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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时期经济发展经验的初步研究

时间:2022-09-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六五”计划时期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关键意义的历史转变阶段。以上这一切说明,“六五”期间我们在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者的关系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不过,在另一方面,“六五”时期的个别年份也出现过三者关系不够协调的情况。

“六五”时期经济发展经验的初步研究[1]

(1985年12月)

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不总是平缓渐进、没有曲折和波澜的。在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常常会有一些峰回路转、急剧转变的时期。我国“六五”计划时期就是这样一个具有关键意义的历史转变阶段。它的成就和经验将对我国今后相当长时期的现代化进程发生深远的影响,也将对我国领导部门的正确决策提供有益的启示。

“六五”时期我国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方面所取得的具体成就,国家计委和统计局已经作了很好的总结。本课题的目标,是从历史发展的较大跨度上,根据“六五”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肩负的历史任务,对“六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权衡利弊得失,以期为今后的决策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第一部分 总 论

1.1 “六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全面高涨的基础上迅速发展。5年间,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都将超过10%,国民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将达9.5%。1985年我国工业总产值预计为8200亿元,折合3500亿美元,仅次于美、苏、日、联邦德国、英、法,居世界第七位。1981—1985年农业生产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将达10.8%,较之前28年的平均值3.5%大大提高,在世界上人口超过5000万的17个国家中遥遥领先。粮棉产量居世界首位。1981—1985年我国原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中已有1亿多人转入工业、商业和其他第三产业部门。这一事实说明,我国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建设,即从传统农业经济和现代非农产业并存的“二元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迅速转化,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不断扩大现代经济部门,促使农村劳动力大量向现代非农产业转移,是以经济效益的持续提高为前提的。既然如此,为了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顺利进行,有必要改变过去那种片面追求产值增长速度的传统发展战略,走出一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速度比较实在,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子。同时,有必要改革过去那种僵化封闭的传统经济体制,使社会主义经济本应具有的生机和活力得到充分发挥。我国发展战略的转轨和经济体制改革在“六五”期间取得了重大进展:

——产品经济开始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转变;

——重速度、轻效益的“赶超战略”,开始向在重视效益的前提下使人民得到更多实惠的战略转变;

——片面发展重工业的不平衡发展战略,开始向有重点的协调发展战略转变;

——依靠增加投入增产的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战略,开始向依靠提高投入产出率的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战略转变;

——闭关自守、自给自足的封闭型经济,开始向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开放型经济发展。

尽管这些转变还刚刚开始,对经济发展却已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至于新局面的打开、新经验的取得对今后发展的意义,更是无可估量。

1.2 然而,发展中国家迅速向现代化经济转化的阶段既孕育着无限的希望,又充满着巨大的风险。这是因为,要使“劳动力转移—效益提高—更多的劳动力转移”的良性循环能够持续地进行下去,而不致发生逆转,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它的实现必须满足若干创建难度很大的条件。就经济方面来看,基本的条件是效率的提高显著地超过消费的增长。只有这样,社会才有足够的剩余产品用来进行投资。具体地讲,需要做到以下3点:(1)经济效益的持续提高;(2)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比较适当;(3)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速度比较适当。如果这些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即使经济已经进入“起飞”阶段,也会从空中掉下来。

由于经济效益持续提高的根本保证在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以上条件也可以归结为“六五”的3项主要任务:(1)改革经济体制;(2)发展生产,搞好建设;(3)改善人民生活。这3项任务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因此,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使它们相互支持,相互促进,而不是相互妨碍,互相掣肘,对于经济工作的全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1.3 总的看来,我们在“六五”期间确实做到了三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首先,在这5年间,以农村改革为先导,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渐次展开,促成了我国经济中巨大潜能的释放,使生产持续增长,效益有所提高,经济实力增强,建设步伐加快。“六五”期间,全民所有制单位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6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3680亿元,建成大中型项目469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投资约1000亿元,建成投产技术改造项目10万个。这些新增生产能力无疑将对我国国民经济现代化建设的长远发展起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1958—1978年的20年间,我国人民的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只提高1.8%,而“六五”期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平均每年提高8%。其中,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收入由1980年的762元增加到1985年的1176元,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由1980年的191元增加到1985年的400元,扣除物价因素,平均每年增长14%。5年间全国城镇还新安置就业人员3500万人,待业率由1980年的4.9%下降为1985年的1.5%。以上这一切说明,“六五”期间我们在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三者的关系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

不过,在另一方面,“六五”时期的个别年份也出现过三者关系不够协调的情况。例如,1984年第四季度以后,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消费基金增加过猛,工业增长速度过高,造成了货币过量投放,国家结存外汇下降,能源、交通、原材料全面紧张等问题。虽然由于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时采取了正确的措施,这些不稳定因素逐步得到消除,但它们在一段时间里给社会经济生活和经济体制改革带来了不利影响。

“六五”的经验表明,当上述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好的时候,我们的工作就比较主动,体制改革就能够顺利推进,工农业生产就能够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人民生活也能够得到明显的提高;反之,市场、财政信贷和外汇收支情况就会恶化,改革的继续推进也会遇到困难。

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之间的关系

1.4 建国以后的最初30年,我国采取了由国家集中农业剩余产品来投资建设工业的模式进行现代化建设,使广大农民的生活不能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得到应有的改善;在城市也采取“先生产,后生活”的政策,忽视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劳动者的积极性受到很大损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较快地改善人民生活,1979和1980两年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超过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国民收入增长。这样做,纠正了过去“重积累、轻消费”,强调社会性消费、忽视消费者个人选择的做法,使劳动者个人收入有较快的增长,带有“还欠账”的性质,因而是必要的。

“六五”期间人民收入水平继续较快地增长。前4年,扣除物价影响,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平均增长14%,职工人均生活费收入每年平均增长6%,超过了同期社会劳动生产率年均5.8%的增长速度。如果加上各种社会承担的福利、补贴及其他转移支付,实际上个人收入的增长幅度还要高一些。

虽然“六五”期间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继续带有某种程度的“还欠账”性质,因而较之通常时期快一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把人均收入增长超过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视为常规,长此以往,就会造成物质生产部门建设资金的短缺。目前我国消费水平已在许多方面超过其他一些国家在同一发展阶段时的消费水平。我国人均国民收入1983年为231美元,而在吃的方面,由于食品的高额补贴和居民消费面过窄,每人每天的食品热量摄取为2877大卡,达到日本人均国民收入413美元时(1960年)的水平,是1977年全部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1.3倍;在用的方面,1985年城市居民家庭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等耐用消费品的普及率已达到日本人均国民收入1600美元时(1970年)的水平。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用于支持物质生产部门发展的资金并没有与消费(包括社会消费)的增长按同一比例提高。“六五”期间我国国民收入的使用额中积累所占比重虽然从1980年的31.6%提高到1985年的32%左右,但有两个情况需要注意:第一,由于生产资料价格水平上升大大快于消费资料(1984年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提高2.8%,建材价格指数提高11%—12%),因此,实际积累率大大低于按现价计算的积累率。第二,在投资中,用于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额增加很快,用于物质生产部门的资金份额相应降低。“六五”期间物质生产部门积累率(国民收入用于物质生产部门投资的份额)已由“五五”期间的22.1%下降为“六五”前4年的15.3%,1985年继续下降。在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投资中增长得最快的又是建设“一条街”、贸易中心、旅游大楼的支出,而城市公用建设和群众迫切需要的其他基础设施却改善不多。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上,物质生产部门的建设与发展仍是整个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本部分。这部分建设资金的短缺将使今后的经济发展缺乏后劲;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这对人民生活的持续提高也是没有好处的。

