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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共同体”与早期科学体制的形成和缺陷

时间:2022-02-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科学共同体”与早期科学体制的形成和缺陷中国早期的科学体制是以中国科学社为代表的一系列科学学会,这些科学学会取得了多方面令人瞩目的成就,它不仅以自身的学术活动直接推进了中国现代科学的发展,而且还在于它对科学事业的倡导和唤起社会各界对科学事业的重视。
科学共同体”与早期科学体制的形成和缺陷_中国近代科技思潮

1.“科学共同体”与早期科学体制的形成和缺陷

中国早期的科学体制是以中国科学社为代表的一系列科学学会,这些科学学会取得了多方面令人瞩目的成就,它不仅以自身的学术活动直接推进了中国现代科学的发展,而且还在于它对科学事业的倡导和唤起社会各界对科学事业的重视。

以中国科学社为代表的各种科学学会,在体制上大多模仿英国皇家学会。任鸿隽说:“中国科学社作为一个私人组织的学术团体,开始组织时,是以英国皇家学会为楷模的。”以“联络同志,研究学术,以共图中国科学之发达”为宗旨。(22)而其他科学学会又以中国科学社为蓝本。这些学会在组织机构上,都采用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形式。如中国科学社在成立之初,仅设了一个董事会为办事机构。1918年自国外移至国内后,“为了发动社会上各方面的力量以共图科学之发达”,乃于1922年修改社章,将原有董事会改为理事会,另设一董事会以主持该社政策方针并进行募集与保管基金工作。当年在南通召开的第7次年会上选举出第一任董事9人,理事11人。(23)其他科学团体的组织系统也大多是在会员大会下设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一般分为委员会、干事和分会三部分,委员会分管基金保管、刊物编辑及科学名词编译等。

再从学会会员的组成来看,我们还以中国科学社为例。中国科学社的社员组成分为六类:

(一)凡研究科学从事科学事业,赞同本社宗旨,得社员二人介绍,经理事会之选决者,为本社普通社员;

(二)本社社员一次或三年内分期纳费100元者,为永久社员;(三)本社社员有特殊成绩,经年会过半数之选决者,为特社员;(四)凡在中学三年级以上之学生,意欲将来从事科学,……经理事会之选决者,为仲会员;(五)凡捐助本社经费在500元以上或于他方面赞助本社,经年会过半数之选决者,为本社赞助会员;

(六)凡在科学学术事业著有特殊成绩,经年会过半数之选决者为本社名誉会员。以上六类会员中,普通社员为本社的基本成员,吸收普通社员极为慎重,大多都是国内从事科学工作与工程技术有成绩的人才。(24)

从以上学会的组织机构和会员组成可见,这种科学学会体制是一种民间性、松散型的科学体制。其从事的科学事业几乎都是各学会会员的业余贡献。如作为科学社的核心事业《科学》杂志,其主编在1935年之前都是业余的,不仅没有薪水,有时还得自己贴进一些费用。在《科学》上投稿向来没有稿费,只以论文的复印本若干为酬。(25)这种民间性、松散型的科学体制作为中国早期的科学体制,在提倡和促进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方面之所以能够取得巨大成就,按任鸿隽对中国科学社经验的总结,其中有两点成功秘诀:第一,争取到了社会的同情和支持。当时文化教育界的名流,如蔡元培、梁启超、马相伯等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物质上都曾给予科学社以极大的帮助。第二,社员的努力。科学社成立以后,一直就以各个社员的努力奋斗为唯一的自存之道。(26)事实表明,各科学学会会员们都做到了这一点,他们为中国科学事业所作的筚路蓝缕的开拓,艰难不懈的探索,是中国现代科学史上浓重而可歌可泣的一页。除了任鸿隽所总结的以上两点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第一代科学家群体所共有的科学文化和民主精神的优秀品质,这是各个科学学会成功的内在保证。

但是,历史地分析,尽管这种民间性、松散型的科学体制在一定时期内对中国科学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却掩盖不了其内在的局限性。

