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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感应灾异观

时间:2022-02-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西汉以后,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成为解释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因的理论框架。在天人感应灾异观的基础上,董仲舒进一步提出灾害发生的根源还具有终极性,是自来自致,无法探究,也不允许探究,即其所谓“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10]。天人感应灾异观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
天人感应灾异观_穿越震荡构建和

西汉以后,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成为解释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因的理论框架。天人感应理论认为,天是以自然现象为外貌的有意志的至上神,天创造了人,天人合一,所以天、人相互感应,灾异和祥瑞就是天人感应的方式。灾就是自然灾害,异是兆示灾难的异常自然现象,祥瑞是预示吉祥的自然现象,祥瑞与灾异都是天的意志,政治无道,天就要降灾异以示告诫或惩罚,反之,则显现祥瑞以奖励人君。[9]按照天人感应的理论,祥瑞、灾异与人事行为尤其是政治得失之间存在着因果关联,为政的好坏直接能够感召出祥瑞、灾异,灾异是上天对国家失道的谴告和警告,如果天之谴和天之警都不起作用,那就会出现“大异”,如山崩、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现象。在天人感应灾异观的基础上,董仲舒进一步提出灾害发生的根源还具有终极性,是自来自致,无法探究,也不允许探究,即其所谓“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至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10]。这种解释的负面意义在于为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成因增添了更加浓厚的神秘色彩,有效地阻止人探究地震等自然灾害成因的理性思考,“我国士大夫昔以震灾隆自天,非人事所能补救,故散载史志,鲜纂专书以研究,不知震势平剧及频度多寡实本地壳变动之缓急”[11]。但在另一方面这个观念却维护了对天的终极信仰和天人感应的意识形态,将人的视线完全转移到世间人事、人君政道、德行修为上,进而形成特殊的救灾方式——祈祷与仁政,即自然灾害没有降临时,要竭诚祈祷,以示对上天的敬畏与顺服,灾害发生以后,要开仓谷救灾民,并减赋税和各种杂役,同时还要“赏有功”“封有德”“举孝悌”“恤黎元”“赦天下”,目的是以圣王德义消伏灾咎,如元代温陵释大圭著《紫云开士传》载1013年泉州地震后的情景:“地震逾月,州人大恐慌,守舒贲延彬禳之,为瑜伽会三日,地遂如故。”即通过瑜伽会消除地震灾害;1068年广东潮安地震不止,皇帝命地方长官祈祷消灾,“潮州地震未止,今又再震,欲委本州知州为军民祈福,建置道场,以慰安民心。上批:……并令所在长吏精严祈祷”。1403年山西忻县地震,“上曰:‘地道贵静,今数震摇,得非兵兴劳民之象乎。宜诏本路转运经略司,安恤百姓,毋得驰边备’”[12]

天人感应灾异观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一方面,“它强调人事能影响天意,修人事能克服灾异,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增强人们的救灾动力。它视灾异为天诫或天谴,有利于劝告君主救灾”[13]。另一方面,天人感应灾异观“作为一种思维方式,起源于人类对自然力量的崇拜、恐惧和无能为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又融入阴阳五行学说和谶纬迷信。它不能科学地认识灾害的原因和后果,又不能正确地认识救灾的目的和意义”[14]。从救灾的效果讲,从天人感应灾异观导演出来的祈祷救灾和行仁政的措施,总体上对实际灾情补救无多,直接原因是这些措施的救灾针对性、时效性不强。[15]

尽管天人感应灾异观在指导救灾时存在着不足,但作为一种信仰体系在中国人心中延续了两千多年。“无论在古代还是在今天,在中国人的心理世界里,一直有一个作为信念本体的天存在着、活跃着。……这也并不意味着人群民众就是愚昧无知的,其实,这甚至与知识水平没有一点的必然联系,关键是中国人在本性上天生地就信这个说法,就认这个说法,相信什么,就会进入什么的逻辑系统。这绝对是信念、信仰领域里的事情,任何科学普及或知识学习都难以对之作出修正和改变。”[16]1976年发生云南龙陵7.3级、7.4级地震和唐山7.8级大地震后,民间纷纷传言,认为这几次大地震是国家变动的征兆,后来又将地震与当年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去世联系起来,这充分说明了天人感应灾异观对后世影响的深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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