按照各国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由于人口增长以及社会保障和社会性消费的存在,人均生活费收入的增长应略低于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情况更是如此。对它们来说,一方面国内经济发展需要大量投资,另一方面发达国家高消费的强烈“示范效应”又造成国内过高的消费倾向。在这种情况下,从长远利益考虑,发展中国家正确的选择只能是加强对消费的适当引导和控制,以保证经济建设有足够资金。在我国应当继续提倡中华民族传统的勤俭美德,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的风气蔓延滋长。否则,如果消极顺从那种在消费上向发达国家看齐的压力,甚至推波助澜,鼓励过快地提高消费水平,由生产效益提高所创造的剩余产品都被分光吃净,那么,或者无法保证建设所必要的积累,或者要想保证现代化建设的足够资金,通货膨胀就不可避免,到头来还是要被迫降低消费水平。世界上许多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国内通货膨胀和国际债务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们既要保证消费增长,又要保证现代化建设有足够的投资,处在双重压力之下,穷于应付。“六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的经验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1984年下半年以后在“高消费”和“能挣会花”等倾向的影响下出现的消费基金失控局面,以及由此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困难,给了我们值得长期记取的教训。

1.5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即让勤于劳动或善于经营的人得到较多收入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由于“六五”期间收入政策的统一性和配套性不足,特别是由于不正之风有所滋长,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以至不同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上机会不均等或同工不同酬的不合理情况越来越严重。目前农村从事不同行业的专业户收入差别悬殊,其中最高的运输和商业专业户的收入高于最低的种植专业户收入2—10倍,甚至更多。同是钢铁工人,重点企业关键岗位的操作工,月薪加奖金不过百元;而小型钢铁企业,只要靠贿赂、走门路等手段取得调拨钢材,低价进、高价出,人均月收入搞到300元—500元的并不少见。一些事关国民经济命脉和长远发展的国家企事业单位,其工资增长远远落后于名目繁多的各种皮包“公司”。这种苦乐严重不均的现象,特别是一些干部以权谋私的行为,已经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收入差别过分悬殊的情况下,要想保证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收入总量膨胀就难以避免;而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控制消费基金的总规模,又必然会降低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因此,为了既控制消费基金总量,又保证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稳步地提高,就必须:(1)运用税收政策,控制由于价格不合理等因素形成的过高收入;(2)通过法律手段,惩办各类利用职权及其他非法手段牟取暴利者,还要全赔、重罚,决不能让他们在经济上捞到好处。

1.6 要采取鼓励储蓄的政策。考虑到收入水平能上不能下的刚性,要使群众收入水平从1984年年底已经达到的高水平上降下来是很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鼓励储蓄和引导消费,来化解由于居民收入增加过速所造成的问题。“六五”期间出现过的不鼓励储蓄的政策设想,不适合我国当前国情。各国在经济起飞期间都把鼓励居民储蓄作为筹措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在社会舆论动员、储蓄形式多样化、储蓄组织普遍化等方面作出努力,千方百计地鼓励居民储蓄,然后通过多层次的金融机构的间接融资,集腋成裘,转化为建设资金。因而民间储蓄投资激增,成为积累的主要来源。日本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一直坚持这些做法,是公认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汲取。我国居民储蓄的基本方式是活期和定期存款,相当一部分存款的目的又是“待购”,因而对应的主要是零售消费品。其他国家通行的购买债券、股票、房地产等储蓄方式在我国十分少见。“六五”期间居民存款增长极为迅速。为了将目前已达2000亿元以上的结余购买力部分地转化为长期投资,有必要形成舆论,完善机制,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居民手中的资金。

1.7 要对消费进行积极的引导。引导消费和鼓励储蓄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推行住宅商品化。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居民的消费选择合理化,减轻因劳动者收入增加对消费品市场形成的巨大压力;而且可以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在消费与积累之间建立一种相互约束的弹性机制。此外,住宅商品的上市将为提高居民储蓄倾向提供新的巨大动力。所以,尽管推行住宅商品化牵涉十分复杂的利益关系的调整,这一步还是势在必行

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关系

1.8 只有改革旧的经济体制,才能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创造必要的条件。“一五”以来我国建设的实践证明,仿效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牺牲农业、片面发展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发展模式是行不通的。因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开始探索工农业协调发展、适合我国特点的现代化道路。然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又只有在改革传统的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六五”前粮价的提高,加上“六五”期间生产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导致了农业的全面高涨。而农业的高涨又推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加之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整个国民经济便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现在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改革还没有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必须继续把体制改革放在首位。

1.9 从根本上说,经济体制改革是为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然而从当前来看,经济建设的安排,却一定要有利于建立和巩固宽松的经济环境,使经济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以上论断,是从“六五”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得出的。“六五”前3年,发展生产与逐步推行改革的关系处理得比较好,国民收入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6%,名义积累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8%,职工名义工资总额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6%。在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下,虽然由于当时思想上、理论上的准备不足,改革的步伐不是很快,但付诸实施的改革措施取得的效果一般较好。在此期间,我们调整了农民的负担、纺织品价格和部分职工工资,同时比较顺利地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体制改革试点。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统一了全党对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对改革目标的认识,这以后改革本应大踏步向前推进,但是由于实际工作中对改革和建设之间的关系把握得不够妥当,各地相互攀比增长速度,结果使1984年投资规模大大膨胀,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加24.5%,职工名义工资总额增加21.3%。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积累与消费同时扩大、需求膨胀的国民收入“超分配”局面。信贷扩张,现金发行过量,外汇使用过多,各方面关系都绷得很紧,造成了两方面的问题:第一,原计划在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价格改革和工资改革措施,大体上只出台了放开副食品价格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其余大的改革措施就难以出台了。第二,在严重紧缺的情况下,改革措施出台无力。一些产品虽然供销渠道和价格放开了,但由于存在严重的卖方优势,市场机制难以发挥积极作用,产品质量不但没有提高,反而相当普遍地有所下降,成本也有所上升。

