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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

时间:2022-03-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可供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两大种类。(一)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1.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库券及其他政府债券这是目前中国国家允许的社会保障基金最主要的保值办法。所以,近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采取认购新股的措施,来降低基金在股市投资的风险,并保证基金的有效增值。
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_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研究

三、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

社会保障基金市场化运营的方式从不同角度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从投资方式来分,可分为社会保障基金法人直接投资运营和间接投资运营;从基金的投向来分,则可分为产业投资、金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从投资的具体种类来分,还可以分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投资等,此外还有多种不同的划分方法。虽然可供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两大种类。

(一)社会保障基金的金融市场运营

1.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库券及其他政府债券

这是目前中国国家允许的社会保障基金最主要的保值办法。在中国,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一般都由商业银行或国家委托商业银行来经办的。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按利率的高低不同可分为许多的种类,但是,政府债券的利率水平往往高于银行存款的利率水平,而且风险比银行储蓄更低,但是政府债券的偿还期限一般较长,且流通性也有较多的限制。

不同种类的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对应有不同的收益水平,而且有时候相差悬殊。比如说,在1993年有偿付期限为5年的社会保障基金1000万元,以当年国家公布的利率水平为准,活期储蓄的利率为3.16%,5年期的银行储蓄的年利率为13.86%,5年期的国库券的年利率为15.86%。那么,这1000万元的资金选择活期储蓄和选择5年期的银行储蓄以及选择5年期的国库券的利息总收入分别为31.6万、693万和793万,这三个收入相差达上百万和数百万。所以,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机构在采用这种运营方式时,一定要注意从可运营的基金的投资期限等方面的要求出发,综合考虑不同种类的存款或政府债券的不同收益水平,选择最佳方式进行存款或购买政府债券,而不能只是简单地把收缴来的基金转入银行账户,否则,将会给社会保障基金带来严重的利率损失。

在传统观点看来,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或购买政府债券是一种既简单又无风险的保值、增值办法,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从本章的第一节中所列的1985~1993年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的利率和购买国库券的利率与全国零售物价指数的两张对照表(表5-1和表5-2)中可以看出,在1985~1989年期间,中国的零售物价分别比上年增长8.8%、6.0%、7.3%、18.5%、17.8%,而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库券利率都远远无法跟上物价的增长速度,这就无法实现基金的保值与增值。而且自1996年以来,银行存款利息连续多次下调(国债也随之下调),假如按照目前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节余的800多亿元的社会保险基金提留二个月准备金后,按规定的80%用于购买国家债券,20%用来存入银行,则利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社会保险基金的利息就要亏损几个亿。[14]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与增值直接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从目前这种状况来看,如果国家还继续强调社会保险基金必须以银行存款或购买政府债券作为主要的投资方式,则应该给社会保障基金储蓄予保值贴补等利率政策方面的特殊照顾,使之适当高于同期居民储蓄利率。

2.购买公司股票和债券[15]

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时,向股东发行的载明一定股份的书面证书。股票通常可分为普通股与优先股两种类型。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主要在于:优先股股息率在发行时已做出明确的规定。优先股的股东在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享有优先权。但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的决策,而且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时,普通股股东可以分得较多的股息,而优先股股东只能按规定股息率获取股息。公司债券同样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它是持有人拥有公司债权的凭证。公司对债券持有人负有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义务,而且不管公司是否盈利,都应该按时给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公司债券持有人作为债权人有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的权力。

虽然,股票与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都是现代股份公司的融资手段。但是,这两者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区别。这些区别都是社会保障基金进行这方面投资时所必须加以认真考虑的。

(1)从参与公司决策权来看。股票代表了持有人对公司的所有权,股东有权质询公司的管理机构,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拥有表决权的股东还可以按出资比率享有对公司发展方向、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和决策的权力;而债券只是作为持有人对公司拥有的债权的证明而已,债券持有人无权过问、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当然,如果社会保障基金选择投资于公司股票的话,就能够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就可以及时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就可以减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股份公司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带来的投资风险。

