人失业 (占就业年龄人口的40%左右)。不发展生产,不解决人民的生计,就无法巩固政权。决策者认为,城市要摆脱贫困必须从实现工业化开始,“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

第二,城市规模多大合适? 这里一般以人口规模为标准。北京市委、市政府认为具有4亿多人口的大国,北京的城市规模不可能太小,规划应该留有余地,定为500万人。

第三,城市建设标准怎么确定? 北京市委、市政府认为,城市规划是百年大计,从长远看,标准不宜过低,要吸取资本主义国家道路过窄造成交通阻塞、绿化过少使环境恶劣等教训,要为后代子孙留有余地。

第四,如何正确处理文化古都和现代化建设的关系? 在总体规划中,旧城保留了棋盘式道路的格局和河湖水系,保持平缓开阔的城市空间; 划定了四合院保护区,确定了对古建筑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有的拆除、有的改造、有的迁移、有的保留; 在旧城以外则建立环路、放射路系统,并进行合理的土地功能分区,划定办公区、文教区和工业仓库区,配套建设相应的生活区。虽然,当时对于历史城市保护的认识还比较粗浅,缺乏整体保护的意识,但是规划在城市改建和扩建中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长安街牌楼迁到陶然亭,北海大桥成功地改造,天安门广场改建和扩建等都是很好的例证。

从1955年至1957年,经过两年的详尽调查和反复论证,在1953年《草案》的基础上,参照莫斯科总体规划的技术要求,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做了进一步的丰富与完善,方案的基本思路与1953年方案大体一致。这时决策者们建设现代化大工业基地的决心更大,改造旧城的心情更急,对各项设施现代化建设的要求更高,市区城市规模扩大到600万人。但是,这个方案还没有来得及上报中央,1958年8月,党中央做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根据中央的精神,北京市委决定对初步方案进行重大修改。在规划思路上,突出了消灭三大差别的思想,强调工农结合; 在城市布局上,强调“分散集团式”布局,600平方千米的市区分划成几十个集团,集团之间保留农田与绿地,以示工农结合与大地园林化; 在城市规模上,压缩了市区规模(从600万人缩小到350万人),扩大了市域范围至16800平方千米,强调大力发展城乡结合的新市镇,第一次提出了在广大郊区发展工业的思想,把市域人口规模定为1000万人; 在生活组织上,提出了按人民公社原则组织居民集体生活,调整了住宅区服务设施指标,修改了住宅设计。这个方案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市区工业过大发展,分散集团式布局增加了市区绿色空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但是,郊区工业布点过多、过散,大部分项目重复投资,造成浪费,未能形成合理布局、整体发展的良性循环。

此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具体运行反映了北京当时所面临的历史阶段和革命任务,也折射出决策者们在北京新城发展、旧城改造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方面的长远考虑,为北京的城市环境规划和发展奠定了较为切实可行的决策依据。1953年,北京城市规划明确提出“三为”的建设总方针,即为中央服务、为生产服务、归根到底是为劳动人民服务。规划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北京作为首都,要充分考虑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的需求; 北京作为全国人民的首都,要充分考虑全国各省市的需求,在发展生产上树立榜样; 北京作为首都人民的北京,要充分考虑北京人民的生产和生活需求。正是基于上述考虑, 1953年和1957年的城市规划都明确提出要把北京建设成全国的经济中心,建设成大工业城市,这符合当时的历史阶段和发展现实,“但这种选择,导致北京的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发展规模过大,耗能耗水过多,运输量大且污染严重,干扰了北京政治、文化中心功能的正常发挥”。

当然,1953年和1957年的城市规划,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建设也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远见的布局。如节约城市用地; 城市的工业区、住宅区、休养区、铁路、仓库等必须按照便利生产和劳动人民的原则;城市应有相当数目的公园、绿地,并有适当的河湖水面等。在1958年的北京城市规划中,首次提出了建设“子母城”,发展卫星镇的发展安排,并规划了昌平、(昌平) 南口、顺义、门头沟、通县 (今为通州区) 等40多个卫星镇。1958年8月,北京市委决定对已上报的上述方案 (草案) 进行若干重大修改,修改稿中正式提出了“分散集团式”的城市布局原则。为了与“分散集团式”布局原则相适应,当时的冶金机械、化工、纺织等60个工业项目的选址就有了与发展卫星镇相结合的考虑。虽然当时的卫星镇建设,摊子铺得过大、过于分散,带来了一些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问题,但毕竟这一规划向城郊一体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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