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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时间:2022-06-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学习任务一 了解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课前任务:分组搜集我国或其他某一国家的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写出相关的分析。2.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大体上是一致的。保护贸易政策以维护本国民族利益为目的,其实质是“奖出限入”。

学习任务一 了解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课前任务:

分组搜集我国或其他某一国家的对外贸易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写出相关的分析。

一、对外贸易政策概述

1.对外贸易政策的含义

对外贸易政策是对各国在一定时期对进出口贸易施行管理的原则、方针和措施手段的总称。它是一国总的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规定了该国对外贸易活动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随着本国的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及其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有所不同,并且随其经济实力的变化而不断调整。

2.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

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大体上是一致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1)保护本国产品与服务的市场。

(2)扩大本国产品和服务的国外市场。

(3)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改善。

(4)积累发展资金。

(5)协调国际经济政治关系。

(6)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3.对外贸易政策的构成

各国对外贸易政策一般由下述内容构成:

(1)对外贸易总政策。即一国根据本国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及发展战略并根据其在世界经济总体格局中所处地位而制定的政策,通常会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加以贯彻执行。包括货物和服务进口总政策和出口总政策。

(2)进出口商品政策。根据总贸易政策、国内经济结构与市场供求状况及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针对不同的货物和服务分别制订。

(3)对外贸易国别政策。它是根据对外贸易总政策,结合国际经济格局及社会政治、经济和外交关系,对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制定的不同政策。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与演变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

从对外贸易产生与发展以来,基本上有两种类型的对外贸易政策,即自由贸易政策与保护贸易政策。

1.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指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自由进出口,服务贸易自由经营,使商品和服务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2.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指国家广泛利用各种措施限制进口,控制经营领域与范围,保护本国的产品和服务在本国市场上免受外国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的产品和服务给予优待与补贴。保护贸易政策以维护本国民族利益为目的,其实质是“奖出限入”。

需要指出的是,一国即使实行的是自由贸易政策,也并不意味着完全的自由,西方发达国家在标榜自由贸易的时候,总是或明或暗地对某些工业进行保护。问题的实质在于只有贸易双方都同意开放市场,自由贸易政策才能付诸实施。另一方面,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并不意味着完全封闭不与别国开展贸易,而是对某些商品的保护程度高些,对某些商品的保护程度低一些,在保护国内生产者的同时维持与世界市场的某种联系。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随着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的变化,本国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地位的变化以及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因此,在不同时期,一个国家往往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在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也往往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

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准备时期

15—17世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准备时期,西欧各国普遍实行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为了促进资本的原始积累,国家实行强制性的贸易保护政策,通过限制货币(贵金属)的输出和扩大贸易顺差的办法来积累财富

重商主义把货币和财富混为一谈,认为一个国家拥有的黄金和白银越多,其财富的拥有量就越大,因而也就越富有。重商主义认为商业是利润和财富的源泉,而除开掘金银矿藏之外,也只有对外贸易才能不断增加一国的货币量,从而增加国家的财富。因此,理论上强调国内的商品生产应服从于对外贸易的需要,国家应通过鼓励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促进商品的出口,以增加黄金白银的流入。

重商主义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早期为重金主义,或称货币差额论;晚期为贸易差额论。

早期重商主义的代表人物是英国人威廉·斯塔福(W.Stafford)。晚期重商主义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托马斯·孟(T.Man),其著述的《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一书是重商主义的代表作。托马斯·孟认为增加英国财富的手段就是发展对外贸易。但必须遵循一条原则,即卖给外国人的商品总值应大于购买他们的商品总值。但不要求对每一个国家的贸易都有顺差,而是从每年总的进出口贸易中取得顺差,以增加货币的流入量。

2.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

18世纪中期到19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资本主义进入自由竞争时期。由于欧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出现两种类型的贸易政策。在资本主义较发达的国家,如英国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在资本主义比较落后的国家如德国则执行以保护幼稚工业为目标的保护贸易政策。

(1)自由贸易政策的兴起与胜利。英国自18世纪中叶开始的产业革命,一方面引起了对国外廉价的工业原料和粮食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使得其工业制成品具有了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工业资产阶级强烈要求废除保护主义的重商主义贸易政策,实施自由贸易政策。经过长期不懈地努力和不断地斗争,工业资产阶级最终战胜了地主、贵族阶级,使自由贸易政策在英国取得了胜利。其具体表现为:废除谷物法、废除航海法、关税税率逐步降低、纳税商品数目减少、取消特权公司、改变殖民地贸易政策、与外国签订带有自由贸易色彩的贸易条约。

事实上,19世纪的自由贸易运动是在两个层次进行的。在一些国家内部,政治割据、关卡林立的局面有所改变,逐渐形成了统一的民族国家和国内市场;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实行了自由贸易政策,结束了英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等殖民国家的保护贸易政策和特权贸易公司控制对外贸易的局面。

