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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的自律与他律

时间:2022-0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诚信是诚实的道德自律与信用的契约他律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诚信作为基本道德规范,不仅要靠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机制来发挥作用,而且显示出更强的他律要求。诚实、守信被列入考核范围。三菱汽车的丑闻被曝光后,日本人拒购三菱汽车,汽车售价暴跌。社会诚信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同时,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也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近来打开收音机,常能听到小学生们悦耳的声音:“言必行,承必诺”,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诚信的简单解释是:诚实,守信。诚实就是要求人们为人处世真诚实在,是靠道德自律,它通过社会公认的价值理念、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公众的舆论压力等非强制性的他律形式,主要依靠个人内心的自律机制发挥作用。守信就是要求人们讲信用、实现承诺,主要通过契约规定的强制性他律机制发挥作用,偏重于他律。诚实是信用的基础,信用则是诚实的外部表现。没有诚实的道德自律,就不可能守信。他律是必要条件,没有对守信者的利益保障机制和对不守信者的惩处制度,诚实的道德自律将是软弱无力的。所以,诚信是诚实的道德自律与信用的契约他律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诚而守信,信必自诚。诚信作为基本道德规范,不仅要靠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机制来发挥作用,而且显示出更强的他律要求。在我国 《民法通则》中,将诚实守信作为民事活动中应当遵行的原则。在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将诚实守信作为基本的法律原则。其中既包含了行为人的内心意愿,也包含了行为人的外部表现。当人们在考虑一个人的行为适法性时,也要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愿。

完善的诚信体系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们心理的认同;二是社会的惩罚激励机制。诚信会因道德教化而增进。2003年,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一年级试行无人监考,凡愿意参加的学生,考前必须宣读以下誓词:“我自愿参加无人监考考试。我保证:牢记祖国重讬,勿忘诚实守信,严守考场纪律,珍惜自我声誉。”有学生说:“虽然无人监考,我们仍能遵守考场纪律,因为诚信在我们心中。”有学生说:“这种考试方式检验的是诚信和自尊,承载的是信任和责任,受益的是自己。”老师和家长说:“这是一种培养学生自律的好方式,无人监考首先考的是品格。”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一12班的教室内,有这样的座右铭:“要注意,即使在你单独一人时,也不要做坏事,说脏话。要做到,在自己面前比在别人面前更知耻。”这个座右铭贴在教室的墙壁上,它时时提醒学生诚实、自律。

诚信是人类的共同追求,高等学府、研究机构是高级教学科技人才聚集的地方。美国为此专门制定了法规惩罚弄虚作假的不正当行为。美国得州大学奥斯汀分校的一位教授,因被发现过去在哈佛大学任教期间曾伪造心理学方面的调查结果,最后被裁定五年内不得申请科研基金,迫使他从现供职的大学辞职。五年拿不到科研基金,意味着此人基本上被逐出了学术圈子。另外,美国大学在录取和培养MBA过程中,加强了对诚信的要求。诚实、守信被列入考核范围。哈佛商学院的负责人称,哈佛大学从2003年开始要求那些为学生写推荐信的老师要为学生的道德水准打分,评价他们在诚实守信及履行义务方面的表现和能力。[1]德国用以监督社会成员是否诚实守信的有效办法是社会信用记录。德国中央银行设有专门掌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服务机构,从事信用评级、信用管理等业务,一旦客户出现信用问题,如恶意透支信用卡或不及时还款,都会被记入资料库。凡有过不良信贷信用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如申请贷款时会被拒绝或要支付高利率,想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大件商品也会被商家拒绝。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监督也无处不在。就以乘车买票来说,如果逃票被查到,就会被记入个人的信用记录,对他的工作、生活都会带来不良影响。英国对欺诈行为采取的是曝光和强化惩罚措施。例如:2003年8月,一名在英国医院工作的印度医生谎称他妹妹和叔叔在 “9·11”事件中遇难,以此为由向医院申请休假,后被发现是造假,公众和有关机构认为,这件事反映出的是不诚实,因而取消了其一年的行医资格。日本企业弄虚作假一旦曝光,即使不倒闭也要大伤元气。2002年1月,曾被日本人视为 “白雪公主”的雪印公司,以进口牛肉冒充国产牛肉卖给国家,引起轩然大波。经媒体曝光后,雪印公司于当年4月倒闭,公司主要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2]生产三菱汽车的三菱集团是日本最大的财阀之一,由于隐瞒质量隐患,糊弄消费者,三菱汽车的信誉在消费者中荡然无存,高层领导相继被捕。三菱汽车的丑闻被曝光后,日本人拒购三菱汽车,汽车售价暴跌。一位三菱汽车的爱好者在电视上说:“我很伤心,过去太相信三菱汽车了,现在开三菱汽车,感到脸上无光。”[3]

坚持诚信离不开对通行社会法规的自觉遵守。良好的制度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诚信体系不健全,会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表现在:(1)为了交易,不们不得不花费许多时间、精力、经费来证明自己的诚信、了解对方的诚信和惩罚对方的失信等,这就会提高交易成本;(2)人们为了寻求交易中的稳妥可靠,往往把交易对象局限在亲朋好友之间,从而导致市场分割;(3)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中,守信者常会遭受损失,为了不被市场淘汰,守信者难以独善其身,便以不诚信对不诚信,从而加剧了不诚信;(4)因为没有诚信体系的保障,隔绝了与外部的贸易往来。

