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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感应”的宇宙论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的本原与宇宙的秩序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探索的重要问题之一。董仲舒建构的宇宙论,最高概念是“天”,与这一传统有一定的传承关系。董仲舒肯定有意志的“天”,除了为“君权神授”,抬高皇帝的权威造舆论外,也是为了进一步论证“天人感应”的理论。而董仲舒与荀子相反,他讲“天人感应”,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天人相与之际”的问题。

世界的本原与宇宙的秩序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探索的重要问题之一。在科学极端落后的上古时代,“天生万物”“神主万事”成了人们对世界万物的根本认识。董仲舒建构的宇宙论,最高概念是“天”,与这一传统有一定的传承关系。他继承了西周以来关于“天道”“天命”的世界观,吸收了春秋战国以来阴阳五行家的神秘主义思想,通过解释发挥《春秋公羊传》的“微言大义”,完成了他的宇宙论体系。

他说:“天者,群物之祖也”(《汉书·董仲舒传》),“天地者,百物之本”(《春秋繁露·观物》),“天者,百神之大君也”(《郊祭》)。宇宙万物都是“天”有意识创造的,自然界的万物及其变化,都是天的意志的体现,这样的“天”,当然是虚构出来的,它实际上是地上的封建统治者的化身,是地上的统治者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出来的一个偶像。

董仲舒把汉代的封建统治说成是“天道”、“天意”的体现。他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这是说皇帝是按照天的旨意来推行其封建的统治的,例如尧舜汤武都是受天命而为天子的:“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这样就给了封建中央集权专制以宗教神学的理论根据。这样的“天”是宇宙间至高无上的主宰,董仲舒讲“天”有意志,不是简单地重复先秦以来关于“天”是有意志的人格神,他主要是通过对阴阳五行学说的解释以及对于自然界现意比附来论证天有意志的,他把阴阳五行和自然季节的变化都说成是天的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动。他提出“天数右阳而不右阴”(《阳尊阴卑》),即是说,“天”始终把阳当作主导的方面,而把阴当作次要的附属的方面,阳主万物的养育生长(“阳常居大夏”),阴主万物的收藏(“阴常居大冬”);阳体现天的恩德,阴体现天的刑罚,天尚德不尚刑,因此,阳为主,阴为从,阳尊阴卑。由阴阳而产生的季节变化,他也说成是天的意志活动,如说:“喜气为暖而当春,怒气为清而当秋,乐气为太阳而当夏,哀气为太阴而当冬。”(《阳尊阴卑》)把春夏秋冬的季节变化说成为天的喜怒哀乐的表现。总之,他认为,“阳气仁而阴气戾”,“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王道通三》)等等。董仲舒的这些观点,实质上是把阴阳二气伦理化了。

关于“五行”,董仲舒通过对“五行相生”“五行相胜”和“五行顺逆”等论述,把木、火、土、金、水的次序说成是“天次之序也”(《五行之义》),即“天”所安排定的次序。他认为,这种“相生”的次序,也就是“父子之序”,而人类则“就天之制”以为社会之制,因此,“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同上)。在“五行”之中,董仲舒又特别重视“土”,认为“土者,五行之主也”,“天之股肱也”(同上)。“土”所表现出来的最大德性是顺从天意,或者说:“至忠厚信,以事其君。”(《五行相生》)所以,他认为:“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谓有行人矣。”(《五行之义》)董仲舒的这些思想对东汉《白虎通》的神学思想有极大影响。

董仲舒肯定有意志的“天”,除了为“君权神授”,抬高皇帝的权威造舆论外,也是为了进一步论证“天人感应”的理论。原来荀子主张“明于天人之分”,一方面把自然的天看成是客观存在的世界,认为它的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天行有常”;另一方面提出了人可以“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而董仲舒与荀子相反,他讲“天人感应”,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天人相与之际”的问题。

董仲舒从物类的机械感应推出“天人感应”,他说:“琴瑟报弹其宫,他宫自鸣而应之,此物之以类动者也。”接着他就引《尚书传》说:“周将兴之时,有大赤鸟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见此以劝之也。”(《同类相动》)本来事物之间确实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关系,在当时科学所能达到的水平,已经知道在声音之间有“共鸣”或“共振”的现象;在医学上也注意到自然环境对人身体的影响;在农学中看到了天象的变化和作物生长之间的关系等等。董仲舒利用并曲解了这些现象,创造出他的“天人感应”理论,认为“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同上)。

如果说物类相应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们是同类的东西,那么天和人并不是同类的东西,在他们之间怎样能存在董仲舒所说的神秘的感应关系呢?为了证明这一点,他除了把“天”说成是和人一样有意志的之外,还提出了“人副天数”的著名命题。他把人说成天的副本,用来论证他的天人感应的目的论。他说:“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为人者天》)人的模样与天的模样一样,从形体说,人有骨节,天有时数:“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人副天数》)人有五脏,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天有四时;人有视(醒)瞑(睡眠),天有昼夜。从人的感情意识来说,人有好恶,天有暖晴;人有喜怒,天有寒暑;至于人的道德品质,更是“天意”“天志”的体现。因为人和天具有相同的生理的和道德的本质,这就证明了天与人是合一的,天与人可以交感。天创造人是要人来实现天的意志。

因此,人的行为符合天意,天就喜欢;违反天意,天就震怒。为此,董仲舒说:“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而欲止其乱也。”(《汉书·董仲舒传》)统治者如果违反天意(失道),天就会出现灾异现象加以警告,使其觉悟,如果不省悟,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他又说:“五行变至,当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则咎除。不救以德,不出三年,天当雨石”(《五行变救》)。这是企图用怪异现象规劝统治者施行德治。这种谴告说似乎是利用宗教迷信对人君的“失道”加以限制,但从维护封建社会的根本利益来说,这也是体现天对人君的一种爱护,这是从另一角度论证君权神授的。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为汉代后来谶纬迷信的兴起开了先河。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都注意吸收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作为神道设教、君权神授的理论根据。

董仲舒在向汉武帝的《对策》中提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所谓“道”,就是封建社会的根本法则,它总结了封建的道德、政治、教化、习俗等等。董仲舒把这个“道”和神秘的“天”结合起来,扩充为整个宇宙的根本规律,得出了他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思想体系。他认为,道和天一样,都是永恒的不可改变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形式上枝节上的变化,而不会有实质的根本变化。道永远是完美无缺的,只在偏离道的时候才出现弊病。因此,变化也只是对“失道”的纠正和弥补。他说:“道者万世亡弊,弊者道之失也。”(《汉书·董仲舒传》)

由于古代朴素的辩证法已经提出关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理论,现实生活中这种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要根本否认这一点是很困难的。因而董仲舒就针对这个问题提出来所谓“经”与“权”的思想。所谓“经”就是指经常,也就是说通常的情况;所谓“权”(或称为“变”)是指异常,也就是说异常的情况。董仲舒承认“权”也是必要的,在非常的情况下可以有所变通,但是这种变通决不能超出“道”的范围,即决不能超出封建制度所允许的范围,他说:“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五英》)这就是说,在非常情况下,在一些枝节问题的处理上,可以和经常的情况下有所不同,但是这种不同只能在被允许的范围之内,如果要超出这个范围,就是死也不能干。从这里看,董仲舒所说的“经”和“权”都包含在所谓“道”之内,而道是不可改变的,这也就是他所说的:“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楚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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