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经济体系和现代社会体系的发育,市场和社会都逐渐发育为治理主体,加上原有的党和政府两大治理主体,形成了党、政府、市场与社会四大治理主体。我国的治理体系建构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四大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并形成相应的具体制度,所以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15]。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际上是要在处理好四大治理主体之间内在关系的基础上,建立四大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国家治理的共治结构,并在形成共治结构之后建立具体制度,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与理论,创造秩序和发展。
从我国现代国家建设的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初步建立了现代经济体系和现代社会体系,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在现代经济体系和现代社会体系初步生成的基础上建设合理的制度、秩序与结构,使现代经济体系和现代社会体系的发育更为成熟,更加具有中国特色,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成熟的国家治理体系。所以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推进我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三者是有机统一的。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进一步服务于中国现代国家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而就目前我国国家治理的实际情况而言,要建立党、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共治结构,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需要党和政府进一步转型,市场和社会要进一步主体化,成长为成熟的治理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正确处理好党与政府、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和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并形成相应的具体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处理好上述关系,即我国治理体系现代化进行了顶层设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要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协助处理好上述各种关系。
第一,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而言,就是要协助并监督中国共产党实现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由党政不分向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型。在社会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适应革命战争需要,建立了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16],社会革命胜利之后,中国共产党又把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搬到国家体系之中,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限制了国家与社会的活力。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共产党批判了一元化领导体制[17],实行党政职能分开,并逐渐形成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原则[18]。党由一元化领导、党政不分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转型实际上就是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但是由于历史惯性,一些党的组织或领导人还是自觉不自觉地干涉国家事务,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因而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协助并监督中国共产党彻底完成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型,监督中国共产党正确处理好党政关系,使党政职能完全分开。具体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民主监督功能,这一功能并不是要转变为权力监督,而是要为中国共产党的政党转型“查漏补缺”,协助中国共产党处理好党政关系。
第二,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政府的关系而言,就是要协助并监督政府由包办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融指导企业生产与公共服务于一体,市场化改革之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企业生产主要由市场指导,因而政府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服务。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政府由于历史惯性尚未厘清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政企不分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甚至出现了地方政府公司化现象[19];另一方面,大量应该由政府供给的公共物品又没有得到有效配置。所以政府如何在公共物品供给上“到位”而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不“越位”是我国治理体系现代化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服务于治理体系现代化,就要协助并监督政府处理好政府转型和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目前,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中有部分成员在政府中任职,因而参政党要督促他们在施政过程中有转型意识,在工作实践中推动自身所在政府部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并通过政府转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向部分政府部门派遣了特约监督员,也要重点对政府职能转型状况进行民主监督。
第三,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市场的关系而言,就是要推动市场主体发育,使市场成为成熟的治理主体,然后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市场化改革以来,虽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总体上看,二十多年来还是把市场作为策略和工具,市场的治理主体功能尚未充分发育。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在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中起到协助和推动作用。目前,参政党尚未有能对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发挥直接影响的途径和载体,但是可以通过提案、调查研究等方式推动市场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第四,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与社会的关系而言,就是要推动社会主体发育,主要是社会组织发育,使社会组织成为重要的治理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蓬勃发育。据民政部2013年第三季度社会服务业统计数据,我国共有全国性社会团体27.4万个[20],各省市共有社会团体27.36万个[21]。据清华大学、中央编译局和北京大学等单位所做的调查,全国范围内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的新社会组织的数量应有300万个[22]。这些社会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大量承担了政党、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治理职能,也成为一个重要的治理主体,但其主体化程度尚需进一步提高。目前,中国共产党与大量体制外社会组织尚未建立起组织或工作联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覆盖面尚不广泛。民主党派要协助与推动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治理主体功能,一方面需要建立民主党派自身的外围组织;另一方面民主党派也要加强与体制外社会组织的直接联系,把他们吸引到中国共产党周围来,协助中国共产党实现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协助中国共产党加强两新组织党建,正确处理好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总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党、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共治结构。参政党要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就要协助政党和政府转型,促进市场与社会两大治理主体发育,协助处理好党政关系、政社关系、党社关系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应有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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