在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过程中,首先提出自由贸易论点的是18世纪下半期的法国重农学派,他们认为农业才是一国财富的基础,交换不能产生新的财富,并要求国家放弃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反对保护贸易政策,支持自由贸易政策。

法国重农学派成为英国古典学派自由贸易理论的先驱。其后,自由贸易理论得到英国古典学派的进一步发展。英国古典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后来一些经济学家如穆勒、马歇尔进一步对古典学派的论点进行演绎和发展。

(2)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正当英国为首的欧洲先进工业国完成工业革命,开始逐步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向世界进行扩张时,美国则刚刚取得独立和统一,德国也刚结束其封建割据的局面,开始其工业化进程。为赶上和超过先进工业国,美国和德国于19世纪先后实行严厉的保护贸易政策,使本国工业在英国等欧洲先进工业国的强大压力之下得以生存并获得发展。

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代表独立发展美国经济的资产阶级的要求,在1791年12月提出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认为,为使美国经济自立,应当保护美国的幼稚工业,其主要的方式是提高进口商品的关税。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就其影响而言,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最具代表性。但他并不主张对一切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或禁止进口,而只是对本国能生产但竞争力弱的进口商品实施严厉的限制进口政策。

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接受了汉密尔顿贸易保护的基本立论并加以系统发展,建立了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这一理论在承认自由贸易利益的前提下,主张以保护贸易为过渡,扶持有前途的幼稚工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实现自由贸易。

李斯特在1841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保护幼稚工业的学说。

李斯特批评了古典自由贸易理论。指出“比较成本说”忽视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只注重交换价值,不注重生产能力的形成,因而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国家竞争实力的增强,不利于德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治经济独立。

李斯特主张实行的保护贸易并不是无条件的保护。他提出农业不需要保护;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在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时,也不需要保护;只有刚刚开始发展且遭遇国外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的工业才需要保护。李斯特还十分强调受保护产业要有发展前途,即受保护产业应具有潜在的发展优势,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护和发展之后能够成长起来,并能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同时,李斯特提出的保护时间以30年为最高限期。保护的手段是通过禁止输入与征收高额关税的办法来保护幼稚工业,以免税或征收少量进口关税的方式鼓励复杂机器进口。

3.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垄断资本主义时期

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在这一时期,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国家实现了资本的高度积聚和集中,由此国内市场变得相对狭小,资本对市场的争夺日益激烈,不断爆发的经济危机又使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化,从而使保护贸易获得空前发展,出现了超保护贸易政策。

超保护贸易政策具有明显的侵略性和扩张性,与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贸易政策相比,有着明显的区别:

(1)它不仅保护国内的幼稚工业,而且更多地保护已高度发展或正出现衰退的垄断工业。

(2)不是为了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3)不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向国外市场进攻。

(4)保护措施不只限于关税和贸易条约,还广泛采用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奖出限入的措施。

在各国经济学者提出的各种支持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中,最有影响的是凯恩斯主义。

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是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他的代表作是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在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之后,面对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增长下降,失业不断增加,凯恩斯由坚定的自由贸易论者转变为保护贸易论者,他在批判传统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有效需求不足为基础,以边际消费倾向、边际资本效率、流动偏好三个基本规律为核心,以国家干预经济生活为政策基点,把对外贸易和国内就业结合起来,创立了保护就业理论。后来,其追随者又充实和发展了凯恩斯的观点,从宏观角度论证了对外贸易差额对国内经济的影响,主张国家干预,实行奖出限入的政策,最终形成了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

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政治经济力量重新分化组合,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使其既有需要又有能力冲破当时发达国家的高关税政策。同时,日本和西欧随着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也愿意彼此放松贸易壁垒扩大出口。此外,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推动了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和跨国公司的迅速兴起,也迫切需要一个自由贸易环境。于是,这一时期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先后出现了自由化倾向。

这一时期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大幅度削减关税和降低或撤销非关税壁垒。其中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平均最惠国税率下降至5%左右;欧共体实行关税同盟,对内取消关税,对外减让关税,使关税大幅度下降;此外,在发展中国家的努力下,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制待遇,还不同程度地放宽了进口数量限制,放宽或取消外汇管制,实行货币自由兑换,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然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主要反映了垄断资本的利益,它在一定程度上和保护贸易政策相结合,是一种有选择的贸易自由化。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机器设备等资本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自由化。因此,这种贸易自由化倾向的发展并不平衡,甚至是不稳定的。当本国的经济利益受到威胁时,保护贸易倾向必然重新抬头。