1.10 “六五”的以上经验表明,在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外延扩大再生产的情况下,追求过高的建设速度就会助长内在于旧体制的“扩张冲动”,铺摊子,争投资,并间接引起消费膨胀(在我国,基建投资大约有40%转化为当年消费),从而导致需求的全面膨胀。我们固然不应指望在改革以前就有一个全面、稳定的买方市场出现,但是通过控制经济的增长速度,造成一个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是完全可能和十分必要的。而在全面改革开始以后,尤其要注意减少各方面的开支,以便把有限的财力集中用于支持各项改革措施出台上,尽力防止过分紧张的市场态势的出现。

正确处理体制改革与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

1.11 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而生活的适当改善,给群众以看得见的利益,又是取得群众的拥护与支持,克服阻力,推进改革的必要条件。然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速度要适当,改善人民生活的方式不限于多给报酬一端。

“六五”前3年,职工实际工资年平均增长0.6%,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年平均增长1.6%,虽然增长速度并不很快,但是由于消费品的供应情况改善,消费者选择的可能性增加和服务的改进,使群众中满意的情绪占支配地位,对改革的支持态度也越来越占上风。

1984年下半年报刊上对改革成效的宣传有不完全切合实际的地方,对“万元户”的宣传也有点过头,使群众对于生活的改善设定了过高的预期值;同时,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想方设法多发、滥发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加之缺乏适应于改革初战阶段的明确的收入政策和对消费基金的宏观控制不严,于是出现了消费基金增长过猛的问题。1984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21.3%,其中第四季度增长46%,致使当年实际工资总额不仅超过国民收入和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也超过了消费品产值的增长速度。

然而,由于(1)在经济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大幅度地提高收入水平,必然引起利益关系背离合理化方向的变动和分配上苦乐不均问题的激化;(2)群众对增加收入的预期值过高,即使工资福利的提高超过国家财力的承担能力,也难以得到群众满意的反应。这样,虽然居民的收入普遍得到较大的增加,他们仍然会产生不满意的情绪。显然,这对动员群众支持改革、分担改革的责任与风险,是十分不利的。

1.12 在这方面,从“六五”的实践中可以得出以下教训。

——体制改革时期很容易发生消费增长过猛的问题。这是因为,一方面,从改革措施的实施到经济效益全面提高,从而为人民生活的较大改善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其间有一个较长的时滞。另一方面,改革措施不可能一下子完善,收入分配关系不可能一下子理顺,其间难免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又会助长攀比心理。旧体制固有的“消费饥渴”进一步强化。这时如果不对消费总量的增长进行控制,不对消费行为进行引导,就容易出现工资与物价的轮番上涨,给进一步改革造成困难。东欧一些国家在陷入这种困境后长期不能自拔,我们必须防止这种情况在我国发生。

——面对着这种情况,我们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千万不要随便向群众许愿,把群众的胃口吊得很高,使自己陷于被动。在向群众宣传改革对经济发展和个人生活改善的作用,以及它带给每个人机会的同时,也要告诉他们改革是不可能径情直遂,没有任何困难和风险,不需付出任何努力和代价的。此外,还应当说明,改革的全部效果不可能在一个早上立竿见影地全部显现出来,要准备作长期的努力。所有这一切,都要使我们的干部和群众在思想上有所准备,防止由于期望过高而招致失望。

——在改革的初战阶段,国家财力有限,群众收入不可不增,不可多增。因此,决不能专靠增加群众的货币收入来引人入胜。要努力改善政治环境,改善经济机制,改进各种服务,使广大群众能够从获得更多发挥才能的机会,选择职业和消费品的更大可能性,在更好的工作、生活和人际关系环境中,得到更优良的服务等方面感到改革的好处。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改革效果的显现,再逐步给群众以更多的利益。这样,就能使群众从实践中认识到实现改革是自己的根本利益所在,从而越来越坚定地拥护改革,愿意为改革作出更大的努力,甚至作出某些方面的牺牲。

第二部分 关于经济发展

从以提高速度为中心到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转变

2.1 “六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有了根本性的转变。“六五”一开始,国务院就针对过去近30年我国工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虽然不低,经济效益却相当差的状况,提出了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进行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总目标,同时重申“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根据中央规定的上述方针,“六五”计划指标经过综合平衡,订得比较稳妥,只要求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4%—5%,以便留出较大的余地,保证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能够从容地进行。正如赵紫阳总理在关于“六五”计划的报告中所说,着重于提高经济效益是“六五”计划的一个显著特点。

5年来,这一战略转变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它进行得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六五”的实践表明,凡是执行新战略比较自觉,措施也比较落实到位的时候,国民经济就发展得比较平稳和迅速;反之,当新的战略没有得到认真贯彻,在掌握速度与效益的关系方面出现失误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就遇到困难,甚至被迫进行某种程度的调整。

2.2 “六五”期间贯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发展国民经济方针的最重大的措施是1981年对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首先,国家采取坚决措施压缩过分庞大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81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绝对额比1980年下降了10.5%,积累率也由“五五”时期平均的33.2%下降为28.3%。同时,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农业、轻工业和教育、科学技术事业。这些措施的效果,在农村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过去重工轻农,靠“铺摊子”上速度,对农村竭泽而渔,喊了多少年的“以粮为纲”,催逼增产速度,农业非但上不去,反倒成为我国经济中的最薄弱的部门。“六五”前期,由于国家采取予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从多方面扶助农业生产,加之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农村经济在短短的几年中恢复过来,并得到出乎人们意料的发展。与此同时,轻工业的状况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国民经济的调整和农村经济的繁荣使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比例关系——农、轻、重结构大为改善,资源在这3个部分间的配置效益得到提高。在投资总规模缩小的条件下,基本建设的效益也有所提高。1981年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由“五五”期间平均74.6%提高到86.6%,赶上了历史先进水平。

对于1981年的国民经济调整,当时在经济工作人员中是有不同看法的。但是“六五”时期国民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尽管那一次调整的确由于具体做法上的某些缺点,造成了一些损失,但总的说来是很成功的。最主要之点在于,它为“六五”期间发展战略转变和体制改革创造了适宜的环境。“六五”期间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五五”期间的水平。这一良好成绩的取得,也是以1981年调整取得的成果作为前提和基础的。

2.3 但是,由于多年来以提高速度为中心,片面追求产值增长,忽视经济效益的思想影响依然严重存在,“六五”期间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发展国民经济方针的贯彻执行,仍然有不小的困难。1981年和1982年上半年,经济调整刚刚取得了一定成效,1982年下半年又出现了片面追求高速度和固定资产投资膨胀的苗头。1983年下半年作了一些调整,也未能根本扭转人们思想“趋热”的倾向。到了1984年,为提高产值增长速度,实现“提前翻番”,各地竞相上项目,增投资。当年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982年和1983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78亿元和106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08亿元。加之消费基金增加过猛,形成了1984年下半年货币(包括现金和非现金)的过量供给和工业增长速度的直线上升。社会总需求同社会总供给的差距拉大和经济环境的恶化,使社会的整体经济效益有所下降。例如“六五”计划要求工业可比产品成本每年降低1%—2%,实际上除1981年外,都没有达到。1984年反而上升1.9%,1985年前8个月又比上年同期上升5%。除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影响外,企业经营不善、实践消耗增加是成本上升的重要原因。1985年1—8月,全国105项主要的单位产品物耗指标,上升的就有41项。经济效益不高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产品质量下降。1985年1—6月,全国75种主要工业产品中有20种的质量有不同程度下降。这种消耗上升、质量下降的趋势,在1985年下半年需求膨胀初步得到控制以后,才开始扭转。“六五”期间,我国物质生产部门的全要素生产率改变了长期以来缓慢下降的状况,开始有所上升,但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仍然处于较低水平。

