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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理论与政策

时间:2022-04-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贸易的理论与政策_传播学十年:阐释与建构二、国际贸易的理论与政策1.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的理论早在重商主义时期就有讨论,18世纪斯密革命之后,创立了研究国际贸易基本原理的国际贸易理论,以后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以下五个阶段。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

二、国际贸易的理论与政策

1.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的理论早在重商主义时期就有讨论,18世纪斯密革命之后,创立了研究国际贸易基本原理的国际贸易理论,以后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经过了以下五个阶段。

1)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说

斯密的理论起点是分工。由于分工可以在不增加生产要素的条件下提高效率,所以斯密认为,分工不仅仅适用于国内的不同行业,也适用于国家之间,如果国外的产品比本国的便宜,就可以输出本国的优势产品与外国交换而不必本国生产。自由贸易会自然引起国际分工,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有利的生产条件,如果各国都按各自有利的生产条件进行分工和交换,就可以使各国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从而增加物质财富

2)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

斯密的理论认为国际分工按绝对的成本差异进行。李嘉图认为具有相对优势就可以,那些利益较大或不利较小的产品也可以生产。李嘉图修改斯密学说的原因是考虑到资本和劳动在国际间不便于自由流动,用绝对成本不太现实。因为“资本不在所有者的直接监督下时将使它发生想象的或实际的不安全感;并且每一个人自然都不愿意背井离乡,带着已成的习惯而置身于异国政府和新法律下。”[1]比较成本说在很长的时间内是国际贸易的主要理论,为各国自由贸易制订的依据。

3)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H—O原理)

这是两位瑞典经济学家20世纪30年代提出。其原理的推导是:第一,商品价格的国际绝对差来源于成本的国际绝对差;第二,成本的绝对差来源于生产要素不同的价格比;第三,生产要素的价格来源于诸要素不同的供求关系;第四,以上原因构成了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基础,而国际分工与贸易可以使各国更有效地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其结论之一是,如果各国利用其相对丰富的生产要素进行商品生产,就可以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反之用稀缺的生产要素就处于不利地位,由此一来,每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生产和输出前者进口后者;结论之二是,尽管生产要素不能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但是商品的自由流动可以导致要素价格趋于平均化,因为商品中凝结了生产要素的供求,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实现要素的重新配置。可见H—O原理比李嘉图的理论更深入,不仅考虑了生产要素,而且考虑了供求关系。

4)里昂惕夫反论及要素理论的发展

20世纪5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里昂惕夫研究发现,美国在战后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性产品,与H—O原理不符,被称为里昂惕夫反论或里昂惕夫之谜(The Leontief Paradox),一些经济学家也发现这一现象在其他国家也存在。在大吃一惊后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提出不同的解释。里昂惕夫自己提出了劳动熟练说,认为劳动不是由人数而是由效率决定的,美国工人的效率高,所以劳动要素还是丰富的。如果把劳动分为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可以看出美国的出口是以复杂劳动为主。另有经济学家提出人力成本说。认为劳动是不同质的,质的不同也是一种投资的结果,人力资本是用于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方面的资本。还有经济学家提出产品周期理论,认为产品有创新、成熟和标准化三个时期,分别对应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劳动密集三个阶段,出口是从产品周期的中后期开始进行的。

5)各种新贸易理论

主要是斯蒂德曼为代表的新李嘉图主义、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内生性增长的新理论和不完全市场竞争下的新贸易政策理论,这些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国际贸易理论的新发展。

新李嘉图主义绕过了资源禀赋和里昂惕夫反论,重新回到李嘉图的比较利益说,认为贸易的真正来源在于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并非资源禀赋的差距。但是新李嘉图主义以一种比较动态的、长期均衡的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与李嘉图理论的不同主要在于:新李嘉图主义不仅从各国生产的角度来分析和比较各国的比较优势的差异,而且,同时强调要从各国分配领域、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动态角度来分析和比较。由于一国生产某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是由生产技术、分配关系(表现为利润率、利息率和工资率)、经济增长及经济发展程度等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因此不同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差异不仅体现在生产技术、条件和劳动效率等差异上,而且体现在分配关系及影响分配关系变动的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程度上。处于不同经济增长阶段和不同经济发展程度的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比较优势也不相同。

如果说传统国际贸易理论以“比较优势”为基础,那么新国际贸易理论则是以“规模经济”来解释国际贸易中实际存在的大量的发生在同类产品内部的贸易。因成功预测了1997年金融危机而声名大振的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提出了规模经济作为国际贸易产生原因的解释,成功地解释了战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克鲁格曼的新贸易理论以成熟的垄断竞争模型来分析规模经济以及产业内贸易,认为在这种市场体系中,产业部门的扩张是通过厂商数目的增加(更大的规模经济)而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之下,每个国家都以其生产的产品供应世界需求,因而就得到了双向的产业内贸易;若各国拥有相同的要素禀赋,就不存在产业间贸易,而存在大量的产业内贸易,产业内贸易带来的社会净福利将抵消收入分配(要素价格)上的矛盾,从而支持贸易自由化的政策[2]

