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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利益和谐思想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对社会的利益关系进行必要调整的过程。加之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出现的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思考如何认知并化解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经历了一段时间社会主义实践后,一方面取得了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的利益和谐思想

中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当前许多社会利益矛盾问题既源于历史问题的遗留,也有新社会实践产生的,溯本求源可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对中国利益政治具体演进的历程进行梳理,才能真正了解每一阶段具体的国情,利益价值的阶段形态才能被清楚地认知,否则只能得出一个过于简化的结论,无法理解当代中国利益和谐价值形态演变的机理及在现阶段的影响力。如果不从这一角度进行认知,那么就如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所言:“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地理解现实。我们所拥有的理论、信仰和模型是非常不完善的,它们是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过程的过度简化,通常是静态性的过度简化。”[34]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价值形态正是在几代领导人,对不同发展阶段利益矛盾的性质、处理利益矛盾的机制及效果的评判标准的确定中逐渐形成的。

一、毛泽东时期的利益和谐思想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就是在全国范围内对社会的利益关系进行必要调整的过程。由于调整涉及的范围广、时间短,理论准备不足,手段方式比较单一,如把某些个体手工业者当作资本主义改造的对象,拿他们的定息,这就犯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过宽的错误;有实践操作中的形式化,如在生产工具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农业合作化变成简单劳动的集体化,统一分配的平均主义导致实质的不公平等社会矛盾的存在。到1956年年初,经济建设中出现了急躁冒进的现象,下半年,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旧社会才有的罢工、罢课等事件。加之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出现的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思考如何认知并化解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在这一探索的过程中,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的利益政治观,主要是从马克思主义矛盾论的视角认知社会主义利益矛盾的性质、处理利益矛盾的机制及评判效果的标准,构成了矛盾动力论的利益和谐思想。这是计划经济时期利益价值形态形成的理论依据,也是考察当代中国利益和谐思想的渊源之一。

(一)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非对抗性是社会主义利益矛盾的性质

毛泽东同志着力于运用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认知社会主义利益矛盾的政治性质,为认知并解决社会主义利益矛盾指明了方向。早在1937年,毛泽东在《矛盾论》中,针对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是否存在矛盾的问题及矛盾的性质进行了探讨,他指出:“工农之间,即使在苏联的社会条件下,也有差异,它们的差异就是矛盾,仅仅不会激化成为对抗,不取阶级斗争的形态,不同于劳资间的矛盾,它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巩固的联盟,并在由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地解决这个矛盾”。“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穿于一切过程的始终。”[35]可见毛泽东本人对社会主义依然存在矛盾是持明确肯定态度的。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经历了一段时间社会主义实践后,一方面取得了一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毛泽东首先在1956年4月25日作了《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并明确指出“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十大关系就是十大矛盾,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正确地处理这些矛盾,以便把党内党外、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全部调动起来,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36]。在此基础上,同年9月,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在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与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其矛盾的实质“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37]

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矛盾的性质系统地进行了探讨,他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有自身的特点,“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38]。并指出,“在这个时候,我们提出划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线,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39]

(二)统筹兼顾与适当安排是处理利益矛盾的机制

人民内部的矛盾有各阶级内部和阶级之间的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40]。对这些矛盾,毛泽东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的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为了防止非对抗性的矛盾演变成对抗性的矛盾,必须采取适宜的方法解决这些矛盾。那么这些方法是什么呢?总的来说就是说服教育与行政命令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由于社会主义利益矛盾的政治性质是人民内部根本利益一致的非对抗性的矛盾,对人民内部的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来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

(三)实现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是处理利益矛盾评判的标准

对利益矛盾处理效果评判的标准,涉及一个核心的问题,利益的价值取向,即为什么人的问题。毛泽东同志始终认为,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把人民的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价值地位,认为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宗旨最核心的价值定位,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就是“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的政治标准,又被细化为六个方面:“(一)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三)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专政;(四)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五)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六)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些团结。这六条标准中,最重要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两条。”[41]

二、邓小平的利益和谐思想

邓小平理论始创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主要立足于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探索,其中含有丰富的利益政治价值观。1978年9月,邓小平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地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改善上。”[4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发展生产力的途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于确立这一中心的依据,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