首先,早期各科学团体的领袖人物由于历史的原因,特别强调科学的纯洁性,强调独立民主精神,这使他们往往游离于社会之外;不问政治的清高又使他们在政治上无所作为。特别是在争取政府、社会的支持方面受到严重制约,尤其是在经费的获取上。科学团体的经费来源一般有三个:一是会费,即学会会员在入会时缴纳的入会费和常年费。据中国科学社1919年的会计报告,会员的会费约占全年收入的1/4。会费虽然稳定可靠,但数量太少,跟不上科学事业的发展需要。二是捐款,包括会员的特别捐助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团体的捐赠。社会的捐助就受到了科学学会特殊体制的历史制约。1918年,中国科学社迁至国内时,曾发起一个5万元基金的募集活动,经过众社员奔走各方,不遗余力,沿门托钵的结果,才募集到一笔为数不多的款项。(27)直至1926年2月,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决议补助科学社常年费用15000元,以三年为期,另一次性补助5000元,为生物研究所专用。(28)这项经费数额虽较第一项为大,但不太固定,不足以成为科学社长期发展的资源基础。三是政府拨款。这项资源也极不固定,如中国科学社在1923年初经呈准国务会议,由江苏国库月拨2000元作为补助费,后直至1927年底经该社再次呈准国民政府,由财政部拨补助费国库券40万元,作为该社基金。(29)总之,科学社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其他科学学会更是如此。因此,其科学事业的发展就缺乏外在支持的保证。

其次,作为民间学术团体,各科学学会的事业远未职业化,因而作为一种科学建制,其体制化的程度就非常低。各团体的会员都是业余贡献,就连作为科学社主要事业之一的生物研究所这样一个专门科学研究机构,其职员也多是业余兼职的。生物所的两大领袖——也是中国现代生物学的两大先驱——秉志和胡先骕,当时都任教于东南大学,只是利用课余时间从事生物所的事业,也不领薪,有时甚至还以自己执教于东南大学所得薪水资助所内事业。尽管职业化不等于体制化,但职业化却是体制化达到一定程度时的必然要求和基本条件。如果不实行职业化,科学就不可能作为一种社会建制而长期存在。同时,尽管各学会在成立时都宣称是一个实质性的科学研究实体,但在这些众多的科学学会中,除了中国科学社外,其余学会都缺乏研究实体的支撑,长期下去,其学会活动终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可能结出果实来。也即这些科学学会是松散的、各自为政的,彼此之间缺乏必要的完善的联系与合作体制,这也不利于整个科学体制化的真正形成。

另外,不同的专业科学团体之间,由于所注意的问题的不同,因而难有共同的语言,所以超出科学集团范围进行专业交流是很困难的。尽管在1934—1936年曾多次召开过多个团体的联合年会,但仍难以形成固定的体制化形式,推动学科间的交流和共同发展。

总之,在新的体制形成之前,虽然涌现出了一批科学社团,也尽管这些社团作为中国最早的科学共同体对中国科学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毕竟这些社团中还没有一个具有完整的功能,能称得上是中国科学体制化的标志。它不完全适合中国的历史与国情;科学研究事业也没有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因此,在中央研究院成立之前,我国的科学研究无论在质上还是在量上都还很落后。各种科学学会最多只能说是对中国科学体制的一个探索阶段。同时,即使中国科学社作为功能最多的社团,其权威性也不足以代表中国科学界。正因为中国缺乏一个权威的科学机构,在1926年11月东京第三届泛太平洋科学会议上,竟还因此发生了中国科学家受歧视的事。在本届会议上选举产生的永久性组织——太平洋科学评议会中,有美国、澳洲、苏俄等12个国家,却偏偏没有太平洋沿岸的另一大国——中国。后经中国代表抗议,才增补了中国为该组织会员。任鸿隽曾记述道:

此次太平洋科学评议会,不让中国加入,他们唯一的借口,就是中国没有一个代表全国的科学机关。后来我们虽然把中国科学社抬了出来,搪塞过去,但在外国人心目中,我们中国还是没有一个学术的中心组织的。我们在东京的时候,每每有人问:你们中国有学术研究会议(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吗?我们的答应是:没有。他们再问:那么,你们有科学院(Academy of Science)吗?我们的答应还是:没有。说到第二个‘没有’的时候,你可看得见失望或轻蔑的颜色,立刻出现于你的问者面上,你自己的颜面上也不免有些赧赧然罢?固然,一个学会的有没有,于一国的文化,并没什么大关系,但至少可以代表我们学术的不发达,或我们的不注意。所以到了时机勉强成熟的时候,希望我们有这种相当的组织。(30)

这件事震动了中国科学界,中国科学界痛感成立一个能代表国家科学体制的新的科学组织之重要。对后来中央研究院的建立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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