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新子學”典範

“新子學”典範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子學”典範——章太炎思想論綱[新加坡]嚴壽澂一、序説:先秦諸子《莊子·天下》起首即言“道術”與“方術”之異:“明於本數,系於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無乎不在”者,謂之“道術”;“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者,謂之“方術”。春秋以降,此一制度漸次崩壞,“王官之學”不能照舊維持,流入民間,諸子百家於是興起。

“新子學”典範——章太炎思想論綱

新加坡]嚴壽澂

一、序説:先秦諸子

《莊子·天下》起首即言“道術”與“方術”之異:“明於本數,系於末度,六通四辟,小大精粗,其運無乎不在”者,謂之“道術”;“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者,謂之“方術”。簡言之,“全者謂之‘道術’,分者謂之‘方術’”[1]。“舊法世傳”之《詩》、《書》、《禮》、《樂》、《易》、《春秋》(亦即《漢書·藝文志》所謂“六藝之文”)為“道術”,“百家之學”則是“方術”。“道術”掌於王官,“方術”則是私家言。

古代封建社會,等級森嚴,貴族與平民,劃若鴻溝。教育為貴族所壟斷,學術為貴族國家所掌控,此即所謂王官之學,六經乃是其總匯。春秋以降,此一制度漸次崩壞,“王官之學”不能照舊維持,流入民間,諸子百家於是興起。章太炎以為,開風氣之先者乃老、孔二家,云:“老聃、仲尼而上,學皆在官;老聃、仲尼而下,學皆在家人。”[2]所謂家人者,私家也。六經乃官書,私家之言則是口説[3],由王官學蜕化而成。《漢書·藝文志》所謂某家出於某官,正是指此。《淮南子·要略》則以為,儒、墨諸家所習之業不同,所處環境不同,救弊之方隨之而異[4]。吕誠之(思勉)以為,二説“一言其因,一言其緣”,“不惟本不相背,亦且相得益彰”[5],可謂的論。

章太炎深明於此,故曰:“九流皆出王官,及其發舒,王官所不能與;官人守要,而九流究宣其義,是以滋長。短者即循循無所進取。”[6]易言之,諸子百家的“方術”,雖各得“道術”之一體,然而“究宣其義”而有“滋長”。《天下》篇所謂“各得一察焉以自好”,正是就此而言。吕誠之則指出:“子部專家之學興而子書起,專家之學亡而子書訖。”原因是:“子為一家之學術,其著述亦不由於一人。勉强設譬,則子如今之科學書,一書專講一種學問。”此等專家學問,“遠求諸西周以前”,無有也。“東漢後人作者,即覺淺薄。然西漢子書之精者,仍多祖述先秦之説。”因此可説:“子者,春秋、戰國一時代之物也。……前乎此,則渾而未分;後乎此,則又裂而將合。故前此無專家之學,後此亦無專家之學也。”[7]

更須知,先秦諸子起於禮崩樂壞之世,以救時弊為職志,所重不在宇宙本體及認識論,而在社會人生。如劉鑒泉(咸炘)所謂:“西方古哲學生於閑暇辨論之習,中國周、秦諸子則生於亂世,故其説多為社會問題,惟道家儒家、名家、陰陽家論及形上問題,此外皆不過政策而已,故荀子以百家異説與諸侯異政並稱,而呼之為亂家。”華夏思想雖不追問宇宙本體及認識之源,但是對於“人生社會之原理則講之甚詳,精透之言多為西人所不及”。原因在於兩者的態度根本不同:“西之學重於求知萬物,中人則重於應對萬物。”[8]

“思以其學易天下”的先秦諸子[9],此一態度最為明顯。余季豫(嘉錫)因此説道,諸子書既“以立意為宗,不以敍事為主”,其中種種譬喻附會,“因文見意,隨物賦形”,難以視之為實録[10]。因此,研治諸子,不當斤斤於名物制度。章太炎云:“治經治子,校勘訓詁,特最初門徑然。大略言之:經多陳事實,諸子多明義理。校勘訓詁而後,不得不各有所主。故賈、馬不能理諸子,而郭象、張湛不能治經。”[11]所言最為諦當。

此一論斷的依據,不是價值判斷,而是實情。經也好,子也好,其源頭都是“王官之學”,即貴族掌握的學術總匯,亦即前此的古書。吕誠之對此有精闢的闡説,大意如下:孔子“述而不作”,以“六藝之文”為教本,藉以講説自己的一番道理,經弟子記録而為傳。孔門所重,在孔子所説之義而不在經文本身,然而“不能謂其物不本之於古”。“其物雖本之於古,而孔子自别有其義。”[12]因此,“在諸家中,儒家之六經,與前此之古書,關係最大”[13]。太炎所謂“經多陳事實”,根本原因在此。

二、依自不依他:章太炎與“新子學”

清儒以訓詁考證治經,成績斐然。中葉以後,更有學者治經之餘,旁及於諸子。民國十七至廿一年間,善化羅庶丹(焌)編撰《諸子學述》以授諸生,歸納清代治諸子學者為輯佚、校勘、解故三派,詳加敍述,以為三者皆考證之學,“不過略示用功之方法”,並非究竟,治諸子之學,自當以義理為主。又提出“不執己見”、“不求隱怪”、“不加附會”三項,以針砭近時學者[14]。所言甚有理據。