(2)从公司收益的分配方式来看。股票持有人可获得股息,除股息率固定的优先股外,一般的股票收益并不固定,直接受公司的经营状况的好坏、盈利水平的高低等因素的制约。而公司债券的利息率是固定的,无论公司经营和盈利情况如何,都必须按时、按债券的利息率支付给债券的持有人,而且债券性质上属于发行公司的债务,到期必须偿还本金,而股票代表对公司财产的拥有,只要公司正常存在,股票持有人就不能要求公司退回他所投入的股本。另外,当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时,债券持有人比股票持有人有更优先得到清偿的权力。从这一点来看,如果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公司债券,则在公司收益的分配上比较稳定,而且一旦公司经营状况恶劣,被迫进行破产清算时,还可以优先获得清偿,有利于防止、减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损失。

因此,社会保障基金选择投资于股票或债券,同样也应该从基金的投资要求出发,根据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不同特点,具体考虑各个公司的不同经营状况来进行选择。

中国目前的股市尚处于开始发育阶段,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价,而且由于经常存在上市公司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散布虚假信息,所以二级市场的投资往往还存在着更大的风险。所以,近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采取认购新股的措施,来降低基金在股市投资的风险,并保证基金的有效增值。下面的一个简单的数学模型,可以推导说明采用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还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回报。

如果认购资金为M,新股发行价为N,中签率为K‰,则可购买新股数为M/N×K‰,若股票上市即抛,其开盘价按目前行市应不低于两倍发行价,即利润≥(2N-N)×(M/N×K‰)=MK‰,利润率≥利润/M=K‰,如果股票上市速度不少于每周3只新股,而资金每周可以操作大约一次的话,可以近似地得到K‰≥3‰,则其年利润率≥3‰×365/7≈15%。[16]显然,这已经远远高于目前投资于最长期限的银行存款或国债的收益水平。

3.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

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还可以根据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政策,选择一些资信等级高、经营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与之签订委托发放贷款业务协议,将一定数量的社会保障基金委托给这些金融机构进行发放贷款业务,受托金融机构保证在委托期满将委托贷款本金和按国家规定的有关贷款利率政策来计收的利息全额缴还给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按协议支付一定数额的手续费支付给金融机构。

采取这种方式来运营社会保障基金的话,基金投资的安全性与金融机构定期存款相当,而由于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比存款利率高,这样可使基金获得较多的投资收益。比如说,有10亿元社会保障基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1年期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5.04%,比同期金融机构1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1.98%(参照当前的1年期住房贷款和定期存款的利率水平),这就是说,如果委托金融机构发放住房贷款1年可使这笔社会保障基金每年多获得3060多万元的利息收入。这种投资方式,不但可以使社会保障基金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而且还直接满足一些居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可以促进消费和投资,从而有助于推动经济的增长。

在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业务时,双方订立的委托合同要注意明确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委托贷款的总额、委托期限、贷款利率、偿还期限、资金用途、风险的承担等,尤其要注意明确规定由金融机构负责监督投资使用的情况,并承担到期负责收回全部贷款的责任

4.交由金融信托机构进行信托投资

这种方式就是把社会保障基金委托金融信托机构,由这些机构对基金进行信托经营管理。信托投资与上述的委托投资有一定的相似性,也同样需要与金融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协议书”,注明信托投资基金的金额、信托投资期限、信托投资的回报率等有关条款。但是,信托投资与委托投资又存在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采用信托投资方式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只要求金融信托机构保证约定的收益,对金融信托机构的经营活动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去向一般不予过问,而采用委托投资时基金管理机构通常会指定基金的用途,并密切关注金融信托机构的投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是采用信托方式进行投资时的风险由金融信托机构承担,这些机构同时参与投资利润的分配,而采用委托方式进行投资时的风险由社会保障基金本身来承担,但是,金融机构不参与投资利润的分配,只收取手续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我国金融信托机构吸收信托存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五种,其中就包括了劳动保险机构的劳保基金以及一些社会公益性、福利性基金会的资金等部分社会保障基金。[17]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的金融信托制度还很不健全,许多金融信托机构的投资管理行为很不规范,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所以,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投资的社会保障基金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但是,从其他国家的投资管理趋势来看,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基金,尤其是私营养老金计划多数是以信托基金会的形式存在。