有些同志认为,速度与效益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速度上去了,效益也会同时上去。实际上,二者既相统一又相矛盾。“六五”的经验再次证明,追求过高的增长速度,势必使社会宏观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益和微观经济的企业营运效益降低。

超高速对经济结构的消极影响

2.4 国民经济中资源配置效益的高低首先取决于产业结构的合理程度。国民经济的综合能力并不取决于“长线”部门的全部能力,而是取决于“短线”部门的有效能力。如果产业结构七长八短,一部分资源虽然投入“长线”生产,实际上并未对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起作用。

“六五”开始以前,国务院财经委员会对我国国民经济进行的系统调查表明,我国国民经济结构存在以下薄弱环节,妨碍了经济有效益的增长:(1)第三产业发展不足,生活、生产服务部门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卡脖子”环节;(2)基础设施落后,通信交通紧张,能源供应不足,降低了经济系统的整体效益;(3)轻工业发展缓慢,农业基础遭到破坏;(4)采掘工业、原材料工业同加工工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失调。

针对上述情况,“六五”计划规定以加强交通运输、能源以及农业等“短线”部门为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重点。在实际执行中,农业的面貌有了根本改变,有力地支持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产业的投资额大幅度增加。一次能源,包括煤和石油,都有较大幅度的增产,保证了“六五”期间经济增长的需要。此外,基础设施、原材料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各业也都完成了“六五”计划指标。

但是,由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高速度的思想仍然盘踞在我们一些同志的头脑,这些同志往往忽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这一前提,把党的2000年战略目标片面地理解为只是总产值翻两番,于是出现了竞相攀比速度、比赛翻番的风气。过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使得本来已经有所改善的经济结构又趋恶化。特别突出的是二次能源和交通运输状况。发电量的增长速度不但没有按各国工业化过程中的常规有所超前,1984—1985年反而落后于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的50%,致使大批企业经常缺电,无法正常生产。港口吞吐量和铁路货运量的增长速度就更加赶不上经济增长的需要,只相当于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的30%左右,结果压船压港、压车压站的物资急剧增加,旅客列车大量超员。公路建设严重落后于车辆流量的增长,堵塞严重。国内民航也出现短缺问题。城市交通拥挤不堪,如不设法改善,就难以维持正常的经济生活运转。

2.5 “六五”计划规定的工农业生产增长指标是“保四争五”。这样做,是估计到执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某些意外因素,预先留出了余地,对于保持工作的主动性和国民经济有效益的增长是有利的。但是,由于计划中能源、交通、原材料等“短线”部门的发展指标是按很小的总“盘子”安排的,一般偏低,而在计划执行中又存在盲目追求高速度的思想,工农业实际增长速度超过原定计划一倍以上。其中超额最多的又是价高利大、还本付息快的“长线”部门,如加工工业。而能源、交通、原材料、城市基础设施等“短线”部门,一次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再加上价格扭曲,资金收益率低,实际上只能靠列入计划,由国家重点投资来建设,在执行中很难有大幅度超计划的可能。这样,盲目追求总产值增长,结果使产业结构恶化,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如前所述,“六五”的战略重点是加强“短线”,调整国民经济的不合理结构。可是在执行中“长线”越拉越长,远远超过“短线”部门的承受能力。尽管“六五”期间能源交通等“短线”部门的投资基本上都完成了计划,甚至有所超过,但由于其他行业投资膨胀,能源交通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比重,不仅没有达到“六五”计划规定的38.5%的指标,反而从“五五”时期的35.8%下降到34.9%。由此看来,计划规定的增长速度过低,在执行中又不分部门地鼓励超过计划,是弊多利少的。

“短线”部门的新增生产能力不足是一个严重问题。“六五”期间铁路通车里程、海港吞吐能力、原木采运、炼铁、炼钢等的新增生产能力都未达到计划规定的指标。由于加工工业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计划,再加上基本建设规模失控,“六五”后期我们只好大量进口原材料来支撑这种高速增长。1985年钢材进口量高达1800多万吨,接近于国内生产能力的一半,用汇几乎等于我国原油出口的换汇额。某些“短线”,如能源部门产量的增长,也付出了拼设备、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代价。近年来,我国相当一部分发电机组的运转时数超过正常运行标准的30%以上,设备得不到必要的维修和保养。地方、乡镇煤矿是“六五”期间煤炭产量增长的主力,但如不尽快提高技术水平,除了资源利用率低以外,其消极后果也值得担忧。多年以来对森林近乎掠夺式的采伐,已经损害了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不仅造成了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而且给子孙后代留下了祸患。

要严重注意规模经济效益

2.6 企业规模结构不合理是影响经济效益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六五”期间的投资新建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的问题,使许多行业的规模效益得不到发挥。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人口、就业压力和投资机制不完善以外,主要是在双重体制、双重行为规则条件下,由超高速引起的市场价格信号严重扭曲。由于国家调拨物资的价格管死,市场采购部分的价格就处于边际水平上,承担了全部超额需求的压力。当增长速度过高,市场短缺日益严重时,这部分市场调节物资的价格就会上升到可以容纳很高成本的不合理水平。在这种价格水平上,不需要考虑什么规模经济效益,只要上得快,就能赚大钱。例如钢材涨到2200元/吨,生铁涨到500元/吨时,生产成本很高的小轧钢、小电炉、小高炉都是赚钱的,甚至极其落后的“一脚踢”炼铁小土炉,也在某些地区遍地开花。其他如小烟厂、小酒厂、小纸厂等,除了同样的不合理价格因素外,还受到财政“分灶吃饭”后市场割据的影响,资源利用的宏观效益很差。

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对10个城市的调查,1984年3212个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中,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只占5.5%;5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占52%;平均投资规模只有23.7万元。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新问题。当然,由于市场条件、工业技术水平、资源条件以及劳动者素质上的差别,不同行业所要求的大、中、小三类企业的组合和平均规模是很不相同的。但是,对于目前仍然构成我国工业主体的大多数传统产业来说,规模效益仍具有重要意义。以汽车行业为例,全国100多家汽车厂中,年生产能力低于3000辆的厂子约占60%,不少企业一年只生产几百辆,甚至几十辆汽车,规模远远低于我国现有条件下要求的最小合理规模。近年来投资热门的洗衣机行业,据机械部估算的合理经济规模约为20万台/年;1984年全国130个生产厂家,只有9家达到这一标准。电冰箱1984年全国有110家生产厂,平均规模只有4600多台/年。