庶丹所舉“隱怪”之例為:“老聃畏孔子之殺身,故遠遁於函谷;屈平思美人而不得,故殉情於汨羅”,以為此等“非常異議可怪之論”,“不獨羌無故實,實與研究學問之法毫無關係”[15]。所謂老聃畏孔子殺身云云,正是出於太炎所作《諸子學略説》(成於光緒三十二年丙午)[16]。其時太炎反孔意氣甚盛,十餘年後,與柳詒徵書,對此深表懺悔。自謂當時深惡康長素(有為)孔教之説,“遂至激而詆孔”,中年以後,“詆孔則絶口不談,亦由平情斠論,深知孔子之道,非長素輩所能附會也”[17]。民國三年,太炎為袁世凱幽囚於北京錢糧胡同,達兩年之久。其間成《菿漢微言》,自述學術道:原“以為仲尼之功,賢於堯舜,其玄遠終不敢望老、莊”,最後“以莊證孔”,方始明瞭孔子“耳順”(六十而耳順)、“絶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之指,“知其階位卓絶,誠非功濟生民而已”[18]。此為太炎對於孔子的定論。

《諸子學略説》議論廉悍,開首即曰:

所謂諸子學者,非專限於周、秦,後代諸家亦得列入,而必以周、秦為主。蓋中國學説,其病多在汗漫。春秋以上,學説未興。漢武以後,定一尊于孔子,雖欲放言高論,猶必以無礙孔氏為宗,强相援引,妄為皮傅,愈調和者愈失其本真,愈附會者愈違其解故。故中國之學,其失不在支離,而在汗漫。自宋以後,理學肈興。明世推崇朱氏過于素王;陽明起而相抗,其言致良知也,猶云“朱子晚年定論”;孫奇逢輩遂以調和朱陸為能,此皆汗漫之失也。惟周秦諸子,推迹古初,承受師法,各為獨立,無援引攀附之事。雖同在一家,猶且矜己自貴,不相通融。[19]

其致譏於儒家者,則在“湛心利禄”四字。認為儒家講所謂時中、時伸、時絀,“故道德不必求其是,理想亦不必求其是,惟期便於行事則可矣。用儒家之道德,故艱苦卓厲者絶無,而冒没奔競者皆是……用儒家之理想,故宗旨多在可否之間,論議止於函胡之地”。“彼耶穌教、天方教崇奉一尊,其害在堵塞人之思想;而儒術之害,則在淆亂人之思想。”[20]同時又指出,六經“為紀事之書,其學惟為客觀之學”,而諸子則是“主觀之學,要在尋求義理,不在考迹異同,既立一宗,則必自堅其説,一切載籍,可以供我之用,非束書不觀也。雖異己者,亦必睹其文籍,知其義趣,惟往覆辯論,不稍假借而已。是故言諸子,必以周秦為主”[21]

綜上所引,太炎對諸子學的看法可以歸納如下:

(一)先秦諸子之所以可貴,在其思想獨立,堅守自己的立場,無攀附援引之事。

(二)諸子乃主觀之學,旨在尋求義理,不在考證事實,故治子與治經,取徑當有所不同。

(三)既自成一家,便須堅持宗旨,不可議論模糊,蹈汗漫之習。

(四)凡提倡一種道德、一種理想,必須求其是,不可為便於行事而模棱兩可。

(五)堅持宗旨的同時,又須自由辯論,瞭解異己之説,不可如耶、回諸教,以上帝臨人,堵塞思想。

貫穿於其間的,是一個太炎終身以之的原則,即“依自不依他”。首先,是自貴其心,不援鬼神。其《答鐵錚書》對此闡發頗詳,以為“支那德教,雖各殊途,而根原所在,悉歸于一,曰依自不依他耳”。自孔子至於孟、荀,性善性惡,争論不休;到了宋代,程、朱之學興起,與之立異者,則有陸、王;清代又有顔元、李塨,與陸、王立異。諸家“雖虚實不同,拘通異狀”,但是有一共同之處,即“自貴其心,不以鬼神為奥主”。“佛教行于中國,宗派十數”,唯獨“禪宗為盛”,原因正在於“自貴其心,不援鬼神,與中國心理相合”[22]。又指出:“中國所以維持道德者”,在孔子以前,或有“尊天敬鬼之説(墨子雖生孔子後,其所守乃古道德)”,自孔子以後,“儒、道、名、法,變易萬端”,推原其根本,唯有“依自不依他”一語而已。佛教本是自力宗教,與“不好依他”的漢族心理吻合,故“得迎機而入”。“破壞鬼神之説”的元功,“不得不歸之孔子”。若無孔子,“即佛教亦不得盛行”。“孔子雖言鬼神體物,而仍言齊明盛服,以承祭祀”;孔子説“祭如在”,“如在者,明其本不在也”[23]。太炎强調,“中國依自不依他之説,遠勝歐洲神教”,切不可棄之。聲稱:“僕所奉持,以依自不依他為臬極。”[24]根本原因是:“即實而言,人本獨生,非為他生。而造物無物,亦不得有其命令者。”[25]因此,太炎一生,對於一切神教皆予破斥,不稍假借。(如論墨子,有云:“墨子雖有禁攻之義,及言‘天志’、‘明鬼’,違之者則分當夷滅而不辭,斯固景教、天方之所馳驟,亮不足道。”[26]又謂墨子“其道太觳”,故“不用於世”,否則“十字軍之禍,夙見於禹域矣”,因“墨子之教,實與基督、天方同科”也[27]。)

其次,是特立獨行,堅持原則,不依阿取容。吕誠之指出,此乃太炎為人“不可及之處”:“以勳章作扇墜;臨總統府之門,大駡袁世凱包藏禍心;七追捕,三入牢獄,而革命之志,終不屈撓”。更為難能可貴的是,他為原則故,不惜得罪朋友。須知“從來冒犯權貴易,得罪朋友難。因為權貴雖然是權貴,和我們的關係,其實是疏遠的,朋友就不然了”。太炎和康長素(有為)等人,“非無雅故,然因學術上的歧異,即不恤稱長素為妄人”。又如“五四”時代享有盛名的蔡元培,“不但以學問見尊而且以名節見重”,太炎卻説他“國安則歸為官吏,國危則去歐洲”。蔡氏是否如此,兹姑不論,“然太炎為取巧立名者戒之意,則可謂至深切了”[28]

