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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多党合作建国是我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客观规律。此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开展北伐,帮助国民党成为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党。[8]民主党派直接参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参与了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现代国家建设。经过长达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之后,中国共产党在1989年正式明确民主党派为参政党,并再次推动民主党派参与到国家政权的各个方面,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并肩,共同建设强大的现代国家。

辛亥革命推动我国传统帝国体系全面解体之后,我国就开始了从古代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转型。按照现代政治的基本原理,应该由资产阶级来领导国家转型,进行现代国家建设。但是我国的资产阶级在资本全球化的侵蚀下没能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能够引领国家转型的支配阶级,在资产阶级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唯一能够担当引领现代国家建设的支配性力量就是现代政党,由政党代替阶级来领导人民建设现代国家,也就是党建国家,所以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上,现代国家建设主要维系于政党,而不是社会的支配性阶级。政党强则国家强,政党败则国家败,政党如果不能把分散化的社会整合成为一个总体性社会,保持整个国家的多元一体,国家建设就不能成功。国家建设对政党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也对政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政党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国家责任意识。总之,中国由古代政治向现代政治转型、古代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基本逻辑决定了政党是中国政治生活的枢纽,是国家建设的主体。

20世纪中国革命催生了两大主要革命政党: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它们先后承担起了国家建设的主体功能。但是在传统帝国体系崩溃之后,原来一体化的社会就分散开来了,社会分散化导致了社会力量的分散化,两个主要革命政党作为分散化社会力量中的一支,都不具备单独依靠自身力量建设现代国家的能力。在单一政党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在以某一个革命政党为主导的情况下通过多党合作来共同建设现代国家,梁漱溟先生较早认识到了这一政治逻辑,他说,“建国是要大家合起来建一个国,不容有两个以上的建国运动。”[3]多党合作建国是我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客观规律。但是国民党囿于自身军政、训政和宪政的政治发展道路,在训政时期坚持一党独裁,拒绝多党合作,违背了多党合作建国的客观规律,最终失败。

与之相反,中国共产党在成长壮大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这一客观规律,对其他党派由排斥逐渐走向团结合作。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的第一个决议提出:“对现有其他政党,应采取独立进取的政策。在政治斗争中,在反对军阀主义和官僚制度的斗争中,在争取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的斗争中,我们应始终站在完全独立的立场上,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其他党派建立任何关系。”[4]刚刚诞生的中国共产党尚未明确意识到中国政党合作建国的客观规律。1922年,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提出了《关于“民主的联合战线”的议决案》,决定“先行邀请国民党及社会主义青年团在适宜地点开一代表会议,互商如何加邀其他各革新团体,及如何进行”[5]。在1923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正式决定与国民党合作,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此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合作开展北伐,帮助国民党成为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党。但是国民党反过来屠杀共产党,导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两党的十年血战。但是在日本的步步进逼引发民族面临生死存亡之危机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又谋求与国民党合作抗日,实现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到1939年,经过十八年的探索,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政党合作协商的客观规律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认识,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的无产阶级应该懂得:他们自己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性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是如果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而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6]因而,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注重团结国民党共同抗日,当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又挑动内战的时候,中国共产党又十分注重团结国共两党之外主要代表中间阶级、阶层利益的民主党派,与其团结一道共同反对国民党的独裁和压迫。

民主党派在解放战争时期响应中国共产党的号召,在军事策反、搜集情报、组织动员甚至直接的武装斗争等方面协助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民主同盟为了推翻国民党一党独裁,实现民主治理的新中国,携起手来一起战斗。”[7]习仲勋也指出,“开国之初,那时的许多党外朋友(包括现在在座的一些人)在开国之前已经和中国共产党并肩作战、并肩奋斗。”[8]民主党派直接参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参与了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的现代国家建设。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之后,“我们党和各民主党派召开新政协,讨论通过《共同纲领》,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9]。所以“中国共产党所合作的民主党派,都是与中国共产党一起开国建制的政党”[10]。新中国成立之后,民主党派又协助中国共产党开展了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和“三反”“五反”运动以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国家政权巩固之后,民主党派甚至不惜牺牲自身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协助中国共产党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把整个国家推向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民主党派参与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参与了开国建政和国家巩固,参与了社会主义改造,并有大量党派成员进入国家政权任职[11],因而此时的民主党派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参政党。

但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没有承认并赋予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呢?实际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关于民主党派性质地位问题也有所讨论,总体上认为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劳动者政党[12]。但是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阶级斗争的政治思路继续把民主党派视为与无产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政党,在“文化大革命”中更是迫使民主党派停止工作。也就是说,阶级斗争妨碍了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果断地取消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妨碍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的阶级斗争因素消除了。此外,民主党派通过与港澳台之间的广泛联系,在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协助中国共产党成功开启了对外开放的新历程。经过长达十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之后,中国共产党在1989年正式明确民主党派为参政党,并再次推动民主党派参与到国家政权的各个方面,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并肩,共同建设强大的现代国家。从这个意义上看,1989年确立民主党派为参政党实际上具有双重含义:一重含义是基于历史的视角,对民主党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协助中国共产党夺取、巩固国家政权的政治追认;另一重含义是对民主党派协助中国共产党推动改革开放和参与到国家政权之中的政治认同,使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名实相符。这种政治认同也为民主党派在20世纪90年代实现自身职能、嵌入政治体系奠定了基础。

总之,民主党派在我国从古代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协助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现代国家建设,创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巩固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创建了现代国家制度,并通过进入国家政权担任职务成为名副其实的参与国家政权和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参政党”,但是在阶级斗争妨碍之下,民主党派没有获得参政党地位。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共产党赋予民主党派“参政党”地位实际上是对民主党派在夺取巩固国家政权和推动改革开放等方面的政治认同。参政党地位的政治认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提出奠定了基础,也为参政党参与现代国家建设的新进程开辟了广阔的政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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