问题还在于,这些生产厂家往往并不是彼此之间实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而是每一家都从原料剪裁搞到整机的“小而全”单位。在工业中,分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高,就能使产品批量扩大,从而以较小的企业规模获得较大的规模效益。但是,我国社会分工不发达,“全能化”生产方式流行,这就更增加了企业规模偏小问题的严重性。

2.7 乡镇企业问题是“六五”期间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特殊问题。由于农村经济机制转换超前于城市体制改革,而城市工业企业在条条块块的束缚下仍然缺乏活力,效益的提高赶不上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又使大批剩余劳动力从农业中游离出来。这样,发展乡镇企业就成为实现我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已经成为工农业生产中一支生气蓬勃的重要力量。但是,相当一部分乡镇企业存在规模过小、规模效益较差的缺点。1984年底,全国乡镇企业的固定资产拥有量(原值),平均每个企业只有3.5万元。

在当前情况下,乡镇企业规模较小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我们应当逐步改善它们的规模经济效益。方向有二:(1)按照“温州模式”,使社会分工不断深化。这样,就可以在企业保持较小规模的条件下扩大产品批量,提高经济效益。(2)完善资金流动和要素重组的机制。在存在正常的资金横向流动以及要素重组、兼并集中机制的条件下,从这些小企业中会逐渐产生规模效益较高的中型乃至大型企业;而小型企业则向专业化发展,这样也可以求得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

投资规模过大降低了基本建设效益

2.8 投资膨胀,项目上得太多,使基本建设效益迅速下降,造成资金、材料缺口越来越大。据有关单位估算,到1984年年底,全国全民所有制单位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7万个,在建总规模为5270亿元,加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在建规模,总计达6100多亿元。1985年1—11月新开工项目又达3.5万个,到年底在建总规模估计将达8000亿元,除去已经完成的3000多亿元,还需4000亿—5000亿元才能建成。由于在建规模太大,超过国民经济承担能力,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进行。另据统计,1985年169个重点项目中,有81个项目合计缺投资23.6亿元,占这些项目年计划投资额的17.1%,使这些工程项目不能按合理工期建成。摊子铺得过大,在建项目过多,导致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由1981年的86.6%下降到1984年的71.8%,1985年预计将进一步下降到70%,都低于“五五”时期平均74.6%的水平;同时工程质量下降,1985年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大检查中,查出质量隐患和影响使用的项目占被检项目的5.2%,由此造成的损失更为巨大。

超高速不利于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

2.9 片面追求产值增长速度,对加强技术改造、实现技术进步也是一个极为不利的因素。由于铺摊子、上项目是增加产值的捷径,近年来各地通过艰苦努力进行技术改造的热情远远比不上上项目的劲头。同时,在经济“过热”、需求极为旺盛的情况下,企业用不着搞什么技术革新,只要增加产量,哪怕粗制滥造也能获得不错的收益。这样,复制古董的问题就越来越严重。像牛头刨一类早已明令淘汰的落后工作母机,在1985年上半年也成为畅销货而大量生产。“六五”原计划更新改造投资的比重应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6%,但预计只能达到30%。而且目前用更新改造资金搞新建的情况相当普遍,这30%的更新改造投资中,真正实现的技术改造项目远远达不到计划的要求。在外延发展有较高微观效益的条件下,企业缺乏技术进步的动力,再加上产品优质不优价,新产品试制困难重重,经济粗放发展的模式就很难有根本的改变。

2.10 片面追求产值增长,阻碍了技术的地区性扩散。从国内来看,“六五”期间在搞活企业的同时,技术市场相当活跃。但在地区产业水平相差悬殊的条件下,技术的地区性转移不伴随人员、设备的转移是难以实现的。过去那种依靠行政命令把沿海企业迁往内地的做法现在很难行得通了。在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本来应当靠经济动力实现产业向内地的扩散。可是在地区互相比赛产值增长速度的情况下,转移出产业就会丢掉产值,完不成任务。传统产业不能向内地转移,沿海老工业基地也难以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

技术引进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六五”期间,我国的技术引进工作有了新的发展,软件引进比重增加。但在“六五”后期追求产值增长速度的情况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上产值,各地盲目引进、重复引进了大量一般性的项目。其中不少是技术寿命短、水平低的普通装配线,它们对国外元器件、原材料的依赖程度过高,大部分产品出口竞争能力不强,只能用来满足国内市场的短期需要。1984年下半年,为了解决总供求不平衡的问题,又不得不用相当数量的外汇进口原材料、元器件以至高档消费品,而另一方面,用于引进我国经济长期发展所必需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的外汇所占比重则太小。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

2.11 不断提高全民受教育的程度和科技文化水平,是整个国民经济长时期有效益增长的根本保证。在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方针指引下,“六五”期间我国科技和教育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国家财政支出中的科研教育经费由1980年的100.7亿元增至1984年的161.6亿元,增长幅度达60.5%;同期科研教育的基建投资增长了76%;加上社会各方面集资兴办教育和开发科技的投资,总数还要多些。

但是,重产值、轻效益的思想妨碍了人们对关系长期效益的科研教育事业给予足够的重视。“六五”期间,尽管科研教育经费的绝对量有较大的增加,与其他国家相比,相对水平仍然很低。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教育经费一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5%,发达国家约占6%甚至更高,而我国科研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1980年为2.33%,1984年为2.43%,不仅水平低下,而且4年仅提高了0.1个百分点。加之近年来由于物价上涨,以及一些行政机关扣留、挪用教育经费,一些中小学因经费不足不得不出租校舍,开办旅馆、商店,而大学则搞旅游,或组织教师外出挣钱。这对提高教育质量十分不利,亟需解决。

2.12 我国科学技术工作过去偏重于基础研究和高、精、尖攻关,面向生产的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比较薄弱。科技体制改革以后,开发研究有所加强,并取得了一批成果,对于推动我国工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来有些科研单位片面理解和过分强调科研单位增产创收,出现了某些急功近利、“抓现钱”的现象,相当一部分人对基础研究的重视不如应用研究,对应用研究的重视不如开发研究,对开发研究的重视不如做生意,从而使近期难以见效的若干基础研究和难度较大的应用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损害。这种情况值得严重注意,如果任其发展,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就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面临缺乏最基本和最必需的科学技术储备的危险。