個體當依自不依他,羣體亦然。太炎晚年告弟子曰:“夫國于天地,必有與立,所不與他國同者,歷史也,語言文字也。二者國之特性,不可失墜者也。……尊信國史,保全中國語言文字,此余之志也。弟輩能承余志,斯無愧矣。”[29]人有個性,國亦有之,是謂國性,一旦失墜,必致危殆。太炎因此着重保存國性:“國無論文野,要能守其國性,則可以不殆。金與清皆自塞外勝中國者也,以好慕中國文化,失其樸勁風,比及國亡,求遺種而不得焉。上溯元魏,其致亡之道亦然。”至於蒙古,“起於沙漠,入主中夏,不便安其俗,言辭了戾,不能成漢語(觀元時詔書令旨可知),起居亦不與漢同化,其君每歲必出居上都”。正因如此,“及為明所覆,猶能還其沙漠,與明相争且三百年”。而“元魏金清習於漢化”,卑視其原來的族人,以為無知識,“後雖欲退處不毛,有所不能”。凡此“野而少文”者,“保其野則猶不滅,失其野則無噍類”。此類往事,乃“中國之鑒”。就“物用”而言,中國確較遠西為“野”,但不可虚慕“遠西物用之美”,必須“守其國性”,方能“不弊”[30]。又説:“夫贍于己者,無輕效人”;世人“以不類遠西為恥,而余以不類方更為榮”。引《老子》曰:“天下皆謂我道大,似不肖。夫惟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細也夫。”以為中國與日本之别,正在於此[31]。要言之,國家猶如個人,必須“依自不依他”,否則不足以自立於天地之間。

太炎論列各家學術,不援引,不汗漫,往往洞燭幽微。其《諸子學略説》一文,雖有非常異議可怪之論,然而一空依傍,時有卓見,遠勝皮傅西説者(如胡適之)。論晚清以來“新子學”,不得不以太炎為巨擘。所謂子學,含義有二:一指研治先秦以降的諸子之學,二是自成一家義理。清末民初,受西潮衝擊,新學勃興,大多以西人成説為準繩,評判中國原有的一切。《墨子》書中有邏輯學及自然科學知識,“兼愛”更可附會社會主義,如此寶藏,焉可不尊?於是新派學者特重墨子,以致如陳寅恪所譏,“任何古書古字,絶無依據,亦可隨其一時偶然興會,而為之改移,幾若善博者呼盧成盧,喝雉成雉之比”[32]。究其原因,隨人腳跟,失卻自性也。太炎對此,大不以為然,針砭道:“但聽了别國人説本國的學説壞,依著他説壞,固然是錯;就聽了别國人説本國的學説好,依著他説好,仍舊是錯。為甚麽緣故呢?别國人到底不明白我國的學問,就有幾份涉獵,都是皮毛,憑他説好説壞,都不能當做定論。”又説:“胡亂跟人,非但無益,並且有害。這是甚麽緣故?意中先看他是個靶子,一定連他的壞處也取了來。”[33]按:所言極是,然而時至今日,不少所謂知識分子仍是如此,盲目推崇西方漢學即為一例。須知多數西方漢學家,對我國的學問,到底是不甚明白的。當時如此,今日猶然。

總之,太炎研治先秦諸子,以其小學根底,奄有校勘、解故二派之長,加之以明辨功深,富有理致,既明訓詁,又得大體,故能迥出新舊二派之上[34]。而且論學論治,皆能自成一家義理,如其弟子龐石帚(俊)所謂:“揚搉古今,商略政俗,早歲則為《訄書》六十三篇,自比仲長統。中年以後,復加删潤,以為《檢論》,自成一家言。”[35]故曰:若太炎者,足為今日“新子學”之典範也。以下略作闡釋,以就教於學界。

三、求是、致用與忠恕

太炎清末旅居日本時,與鍾正楙論學,有曰:“所望于友朋者,處為佚民,出為國士;學在求是,不以致用;用在親民,不以干禄。”[36]此數語,可視為太炎本人的自我期許。以為惟知求是而不問致用,正是清儒的長處:“大氐清世經儒,自今文而外,大體與漢儒絶異。不以經術明治亂,故短於風議;不以陰陽斷人事,故長於求是。”漢儒“以神教蔽六藝”的“怪妄”之弊,於是一掃而空。六經便脱去了宗教色彩,與古史無異。雖不以經中所言為神聖律令,只是整理條别,而“上世人事汙隆之迹,猶大略可知”。“以此綜貫,則可以明流變;以此裂分,則可以審因革。”[37]“一言一事,必求其徵,雖時有穿鑿,弗能越其繩尺”,但求明瞭古代社會盛衰之迹,不作致用之想。説羣經如此,説諸子亦然,一概以制度名物作“徵驗”,旨在“觀世知化”,“不欲以經術致用”。而古代社會情狀既表而出之,“則質文蕃變,較然如丹墨可别”,後世治國者便可以此為行政的參考[38]。易言之,用從是出,不求致用而自有致用的功效。

