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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和谐的传统思想

时间:2022-0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和”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范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和”的人文思想,是中华文化最为亮丽的瑰宝。这是最早出现的和谐思想。和谐思想要求人们坚持和谐的原则。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指人与自然之间处于平衡与协调的状态。它们构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

一、和谐的内涵

“和”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范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和”的人文思想,是中华文化最为亮丽的瑰宝。数千年来,“和”的观念辐射到中国人生活的各个层面,逐渐泛化为中华民族普遍的社会心理。

(一)中国“和”思想的起源

中国“和”的思想最早见于《易经》。《易经》中对“和”有精辟的论述。《乾·彖》:“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咸·彖》:“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易经》中的“和”,有和谐、和善之意。在《尚书》中也有关于“和”的阐述。《尚书·虞典》:“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把音乐理解为各种音素之间的协调,不相冲突,目的在于追求“神人相合”。到了春秋时期,开始出现“和”、“合”二字连用。“和合”一词最早出现在《国语》里。据《国语·郑语》记载:周幽王八年,郑桓公与周太史史伯在谈论“兴衰之故”和“死生之道”时,首次提出“和合”的概念。史伯说:“虞幕能听协风,以成乐万物生者也。夏禹能单平水土,以品处庶类者也。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周弃能播殖百谷蔬,以衣食民者也。”史伯认为万物的产生是善于“和合”金木水火土五种自然界的基本元素,从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此后,孔子孟子荀子、墨子以及老子等诸子百家都对“和”、“合”做了一些阐释。虽然各家侧重点不同,但总体而言,都认为“和合”是在不否认相互之间差异和分歧的基础上,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保持求同存异的人伦关系。

(二)和谐的内涵

说文解字》:“和,相应也。”指唱歌时相互应合,引申为不同事物相互配合的关系。

和谐概念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是以“和”的范畴出现的。较早的记载见于《国语·郑语》,西周太史史伯为郑桓公分析天下大势时指出,西周将要灭亡,原因是周王亲小人、远贤臣,不顾人民的意愿,且“去和而取同”。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是最早出现的和谐思想。在这里,史伯把“和”与“同”作为对立的范畴列出,什么是“和”,什么是“同”,它们之间本质的不同在哪里呢?史伯举例分析:“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从史伯的分析来看,事物是多种因素的集合,它们相互配合,协调组成新的事物,达到理想的效果。和谐的内在包含多样性、差异性、矛盾甚至冲突,但是,事物最终会达成更高层次的统一与协调,即和谐。所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和”,就是“以他平他”,即不同的事物构成一个整体,形成多样性的统一。

随着中华文化的发展,和谐概念不断获得丰富的内涵。“和谐”与一切美好的东西紧密相连,如和平、和睦、和气、和善、和美、和乐、祥和、柔和、温和、亲和等,由此“和谐”被视为中国文化的审美理想和至高境界。《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的“中”是自然人的状态,而“和”是社会人之符合礼仪法度从容自然的理想状态,就是人们追求的和谐状态。

和谐思想要求人们坚持和谐的原则。就是说,要承认事物的多样性、差异性,甚至是矛盾性。人们不能用整齐划一的,绝对化的思想看待事物。要正确认识事物,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必须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充分尊重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善于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孔子认为能不能坚持和谐的原则是区分和衡量君子与小人的标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传统的和谐思想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文明风尚的养成、人才的造就、政德政风的淳化等,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时至今日,“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饱含传统和文化意蕴的用语仍经常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是一种理想境界,是人生的极致,它蕴含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和谐相处的思想理念,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修养、哲学思想和政治理想。中国传统文化的和谐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与自然关系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指人与自然之间处于平衡与协调的状态。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把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相互依存,相互支撑,只有处于和谐关系中,才能各得其所,生生不息。正如《中庸》所说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中国传统思想主张“天人合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法天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庄子进一步发挥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庄子·知北游》)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保持协调,从而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境界。道家的这种“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强调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主张有机地、整体地去看待天地间的万事万物。

《易传》在天道观方面继承、发展了道家自然主义传统,在天人关系方面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而健全的天人理论体系。《易传》认为,天、地、人是统一的整体。自然与人,作为各自独立的形态是有区别的,但是作为一个宇宙生命的整体,则是同本同根,遵循着共同的变易法则。它们构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天道”与“人道”之间存在着内在同一性,分开来说,有天道、人道之别,总而统之,又可以谓之“一阴一阳谓之道”,二者是统一的。天人之间具有相参、相成,和谐统一的关系。即是说,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与合规律的运动。在这样的“和谐”中,天与人,自然与人,可以超越分别,达到合一,实现和谐和统一。如《文言传》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可见,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协调与合作、和谐与统一的关系。

儒家对“天人合一”的思想进行了许多阐发。《礼记·中庸》中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强调天、地、人和谐发展。人不是万物的主宰,而应实现天人协调,“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周易·乾卦·文言》)。宋代思想家张载在总结前人“天人为一”、“天人相参”说的基础上,首次使用了“天人合一”四字,并提出了“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命题,指出天地万物本来就是一个和谐的宇宙家庭,人与人是兄弟,人与物是朋友,相互之间应该亲密无间,共存共荣。这种“民胞物与”的境界,既是张载广大深厚的宇宙情怀的表现,也是中国传统“和谐”思想的重要内涵之一。