长期以来,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国际贸易的增长可以带动国内生产效率的提高。一方面,国际贸易可以充分利用没有开发的国内资源、刺激国内生产者提高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市场规模的扩大,国际贸易使劳动具有了经济规模性,因此国际贸易可以称为“经济增长的动力”。为了从国际贸易和经济增长的长期关系角度进一步揭示国际贸易的正面作用,经济学家罗莫和卢卡斯提出了内生性增长理论。他们认为一国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国际贸易后,将长期取得加快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效应。这主要因为国际贸易可以加快技术引进、吸收、开发以及创新过程,扩大生产经济规模,减少价格扭曲,提高资源利用率等[3]

不完全竞争的贸易政策理论认为市场结构的类型决定了行业的竞争程度和贸易形式,因此依据国内外市场结构的状况来选择贸易政策,可以在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利益。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布兰德、赫尔普曼和克鲁格曼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以“战略性贸易”为核心的新贸易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在规模收益可变和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政府干预的贸易政策只要使用得当,就能够使一国从相对自由的贸易中获益。他们根据不同的市场结构,讨论各种贸易工具如关税、配额、进出口补贴等在各种市场结构下的运用结果,得出了不同市场结构下应该运用的最佳政策工具。与此同时,他们还指出在寡头市场结构下,贸易政策可能会使干预者获得有利的“战略效应”,并通过抽取和转移他人经济利润以及获得更大的外部经济来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4]。这种理论对市场运行的优化、干预政策的制定等均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

2.国际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理论是探讨国际贸易之所以要进行的原因,而国际贸易政策则是理论的具体实施。理论和政策有一致之处,但是也有区别。具体地说,国际贸易的政策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结构的改善,同时维护本国的对外经济与政治关系。从类型上看有贸易自由主义和保护主义两大类型。具体制订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有:第一,本国的经济结构和比较优势;第二,本国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第三,本国的物价、就业情况;第四,本国与他国的经济政治关系;第五,本国在国际组织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六,各国领导人的经济思想和贸易理论等等。

从历史上考察,进入资本主义生产以来,各国的贸易政策也经历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重商主义时期(15世纪到18世纪)。重商主义又叫贸易差额论,形成于资本的原始积累时期,主要是限制输入(课税)和扩大输出(退税补贴),原则就是贸易顺差。重商主义的理论基础就是贸易保护主义,英国的著名重商主义者托马斯·孟在1664年发表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中就声称,只有多出口少进口,才能使国家富裕[5]

第二阶段:自由贸易政策,18世纪到19世纪中期,英国工业资本力量壮大,世界工厂的地位逐步形成,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成为英国对外经济扩张的障碍,所以英国要求在世界市场上自由竞争,极力推行自由贸易政策,降低关税、取消特权公司。1870年,英国在世界工业生产中的比重为32%,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为25%。斯密和李嘉图也完善了自由贸易的理论。

第三阶段:贸易保护主义和超贸易保护主义。19世纪初到20世纪初,后起的国家美国和德国都先后实行了贸易保护主义。美国建国后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在《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就提出了提高关税,保护本国民族工业。德国李斯特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系统地提出了保护幼稚工业的说法。到两次大战期间,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为超贸易保护主义,不仅保护幼稚工业,而且保护发达工业,保护的措施也不仅仅是关税,而是使用各种强制措施。在凯恩斯的理论中也有贸易保护主义的含义。

第四阶段:贸易自由化和新贸易保护主义。20世纪50~70年代,美国取代了19世纪的英国,开始带头推行贸易自由化,世界经济的发展也要求市场开放,表现在大幅度削减关税、取消关税壁垒、放松外汇管制。但是7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国际竞争加剧,工业国家经济发展缓慢,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主要表现在非关税壁垒和反倾销措施的盛行。

第五阶段: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新自由和新保护。90年代以后,各国的国际贸易政策处于保护和开放之间。一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国际贸易成为各国参与分享世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国际贸易更加透明和有效。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在贸易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也纷纷出现。有学者提出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指自动出口限制,技术、行政与其他法规限制、国际卡塔尔、倾销、进出口补贴等[6]。还有学者从宏观角度提出目前流行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包括:地区经济新贸易保护论、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保护论和环境有限新贸易保护论。所谓地区经济主义新贸易保护论,首先要加强地区间的合作,“自力更生应该成为国家内部以及一个地区的国家之间的一个共同目标,这样可以使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满足需要和提供服务”,这样“对国际贸易的依赖程度就会降低,经济增长受到无情竞争的影响也会减少”[7]。既可以利用本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又可以改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国际劳动力价格均等化的基本观点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水平远远超过发展中国家,如果西方国家不对发展中国家实行贸易限制,将会造成发达国家工人的工资水平向低收入国家看齐,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下降。而环境优先新贸易保护论主要是借保护世界环境之名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保护本国衰退的产业,声称在国际贸易中应该优先考虑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了保护环境,任何国家都可以设置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控制污染产品进出口。值得注意的是,一贯坚持贸易自由化的美国现在也开始考虑新贸易保护主义。一些美国人开始担心,美国是否会像19世纪的英国那样,重蹈实行经济自由主义而衰败的悲剧,特别是担心全球化将使中国受益,反过来威胁到美国的地位。芝加哥大学教授米尔斯·海默在他的新书《强权政治的悲剧》中就指出,中国的崛起会削弱美国的地位,从而影响到世界格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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