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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形态”学说理论对其他理论的借鉴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他认为《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不在于他的积极理性或积极的辩证法,而在于他的消极理性或消极辩证法。马克思认识人作为主体性在社会形态发展中所发挥的巨大的历史作用,从而为马克思社会发展的“三形态”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因此,我们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对马克思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具有重大的启示。
“三形态”学说理论对其他理论的借鉴_社会发展的“三形态”理论

第三节 “三形态”学说理论对其他理论的借鉴

一、黑格尔辩证法的启示

马克思的哲学直接的理论来源是德国古典哲学,马克思本人公开承认自己是黑格尔的“学生”,马克思拯救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的“合理内核”。大体说来,人们公认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继承主要就是在辩证法方面,即把黑格尔头足倒立唯心主义辩证法颠倒过来,使之立足于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黑格尔认为整个世界,包括物质和精神世界都是一个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过程,系统地阐述了矛盾是事物运动和发展的源泉。他还认为辩证法是以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角度来认识问题,而形而上学是以片面的、孤立的、静止的角度来认识问题。对此,马克思曾说:“他第一个全面的有意识的叙述了辩证法一般运动形式。”我们知道“绝对观念”贯穿了黑格尔的哲学的始终,黑格尔认为在人类出现之前,世界上已经存在一种精神或者理性,被称为“绝对观念”。它是在不断地运动和发展,逻辑阶段是它的第一阶段,此阶段是指人类社会和自然产生以前的阶段,具体表现为纯粹抽象的概念和范围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后来,“绝对观念”不仅否定它自身而且向着反方向发展,具体表现从思维“外化”为自然界,因而进入自然阶段,自然阶段是它的第二阶段;在人类出现后,“绝对观念”到达精神阶段,精神阶段是它的第三阶段。在此阶段,它相适应精神形式取代了自然物质形式,通过艺术、宗教、哲学的表现,“绝对观念”被完全认识了。尽管黑格尔的哲学是唯心的,但在他的哲学中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合理内核”——其辩证法。

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什么呢?正如马克思所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

我们知道黑格尔的“否定性的辩证法”,也被称为“消极辩证法”,是属于逻辑学辩证发展的第二个大的阶段——“消极的理性”。它高于逻辑学辩证发展的第一个阶段——“知性”,而低于逻辑学辩证发展的第三个大阶段——“积极的理性”。它是从“存在论”进入了“本质论”,但没有进入统摄一切的“概念论”。在《精神现象学》中,这一套程序也是适用的,简单地说,就是用积极的理性克服了消极的理性的那种躁动不安,从而使矛盾得到调解(合题)。为什么马克思却独独把这个环节从黑格尔的程序中挑出来呢?因为他认为《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不在于他的积极理性或积极的辩证法,而在于他的消极理性或消极辩证法。他还从中引出“人的自我产生”和“劳动的本质”。马克思认识人作为主体性在社会形态发展中所发挥的巨大的历史作用,从而为马克思社会发展的“三形态”理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众所周知,恩格斯曾把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归于其体系的中间环节,并且高度地评价了黑格尔哲学的“合理内核”。正如他曾说:“黑格尔哲学(我们在这里只限于考察这种作为从康德以来的整个运动的顶峰的哲学)的真实意义和革命性质,正是在于它永远结束了认为人的思维和行动的一切结果具有最终性质的看法。”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恩格斯的观点与马克思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他们都强调黑格尔辩证法的意义只是在有关“人的思维和行动”方面表现出来,换句话说,具体表现在人的思维和行动的自发性、能动性和历史性,它没有终点,而是不断地超出自身、否定自身。我们知道“劳动”是人的思维和行动的统一,这意味着,“劳动”具有这种性质,马克思所说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就是指它,而且它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特征。虽然我们可以说他们抛弃了黑格尔的体系,但是不能说他们完全抛弃了黑格尔的“积极的(肯定性的)辩证法”。这是因为他们把这一环节看作了否定性的辩证法自身的一个必要环节,或者说看作了一个临时的调解性的环节,而不再是一切辩证进展的最终归宿。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否定性的辩证法,是在自身的否定性中看出了肯定的、积极的意义而已,这样它才能够产生积极的成果,但绝不可能是“最终成果”。肯定的环节永远不能阻挡否定性的环节继续向前突进的力量和倾向,而只能帮助它凝聚起自己的这种力量,这就是自由的力量。