2.13 在教育方面也有类似的情况。“六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有所发展,但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农中、职中、技工学校等发展较慢。以上几项均未能完成计划指标。其中,小学毕业生升学率由1980年的75.9%降为1984年的66.2%,同期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由43.1%降为38.4%,每年都有数百万年龄小、无职业技能的少年流向社会。此外,中、小学在校生中途退离学校的人数也很多,仅1984年全国就有200多万名中学生和400多万名小学生中途辍学。产生大量少年男女过早地从农、从工、从商甚至无所事事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校舍、师资、设备不足、学校容纳能力相对减小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一切向钱看”,认为“读书无用”,不如自动退学、从业挣钱等主观方面的原因。

国际经验一再证明,发展中国家在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方面的投资是长期发展的必备基础。日本明治维新以后一贯重视基础教育。1873年日本初等教育入学率为28.1%,而到1911年以前已达到100%,成年人的识字率则达到54%的高水平。同时,日本还以极大的努力加强科技教育和职业教育。国际上公认,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全民的知识化。如果不努力改变我国基础教育的落后状况,不仅将不利于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安定。

2.14 经济体制改革《决定》十条,最重要的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这一条。“六五”期间,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清理历史积案、平反冤假错案等方面取得很大的成绩,得到了广大知识分子的拥护和欢迎。但是,在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措施还不够切实有力。目前收入分配上“脑体倒挂”的现象相当严重。一个大学毕业、在科研或教育单位工作的中青年知识分子的月工资不过80元—90元,而一个未上过大学、在工厂工作的同龄人的工资加奖金一般都在100元以上。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仍然没有明显变化。1985年的工资改革方案又相对降低了知识分子的工资水平。过去一、二级教授工资相当于副部级干部的工资,而新的教学人员工资标准则把这两个等级列为保留工资;过去副教授的起点工资相当于国家机关副局级的起点工资,而新的工资标准中只相当于国家机关的正处级。不少知识分子批评目前的工资方案是“鼓励全民向官看”。这不仅挫伤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也使一些在校的青年学生产生消极情绪。

2.15 我国各类专业知识分子不仅数量太少,而且在各部门、地区和单位间的分布也不合理,加之缺乏流动性,使人才难以各得其所、各尽所能。近年来开始允许人才流动,但由于缺乏配套措施,效果不太明显。目前老少边穷地区没有足够的吸引力留住人才,积压人才的单位又往往采取各种行政手段阻止人才流动,致使不合理流动和不流动的现象都比较普遍。

2.16 执行开放政策以来,我国有大批知识分子出国进修、学习、工作,同时,还高薪礼聘了一些外籍专家来华工作,人才的国际交往空前活跃,对于我国许多方面的工作是很大的促进力量。但是,由于在知识分子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的安排上不尽合理,近年来各种专业人才申请移居国外的人数增加,某些出国进修人员也有对学成后是否回国工作犹豫观望的苗头。看来,我们必须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力求避免其他发展中国家出现过的人才耗散、“智能流失”现象在我国出现。

第三部分 关于体制改革

3.1 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在“六五”以前已经取得重大突破,“六五”期间继续展开。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改革在“六五”期间也以相当的深度和广度进行,不仅在改革的实践方面采取了若干重要措施,进行了许多试验和探索,而且在意识形态和改革理论方面也取得显著成就,使经济生活开始出现了多年来未有的活跃局面。

——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成功。广大干部群众大胆冲破“左”的思想束缚,改变不适应我国农业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体制,全面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开始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转变。

——在社会主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条件下,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方式同时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开始形成。“六五”期间,我们坚持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农村在以“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了一批户与户之间自愿结合的经济联合体。乡镇企业飞跃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取得了不容忽视的地位。全民所有制经济也有了新的变化。一部分国营小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出售等方式改变了财产关系或经营形式。打破了原有的所有制界限,按照合理的经济原则组成的各种新的经济联合体有所发展。这些适应不同层次生产力和不同经营条件因而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各异的企业,给整个经济带来了活力。

——从以下两个方面注意了增强国营企业的活力:第一,在国家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方面,较大幅度地削减国家指令性计划,区分不同情况,扩大了企业支配人财物、安排产供销的自主权。大多数企业开始关心市场需求和赢利水平。第二,在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方面,普遍推行了厂长负责制。厂长的产生,一般要经过民意测验和职工推选,提高了劳动者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职工开始关注企业的经营,重视企业的利益。

——取消了除粮油以外大部分商品的定量配给制度,增强了消费者主权。这一方面提高了居民适应商品经济生活的能力,使居民能对自己的开支作出符合意愿的安排,有利于消费结构的合理化;另一方面也促使生产部门和商业部门更多地考虑消费者的需求,有利于引导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根据需求结构作出调整。

——原有的指令性计划体制在许多方面开始松动,按中央指令性计划生产和统一调拨的物资由256种减少到23种。过去单一的产品分配渠道被多种多样的商品流通渠道所代替。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决策权,也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以及资金来源下放到地方和企业。

——价格体制也作了一些重大改革。第一,大部分农副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粮棉收购由统一征购改为合同定购;第二,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价格多数由市场调节;第三,对煤炭、石油等矿产品以及一些机电产品的超计划部分,实行了浮动价或市场价;第四,对许多国家制订的价格,也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动作了相应的调整。经过这些改革,原有的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有效地刺激了生产和促进了节约。

——两步“利改税”,以及流动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由过去的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原有职能,增强了地方和企业的经济责任。财政开始加强通过其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对国民经济进行间接管理的职能。

——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各专业银行为骨干的新型金融体系开始形成,各种形式的资金融通活动大量出现。中央银行承担了通过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调节国民经济的责任,它的作用开始由被动向主动转化。

3.2 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全党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模式问题有了比较统一的认识以后全面展开的。对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目标模式的认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5年里几经反复,终于在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得到了纲领性的解决。改革是极为复杂的、群众性的探索和创新的事业。“六五”期间我们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绩,也积累了对于进一步推进改革极其宝贵的许多经验。1984年第四季度至1985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出现的需求膨胀,经济“过热”,部分物价上涨较多等问题,使得一度进展顺利的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也使得改革中的问题得到了比较充分的暴露。认真地总结这些经验和教训,切实地改进我们的工作,将对今后改革的顺利开展起巨大的积极作用。

改革必须配套进行

3.3 “六五”期间城市改革的各种措施之间存在协调和配套不足的问题。在我们初步解决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理论认识以后,没有及时地制定出比较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来,甚至一些同志还误认为旧体制的积弊是可以各个击破的。因此,在一段时间里过分着重于寻找能够触发全局的“突破口”,却忽视了与之相配合的相关措施和后续行动。体制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周密安排。单项改革措施先后孤立地出台,往往使新体制无法发挥它的整体功能,并招致许多不良的连锁反应。这使得我们难以把握改革的主动权,而只能穷于修补应付。

——改革措施出台的时序应有科学安排。税制改革是在1984年初宣布3年内价格不大动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企图通过产品税和调节税税率差别,对严重扭曲的价格体系进行矫正,可是这却增加了下一步价格改革中的“谈判”困难。而一部分生产资料价格放开以后,又未利用税率调整,将一部分属于超额垄断利润的企业收入收归财政。这样形成的某些不合理的利益关系也势必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障碍。

