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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理论及对贸易政策的解释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制度变迁和美国的经济增长》一书中,戴维斯和诺思对制度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戴维斯和诺思沿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最大化理性行为假设和成本收益均衡分析结构,提出了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诺思把制度变迁视为一种制度均衡—非均衡—均衡的过程。诺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分析了意识形态的特点、引起意识形态变化的原因、意识形态的影响等方面,完整全面地阐述了意识形态在制度变迁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2.3.3.1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是那些人们自愿或被迫接受的、规范人类偏好及选择行为的各种规则和习惯。规则包括法律、规章以及政府政策等,而习惯则多指文化传统、风俗、禁忌、道德规范等(张宇燕,1992),而舒尔茨指出制度指管束人类特定行为模式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这种行为规则是人类活动的框架,它规定了个人或集体的权利义务边界,确定了个人或集体行为的“选择集”,降低了社会交往中的不确定性并指导人们的行动。具体地说,某一制度可以通过三类特征而被识别:有大量的人类活动,并且这些活动是可见的和可辨认的;有许多规则,从而使人类活动具有重复性和稳定性,并提供可预测的秩序;存在大众习俗,它对人类活动的各种规则加以解释和评价。[21]制度由非正式约束和正式约束组成,非正式约束包括价值观念、意识形态、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而正式约束包括宪法、法律、产权、契约等制度安排。制度一般分为三个不同的层面:宪法秩序、一般的社会规则和作为规则集合的组织形式,即制度安排。宪法秩序指国家宪法、意识形态和道德习俗等,是制度创新的制度环境;一般的社会规则指管束选择、签约等交易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政治、社会规则等,是经济活动和制度安排的制度环境;而作为规则集合的组织形式,则指企业、家庭、政府等具体组织,称为制度安排。在《制度变迁和美国的经济增长》一书中,戴维斯和诺思对制度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制度首先指“制度环境”,即“一系列用来确定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制度和法律规则”,其次是指制度安排,即“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22]前者是经济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确定一国政治、经济性质的核心条件,一般情况下相对稳定,可作为制度创新模型的外生变量;而制度创新则主要指制度安排的变化。

戴维斯和诺思沿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最大化理性行为假设和成本收益均衡分析结构,提出了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

制度创新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创立新制度,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由于新的权利界定的需要,创建某种新制度,即新制度的起源;二是在某种制度已经存在的条件下,对该制度进行创新,这意味着制度的变迁。“经济制度之所以发生创新是因为在社会中个人或集团看来承担这些安排的成本是有利可图的,其目的在于创新者能够获取一些在旧的安排下不可能得到的利润。一项新制度的初始必要条件是贴现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只有这一条件被满足时我们才希望能试图改变一个社会中既存的制度结构和产权结构。”

诺思把制度变迁视为一种制度均衡—非均衡—均衡的过程。所谓制度均衡是指在既定的制度安排下:已经获得了各种要素资源所能产生的所有潜在收入的全部增量;或者潜在利润仍然存在,但改变现有制度安排的成本超过潜在利润;或者,如果不对制度环境作某些改变,就不可能实现收入的重新分配。则现存的制度结构就处于一种均衡状态,也就是达到了制度均衡。“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经济中的任何人或团体带来额外收入,也就是现存的制度结构处于帕累托最佳状态。”(戴维斯,诺思,1991)

改变制度创新收益或成本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23]一是制度安排创新的潜在收入可能增加,这可能是由于某些外部性变动导致了从前未曾存在的外部效应的产生,风险得到调整、交易费用转移以及服从报酬递增的新技术得到了应用;二是组织或操作一个新制度安排的成本可能改变,这可能是由于新安排的技术有了发明,非经济部门的安排有了变化,或者在新的或竞争性安排中使用要素的价格发生了变化;三是法律上或政治上的某些变化可能影响制度环境,使某些集团实现一种再分配或趁机利用现存的外部利润的机会成为可能。

戴维斯和诺思认为制度创新过程可以划分为五个步骤:[24]第一步,形成“初级行动团体”,即某些个人开始发现现有制度的不均衡所预示着的创新收益,这些人或者单独或者合作形成了初级行动团体;第二步,初级行动团体提出制度创新方案,这些新的制度安排方案应得到基本制度结构或制度环境的许可;第三步,初级行动团体在各种创新方案中选择能够使他们的利润最大化的创新方案并实施制度创新;第四步,形成促成制度创新的“次级行动团体”;第五步,初级行动团体和次级行动团体一起努力使新的制度方案得以通过并付诸实施,促成制度创新后,两个行动团体就潜在利润进行分配和再分配。

林毅夫把制度变迁分为两种基本形式,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前者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而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政府命令和法律引入和实行。诱致性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而强制性变迁可以纯粹因在不同选民集团之间对现有收入进行再分配而发生。[25]