从上段的描述中,我们知道“劳动”是人的思维和行动的统一,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特征。人具有思维和能动性,而动物没有。动物面对外部条件时,它只有本能的反映,而没有意识。动物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不可区分开来的,动物的生命活动是没有意识的。相反,人能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人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既然这样,我们有个疑问,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辩证法的意义和价值是否仅仅在有关人的哲学,或者说只涉及人和由人所组成的社会才存在呢?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这样的。我们所称呼的“自然辩证法”,或者“辩证唯物主义”,如果离开人而存在,仅仅被理解为自然界(客观世界)本身的某种客观规律,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其实,马克思和黑格尔所理解的辩证法,从本质上看就是历史辩证法、实践辩证法、人学辩证法。所以我们经常听到马克思在谈到黑格尔辩证法的“伟大之处”时,就特别强调“人的自我产生”的“过程”,即通过对劳动的分析而发现的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异化的扬弃过程。如果离开人的活动、人的历史、人的自由历程来谈“辩证法”,那么在黑格尔和马克思看来都只能是无稽之谈。马克思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他认为第一形态是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第二形态是以物为基础人的独立性;第三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人类的社会发展是个历史的过程,在以人作为实践的主体并充分发挥人的能动作用,使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阶段的不断发展。因此,我们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对马克思社会发展“三形态”理论具有重大的启示。

“三形态”学说继承了黑格尔否定的辩证法的观点,黑格尔辩证法的否定观如下:

黑格尔把这种“辩证的否定”称为“扬弃”,不能把“扬弃”看成是单纯的“取消”、“舍弃”、或是单纯的“保持”、“保存”。黑格尔认为“扬弃”是“舍弃”与“保存”、“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它一方面是新事物否定旧事物,但不是把旧事物彻底消灭,不是否定一切,只是抛弃旧事物中的片面性、直接性,也就是消极的因素。另一方面,新事物中保存着旧事物,也不是把旧事物原封不动、不加改造或批判地全盘保存下来,更把旧事物兼收并蓄全部纳入新事物之中,这样只能是简单重复,而是把旧事物中的积极的合理的因素作为新事物的一个构成环节,保存于新事物的进一步发展之中,使旧事物在内容上得到提高和发展。所以“扬弃”是事物发展中,新事物与旧事物之间的联系和继承的环节,起了一种推陈出新、继往开来的作用。经过“扬弃”新事物从旧事物中产生出来,但在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中包含着旧事物,是对旧事物的发展。列宁指出,辩证的否定是“作为联系的环节、作为发展环节的否定,是保持肯定的东西的、即没有任何动摇、没有任何折衷的否定”。

第二,“辩证的否定”是一种“内在的否”。否定是肯定自身所固有的,是内在于肯定自身中的否定。因为肯定不能离开否定而独立自存,单纯的肯定是没有规定的,也就无所肯定,在其肯定的规定中,同时袭取否定的规定如果不在自己本身中具有内在矛盾,那么它就不是一个生动的统一体。所以必须把否定看成是构成肯定的内在环节,这样的肯定才是具体的、有规定性的。黑格尔认为任何事物的规定性都不是永远不变的、僵死的、同一的,而是对立面的统一。

黑格尔认为,“内在的否定”是在一种不可遏止、纯粹的、无求于外的过程中完成的,是概念自身的“内在的超越”,它与形而上学的抽象思维所谓的“外在的否定”是根本对立的。黑格尔指出这种“否定”是一种以“主观欲望为根据”,完全是“外在的、否定的行动”,而不是概念自身所固有的,其结果只能是虚无的。所以他主张“否定”只能是“概念自身所固有的,这个否定的东西构成真正辩证的东西”。例如“现象”之所以能否定“本质”,使“本质”转化为“现象”,并不是借助于在“本质”之外,与“本质”自身无联系的外在力量所引起的,而是由于“本质”自身之中就包含着与自己相对立的否定因素“现象”,所以“本质”才能转为“现象”。所以黑格尔特别强调内在的否定性在辩证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认为它是“形成概念运动中的转折点。这个否定是它自身否定关系的一个单纯之点,是一切活动的内在源泉,是辩证法的灵魂,而所有真理的东西本身都包含有这种辩证法的灵魂”。

第三,黑格尔认为,内在的否定性之所以产生,正是由于概念自身之中内在地包含着差别,对立双方的内在矛盾和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按照黑格尔的规定,具体概念都是包含有差别和对立于自己本身内的东西。任何概念自身之中都包含有肯定和否定两种对立的因素,肯定和否定是相互依存于矛盾统一体中的两个方面,二者都是概念自身所固有的。所以说,肯定和否定两个对立因素构成矛盾的真正内容。有一种看法把黑格尔所讲的矛盾的真实内容单纯归结为自身的否定。这是不合黑格尔的原意的,因为黑格尔所说的否定不是孤立自存的东西,它自身就包含有自己的对立面,否定只是矛盾性的一个重要方面。黑格尔认为只有把肯定和否定结合一起,事物才能有生命力,因为“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因此他主张必须把包含着对立双方的内在矛盾看成是一切事物的本质。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否定是比矛盾更为本质的东西,矛盾的本质就是否定。事实上,黑格尔强调的是“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这个命题比其他命题都更能表述事物的真理和本质”。基于这种看法,他提出认识内在矛盾是一切对象的本质乃“哲学思考的本原”,因为真理的认识就在于从对立面的统一、内在矛盾中去把握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内在必然性,这是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实质之所在。