5.20世纪70年代以后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西欧和日本经济迅速赶超美国,发达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期间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两次经济危机进入滞胀的困境,就业压力增大,市场问题日趋严重,尤其是随着美国贸易逆差的不断加大,国内贸易保护的呼声增加,以美国为代表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因此兴起。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有以下特征:

(1)被保护的商品范围不断扩大。被保护的商品从传统产品、农产品转向高精尖产品和服务部门。

(2)限制进口措施的重点从关税转向非关税。具体表现在:①非关税措施的项目日益繁杂。据统计,20世纪60年代末,发达国家所实行的非关税措施共计850项,到20世纪70年代末已达到900多项,名目繁多;除进口国采取措施限制本国进口外,还强制出口国家“自动”限制其出口;并且许多国家所采取的措施的实施规则、程序不尽相同也加强了限制进口作用。②非关税措施的利用范围日益扩大。随着非关税措施项目的增加,这些措施用于限制商品进口的范围也日益扩大。据估计,世界贸易受非关税限制的部分从1974年的40%扩大到1980年的48%,1980年以后这种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③非关税措施的歧视性增长。发达国家往往根据与出口国的政治、经济关系采取不同的非关税措施。

(3)贸易保护的重心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贸易自由化和国际分工的发展,各国经济发展对国外市场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各国为争夺市场进行的斗争日益激烈,各国政府在加强非关税措施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的同时,还设法从经济上、组织上和精神奖励上鼓励本国产品的出口。在经济方面,通过采取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担保、出口补贴、外汇倾销等措施,促进本国商品的出口。在组织方面,发达国家广泛设立各种促进出口的机构,协助本国厂商扩大出口。在精神方面,发达国家制定各种评奖制度,对扩大出口成绩卓著的厂商给予奖励,以刺激本国商品出口。

(4)贸易保护日益制度化、法律化。

6.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管理贸易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由于世界经济政治关系的深刻变化,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的加强,一些国家开始推行管理贸易政策。它们对内制定各种对外贸易法规和条例,加强对本国进出口有秩序地发展实施管理,对外通过协商、签订各种对外经济贸易协定,以协调和发展与他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

管理贸易介于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之间,属于有组织的自由贸易。它是以协调国家经济利益为中心,以政府干预贸易环境为主导,以磋商谈判为轴心,对本国进出口贸易和全球贸易关系进行全面干预、协调和管理的一种贸易制度。

管理贸易不同于自由贸易,管理贸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由竞争,国家之间的贸易活动夹杂了许多人为干预因素。管理贸易不同于保护贸易,保护贸易只关心本国的经济利益,而管理贸易则是在寻求整体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在兼顾贸易伙伴经济利益的同时,追求本国利益的最大化。

思考:

请分析近年来国际贸易政策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三、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一)中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与政策调整

从1949年开始一直到1978年,中国的外贸体制是整个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对外贸易的原则是“互通有无,调节余缺”,并实行对外贸易的国家统制。

对外经营方面的进出口经营权被授予十几个国家级的外贸专业总公司及所属口岸分公司。对内经营方面则实行出口收购制和进口调拨制。所谓出口收购制,指的是由外贸企业向出口商品的生产者用买断的方式洽购出口商品,然后再由外贸企业转售给国外客户的出口贸易方式。进口调拨制,即由外贸部门进口商品,由政府统一调拨,大部分商品的调拨价不仅低于进口价格,有的还低于国内议价,盈亏由国家统负。

在外贸管理体制方面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外贸计划是管理对外贸易的唯一手段,而不是通过汇率、关税、进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措施来调节进出口。这种外贸体制一方面使对外贸易在总体上达到平衡,保证了国际收支的平衡,维持了较低的国内价格水平;但另一方面则使中国与世界市场的有机联系被割断,束缚了中国外贸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壮大。

1978年后,随着全国经济改革的开始,外贸体制的改革也逐渐开始。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与发展,从主要目标和改革性质上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1979—1987年:以调动外贸部门经营积极性为目标的改革

1979年到1987年是中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增加对外贸易口岸,下放外贸经营权,广开贸易渠道,改革高度集中的贸易体制;二是改革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三是建立和完善外贸宏观管理体系;四是探索促进工贸结合的途径;五是采取鼓励出口政策措施。这一系列改革,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外贸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期间,1984年9月国务院批转了外经贸部《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提出了“政企分开”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进出结合”等措施。具体包括:增设对外贸易口岸,下放外贸经营权;实行指令性、指导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外贸计划;探索贸工、贸农、贸技一体化的途径;完善外贸管理,重新实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建立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等。

2.1988—1993年:以建立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自负盈亏为中心的改革

这一阶段改革的主要特征是,在仍然保持国家垄断外贸的前提下,试图通过将外贸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来改善外贸部门的经营状况,包括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实行企业自负盈亏两个阶段。