中國人對各種事物的態度,往往是只問其用,不求其是。而近世各種技藝的長足進步,其根本正在於不問實用的基礎科學。千餘年間,中國的應用技術領先於世界,到了近代,大大落後於西方。太過實用的態度(即前述劉鑒泉所謂重於應對萬物),當為主因之一。“五四”運動爆發之年,陳寅恪在哈佛大學對吴雨僧(宓)談及中國人的習性,説道:“中國古人,素擅長政治及實踐倫理學,與羅馬人最相似,其言道德,惟重實用,不究虚理,其長處短處均在此。長處即修齊治平之旨;短處即實事之利害得失,觀察過明,而乏精深遠大之思……而不知實業以科學為根本,不揣其本,而治其末,究其極,只成下等之工匠。境遇學理,略有變遷,則其技不復能用。所謂最實用者,乃適成為最不實用。”[39]太炎所謂學在求是不以致用,可謂孤明先發,駸駸越出了中國向來惟重實用的傳統。

太炎更指出:人世間學術,不出“求是”、“致用”二途。“下驗動物植物,上至求證真如,皆求是耳。”以此求是所得之理,用於“制器”,便是致用了。求是致用,於是相輔而相成。士農工商,“四民分業,不必兼務,而亦不可相非”。社會如此,學術亦然。人生有限,知識無窮,“是以不求遍物,立其大者,立其小者,皆可也。”若“以其所好”,訾議其所不知,“是為中德,乃凶德之首”。孔子有自己的職業,故“不學稼”,是否能因此而“欲人人不為稼”?荷蓧丈人的職業是“勤四體,分五穀”,然而是否能因此而“欲人人為稼”?故曰:“吏、農、陶、冶,輾轉相資。必欲一人萬能,勢所不可。自政俗觀之,九兩六職,平等平等。自學術觀之,諸科博士,平等平等。但於一科之中,則有高下耳。”[40]按:余英時指出:“西方現代社會的特徵之一是政治、宗教、學術、道德、經濟、藝術各個領域都相對獨立,其中没有任何一個領域可以特殊自居,而凌駕於其他領域之上。”[41]太炎上述言論出於《菿漢微言》,作於民國初年,較余氏所言,足足早了近八十年,不僅絶不依傍他人,且遠為精到。太炎思想之超卓,即此可見。

太炎在清末,有《與王鶴鳴書》,縱論古今學術,指出漢儒所謂“《春秋》斷獄,《禹貢》治河,三百篇當諫書”,不過是“以典訓緣飾”,否則便是“曲學干禄者為之”。試考察漢代循吏之所為,可知所謂經術致用,顯然不如刀筆吏之執法。指出“學者將以實事求是,有用與否,固不暇計”,絶不可輕言以六藝致用。又説道:“學者在辨名實,知情偽,雖致用不足尚,雖無用不足卑。”[42]按:求真求是與各科平等的現代學術精神,可謂盡於此數語中了。

人各有能有不能,長於此者或短於彼,因此,切不可將己之所學所習者視為至高,亦不可以為能者無所不能。太炎對此有真切的認識,説道:

陸、王之奮迅直捷,足以摧陷封蔀,芟夷大難,然有破壞而無建設。故陽明既平宸濠,而政績無可述。徐階既除嚴嵩,階自為政,又無以大過嵩也。吕伯恭知典章,朱元晦能為吏,其材猶小;如陳君舉、戴東原輩,輔萬物之自然,成天下之亹亹,足以建設矣,然能令民生得職,德化固未足言。必如明道、白沙者,不言而信,不怒而威,然後真見太平也。雖然,以晦庵、東原夷大難,以陽明宰平世,多見其躓礙矣。而近人專守一術,詆他人為無用,此未知舟車之異宜也。[43]

按:如此議論,至為透徹。其背後的理據則是忠恕一貫之道。

太炎云:“仲尼以一貫為道為學,貫之者何?只忠恕耳。”所謂絜矩之道,所謂推己及人,“恕”之一字可以盡之。然而宇宙之内,芸芸萬物,好尚本是不同。“人食五穀”,而麋鹿食草,鴟鳥烏鴉則嗜鼠。即使同是人類,“所好高下,亦有種種殊異”。若“徒知絜矩”,以為己之所好,人亦好之,於是以己之所好與人,殊不知適得其反,乃人之所惡。故須濟之以“至忠”,方能“使人人得職”[44]。人各有性,人各有志,遺傳不同,遭際亦異,故人心各有其“順違”。人心順違形成慣性(“串習”),以此判斷事物,便有此是彼非之見,故所謂是非,本無定論。即使一人之身,此時之所是,或為他時之所非,亦難以一律。故太炎云:“係乎他者,曲直與庸衆共之;存乎己者,正謬以當情為主。”[45]亦即凡事係於他人者,隨順俗情,以大衆心為心;至於存於一己者,當不負此心,以真情為準,自作判斷。前者為恕,後者為忠。二者合一,便是莊子齊物之旨。故曰:“盡忠恕者,是惟莊生能之,所云齊物,即忠恕兩舉者也。”[46]

不僅為道須貫之以忠恕,為學亦然。太炎解釋道:“舉一隅以三隅反,此之謂恕。”然而“凡事不可盡以理推,專用恕術,不知親證,於事理多失”,所以必須救之以“忠”。“忠者,周至之謂。檢驗觀察必微以密,觀其殊相,以得環中,斯為忠矣。今世學者亦有演繹、歸納二法,前者據理以量事,後者驗事以成理。其術至今用之,而不悟孔子所言,何哉?”[47]易言之,恕相當於演繹法,忠則相當於歸納法。共相不可常恃,演繹有時而窮,故必須實驗觀察以得其殊相。親證殊相既多,亦可歸納之,以别成一共相,此即“驗事以成理”。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偏廢。太炎對此,又有進一步的説明,云:

