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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诚信赤字的成因与防治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否则,任由事态发展,中国的科研环境将被彻底毁坏。基于这种理解,我们有理由探讨一下造成中国科技界出现诚信赤字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根据我们的研究,可以把中国学术界的失范现象定位为制度性诚信赤字。如果制度不能有效地保护诚信机制,历史积攒下的诚信总量就会沦落为公地悲剧的命运。

13.制度性诚信赤字的成因与防治

近来,中国学术界热闹非凡,先有“千人计划”学者王志国教授由于论文造假的学术不端行为被推向风口浪尖,紧随其后,又爆出6名专家实名举报中国农业大学前校长的学术不端事件。两起事件的共同点就是,当事人都是学界翘楚,事件发生后都没有机构愿意受理此事。在舆论的介入下,事态的发展正向纵深挺进,暂且不论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结合这几年陆续曝光的严重学术不端事件,不客气地说,中国学术界的诚信机制已经濒临破产,出现了大范围的诚信赤字,是到了该彻底采取行动的时候了。否则,任由事态发展,中国的科研环境将被彻底毁坏。基于这种理解,我们有理由探讨一下造成中国科技界出现诚信赤字的原因,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1)破窗理论与制度性诚信赤字的形成

犯罪学上有一个理论叫破窗理论(Broken windows theory)。据维基百科介绍,该理论是由美国政策科学家詹姆士·威尔逊(JamesQ.W ilson,1931—)与美国犯罪学家乔治·凯林(George L.Kelling)率先提出的,并刊于《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Monthly)1982年3月出版的一篇题为《BrokenW indows》的文章里。此理论认为,环境中的不良现象如果被放任存在,会诱使人们仿效,甚至变本加厉。就如同一幢大楼的某个窗玻璃被打破后,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最后整幢大楼的玻璃都会被打破,它反映的是环境对个体行为的引导作用。该理论虽然一经提出就引起了很多争议,不过目前的证据显示,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事实支持。乔治·凯琳后来与人合作,对该理论进行了完善与细化,并在1996年出版了《修补破窗》(Fixing BrokenWindows)。其中心观点是说:执法者应尽早识别及紧密留意和控制高危人群,另外须保护守法的青少年,同时要促进居民参与维持公众治安及协调社区内不同的团体处理治安问题。基于上面的简单理论介绍,我们可以把这种理论用于中国学术界失范现象的分析,中国学术界也正在经历破窗效应。

根据我们的研究,可以把中国学术界的失范现象定位为制度性诚信赤字。这种界定指涉了两个问题:首先,中国学术界出现的乱象已非单纯的个体行为,而是一种制度性后果。其次,对于中国学术界的诚信存量,我们给出了一个判断,即我们的诚信总量已经处于赤字阶段,这与财政赤字概念很类似,但它比财政赤字的危害更大,而且也更难治愈。对这两种情况,还要简单分析一下。我们知道制度在人的行为中扮演了重要作用,这些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制度的构成要素实现的,构成制度的要素有三个: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与文化—认知要素。这三大要素对个体行为的约束力量由强变弱。换言之,正是由于制度所具有的强大规制性力量,它才能对个体行为起到强制性的规训作用。由此形成了群体之间的规范性行为以及与制度相关的文化—认知模式。一项制度失灵,首先是从制度的规制性力量的毁坏开始的,它不再对组织内的个体形成有效的威慑与引导作用,那么,由制度衍生的其他要素也随之开始衰落,最后制度开始变得整体失灵。目前,中国科技界出现的问题就是相应的规制性力量开始失去作用的经典例子,如果不及时处理,那么构成制度的其他要素也会像多米诺骨牌那样依次倒掉,最后制度彻底死掉。基于这种理论分析,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中国科技界的情形,就不难理解这种判断。这几年出现的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当事人都是科技界的精英,他们一次次挑战制度的规制性要素,就如同一幢大楼的几块玻璃被胆大妄为者率先打破,然而这些打破窗玻璃的人由于自身的位高权重,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惩处,巨大的现实收益与微不足道的潜在惩罚成本,结果导致仿效者逐渐增多,大楼的玻璃大范围出现被打破的情形,破窗现象开始蔓延。这就是中国科技界出现大范围失范现象的内在机制与成因。

我们还需要对科技界的诚信总量进行一些简单分析。对于一个共同体而言,科研诚信总量是一个历史性的诚信累积之和,每一代人都要继承上一代人留下的诚信总量,它的显著特点就是:它是一个集体性的宏观总量,是由不同历史时期的共同体成员的诚信量累积形成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历史遗产的继承者也是创造者。一个群体所具有的荣誉是历史累积形成的,它需要不同时代的人都为之添砖加瓦,只有这样,群体的声誉才能得以在历史中延续。否则,如果只消费历史遗产,那么历史遗留下来的声誉总量很快就会被挥霍一空。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历史遗产一旦形成,就不再是单纯的私人财产,而是公共财产,每个人都有权去分享它的荣耀,也有责任去维护与捍卫它的声誉。因为一旦这种历史荣耀被毁坏,我们每个人的利益都会受损。因此,捍卫科研诚信不仅仅是共同体成员的权力,也是他们神圣的责任。制度的作用,也在于保护这种历史财产不被某些人挪作他用,从而造成共同体整体利益的损失。