因此,黑格尔认为概念自身包含着肯定与否定对立双方的内在矛盾,这是推动概念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源泉。他说:“有限事物本来以它物为其自身,由于内在的矛盾,而被迫超出当下的存在,因而转化到它的反面。”有的同志认为,黑格尔主张“否定是运动的源泉”,“自身的否定是发展的动力,也是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恰恰相反,黑格尔明确地提出:“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因为自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具有动力和活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自然界中自身对立力量的统一、斗争和转化,即内在的矛盾性乃是自然界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内在根据。列宁说:“要认识世界上一切过程的‘自己运动’、自生的发展和蓬勃的生活,就要把这些过程当作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这就是说,必须把对立面的统一即矛盾性看成是“自己运动”的源泉、动力和原因。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他对此继承黑格尔辩证法,后来他提出了三大社会形态理论,他认为第一形态是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第二形态是以物为基础人的独立性;第三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同时他指出人的发展三阶段也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人的发展在第一形态,即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都是相互依赖的,人得到很少发展,人与人之间没有分化和巨大的差别,这种人的发展状况就好比一张白纸,但却为后来画上最美的图画奠定了基础,这是第一次否定的前提。人的发展进入第二形态,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的发展获得了巨大发展和新质,并对第一形态下的旧质进行了否定,但是这种发展是片面的,就好像是一张单色的画。在这种形态下人的关系被物化了,在物主宰着一切的基础上,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人以一种被物所扭曲的形式存在的,同时在发展过程中积累着否定自身的因素。经过第二次否定资本主义形态下片面发展的人,人的发展进入第三形态,即在共产主义社会。人实现了自由、全面、和谐的发展,人的发展实现了充分的自由、全面的丰富、和谐的统一,这就好比是一张丰富多彩且和谐的画。因此,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三形态”理论继承了黑格尔“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二、马克思关于社会历史进步的观念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进步史观

在19世纪中期,马克思创立了社会进步史观。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与革命斗争的发展,它也得到了逐步的完善。它不仅具有深刻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而且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社会进步史观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方面:一是它的出发点是人类活动。二是它的基本线索是必然与自由的矛盾运动。三是它的理论核心是人类的解放和发展。四是它的基本动力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马克思主义进步观的出发点是人类活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缔造者,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类活动,只有在人类活动中才能解释社会进步及其历史发展。人类在面对残酷的自然界时,为了生存和发展,人不得不通过劳动实践和思维活动来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用来满足人类日常的吃、穿、住、行等生存需求。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建立了社会,社会是由人通过劳动实践及其基础上的交往活动与思维活动创造的。人类为了更有效率的改造自然,在劳动实践的基础上,运用自己的思维智慧制造与使用劳动工具,用来引起、调整并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使客观自然能更好为人类服务,以便创造出物质生活条件、生产力等。我们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无法与自然界相对抗。但是,人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成一个集体,以社会的力量去改造自然。整个社会力量也可以更好弥补个人生理能力的局限,也使人的存在方式超越了一般动物的存在方式。一定数量的个人在空间上的共同存在与共同活动,不仅是劳动实践活动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而且是社会交往活动的本质规定。

如果说人类活动所建立的社会是社会进步的现实承担者与重要载体,那么人类活动外化与内化的结晶就是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形式。这表明了人类活动与社会进步在同时态结构中有着本质联系。社会进步作为人类活动推动下社会整体在性质、结构与功能诸方面的跃进状态,不仅以社会客体的创新为标志,而且也以社会主体的发展为表征。

我们知道人是具有思维的,是具有能动性的。人类有目的的活动不仅创造了人本身,也创造了人类历史。1876年,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人类从动物状态中脱离出来的根本原因是劳动,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也是劳动。人类这一智慧的物种的产生是由于劳动实践活动实现了从猿到人的转变。劳动促使古猿的心理不断发生变化,并对周围环境产生出人类意识和萌芽,强化了迫切交往的需要,促使语言产生。由此,我们看到处于发生、发展和演化过程中的劳动创造出了正在形成中的人。劳动又是人与人之间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与互相交换其活动的过程,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这就促进了社会交往活动的产生。此外,劳动还是人的有目的、有意识的自觉活动,并以利用语言符号媒介为条件,加之人的大脑在劳动过程中逐步形成,推动着精神文化活动的萌发。因此,以劳动实践活动为主导的人类活动创造了人本身。