(二)世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

世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这一思想萌芽于我国最早的哲学经典《周易》,它构建了一个贯穿阴阳相互作用的和谐宇宙模式。它告诉人们,世界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和谐的整体。“易”是变易,也内在的包含着和谐的含义。它认为,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就是说,日月的变化、寒暑的交替等自然现象,都由阴阳两方面构成,都必须遵循阴阳变易的法则。阴阳二性具有本源性和功能性,乾坤(阴阳),既构成自然万物的生成之本(“元”),又构成自然万物的生成之因(“生”“成”)。总之,《周易》认为,阴阳与刚柔的和谐作用孕育了生生不息的宇宙生命。

这一思想在后来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谐概念被政治家用来处理政治关系,他们认为建立和谐的政治关系对于统治者维护统治至关重要。比史伯晚200多年的齐相晏子继承了史伯的和谐思想并加以发展。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子在回答齐侯“和与同异乎”的时候,晏子以做羹和音乐为喻揭示了“和”与“同”的区别。晏子认为厨师做羹要用各种不同的味来调制,才能得到美味;乐师要融合不同的音乐元素,协调不同特色的声音,才能创造出美妙的音乐。他联系到君臣关系说:“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可见,晏子的和谐思想针对性更强,提升到了实践层面,成为一种政治理念。他要求君主治国理政要更合理更科学。君主治理国家要坚持和谐的原则:制定决策,发布命令,要善于多方倾听不同的意见,正反两方面的意见都要听,兼听则明,使君臣之间在更高水平上达到和谐的状态。

在中国传统和谐思想的影响下,统治阶级在处理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上,也主张“协和”而非“征服”,即在平等基础上,和平共处、亲善和睦。《尚书·尧典》中说尧对九州的政策采用“亲”,对百姓的政策采用“平章”,对万邦的政策采用“协和”。《周易·乾卦》中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即主张万邦团结,和睦共处。这一点在后来的儒家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如孔子也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论语·颜渊》),又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主张以交往感化外邦,反对轻率地诉诸武力。孟子则提出“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主张“以德服人”(《孟子·公孙丑上》),提倡王道,反对霸道。

(三)人际关系和谐。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中国传统和谐思想主张“和为贵”,宽和处世,从而创造人际和谐的社会环境。《尚书·尧典》中,就有人与人之间应当如何和谐相处的记载。《尚书》说:“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强调首先把自己的宗族治理好,使之团结和睦,上下一心;然后治理自己的诸侯国并协调各诸侯国之间的关系,这样一来,天下臣民都友好如一家。这是一种十分理想的社会形态,家庭和睦,国家安宁,人人各得其所,各尽其能,彼此没有冲突。正像《礼记·礼运》中描述的那样:“四体既正,肤革充盈,人之肥也。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这真是一个和谐的人类社会,一个美好的人间乐园!

儒家思想也倡导和谐的人际关系。孔子一生都在研究人际关系,不但提出了“和为贵”的价值取向,而且提出了忠、孝、诚、信、敬、爱、仁义、道德等准则。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人小同而不和。”(《论语·卫灵公》)可见,孔子所提出的理想人格是善于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从而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孟子也十分重视人与人的和谐关系,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并以他的“性善论”为基础阐述他的“人和”思想,认为只要把人的先天本性推及于每个人,就能建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的和谐社会,从而实现“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礼记·礼运》)的大同社会。孟子的“人和”指人民的团结,人民齐心合力团结一致是取得胜利的决定性条件。

主张无为而治的道家更是强调人际和谐,避免冲突,实现社会安定、太平。《老子》不仅给人们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宽大为怀,人人“甘其食、美其衣、安其居、乐其俗”(《老子》第80章)的理想社会,而且提出了“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老子》第77章),以及“去甚、去奢、去泰”、“知止”、“知足”等主张,要人们效法天道,“有余以奉天下”,而不要“损不足以奉有余”,以实现社会的相对均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庄子则提出:“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将“和”视为取得快乐的根本,有“和”才有乐,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无间,那么就会其乐融融,怡然自得。荀子则认为人之所以“最为天下贵”,是因为人能“和”,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人与人之间和睦协调就能团结一致,团结一致,力量就强大,力量强大,就能战胜外物。

(四)人与自我身心和谐。

人与自我身心的和谐,在中国古代,也称人的神形合一,主要是指人生在世,要保持平和、恬淡的心态,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格,以实现人与自我身心的和谐。

儒家要求人们三省吾身,反求诸己,尽心知性,自我修养,从而进入一种高尚而又和谐的人生境界。故此,儒家十分重视修身作用,认为普天下的人都应以“修身”为本。其中对于“君子”,即儒家心目中的理想人格形象,更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孔子的“君子”标准为例,他提出君子有“三戒”:“少之时,戒之在色;及其壮也,戒之在斗;及其老也,戒之在得。”(《论语·季氏》)君子又有“四绝”:“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论语·子罕》)君子又有“五美”:“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君子又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颖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论语·季氏》)

道家主张“冲气以为和”、“和其光,同其尘”,要求人们擦去世事纷争落在自己心灵上的俗尘,以一颗淡泊明净的心灵看待外物与自己。老子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老子》第10章)“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分,和其光,同其尘”(《老子》第56章),强调人之形体与精神的合一,这样,就能“削除个我的固蔽,化除一切的封闭隔阂,超越于世俗偏狭的人伦关系局限,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看待一切人物”。从而达到人与自我身心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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