——微观放活和宏观管住应大致同步进行。国家在放开对企业严父般的管束的同时,并没有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和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来强化企业的预算约束,仍然常常给企业以慈母般的呵护,使企业在有了一些自主经营的权力以后,没有负起相应的盈亏责任。因比,企业行为的合理化不能实现,消费基金失控不可避免。

——在模式的转换中,要防止出现宏观控制的“真空”状态。国家过去主要是进行对供给的微观干预,现在正逐步过渡到对社会需求的宏观控制。1984年,在中央银行尚未健全对货币供应总量的控制手段时,就允许甚至提倡各专业银行展开业务交叉和竞争。“四门大开,四行争贷”,造成了信贷失控。在外贸、外汇的管理方面也是两放两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正确处理改革的点和面的关系。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往往沿用过去的试点工作方法,给试点单位“开小灶,吃偏饭”,分别对它们实行特殊政策和优惠待遇。这样不但使试行的制度由于失去了典型性而无法推广,而且各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局部政策互相冲突,使经济参数体系陷于紊乱。

3.4 当然,旧体制的问题盘根错节,不能企求一切方面的改革在一个早上统统实现,而只能有计划地分步骤进行。但是,经济系统的各主要环节必须协同动作。根据“六五”的经验,在改革的每一个步骤上,以下三个环节的改革都要配套同步进行。这就是:(1)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2)完善竞争性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3)建立适合于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如果只有第一个环节上的改革而没有第二个环节上的改革与之配套,企业不可能在竞争的压力下改善经营管理。如果只有第一、二个环节上的改革而没有第三个环节上的改革与之配套,就不能克服商品经济所固有的盲目性,不能保证商品经营者的微观决策符合社会的宏观目标。反过来说,如果有第二、第三个环节上的改革而没有第一个环节上的改革,作为宏观调节的微观基础,企业对参数变动(如利率的提高)不敏感,宏观调节措施也不能得到企业的积极响应。

3.5 总之,“六五”期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几个主要环节上未能配套同步地进行,使国民经济体系中出现了不少漏洞和不协调现象,这是使改革的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和出现宏观失控的一个主要原因。此外,各级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的存革兴废,也应同经济体制改革的总进程相适应,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这方面存在缺点,也会影响改革效益的发挥。

坚持实行经济性分权

3.6 “六五”期间国民经济体系未能充分有效地运行,不仅是由于各种改革措施的配套不足,更深刻的原因还在于:实行经济性分权,把微观经济活动的决策权交给企业,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模式的构想,常常受到在我国长期存在的行政性分权的思路的干扰。以“简政放权”为基本思路的改革进行到今天,已经形成了地方分权进行行政性管理的格局。许多事实表明,这是当前经济失控,以致改革在许多方面受阻的一个关键问题。

我国从1980年起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这种新体制打破了以往中央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局面,在改革初期对发挥地方和部门积极性,解决财政困难,起到了一些好的作用,但同时也隐藏着不少消极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加强了“地方所有制”类型的行政管理体制。当时,中央也认识到这种财政体制并不是改革的目标模式,只准备实行5年,然后在1985年改为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重新核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然而,从实行上述体制之日起,其他一切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不得不考虑财政“分灶吃饭”这个既定的前提,围绕着行政性分权模式搞小配套。此外,从1984年开始在5个主要工业部门实行的投入产出包干体制,也带有以“条条”为主进行行政性分权的性质。在这些部门中,也围绕着“部门所有制”类型的行政性分权模式搞小配套。以上两类小配套对有计划商品经济体系的形成所起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

——中央的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切块下达。各级行政主管机关层层加码,下达给下属单位。到了基层企业,很难区分哪些是指令性指标,哪些是指导性计划。而且这种局部性的计划往往互不衔接,于是重复布点,外延扩张,自成体系,以追求各自的超速增长,而同提高社会整体效益的要求相矛盾。

——物资调拨计划常常被局部的本位利益所冲击,国家重点项目、大工业城市的物资供应得不到切实的保证。而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却又因为地区间画地为牢、互相封锁而难以形成。特别是一部分实行“双轨价格”的物资,计划内调拨部分常常被“蚕食”,非调拨部分则受主管单位控制,实际上存在经营垄断。

——资金管理仍以纵向为主。银行隶属于各级政府,缺乏开展信贷活动的自主权和经营责任。企业之间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资金融通受到条条块块的严重束缚,阻碍了货币市场和资金市场的形成。

——在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方面,“简政放权”和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只是扩大了地方和部门的行政权力,实际经营外贸的基层单位和生产出口商品的企业的自主权并未扩大,积极性也未充分调动起来。而且这种条块分割的体制不能体现择优出口和有控制地进口的原则,出现了上边多头指挥、下边多头对外、自相倾轧、肥水外流的混乱现象。

3.7 已经形成的行政性分权的格局目前还有继续强化的趋势。所以,我们在研究如何推进改革时,只讨论如何配套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问题还在于弄清楚应当在什么样的基点上配套。

36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变动的历史已经证明,单纯的行政性分权只是使企业从原来中央的附属品变为地方或部门的附属品,并不能解决企业缺乏活力的问题。相反,由于单纯的行政性分权在保持行政集权体制的总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削弱了这种经济的主要调节者——中央行政机关的调节作用,就会使地方和部门各自为政和互相封锁的现象滋长起来,不可避免地导致国民经济的混乱。为了克服这种混乱现象,又不得不重新集中。于是出现了过去几十年管理体制上放了收、收了放的循环现象。这两年为了在行政性分权基础上解决失控问题,事实上又在某些方面重现了这种循环。

历史还证明,不解决政企职责不分这个根本问题,条块分割、自成体系的问题就无从解决。在国民经济这个大系统中,数以万计的企业相互间的经济联系错综复杂。无论按“条条”还是按“块块”原则组织经济,都会人为地割断超越本地区和本部门的经济联系,而这种联系却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所必需的。多年来,人们曾多次企图在旧模式框架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条块分割的格局,结果是取消了中央政府管理企业的职能,而没有改变地方和部门管理企业的老格局。这样只不过是将大块块、大条条切成小块块、小条条,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条块分割问题,相反有时还使矛盾加剧。

第一,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引入的市场调节机制,与保留在行政性分权体系中的主管机关指令调节机制并存,使得经济运行中出现“双重体制”或“双重交通规则”,加剧了经济系统内部的冲突和紊乱。

第二,某些国营大中型企业受到条条和块块较之过去更严的管束,难以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被更低层次的“婆婆”以老的方式管束后,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营运效益也难以提高。

第三,市场被割裂,导致市场活动主体的不合理行为,公平竞争不易开展,劳动力、原材料等生产要素无法向社会有迫切需要和效益最高的部门、地区和企业流动,从而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益的提高。