心能推度曰恕,周以察物曰忠。故夫聞一以知十,舉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恕之事也。夫彼是之辯,正處正色正味之位,其侯度誠未可壹也。守恕者善比類,誠令比類可以遍知者,是絜矩可以審方圓。物情之紛,非若方圓可以量度也。故用矩者困,而務比類者疑。周以察物,舉其徵符而辨其骨理者,忠之事也。故疏通知遠者恕,文理密察者忠。身觀焉忠也,方不障恕也……以知忠恕于學,猶鳥有兩翮,而車之左右輪。[48]

按:所謂侯度,是指某種據以衡量事物的標準或模型;而所謂正處正色正味之位,則是依據此等標準、模型所定之典範;以此比類推論,用以解釋諸多相關現象,即所謂方不障。然而宙合之内,物情紛繁,常有溢出於某一侯度或規矩之外者,若一任推理而不作具體而細微的觀察實驗,則或與實情相差甚遠,故必須“周以察物,舉其徵符而辨其骨理”,此即所謂“身觀焉忠也”。然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一一事物必求親證,勢所不能,亦無必要,因為經由歸納法而得到的標準、模型畢竟能適用於大多數情形,故認識事物,比類推論的“恕”之事亦不可少。試問:現代科學研究之道,豈非正是如此?胡適之提倡“大膽假設,小心求證”,自命掌握“科學”方法,沾沾自喜,試與太炎之説相較,高下立判。

所謂“存乎己者,正謬以當情為主”,正是“忠”之事,亦即不依他起見,不强己以從人。為道如是,為學亦然。依此推論,必然反對排除異己,主張思想學術的多元發展。太炎以為:

以道莅天下者,貴乎微眇玄深,不排異己。不知其説而提倡一類之學,鼓舞泰甚,雖善道亦以滋敗。李斯之法律,平津之經術,西晉之老莊,晚明之王學,是已。易代以後,任用如故,而不見其害,則知所失不在道術,鼓舞泰甚而偽托者多也。且以琴瑟專一,失其調均,亦未有不立弊者。逮乎易代,隨材授任,百技衆能,同時登用,未嘗偏於一家,故利害相反矣。[49]

太炎此論,有甚深意藴:李斯之法律,公孫弘之經術,朝廷“鼓舞泰甚”,則立見其害。易代之後,此法律、此經術,依舊任用,卻只見其利而未見其害。可見任何學説,任何理論,皆不可一意提倡,使人人趨於此途。一物有一物之用,不可偏任,亦不可偏廢。即便是“善道”,若提倡太過,亦必害大於利。即便是“倒見”,亦不過“程度差違,而非異端之謂”。“天下迷妄倒見”,無過於唯物論者,“然彼所言,推至究竟,所謂五識所觸,唯有最初見象,不許雜有意識,此即見見别轉,不帶名言種子矣。是故唯物之極,還入唯心,倒見之極,幾於正見。譬如周行地球者,自東發足,向西直行,一往不回,仍還歸發足之地。諸有違異,皆宜以此會之。”[50]太炎又指出:“物不可窮,終無既濟,雖無政府,寧得久長乎?……無政府者,世法中之化城,非能為寶所矣。”[51]當時不少人所嚮往的無政府公産社會,太炎認為,一旦實現,固然能賴此以掃滌“奢暴之俗”。然而情隨事遷,功成者去,“既濟”必繼之以“未濟”。如無政府理想社會者,畢竟只是“世法”,絶非究竟;僅能作暫棲之“化城”,決不是永住的“寶所”。

太炎因此强調,學術若由政府提倡,由官吏以利禄操控,必定“鼓舞泰甚”,驅天下於一途。致使偽托者多,真有心得者少,學術因而日趨衰落。説道:

中國學術,自下倡之則益善,自上建之則日衰。凡朝廷所闓置,足以干禄,學之則皮傅而止。不研精窮根本者,人之情也。會有賢良樂胥之士,則直去不顧,自窮其學。故科舉行千年,中間典章盛於唐,理學起於宋,天元、四元興宋、元間,小學經訓,昉於清世。此皆軼出科舉,能自名家,寧有官吏獎督之哉?惡朝廷所建益深,故其自為益進也。今學校為朝廷所設,利禄之途,使人苟媮,何學術之可望?且主幹學校者,既在官吏,關節盈篋,膏粱之家,終在上第,窶人或不得望其門。此為使學術日衰,乃不逮科舉時也。曩者凌曙賣香,汪紱陶瓦,戴震裨販,汪中傭書,張惠言餓不能具餅餌,及其學術有造,往往陵厲前哲,修名爛然。自今以往,上品將無寒門,斯風則墮地矣![52]

所言深中肯綮,可謂自昔已然,而今尤烈。易言之,學術為國家所建制,則權在官吏,學校成利禄之途。若權力不受嚴密監督,則苞苴先行,關節打通,終至上第盡歸膏梁,寒門子弟只能向隅而泣。而學校之内,官吏掌握賞罰之柄,惟以利禄驅策,其結果,一則是:學者既只知利禄,一旦到手,又何必更求深入?二則是:學術所向,一以官方好尚為轉移,無自由研究,何來一流成就?