从1988年到1990年,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1988年2月,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了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由各级地方政府以及全国性外贸总公司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缴中央外汇补贴额度,承包基数三年不变;二是取消原有使用外汇控制指标,凡地方、部门和企业按规定所取得的留成外汇,允许自由使用,并开放外汇调剂市场;三是进一步改革外贸计划体制,除统一经营、联合经营的21种出口商品保留双轨制外,其他出口商品改为单轨制,即由各地直接向中央承担计划,大部分商品均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进出口;四是在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行业进行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从1991年到1993年,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自负盈亏的体制改革。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重点是要从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机制入手,在进一步调整人民币汇率的基础上,在对外贸易领域逐步实行统一政策、平等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环境,推行代理制。

3.1994—2001年:以与国际市场接轨为导向的外贸体制改革

从1994年到2001年,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深化和稳步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是围绕中国“复关”(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国地位)和加入世贸组织的目标进行的,主要包括:一是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的可兑换;二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三是取消进出口指令性计划;四是改进和完善出口退税制度;五是加强外贸政策的法制建设,于199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4.2001年以后:以WTO规则为基础的对外经济贸易体制的全面改革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中国外贸体制也进入了一个以WTO规则为基础进行全面改革的新阶段。WTO的基本规则是建立在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入世之后,中国至少在三个方面加快了改革。首先,中国在非歧视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下,调整修改不符合WTO规定的政策法规;其次,加快外贸主体多元化步伐,尤其是允许私营外贸企业的迅速发展;第三,转变外经贸主管部门的职能,从以行政领导为主转变为以服务为主,研究世界贸易发展趋势并向全社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来分配外贸资源。

(二)中国开放型对外贸易政策的探索

1.采取开放型的公平与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

全球市场发展到今天,伴随着国际分工的发展和信息时代的来临,自由贸易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各个国家的贸易政策也趋向于更加开放和合作。中国既然已经加入了WTO,当然也应该忠实地履行自己的承诺,成为一支真正推动WTO价值目标的强大力量。但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态度,主动融入国际管理贸易的多边协调机制。充分运用各种灰色区域和例外条款来扩大和保护我国的贸易利益,适当利用双边贸易安排及政府对外贸的管理,充分发挥我国国内庞大市场的优势,以获得更多的有利于我国的贸易条件。另一方面,完善对外贸易政策法规,加大管理贸易实施的力度。依靠国内立法手段和对外协调机制,构建对外贸易的秩序体系;建立主要利用关税措施、例外条款和保障条款等来管理和调节进口,利用产业政策引导进口的保护机制,保护国内产业,维持国际收支的相对平衡。

2.合理推行出口导向政策

这主要适用于中国拥有较大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遭受国外反倾销较多的产品,应制定中长期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提升产品档次,扩大技术含量比重,增加产品附加值及赢利,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提高自主品牌出口比例。可根据近几年中国出口的具体情况设立出口关税,制订在一定年限内(比如5—10年)征收出口关税方案,税率根据产品的附加值与档次确定,鼓励出口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对于低附加值的产品采取高税率,对于高档次、高附加值的产品采取低税率。税率逐年递减,若干年后减至零税率。出口税收用于创立“发展基金”,用于引导中国从出口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必要时,可通过取消或减少出口退税,或通过配额管理办法进行数量限制。

3.积极参与区域贸易安排

积极参加区域贸易安排,已经成为多数WTO成员发展对外经济和贸易的重要手段,尤其在多边贸易谈判进展缓慢的背景下,区域贸易安排已经成为推动贸易自由化的一条战略途径。新的世纪,我国开始积极参与各种区域贸易安排,显示出我国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中的积极立场。我国在实施区域贸易安排战略中,应当从我国利益出发,基于我国的经济实力,积极引导我国区域贸易安排的合作方式向关税同盟、共同市场、货币同盟、政治合作的方向转变。

4.进一步完善我国贸易救济机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立法研究

借鉴国外成熟的贸易救济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实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充实我国实施贸易救济主管机构,建立起符合国际惯例、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的部门间工作体系。

5.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1)中国必须转变自己的发展战略,从传统的重商主义向更多地利用国外资源转变。即使不通过人民币升值来增加国家的购买力,也需要向公平交易转变。所谓公平交易,便是按商品的真实价值和价格进行交易。譬如,那些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产品必须加上制污成本后才能出口,那些严重损害劳动员工的产品,必须付出合理的劳动报酬之后才能出口。那些获得了优惠政策和补贴的产品,必须取消这些不合理的优惠政策之后才能出口。

(2)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出口商品结构。大力开发环保成本低、质量优、符合国际环境标准的绿色产品、服务和技术产业,使绿色产业随着环保技术和人们消费水平及消费层次的不断提高而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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