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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流通的典型渠道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农产品流通的具体渠道灵活多样, 存在各种各样的上下游关系。 图中横线表示农产品流通关系, 箭头表示农产品流通方向。农户直销型流通渠道是中国农产品流通最传统的模式, 主要是指由农户自行销售产品。这种从农业生产方直接与零售终端超市配合的农超对接流通方式开始加速发展。

中国农产品流通的具体渠道灵活多样, 存在各种各样的上下游关系。 (图5.1) 图中横线表示农产品流通关系, 箭头表示农产品流通方向。 本节重点解析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具体形式, 主要包括农户直销型渠道、 农产品市场集散型渠道、 农超对接型渠道、 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合作型渠道、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中心的合作型渠道以及电子商务渠道等六种模式。

图5.1 中国农产品流通模式

一、 农户直销型流通渠道

农户直销型流通渠道是中国农产品流通最传统的模式, 主要是指由农户自行销售产品。 具体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农户直接进入产地批发市场与批发商进行交易。 二是批发商上门收购, 然后运送到城镇零售市场并转移给零售商, 再由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 或者收购农产品后运送到销地批发市场后再逐级销售。 三是农户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农产品。 如图5.2所示。

图5.2 农户直销型流通模式

农户直销型流通模式具有自主性、 积极性、 灵活性的特点。 农户可以直接面对消费者, 减少了流通中间环节, 销售收益也可以及时兑现。 但由于农户规模小、 专业性差、 信息不足, 只能成为市场价格的接受者, 经营风险较大。 同时, 这种渠道的流通半径非常有限、 流通量和销售量较少, 致使单位商品的运输成本、 销售时间成本等交易成本较高。

二、 农产品市场集散型流通模式

农产品市场集散型流通模式主要是指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中心, 将农户、 生产基地、 批发商、 零售商、 运输商、 加工企业等流通链条串联, 实现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地的集散。 农产品市场有两个层次: 一是分布在农村乡镇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中心, 其主要功能是为农产品生产者、 加工者、 批发商建立一个交易平台; 二是分布在城市或城市周边的农产品销地批发市场中心, 其主要功能是为农产品批发商、 加工者、 分销商、 零售商、 运输商建立一个交易平台。 如图5.3所示。

图5.3 市场集散型流通模式

这种模式通过整合各个流通主体、 服务商, 形成产品集散、 信息发布、 价格形成、 物流服务、 流通加工等功能, 搭建了农产品流通交易的实体载体和平台, 丰富了交易各方的选择性, 降低了交易成本。 但这种多级流通模式下, 农产品流通环节多, 市场服务功能不足, 提高了市场价格和产品物流损耗。 目前, 国内较多农产品流通市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 交易手段也落后, 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 农超对接型流通模式

自2007年, 国家开始鼓励和实施农超对接工作以来, 各大超市等零售终端不断创新与农户的联结方式, 利用自身在市场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农业生产、 加工、 流通的全过程, 为农户提供技术、 信息咨询、 物流配送、 产品销售等一整套服务。 这种从农业生产方直接与零售终端超市配合的农超对接流通方式开始加速发展。 如图5.4所示。

农超对接型流通模式也有不同形式, 主要包括 “农户+合作社+超市” 模式、 “农户+超市或第三方农业生产基地+超市” 模式、“农户+农产品基地+合作社+超市” 模式以及 “农户+供销社+超市” 模式等。

图5.4 农超对接型流通模式

农超对接模式的优势在于, 一是促进产销终端的信息直接对接, 提升运作效率; 二是有利于实施流通全程监管, 增加农产品的可追溯性, 保障安全; 三是减少中间环节, 降低流通成本和交易成本; 四是稳定了农民的销售渠道, 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民对市场需求信息的不确定。 但是, 超市与农户的地位不对称, 为获得最大利益, 超市可能采取多种方式侵害农户利益, 如压低价格、 拖欠货款等, 农户也缺少保护自己利益的有效手段。

四、 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加工型流通模式

大中型农业企业通过合同订单, 向农民收购农产品, 再配送给零售商及消费者, 或者经过加工包装后再销售, 即企业与农户或合作社之间通过契约形式加以联结, 农户或合作社提供农产品, 由龙头企业负责进入市场销售。 如图5.5所示。

图5.5 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加工型流通模式

从农产品流通角度来看, 龙头企业有更充分的市场信息和技术信息, 可以对农户的生产进行指导, 帮助农户调整产品结构、 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但农户属于市场话语权较弱的个体, 利益容易受到侵害。 同时, 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比较松散, 存在续约困难和违约、 毁约等问题。

五、 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中心的合作型流通模式

为适应市场需求, 转变分散式农业生产条件下规模效应的缺少, 大量专业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出现, 这些农民组成的合作组织, 服务内容涵盖生产、 销售、 运输、 仓储等产业链的多个环节。 (图5.6) 其中, 流通领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较为普遍的。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直接从事农产品流通、 组建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兴办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形式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途径。 不仅向农民提供新型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 也通过规模的组织农民, 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市场议价权, 比较容易与下游批发、 加工、 零售商获取长期稳定的购销合同, 保障了农民利益。 同时, 合作组织还能对分散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制约龙头企业的违约行为。

图5.6 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加工型流通模式

当前, 中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还不成熟, 仍存在如合作紧密性不强、 规范性不足、 产权和财务关系不透明、 内部管理不健全、 行政干预和大企业控制严重、 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六、 电子商务流通渠道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蓬勃发展, 生鲜农产品领域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始大量涌现, 并逐步形成较为独立的流通渠道。 生鲜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组织流通渠道是一种直销型渠道, 直接沟通生产基地、农户等生产者和终端客户, 最大程度地缩短了中间代理环节, 降低了流通成本和农产品损耗。 同时, 电子商务渠道可以形成独特的订单农业模式, 能够对尚未采摘的农产品进行预售, 保证了农产品供需信息的衔接, 有利于生产基地集中力量安排采摘, 也有利于物流服务商合理组织物流活动。 目前, 电子商务流通渠道模式也尚在发展过程中, 由于冷链物流发展的不完善, 生鲜电商的产品损耗和服务水平都有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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