不迷信於神教,不受制於國家[53],人格獨立,階級蕩平,思想自由,諸科平等,太炎畢生治學論政,以此數端為圭臬。如太炎者,可謂中國傳統中之自由主義者也(然而須知,此自由主義,言論似頗激進,而所主張的措施,則偏於保守)。

四、高蹈太虚而還順俗情

自由、平等之義,太炎終生持之,主要來自佛教與莊子,越出了西方的自由主義及人本主義(humanism)[54]。太炎説道:

莊子的根本主張,就是“自由”、“平等”,“自由平等”的願望,是人類所公同的,無論哪一種宗教,也都標出這四個字。自由平等見於佛經。“自由”,在佛經稱為“自在”。莊子發明自由平等之義,在《逍遥遊》、《齊物論》二篇。“逍遥遊”者自由也,“齊物論”者平等也。但莊子的自由平等,和近人所稱的,又有些不同。近人所謂“自由”,是在人和人的當中發生的,我不應侵犯人的自由,人亦不應侵犯我的自由。《逍遥遊》所謂“自由”,是歸根結底到“無待”兩字。他以為人與人之間的自由,不能算數;在饑來想吃、寒來想衣的時候,就不自由了。就是列子御風而行,大鵬自北冥徙南冥,皆有待於風,也不能算“自由”。真自由唯有“無待”才可以做到。近人所謂平等,是指人和人的平等,那人和禽獸草木之間,還是不平等的。佛法中所謂平等,已把人和禽獸平等。莊子卻更進一步,與物都平等了。僅是平等,他還以為未足。他以為“是非之心存焉”,尚是不平等,必要去是非之心,才是平等。莊子臨死有“以不平平,其平也不平”一語,是他平等的注腳。[55]

這段話簡要明白,道出了太炎對《莊子》一書義理的基本看法,即無待的自由,徹底的平等(不但人與物之間平等,尚須去除一切是非分别之心)。

太炎釋《齊物論》篇題曰:“齊物者,一往平等之談,詳其實義,非獨等視有情,無所優劣,蓋離言説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乃合《齊物》之義。”[56]所謂一往平等之談,正是去除一切是非分别之心,非“以不平平”。《莊子·列禦寇》末云:“以不平平,其平也不平;以不徵徵,其徵也不徵。”清人陸樹芝的解釋甚得要領,云:

以意為予奪,則心有偏著。惟無心則平而有徵,譬之水焉,莫動則平,故可以為準而皆平。瞻彼闋者,唯虚生白,故可以鑒物而有徵。若心有偏主,則不平矣;以不平者為平,則其平也非平。心不虚空,則不徵矣;以不徵為徵,則其徵也非徵。甚矣,意見之下不可執!而有心者即已失其常心也。[57]

按:簡言之,“有心”即非“常心”,欲求真平等,必須“無心”,亦即去除《齊物論》所謂“成心”。

太炎依據佛教唯識宗之説,以為所謂成心,乃是與生俱來的“原型觀念”,亦即阿賴耶識或藏識中的“種子”。云:“成心即是種子,種子者,心之礙相,一切障礙即究竟覺,故轉此成心則成智,順此成心則解紛。”《齊物論》曰:“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與有焉。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適越而昔至也。是以無有為有。”太炎解釋道:“成心之為物也,眼耳鼻舌身意六識未動,潛處藏識意根之中,六識既動,應時顯現,不待告教,所謂隨其成心而師之也。”而所謂“代”,是指“節序遞遷”。“現在必有未來,今日必有明日”,誰能對此加以證明?然而嬰兒“嗁號以索乳者,固知現在索之,未來可以得之也”;“鼠奔軼以避狸者,亦知現在見狸,未來可以被噬也”。此等“知代”,乃“取之原型觀念”,先天而有,屬於“無相分别”。至於“有相分别”,則“必待名言,諸想方起”,亦即後天習得者;而“無相分别,雖無名言,想亦得成”[58]。此為分别見之所由來。

既有分别之見,即有是非之見,前者為後者的“種子”。所以説,是非見乃是“意根我識種子所支分者”,“若無是非之種,是非現識亦無”。然而“何者為是,何者為非,事之是非,亦無明證”。故曰:“是非所印,宙合不同,悉由人心順違以成串習,雖一人亦猶爾也。”所謂是非,“不由天降,非自地作,此皆生於人心”,而人心本是生滅無常,故是非原無一定。老子所謂“道可道,非常道”,乃是如如真相。董仲舒所謂“天不變,道亦不變”,則是“不知類”,若以此“辯論枉直,校計功罪,猶以漢律論殷民,唐格選秦吏”。須知所謂是非,本是由彼我分别而起:“若無我覺,必不謂彼為非;若無彼覺,亦不謂我為是。”凡此“皆比擬而成執見”。因此可説:“彼出於是,是亦因彼,曾無先後,而因果相生。”總之,彼是乃“觀待而起,其性本空”。既然“彼是尚空”,又如何能“容是非之論”[59]?太炎既有如此徹底的世界觀,故對於一切世俗之見,無不加以破除。而同時又認為:“知彼是之無分,則兩順而無對”,猶如“户有樞”,可以“旋轉環内,開闔進退,與時宜之”。是非既無窮,因應亦當無窮,故曰:“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故不由而照之以天。”如黑白、菽麥等“名言”,皆是約定俗成,“白表白相,黑表黑相,菽表菽事,麥表麥事,俗詮有定,則亦隨順故言,斯謂照之於天,不因己制”。這正是《齊物論》所謂“莫若以明”[60]

太炎自謂:“自揣生平學術,始則轉俗成真,終乃回真向俗。世固有見諦轉勝者邪?後生可畏,安敢質言,秦、漢以來,依違於彼是之間,局促於一隅之内,蓋未嘗睹是也。”[61]太炎又云:

客曰:昔莊周嘗齊彭殤,壹生死,且以死為南面王樂。何道家好死惡生如是也?章炳麟曰:夫至人者,上窮幼眇,而下還順百姓之情。今是齊彭殤、壹生死者,至極之論;以死為南面王樂者,言無往不逍摇也。然常民不能上契太真,獨以懷生惡死為極,處生既迫,而求趣死。斯即尊生之盡,而復間以法教,動以利害,辯以怯勇,則過。夫蘄死且猶順之,而況蘄生者乎?[62]