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包括三大主要理论:第一,产权理论。产权制度是一种基础性的经济制度,它不仅对经济效率有重要作用,而且构成了市场制度以及许多其他制度安排的基础,是决定国家经济生活的制度环境的关键。第二,国家理论。该理论认为“是国家界定产权结构,因而国家理论是根本性的。最终是国家要对造成经济增长、停滞和衰退的产权结构的效率负责”。国家是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国家提供制度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这能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另一方面,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下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总体上看,上述两个目的并不完全一致。第二个目的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的产权,而第一个目的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在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这种基本矛盾是使社会不能实现持续经济增长的根源”。[26]第三,意识形态理论。诺思认为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理论并不具有普遍性。大量变化的发生是由于大团体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按照搭便车问题的逻辑是不应该发生的。诺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分析了意识形态的特点、引起意识形态变化的原因、意识形态的影响等方面,完整全面地阐述了意识形态在制度变迁中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2.3.3.2制度变迁理论对贸易政策的解释

从总体性和长期性的角度来看待贸易政策,它体现为制度性特征。贸易政策是制度演进的产物,贸易政策的形成伴随着制度的创新和变迁。贸易政策作为贸易制度的具体形式,是人们在贸易活动过程中,各种贸易行为规制、政府的经济法规、贸易的组织制度和监督制度的总和,是贸易关系在贸易领域中的具体体现。贸易政策是很多个人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共同制定、并承诺要一起遵守特定制度安排的一种合作式选择。

在研究美国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文献中,制度方法经常被称为“路径依赖”的分析方法。艾肯伯里指出它有三个理论命题:[27]第一,结构主义命题。制度结构形成或约束结构之中的个体和集团的能力。制度结构既指集团的组织化特征,也指指导行为者关系的规则和规范。制度具有结构化的特征,因为它们不是简单地或者直观地反映社会力量。组织不仅传递特殊利益集团的偏好,而且还把他们组合起来并最终地改变他们。第二,制度变迁是具有粘性的,而不是持续的。制度结构一旦建立,即使社会力量仍然继续演化,也很难改变。特殊的制度安排为某些延续这些安排的个人和集团创造了特权地位,他们必然会极力维护现有的制度安排。第三,制度方法的因果复杂性。实际上,在社会和经济环境与制度结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某个时候大规模的社会危机可能会对国家的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国家内部的行政官员和政治家本身可以影响制度的地位或调和社会力量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大规模危机或萧条能够导致贸易制度变迁。在动荡、危机、萧条甚至战争状态下,社会对制度变迁带来稳定和权力再分配期望值增加,这时行政官僚操纵制度变迁的难度系数大为降低,制度变迁成功的概率亦相应增加。经济危机为政府官员改革贸易决策程序和从国会手中转移决策权创造了机会,特别是“战争危机增加了组织中行政层次的权力。”[28]在国家内部的行政官员和政治家将凭借自身的优势地位来影响或调节制度结构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关系和地位。国家制度结构来源于特别的国家经验,国家的制度结构和特性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它对一些政治经济发展阶段起了巨大的作用。

制度总是表现为一定的结构形式。艾肯伯里从狭义、广义和最广义三个层次来解释制度结构。其一,从狭义来看,制度结构是指引导冲突裁决的行政的、立法的及监管的规则。在这一层次的规则和程序是广泛的,它们支撑着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其二,从广义来看,制度结构指国家内部权力的集中和分散状况。不同组织的资源和能力包括国家所关心的方面,如国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力和利益平衡,政府官员的集中和凝聚力和可利用的政策工具。在这个层次的制度结构中,学者们对政府官员的角色和能力非常重视。美国贸易决策权是分权制衡的政治体制,国会在贸易政策决策中发挥着非常重要作用。其三,从最广义来看,制度结构是指管理政府和社会关系的规范,不包括国家组织结构的具体规则、程序和特性。这一层次通常集中于那些定义国家和社会关系隐含的规范性边界(见表2—1)。

表2—1 制度结构的层次

资料来源:G.John Ikenberry,Conclusion:An Institutional Approach to American Foreign Economic Policy[J].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Winter,1988,42(1):227

用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贸易政策,主要强调国内的制度设计、制度结构和制度变迁如何影响贸易政策决策各主体的利益和权力分配,从而影响贸易政策的最终结果。贸易政策作为一种政治商品,它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受到了哪些约束,反映了哪些集团的利益,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国家内部的制度结构和政府官员的决策和偏好所决定的。制度结构协调个体和集团之间的利益关系,政府官员有权改变国家制度和社会组织结构,形成有利于政府官员的利益和权力再分配格局。制度创建对理解特殊政策结果具有重大意义,总统及其行政官员在贸易政策决策方面具有独立性,国家的制度结构在贸易政策决策过程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本研究假定基本的市场经济制度为既定前提,着重研究具体贸易政策形成背后的政治选择机制与政治活动过程,或者说是特定的政治格局与政治活动过程对经济领域(经济政策和经济效率)的作用,从而形成了一系列的关于市场经济制度背景下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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