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可以大大降低市场运行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场运作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节约下来的资源还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为人民谋更多的福利。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社会诚信体系是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市场交易以诚信为前提,更多地表现为信用关系。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被信用关系所维系,市场化程度越高,市场规模越大,信用关系就越复杂,社会诚信体系的作用就越明显。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显得尤为紧迫。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以全球统一的信用体系为支撑,信用环境对全球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影响很大,我国要在国际经济分工中占据有利地位,就必须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适应的社会诚信体系。另一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范围会更大,领域会更广阔,与国外企业之间的信用活动将日趋频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就能为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必要的体制条件。同时,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也是规范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

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建立了一系列专业化的诚信服务机构,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诚信制度,出台了许多与诚信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种信用要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逐渐融合成一个统一的体系——社会诚信体系。

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应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三个方面,政府是国家诚信的代表,政府诚信在社会中具有示范作用。政府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有:制订规划,总体协调,建立惩罚和赔偿制度,加强对诚信评估行业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督、协调,起到制约和引导的作用。同时,政府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信用能力,这主要体现在承诺实现能力,政府进行重大决策时要完善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建立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的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2003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制了政府的管理范围,政府只对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有限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在上述事项中,凡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调节、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规范的自律性管理,也不设定行政许可。四个优先 (公民自主决定优先、行业组织优先、中介机构优先、市场机制调节优先)集中体现了尊重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尊重社会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的精神,有利于更新行政管理理念,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体制。长期以来,政府的作用是全方位的,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片面地认为政府就是行使权力、约束他人行为。这种管理理念造成管理与监督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批条子泛滥于行政管理领域,以致损害了个人和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创新能力,降低了政府的行政能力。 《行政许可法》促使政府职能从 “全能政府”向 “有限政府”转化,展示了一幅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1)政府管理方式是规则导向型的;(2)政府运作是透明的;(3)政府是高效的、便民的;(4)政府是讲诚信的;(5)政府是尽职尽责的。总之,贯彻 《行政许可法》会 “削减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它要求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行政为民,服务大众的行政管理理念,彻底转变审批就是管理的陈旧思维模式,明确人们追求的目标不仅仅是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两者相辅相成。

《行政许可法》将给百姓生活带来一些变化:(1)百姓有了更多自主权。《行政许可法》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行政机关可以不设行政许可。(2)到政府办事简便了。《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改变过去那种群众感到的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跑断腿、磨破嘴”的局面。(3)告别漫长的审批等待。《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期限应有明确规定。例如,申请企业登记只需发个电子邮件即可,工商部门需要什么材料必须一次告知申请人,如果材料齐全、合法,最快当天就能办完手续。(4)审批手续不那么费钱了。《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一律不能收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必需收费的,也要实施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全部上交财政。(5)执法扰民行为将会减少。《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责任应主要通过书面检查,以尽可能避免对被许可人的干扰,防止执法扰民。(6)政府行为不用百姓 “买单”。《行政许可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不能随意改变已经生效的许可。如果这种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不加以改变,那么,对当事人蒙受的损失要由政府给予补偿。(7)公民维权方便了。《行政许可法》为公民维权提供了三大便利条件:①明确了主体机关及许可机关的责任和义务,便于公民维权;②规定了一些过去没有明确的公民权利,如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和许可被收回要求补偿的权利;③为公民提供了诉讼和输赢的标准。近年来,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多,政府败诉已不是新闻。《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将为百姓创造一个与政府进一步平等对话的平台。

总之,《行政许可法》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4]

企业是诚信的最大供求者,企业信誉是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道德水平的综合反映,企业的行为对市场机制与市场秩序有重大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最好的竞争手段。市场竞争越激烈,越需要诚信。只有讲诚信,才能有大作为,获得大发展。大量事实证明,无论个体经营者,还是大集团公司,生意要想做大做强,靠的是 “诚信”,若缺失了 “诚信”,生意不但不能做大,而且注定要走向衰败。

个人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基础,需要尽快建立个人诚信服务体系,规范个人诚信评估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体制模式,界定个人诚信数据的开放范围、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建立科学的个人诚信评估标准,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要有明确规定。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银行对个人诚信的评估和警察局对个人刑事污点的记录都为社会共享,即一个人在交易中的诚信状况能为其他人获知,使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如影随形地跟着他,良好的诚信记录会促进一个人的事业,反之,一次交易中的违约会在下一次交易中遭到报复。

我国的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全国性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诚信档案,广泛采用现代化监管手段,综合利用有关诚信的信息网络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还要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衔接的机制,防止违法犯罪不究,以罚代刑的不良倾向。在某些市场领域要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审查各类市场主体的资质。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对行为不规范、产品不合格、服务质量差的市场主体,坚决要其退出或整改。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以相关政府部门为主体的政务信息披露系统;以行业协会为主体的同业自律诚信系统;以信用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最终实现信用信息的联合征集,专业评估和信用公示的社会诚信体系。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诚信环境,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失信、违法行为。

总之,诚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信用制度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信用意识的培育和信用文化的创新。因为,任何信用制度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基础,通过持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诚信理念,拓展诚信文化内涵,使诚信成为整个社会的一种文化观念和行为方式,进而构筑起诚信建设的深厚社会文化基础。用信用制度进行 “他律”,以信用意识实现 “自律”。

我们深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不诚信者的活动空间将会越来越小,直至寸步难行;诚信者则如鱼得水,生气勃勃。

2005年

[1] 张小军:《美国人重视诚信》,载 《参考消息》2003年9月18日。

[2] 刘海燕、王艳红等:《诚信,人类的共同追求》,载 《检察日报》2003年9月23日。

[3] 《经济日报》2004年6月15日第12版。

[4] 《经济日报》2004年7月1日第5~6版;《科技日报》2004年7月2日第1版;《老年文摘》2004年7月5日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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