破除一切世俗之見,上窮幼眇,高蹈太虚[63],即所謂轉俗成真;隨順故言,不因己制,下還順百姓之情,則所謂回真向俗也。太炎自詡,如此見諦,不依違於彼是之間,不局促於一隅之内,為秦、漢以來所未有。按:如此自我評價,決非自誇,而是實情。太炎“見諦”之透徹,可謂莊生以後,一人而已。請試釋之。

太炎清末作《五無論》,以為國家、政府等,本無自性。云:“夫於恒沙世界之中而有地球,無過太倉之有稊米。今於其間分割疆域,葆為己有,而命之曰國家;復於其間建設機關,區分等級,而命之曰政府。則蠻氏觸氏之争,不足喻也……誠欲廣大,故不當分種族,亦寧得分國家?”若是民族必當有國家,國家必當有政府,則共和政體為害較輕,“固不得已而取之矣”。然而共和政體之下,“爵位廢而兼併行”,美利堅即為其例。故“當置四法以節制之”:“一曰,均配土田,使耕者不為佃奴;二曰,官立公場,使傭人得分贏利;三曰,限制相續,使富厚不傳子孫;四曰,公散議員(凡議員有貪汙事,平民得解散之。議院本由民間選舉,自當還付民間解散。然諸政法得失,問罪於政府可也。至於議員受賄,則罪有專屬矣),使政黨不敢納賄。”若行此四者,“則豪民庶幾日微,而編户齊人得以平等”。可見其着眼處在於齊民平等,廢止任何類型的特權。然而凡此種種,只是“隨順有邊”,稍加補救而已。“欲求盡善,必當高蹈太虚”,即實現“五無之制”[64]

所謂五無,指無政府,無聚落,無人類,無衆生,無世界。政府、國家,本為人所成,人既可成之,亦能廢之。然而若是“成之之根不斷”,則既廢之後,“終必有成之者”,否則原始人本無政府國家之類,“何以漸相垛積以有今日之穰穰者也?”更申論説:

且人之相争,非止飲食牝牡之事;人之争具,寧獨火器剛鐵之倫。睚眥小忿,則憎怨隨之;白刃未獲,則拳力先之。縱大地悉無政府聚落,銷兵共産之制得以實行,而相毁相傷,猶不能絶其愈於有政府者。……是故一二大士超人者出,誨之以斷人道而絶其孳乳,教之以證無我而盡其緣生。被化雖少,行術雖迂,輾轉相熏,必有度盡之日,終不少留斯蠹以自禍禍他也。[65]

然而太炎又指出,若是衆生尚在,則“極微之物,更互相生”,仍將生出人類。“新生之種,漸為原人,久更浸淫,而今之社會、今之國家又且復見”。因此,必須“無衆生”,以“斷後有”。衆生既盡,世界隨之亦無,因為今之世界,本“由衆生眼翳見病所成,都非實有”,“譬若病眼者死,而眼中所見之空華與之俱死”。“雖然,此未可為常人道也。”常人所信者,乃實有此世界,是謂“覆諦”[66]。只要“我見”尚在,縱使證得四大皆空,“形質已銷”,仍能“因緣外界”,使“其種得以更生”。太炎因此説道:

故余以為我見在者,有潤生則淫必不可除,有好勝則殺必不可滅。夫耽於進化者,猶見沐浴為清涼,而欲沈於溟海。所願與卓犖獨行之士,勸學無生,期於人類衆生,世界一切,銷鎔而止,毋沾沾焉以進化為可欣矣。嗚呼!人生之智無涯,而事為空間時間所限。今日欲飛躍以至五無,未可得也。還以隨順有邊為初階,所謂跛驢之行。夫欲不為跛驢而不得者,此人類所以愈可哀也![67]

按:英國哲學家格雷(John Gray),聲名藉甚,數年前出版一書,題為《芻狗》,扉頁引《老子》語“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對於今日世上的樂觀論調、烏托邦理想、西方一神宗教,以及西方主流思想的自由主義(不論是哈耶克的保守自由主義,還是羅爾斯的左傾自由主義),一概予以破斥,尤其是近日流行的全球資本主義樂觀論,歷史終結論等,更是撻伐不遺餘力;對於人類前途深表悲觀,以為人類如此破壞環境,必遭大地(Gaia)報復,而最終必將是大地獲勝[68]。然而其破壞偶像之力,其議論之廉悍與徹底,究不能與太炎匹敵。

上述“五無”云云,乃是“上窮幼眇”、“高蹈太虚”的究極之論。太炎論莊子,有曰:

莊生本不以輪轉生死遣憂,但欲人無封執,故語有機權爾。又其特别志願,本在内聖外王,哀生民之無拯,念刑政之苛殘,必令世無工宰,見無文野,人各自主之謂王,智無留滯然後聖,自非順時利見,示現白衣,何能果此願哉?苟專以滅度衆生為念,而忘中塗恫怨之情,何翅河清之難俟,陵谷變遷之不可豫期,雖抱大悲,猶未適於民意。夫《齊物》者,以百姓心為心,故究極在此,而樂行在彼……《天下篇》自序云:“上與造物者遊(莊生已明物皆自取,則不得更有造物者。造物即謂衆生心也),而下與外死生無終始者為友。其於本也,弘大而辟,深閎而肆;其於宗也,可謂稠適而上遂矣。雖然,其應於化而解於物也,其理不竭,其來不蜕,芒乎昧乎,未之盡者。”外死生,無終始,即知一切法本來涅槃,應化不盡,即畢竟不入涅槃也。余曩日作《明見》篇,猶以任運流轉,不求無上正覺為莊生所短,由今觀之,是誠斥鴳之笑大鵬矣。[69]

