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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渊源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社会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哲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和谐社会不仅有中国式的设想,而且还有实现这一理想社会的实践构想。至于构建“小康”阶段的和谐社会,中国古代思想家也多有论述。中国社会主义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实践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和谐社会所预测的那样的成熟程度。首先,和谐社会是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的社会。一定的物质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基

一、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渊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全新概念,不仅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厚的理论渊源,它源于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和谐社会的最初设想,还受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基本描述的启发,是在当代中国的实践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和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和谐社会思想的一种升华和超越。

和谐社会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最早萌生于春秋后期,为孔子、老子、庄子、荀子等各文化流派代表人物广泛传扬,秦汉以后逐渐被其他文化流派的思想家所接受。“和”与“同”作为一组相对的范畴,较早的记载见于《国语·郑语》。西周太史史伯强调:“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他认为:西周将要灭亡,其原因是周王亲小人、远贤臣,不顾及人民的意愿,是“去和而取同”的结果。晏子、孔子继承了史伯的这一观点并加以发展,把“和”、“同”引入到君臣关系、为人处世等方面,倡导人们要独立思考、坚持原则,不要随声附和、人云亦云,塑造独立人格。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社会思想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哲理。“和”的第一层意思,指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一种“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中国古代思想家把天地人万物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依赖,和谐共处。然而,现实世界中人与自然之间存在诸多的矛盾,中国古代思想家由此而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道家认为,人与自然之所以能够统一,天在其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而主张人对自然的顺从,反对人对自然有所作为;另一种观点则主张人定胜天,认为人可以在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有效地改造自然,使人更好地与自然和谐相处,大禹治水、愚公移山和运用历法指导农业生产就是古代人改造自然的真实写照。“和”的第二层意思,指人与社会的关系处于一种人人“安居乐业”的理想状态。人与社会的和谐状态,中国古代常用“安居乐业”来形容。在这一和谐状态下,人人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家庭和睦、国家安宁,社会呈现出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和”的第三层意思,指人与人的关系处于一种“百姓以睦相守”的理想状态。由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难以避免,因而中国古代的伦理十分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主张用道德规范来约束人的行为,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中国古代社会通过建立以信义为核心的道德规范,比较有效地调节了人际关系,使百姓基本上得以和睦相处。

中国古代思想家对和谐社会不仅有中国式的设想,而且还有实现这一理想社会的实践构想。成书于西汉的《礼记·礼运》就已将理想社会分为“大同”和“小康”两个阶段,“大同”被认为是“天下为公”的最高理想社会,而“小康”则是比“大同”低一等的“天下为家”的理想社会。“大同”是一个没有阶级差别、没有财产观念、没有战争和盗贼、人间充满平等博爱的“大道之行”的理想社会,虽为儒家所希冀,但儒家并没有把它作为近期改造社会的蓝图和实现的目标。而“小康”目标则要现实得多,“小康”最初指人们不为劳役所困馁、相对安居乐业的生活状态,后来儒家将“三代之英”[5]作为“小康”的蓝本。“小康”虽不及“大同”,但在社会秩序、人际关系、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是令人向往的。至于构建“小康”阶段的和谐社会,中国古代思想家也多有论述。法家管仲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社会安定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贫困会导致民众的怨恨和不满,终将酿成天下大乱,因而富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中国古代政治家意识到,用严酷的刑法约束百姓的效果毕竟有限,“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主张礼法结合、教化为先;同时,还认识到吏治是礼法治国的基石,主张重典治吏,“民生安危视吏治”,只有官吏奉公守法,才能“国常不乱”。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当代人凭空想出来的概念,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基本描述让人们看到了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拓展了当代人的思维空间。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社会特征的若干设想,包含了和谐社会所应有的基本特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把生产过程理解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过程,他认为未来社会应有计划地尽量利用生产力,把生产力发展到能够满足全体成员需要的规模,自觉合理地实现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合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6]在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的基本制度架构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未来社会生产的直接目的是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与所有人的发展不再是对立的,而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马克思根据那个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出现的弊端,为后人绘制了一幅未来和谐社会的美好图景:“消灭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通过产业教育、变换工种,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7]

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和谐社会的探索,与欧文、圣西门、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空想社会主义者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现代社会的轮廓还没有显现出来的时候,从人道主义出发,对未来社会特征进行了周密细致的规划,这种缺少必要历史基础的理想社会注定要成为空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揭示未来社会特征时,从深入分析资本主义入手,在批判旧世界中发展新世界,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把握未来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和谐社会的探索,运用了唯物辩证法,并以事实为依据,不做具体的细节描述,而进行粗线条地勾勒轮廓,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社会主义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其实践远没有达到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和谐社会所预测的那样的成熟程度。现阶段社会和谐究竟能够达到什么程度?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没有现成的答案,但有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构建和谐社会所应具有的本质特征,需要人们在实践中检验和吸收。首先,和谐社会是以生产力发展为基础的社会。一定的物质条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基础,和谐社会应当具有消灭贫困、满足人们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财富。其次,和谐社会的发展成果必须为大多数人共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应该是讲求公平、正义的,在这个社会大家庭中,不应当出现阶层之间或群体之间利益的对立和冲突。再次,和谐社会是保持一定的差异但差别又不过大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消灭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体差别的高度和谐的社会,我们现阶段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扭转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的扩大趋势,但允许存在一定的差异,以“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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