第四,原有的宏观调控方法由于行政权力分散而难以见效,新的调控方式又由于统一的竞争性市场未能形成而难以实行。1985年连续开了4次省长会议打招呼,才使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稳定经济措施得以贯彻执行,这就足以说明,沿着行政性分权的路子推进,已经使条块分割达到严重损害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的地步,很难再往前走了。

现在,我们一方面理论上十分明确,只有继续进行改革才是出路;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过去放下去了的权力又正在步步上收。进退两难,出路何在?从“六五”经验得到的回答是:改变目前这种按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办法,改为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重新核定各级预算的支出范围的新“分灶吃饭”体制。同时,坚决走经济性分权的道路,逐步把政府同企业的职责分离开来,把所有权同经营权适当分离开来,使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并在这个基础上使新的经济体制配套成龙,逐步完善。

不可忽视非经济因素对改革的影响

3.8 经济体制改革是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大规模调整和整个社会生活的革命性变革,它的进程不能不受到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以及社会、政治、文化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

我国历史上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大国,自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主要地位。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形成的封建观念、小生产者意识、殖民地思想以及资产阶级思想等,虽然在30多年来的革命改造中受到了严重打击,但对人们仍然有相当大的影响。近年来,人们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关心较多,而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注意不够。加之新体制在初创阶段漏洞较多,为腐朽落后思想行为的滋长留下了空子。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容易出现旧思想死灰复燃、沉渣泛起的现象,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构成威胁。

3.9 党风没有根本好转是妨害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重大障碍。在一些地方,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有的党员干部不坚决执行十二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方针和路线,却把权力所及之处视为自己的领地,阻碍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和统一政策准确及时地执行。一些党员干部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甚至忘了共产主义理想。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私利,严重违法乱纪。特别是一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子女办公司,以权谋私,倒买倒卖,鲸吞人民财富,扰乱国民经济,有的领导干部拉帮结伙,封妻荫子,任用私人,打击了群众干“四化”、搞改革的热情,激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

3.10 干部素质决定着“四化”大业的兴衰,又决定着改革的成败。我们的一部分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和过程缺乏真正的理解,理论素养和思想觉悟适应不了改革和建设的要求。一部分同志对改革本来就持不欢迎、不合作的态度,因此,看到出了一些问题就小题大做;一部分同志对改革有朴素的热情,但一旦改革真正执行,又觉得不如他们所预料,于是大惊小怪,丧失信心;还有一部分同志热心改革,但缺少科学的思维和理论的指导,有时不免唐突冒失,把好事办坏。除了一些与既得利益有关的摩擦外,问题的症结主要还在于我们原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理论准备不足,近年来忙于实际事务,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抓得不紧,做得不够。目前,在还没有很好解决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的情况下,有些同志却有意无意地否定专业教育背景和文化理论素养的意义,这对于提高干部素质是不利的。

3.11 改革还在相当的程度上受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消极方面和落后意识形态的阻碍。主要表现在:

第一,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尚未彻底觉醒。城市改革的根本点是要充分发挥每个劳动者和每个劳动者集体的能动作用。在长期行政指令经济模式下养成的一切“唯上”的习惯,使得有的企业领导在放松行政管束后茫然不知所措。在企业内部,也有一些劳动者不够珍惜或不善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未能群策群力地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第二,平均主义阻碍着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平均主义在我们这个农业古国中一直相当普遍和十分顽固地存在着,又在30年的“大锅饭”制度下被进一步强化,现在仍然是贯彻奖勤罚懒政策,在不同工种、不同劳动表现的人们之间合理地拉开收入档次的障碍,更好地实施“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方针的阻力。

第三,在传统社会中形成的“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藏愚守拙,安分随时”等处世哲学,扼杀了人们敢于冒尖创业的锐气。这就使得改革中的优秀分子在其脱颖而出时常常遭到世俗的攻击和嘲骂。另一方面,对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人们又往往采取姑息容忍的态度。

第四,旧社会重官职不重才能、讲品位门第不讲实际贡献的腐朽观念,还在社会上一部分人中间流行,使社会主义的平等观念未能普及,某些庸俗腐败的现象也难以根除。有真才实学之士往往因而不能施展长才,而尸位素餐乃至贪赃枉法之徒也就能够借以逃避彻查和惩处。

第五,求稳苟安的思想延滞了锐意进取思想和企业家精神的形成。于是有些人不愿离开故土,不愿调换岗位,甚至不愿因入学深造被分配他乡。有些企业领导人抱残守缺,孜孜于蝇头小利,而缺乏开拓未来的雄心壮志和艰苦创业的韧性战斗精神。这种惰性是对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一种毒害。

3.12 纵观“六五”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在当前这个伟大的变革时期,革新与守旧、前进与倒退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种种截然不同的思想、根本对立的价值观念互相冲突。上面讲到的这些妨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陈旧腐朽思想,正在为改革的洪流所冲击荡涤。千百万社会主义建设的老战士在斗争中焕发了青春,一代新人正在成长。我们在推进改革,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克服各种陈旧思想和腐败行为。精神文明不但包括遵纪守法、道德风范,而且要努力在全社会振奋起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克服那种安于现状、懒惰苟安、惧怕变革、墨守成规的习惯势力。特别是要痛下决心,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只有这样,党组织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改革指挥部和先锋队,使社会主义的思想和观念成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巨大力量。

结 语

以上所说对于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提高人民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各自的特殊矛盾的正确处理问题,不仅是我们当前研究“六五”经验的重大课题,而且也将是今后长期面临的挑战。在“六五”期间,我们对于其中有些关系处理得比较好,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有一些问题处理得不够好,得到了不少教训。所有这些经验和教训,只要我们善于学习和勇于实践,都将成为能够帮助我们改进工作,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大胜利的宝贵财富。对于其中有些问题,还需要探索进一步解决的途径,设计正确处理的方案。例如:怎样才能真正把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战略思想落到实处;怎样筹集到充裕的建设资金,降低资金系数;怎样加速技术进步,争取规模效益和有效地配置资源,拉长“短线”,抑制“长线”;如何切实做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发挥科学技术在现代化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如何改变由“行政性分权”造成的不利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效运行的格局,在企业发挥作为商品经营者的作用的基点上,改善新体制各主要环节的耦合;如何面向国际市场,提高创汇能力;等等。所有这一切,都还需要根据“六五”的实践经验,在“七五”计划的制订和执行过程中加以透彻地研究和妥善地解决。

【注释】

[1]本文由本书作者和李剑阁、丁宁宁、张军扩执笔写成;参加本课题研究和讨论的还有邓寿鹏、张小济、郑景胜、马长山、梁天征等。原题:《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体制改革和提高人民生活三者之间的关系——“六五”时期经济发展经验的初步研究》。见吴敬琏(1985):《经济改革问题探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7年版,第395—4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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