(一)实现共同富裕是利益和谐的价值目标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城市先后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渐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特别是经济特区的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带动市场机制的发展,围绕“计划”与“市场”的多少引发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道路的争论,影响了改革进一步的推进。对此,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讲话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表述中“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其中,“‘富裕’反映了社会财富的多少,是社会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共同’,则反映了社会成员对财富的基本占有方式,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共同富裕既体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又体现了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的统一。”[43]

邓小平理论强调:广大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条件发展所需的经济利益的获得,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既体现了中国所走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根本特征,即“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44];又用这一原则回答了,在社会质疑因改革引发的收入差距、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存在的对错时,必须走什么样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问题,以此确保社会主义改革不断深入下去。对这一共同价值目标的构想,邓小平指出:“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45]这一构想中,对实现共同富裕有两个要点:一是依据中国的国情,走非均衡的利益实现道路,先富带动后富;二是依靠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政策调控,确保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二)发展生产力是利益和谐的实现机制

邓小平的政治观具有“大局”意识,其利益和谐的政治实现机制,主要是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的。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46],但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的体制束缚了经济的发展。对此,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47]强调经济体制改革与生产力发展紧密相关,对旧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邓小平对计划与市场的论述,引导人们首先摆脱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传统的守旧观念。正是在此基础上,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正式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此改革的具体、系统的目标及原则,在1993年中国共产党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进行了安排,其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中心环节,理顺了产权关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合理的宏观调控体系等。至此,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带动了中国全方位和整体改革的推进,由这一经济体制转轨促进了社会转型时代的到来,从而探索了市场经济如何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以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道路。

(三)三个有利于是利益和谐的评判标准

在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前,中国社会对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的本质认识不清,改革进程始终伴随着姓“资”、姓“社”问题的争论与干扰。对此,邓小平指出:改革性质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一判断标准中含有三个主体利益,即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

这一标准与他在1987年3月会见外宾时指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48]。这三个标准中,生产力的实现是处于基础地位的,因为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

三、江泽民的利益和谐思想

江泽民领导集体执政期间,国内正值两个转变:一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二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整个社会的利益结构关系进入了一个较大范围内的调整,最明显的就是随着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人们的新旧利益观也在实践中发生着碰撞,个人、集体、国家之间传统的一维利益关系是否需要改变,“先富”与“共富”两步走的发展战略所涉及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该如何兼顾,特别是在两个体制并存且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党和政府所掌握的公共权力被一些权力运行者转变成了市场中的一个可交换的资源。一时间出现了权力寻租,公共利益部门化、市场化等现象,直接导致一些干群、党群之间矛盾的升级。中国共产党面临需要再一次解答执政为了谁的问题,同时要对现实中出现的各种利益矛盾关系进行有效协调的发展任务。

同时,国际社会经历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引发的社会主义发展的低潮,国际利益格局迎来了冷战之后的重新洗牌,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又一次抬头。这样的国际背景下,中国更要通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契机积极走向世界,而如何处理与其他大国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已经切实地摆在执政党的面前。正是在解答这些现实的国内国外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江泽民领导集体的利益和谐思想,具体表现如下。

(一)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是利益和谐的价值目标

面临众多的利益矛盾关系,江泽民明确了党和政府所要努力实现的政治价值目标,就是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他指出:“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和认真实践。”[49]

(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利益和谐的实现机制

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中国实行改革之路,利益关系和谐的政治实现机制也不例外。江泽民强调:“要通过改革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比如中央和地方,沿海和内地,城市和农村,大中型国营企业和其他企业,以及全局和局部,长远和眼前,国家、集体和个人等之间的利益关系。改革一定会涉及这些利益关系。基本的原则应该是,从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激发各方面创造精神的优越性,能够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办一些大事情的优越性。这就是说,既要照顾各个方面的利益,又要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50]社会转型过程中,旧的政治体制机制阻碍着利益和谐关系的调整,就要对这方面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到上个世纪末,中国一共进行了六次行政机构改革,其中第六次改革意义重大,“就是把改革的目标确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根本途径是实行政企分开。”[51]在此基础上,开启了第七次行政机构改革。根据中共十五大指出的政府机构存在的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现状,1999年决定对中央机构进行改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理顺职能关系、精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重新调整了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体制和编制。到2000年年底,中共中央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2001年年初省级机构改革也基本完成。这就破除了长期以来行政机构改革仅限于中央与地方、条条和块块权力收放的改革思维,从管理机构、组织机构这一行政源头上规范政府的市场行为的界线,把先前市场上的全能型政府转变为有限型政府,明确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引导市场上其他利益主体行为的规范及利益关系的和谐。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利益和谐的评判标准