5.由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直接提供消费信贷服务

这种投资方式是由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为配合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政策的实施,直接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居民发放贷款,提供消费信贷服务。这种投资方式的典型是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为了推行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为参加公积金计划的居民提供住房信贷,鼓励这些居民购买国家兴建的住房。这种投资方式既可以给社会保障基金带来投资收益,还可以为符合有关条件的居民提供消费信贷服务,为居民增加一种消费信贷的途径,有利于促进居民的消费,扩大内需,拉动中国经济增长,是一种理想的投资政策。但是,这种投资方式的实施往往带有国家政策导向,是为了配合国家有关政策,尤其是有关的社会保障政策的推行。所以,这种投资方式提供的消费信贷服务的享受对象以及贷款的用途等往往有较多的限制。

6.开办社会保障金融机构

开办社会保障金融机构,可以由这些机构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为社会提供信贷服务和进行各种投资,促进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同时,开办社会保障金融机构,对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管也有诸多好处,最主要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它可以发挥类似于商业银行的作用,负责社会保障对象个人账户的开立、管理等工作,经办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以及社会保障金的发放工作。直接把征收来的社会保障费存入社会保障对象的个人账户,通过这些金融机构内部的信息系统,可以杜绝欠缴、拒缴社会保障费用的现象,及时地监管社会保障个人账户基金的使用情况。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内部的转账系统,直接把社会保障金划入社会保障对象的个人账户,保证社会保障金的及时发放,还可以防止社会保障金被冒领和骗取。另一方面,由社会保障金融机构直接掌握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发挥这些金融机构对基金进行专业性管理的功能,能够有效地防止目前有关的行政事业单位随意挪用、占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有利于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专款专用和专业化、独立化管理。

(二)社会保障基金的非金融市场运营

1.直接投资办企业、事业

社会保障基金直接投资兴办各种企业、事业,这种投资方式的特点在于,它是社会保障基金可以直接参与所投资的企业或事业的管理和经营,掌握了较大的主动权,而且如果企业经营得当,则基金的投资回报将高于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回报;当然,在这种投资方式下,社会保障基金则必须自己承担全部的投资风险,从这方面来看不利于控制风险、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安全。

2.投资兴建基础设施

由于基础设施需要的投入巨大,政府往往采取一些优惠政策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投资。通常对基础设施的投入需要大量的资金,而且投资回收期长、涉及面广、过程复杂、风险比较大,但是,一旦投资项目选择准确、经营得当,则投资的收益是巨大的。在中国,有些地方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开始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投资,如深圳市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在兴建本市交通要道——梧桐山隧道时投资2800万元,工程完工市场化运营后3个月就已分得红利70万元。[18]但由于这种方式投资大、周期长,而且万一投资方向不准,投资的基础设施闲置,则可能会给社会保障基金带来严重的损失,所以,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不提倡社会保障基金参与这种方式的投资。

3.投资房地产的开发

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房的需求也不断扩大,特别是取消福利分房制度以后,更加速人们对住房的潜在购买欲望转为现实购买行为,这给中国的房地产投资提供了一个十分广阔的前景。虽然,房地产投资资金需求量大、回收期长,但是由于房地产具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价格不断看涨的特点,能够有效地抵御通货膨胀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消极影响。因此,可以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购买房地产,采取出售转让或出租的方式来获取投资收益。当然,社会保障基金直接投资参与房地产的开发与建设与投资兴建基础设施一样,需要较高的投资分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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