(2)诚信赤字的危害以及防治对策

可以说,诚信是整个社会有序运行的纽带。按照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说法:当代社会是一个脱域的社会,它的运行依靠两种机制:象征标志与专家系统。这两种机制得以存在的基础就在于诚信。一旦诚信机制出现问题,社会的运行成本将快速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交易成本也将随之快速上升,导致社会扭曲。对于科技界而言,诚信更是科技界的生命线,一旦科技界出现严重的诚信赤字,科技界赖以存在的基础也就随之崩溃了。科技界之所以能够有序运行,得益于历史积攒下的诚信总量。如果我们承认诚信总量是一种公共物品的话,那么就会出现一种很难处理的搭便车问题,其根源在于诚信总量的产权无法界定。如果制度不能有效地保护诚信机制,历史积攒下的诚信总量就会沦落为公地悲剧的命运。每个人都得益于它带来的好处,而不愿去为它的积累作贡献,很快积累下来的诚信总量就会被挥霍一空。到那时,每个人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失,这也是我们努力捍卫诚信的深层原因。就如同今天专家声誉的毁坏就是因为个别专家为了一己之私利,不惜以挥霍共同体诚信总量的方式获得不当利益;事情一旦被揭露出来,而又没有得到有效的及时的处理,诚信总量就会被更多的效仿者偷盗,造成诚信存量快速减少,就如同破窗效应一样,从而导致专家群体出现整体性诚信赤字,专家的社会认同感快速消失。

众所周知,学术界是以拥有学术资本的多少作为分层依据的,科技界积攒学术资本的途径就是通过艰苦的工作与激烈的竞争来获得整个社会的承认。这个过程是很漫长也很艰苦的,个别违规者为了在竞争中快速胜出,采取学术不端行为,以此达到快速积攒学术资本的目的,从而实现赢者通吃的局面,但学术资本的有效性是以诚信机制做背书的。如果违规者得不到及时处理,那些诚实工作的人就处于利益受损的不公平竞争状态。我国科技界诚信赤字的破窗效应之所以愈演愈烈,根本原因就在于有效的监督与惩处机制几乎完全处于失灵状态,诚实工作得不到有效保护。从目前已曝光的学术不端事件来看,我国科研不端行为的惩罚上限仅到一般教授级别,对更高级别权威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迟迟难以展开,这就出现了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局面,这对科技界的破窗效应的修补意义不大。科技界奉行的原则是赢者通吃,因此,位高权重者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界的危害也就越大。

中国不缺各类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机构,如各个层次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科研诚信办公室等,所缺的是这些机构为何整体处于不作为的失灵状态?这是很有意思的问题。其实,这与中国的特殊政治架构有关。比如,中国大学与研究机构的主要领导都是上级任命的,他们与上级机构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便这些人出现学术不端事件,作为上级机构本身也不想否定这些人,因为那相当于否定自己的任命。这种背景就决定了主管部门下设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只能处于不作为状态,这种选择在当下是收益最大的。造成监督机构不作为的第二种原因就是独立性不强,以及缺乏机构独立运行的经费支持。很多学术不端事件调查起来并不难,难的是一旦确认该如何处置他们,对于烫手山芋的最好做法就是不接手。机构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资源分配的权力垄断模式,造成了利益切割不干净,导致学术界的监督机构几乎形同虚设,这才是当下中国学术界破窗效应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在中国当前的形势下,如何解决科技界日益严重的制度性诚信赤字问题,在笔者看来,制度建设是关键。本文建议采取分级监督的模式,尤其是对高级别的学术不端事件,国家应该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并提供固定的人员编制与经费支持,让这个机构负责处理高级别的学术不端事件,而这个机构受整个社会的监督;低级别学术不端事件沿用现有的监督机构即可,毕竟这个群体的影响力有限,处理起来阻力不是很大。再有,通过引入司法程序来遏止学术不端事件也是不错的选择,毕竟法律的强制性是非常强的。学者张九庆撰文指出:对学术不端行为采取法律规制的办法,笔者认为这个建议是可行的,对于快速缓解诚信赤字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世界上科研诚信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有一个具有共性的经验,即学术不端事件一旦被发现,违规者的违规成本将远远大于违规收益,违规相当于自杀,使违规成为最不经济的行为。中国科技界当下最荒谬的地方在于违规者的收益远远大于违规成本,这种境况如何能遏止科技界的破窗效应呢?我们还有多少诚信库存经得起如此挥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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