在推进政府机制改革过程中,党的系统的改革也同步进行。同时,后者的改革伴随着一个新的指导思想的产生,这一思想恰好确立了利益和谐的政治评价标准。2000年2月25日,江泽民同志在广东省考察工作时指出:“总结我们党七十多年的历史,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结论,这就是: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52]这是江泽民同志首次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至此,应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中国共产党,再一次强调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主体地位,并拓宽了利益价值取向的内容,引导利益内容的全面性。本世纪头两年党政系统的改革,由于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新生产力发展的方向,所取得的成效彰显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先进性,抓住了历史遗留下的计划经济时期深层体制矛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党自身建设的要求,其中包含的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是作为利益关系是否和谐的评判标准。

四、胡锦涛的利益和谐思想

“由于中国改革走的是一条‘先沿海后内地’、‘先非国有后国有’、‘先商品市场后要素市场’的‘边际演进’的渐进式道路,因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获益状况是不同的,加之国家曾在不同范围实行过优惠政策或特殊措施,由此形成了一种既定的利益格局,其中那部分获取改革先期效益的人,成了改革中的既得利益者”[53],使得中国社会的利益关系出现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矛盾扩大化、利益矛盾凸显化、利益冲突群体化”[54]等问题,具体表现在城乡、个人、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并导致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的沉重代价。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失衡,构成了改革继续推进的动力不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线构成了十六大以来中国主流利益政治观的主题,即利益发展动力论的利益和谐思想。

(一)实现社会和谐是利益和谐的价值目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这一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是与加快推进现代化相统一的目标,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符合人民的愿望,意义十分重大”[55]。从这一全面性目标的表述中可见,经过长期以经济利益增量发展的阶段后,符合利益主体人民需要的利益价值应具有多元价值目标的事实被认知,这是利益内容的统筹问题,是对社会转型期,以往短缺经济下“唯经济利益”的一种纠偏。利益关系需要协调是现阶段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因此,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共建共享是利益和谐的实现机制

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人民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也就有了全民动员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提升社会生产总的量与质的共识和举措。特别是把发展经济作为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时,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本道路,以实现共同富裕为利益实现的取向,都体现了利益共享的价值目标。基于此,先富带动后富的规划在实践中才得以顺利推进。这一过程中,先富者对资源的占有、享有政策倾斜的发展先机、获取经济体制转轨中因法制不健全的边际效益等,都体现了先富者对后富者未来发展资源的占有,或从另一层面来说,后富者被动地让渡了一部分利益,明显体现在中国的改革成就的取得,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以这样的代价为发展资本的,从这一点来说,后富者也间接参与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建设实践。

党的十六大指出:“我们取得的成就,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为今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党的任务,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为此,中共十六大做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决定:“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确认了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合理性,将利益的创造与利益的分配内在地统一起来。这一思想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又得以延续,胡锦涛强调,我们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实际,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目标。这样把利益和谐置于和谐社会这一全体人民共同目标的构建中,有了实现的载体。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又明确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为发展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共同建设、共同享有这一新的利益建设与利益分配模式,构成了十六大以来利益政治观的实现机制。

(三)科学发展是利益和谐的评判标准

利益和谐的理念具有包容性,它不仅关注利益关系协调的结果,同时也强调利益关系发展的过程,即利益和谐与否不仅是利益关系的格局与状态,更是利益发展的目标,利益和谐是为了利益得以更好地发展。进入新世纪,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市场经济体制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国社会被置于一个更加开放的环境中,受不确定因素影响的概率逐渐增大。这种情况下,摆脱发展困境的唯一方法,就是要把“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转向更加可控的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

科学发展是利益和谐的评判标准。基于完善市场机制、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总结二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发展经验,就是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样的发展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56]。这里既强调了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发展的统一,又强调了利益发展要兼顾外部环境,这样,利益的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全面统筹发展理论,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善于从国际形势发展变化中把握发展机遇、应对风险挑战,营造良好国际环境。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规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57]。这一论述对利益关系协调做了具体的安排,包括宏观、中观、微观各个层面,以此作为衡量利益和谐的评判标准。

总之,正因为当代中国拥有丰富的利益和谐思想渊源,为进一步探索更加契合实际的利益和谐发展理念奠定了基础。同时,也明确了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价值生成过程,这为推进当代中国利益和谐的实践提供了思想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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