随着人的劳动实践活动不断发展,劳动技术和工具也需要不断升级,从而更好地满足人的物质需求,这将导致自然界为人类提供更加适宜的生产环境,同时也创造出日益增长的物质财富与生产力;随着劳动实践活动与物质文化的不断发展,社会交往活动一方面为人类活动的展开创造出一定的社会结合形式,另一方面创造出适应生产力与人的发展要求的社会制度;随着劳动实践活动与社会交往活动的深入,人们的思维也得到不断更新,同时人创造出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成果,不断满足人追求真理与意义的精神需求。因此,在人类活动的基础上,人创造环境与环境塑造人构成了社会进步的整体状态。总而言之,人类活动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及其成果是社会进步的客体表征,而人类活动及其产物对人的塑造则是社会进步的主体支撑。

马克思社会历史进步的观点中充分认识到了作为实践主体的人的作用,在人和社会生产能力层面上规定着人的关系性质及人自身的发展,人的主体性在实践中的能动作用。为马克思“三形态”学说(即人的依赖关系、以物为基础人的独立性到全面自由自觉的人)产生提供了理论背景。

(二)社会历史进步的复杂性

社会是一个复杂的有机体,它由各种结构构成。受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双重作用,社会进步的形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既定的,而是复杂多样的,同时充满了偶然性。社会进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循序型进步。它是指社会沿着某种方向平稳的向前发展的一种进步形式,这种社会进步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稳定性,并且经常发生在一个稳定的社会形态之中。通常在这段时期内,社会进步遵循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符合生产力的要求,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原理;还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经济基础的原理。由此可知,社会进步在这时期内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总体上处于和谐的状态中,具体表现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处于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人与社会也和谐相处,从而保障社会的发展呈现出平稳向上、直线上升的良好发展势头。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确立以后,资本主义制度符合资本主义大工业化发展的要求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符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从而使得资本主义生产力得到了飞速的发展。

2. 跨越型进步。它是指社会不按照既定的顺序发展,有可能跳跃了某一阶段或某几个阶段的顺序向前发展,是一种超常规的发展形式,但是这种跳跃式的发展也要具备相应的条件才能产生。我们知道事物的发展受内因和外因的双重影响,外因对事物的发展有加速和延缓的作用。由于历史发展中存在着特殊的条件,这就决定了它的发展不是按部就班的,而是充满偶然性、特殊性的。马克思曾把整个社会看作是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演进的,但是,我们可以明显的观察到,按照这种顺序依次演进的国家和地区并不多见,其实,有不少国家和地区通过跳跃的方式向前发展了。例如我国没有经历资本主义社会,由封建社会直接过渡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呈现了跳跃式的发展形式,这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决定的,资本主义道路在我国走不通。当然,这并不是说明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是错误的,而是充分说明了社会进步的极端复杂性。例如马克思在谈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起源的时候,指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从前资本主义的各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中产生出来的,其中包括亚细亚的、古代的和日尔曼的所有制形式,而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无疑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生产方式。这就是说社会进步的超常规性、跨越性。此外,他对于俄国农村公社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大胆设想,对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跨越式发展至今仍有重要启迪意义。

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知道社会进步的复杂性有多种多样的原因:一是社会自身的原因——社会是一个由各种结构组成的复杂有机体;二是社会主体的原因;三是社会制度方面的深层原因。我们也知道社会进步往往不是直线上升、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满曲折的,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社会进步出现停滞甚至倒退是难以避免的,也是合乎规律的。正如李大钊所说:“历史的道路不全是平坦的,有时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够过去的。”对此我们要采取正确的态度。首先,要辩证的看待一时社会的停滞甚至倒退。不要看到一时的社会倒退就从根本上对社会进步持怀疑态度,进而否认了社会进步的总体趋势。这样,我们就犯了历史倒退论主义者的错误。其次,不要试图否认社会进步的复杂性。要认识到社会进步的曲折性和复杂性,要勇于承认和面对一些明显是社会倒退的事件和现象,不要千方百计地试图消解掉社会倒退的内容和千方百计地维护社会进步的正统地位。因此,我们既不做历史悲观主义者,也不做盲目的历史乐观主义者,而是要实事求是地承认社会进步的复杂性,承认社会一定时期出现的停滞和倒退现象,做一个理智的历史乐观主义者。

社会历史的进步具有客观必然性,但同时又具有复杂性、多样性。社会进步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自然发展过程。社会一般发展的规律正好是对马克思“三形态”理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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