這一大段話,既表明太炎對《莊子》理解的深入,亦可謂夫子自道,展示了其學思的進境。

以太炎之見,莊子決非自了漢,雖高蹈太虚,而恫瘝在抱。所希冀者,乃在“世無工宰,見無文野,人各自主”,亦即人人自由平等,不受他人宰制,各文化之間,亦一體平等,無有高下(此即“見無文野”)。認為文野之見,最不易去除,不僅“滅國者,假是為名”,即使是近世主張無政府者,“自謂至平等也”,一切都予捐棄,卻仍然横亘着文野之見,“必令械器日工,餐服愈美,勞形苦身,以就是業,而謂民職宜然,何其妄歟!”因此,“應物之論,以齊文野為究極”[70]。太炎强調,所謂文野,由是非之見而來,而是非本是主觀之物。如蚳醢(按:蚳乃蟻卵,古人以為醢),“古人以為至味”,燔鼠,“粤人以為上殽”,而“易時異地”,對之欲嘔吐,不應因此説“彼是野人,我有文化”。(按:現今多數西方人,仍持有此等見解,可謂冥頑不靈者也。)即使同時同地者,亦有類似情形,“口之所適,則酸腐皆甘旨也,愛之所結,雖嫫母亦清揚也”,豈有定準可言[71]?可見太炎主張自由平等,不僅適用於個體之間,亦適用於各羣體與各文化之間。假如某一地方之人拒絶所謂先進分子心目中的“現代”或“文明”事物,則當“以百姓心為心”,不可以己之所欲施於人。“野者自安其陋,都者得意于嫻,兩不相傷,乃為平等。”若是“以己之嫻,奪人之陋,殺人劫賄,行若封豨,而反崇飾徽音,辭有枝葉”[72],天下便從此多事了。如此見解,是否與今日後現代思潮頗有相通之處?太炎思想之超卓,此為又一例。

太炎思想雖超卓,卻主張凡政治、法律、道德等,必須下順民情,切忌驟事更張,與人情習慣相背。認為“政法禮俗,無緣驟革,姬公舊典,非可頓删,亟欲改革,立見崩潰”[73]。當時更張法律,多以外國為範本。太炎大不以為然,以為法律當“與人情習俗相謀”,而人情習俗,各地不同,“他國之法,未嘗盡從一概”,“獨欲一屈中國之人情習俗以就異方”,實是削足適履[74]。然而太炎絶不主張一切守舊。認為“道本無常,與世變易”,故不可“執守一時之見”。認為主張“守舊章”者、“以古非今”,乃“一孔之見”;主張“順進化”者,“以今非古”,亦是“誣言”。“以異域非宗國,以宗國非異域”者,亦同此例[75]

《尚書·皐陶謨》載皐陶之言曰:“予未有知,思曰:贊贊襄哉。”太炎解釋道:“贊者,佐也,襄者,因也(馬季長説)。佐之也者,輔萬物之自然也;因之也者,以百姓心為心也。舉如木禺,動如旋規,謂之未有知。雖時更質文,械器服御異制,飾偽萌生,變詐蜂出,執政者終莫能易皐陶之言矣。”[76]易言之,不論時代如何不同,情況如何變更,凡執政者,必須屏除一己的私見,輔萬物之自然,以百姓心為心。太炎論治論學,秉此見解,上則高蹈太虚,至於“五無”,下則“應於化而解於物”,隨順俗情。此即所謂“究極在此,而樂行在彼”也。

五、結  語

所謂子學,如前所述,一指研治諸子(尤其是先秦諸子)之學,二指自成一家義理。本文所論主要在後一方面。兹分五端,略作概括:

首先,融合新舊。太炎有曰:“周秦諸子,趣以張惶幽渺,明效物情,民德所以振起,國性所以高尚。”[77]太炎論學,雖是高蹈太虚,但決非不食人間煙火,而旨在振起民德,弘揚國性。這正是先秦諸子學術精神所在。然而太炎絶不是抱殘守缺之輩,如其弟子龐石帚所述,亡命日本時,“廣覽希臘、德意志哲人之書。又從印度學士躬習梵文,諮問印土諸宗學説,于是歐陸哲理,梵方絶業,並得饜而飫之。蓋至是而新知舊學,融合無間,左右逢源,灼然見文化之根本,知聖哲之憂患,返觀九流,而閎意眇指,覿於一旦。”[78]其子學之所以為新者,以此。

其次,依自不依他。太炎融合新舊,但絶不依傍門户,而是由我做主。以佛教而論,不取浄土、秘密二宗,“以其近于祈禱,猥自卑屈,與勇猛無畏之心相左”。最推尊者則在法相。認為法相與禪宗,皆“自貴其心,不依他力”,故皆“可用于艱難危急之時”。明代氣節之士,“非能精研佛典,其所得者,無過語録簡單之説”。然而禪宗“於惟心勝義或不瞭解,得其事而遺其理”,不免有缺陷。“近代學術,漸趨實事求是之途”,漢學家之“分條析理”,“遠非明儒所能企及”。“逮科學萌芽,而用心益復縝密”,“是故法相之學,于明代則不宜,于近代則甚適,由學術所趨然也”[79]。可見其推重某一學説,不僅依據其本身價值,尚取決於時節因緣。

第三,學在求是。先秦諸子多注重社會問題,形上學並非主要興趣所在。中國思想傳統形成期的這一特性,於後世影響深遠。故劉鑒泉説,西學重在求知萬物,中學則重於應對萬物。太炎聲稱“學在求是,不以致用”,研究動物、植物,求證真如,都是求是,致用與求是更相為用,但某一學説的價值,與是否致用無關。更强調各科平等,輾轉相資,“學術無大小,所貴在條貫制割”[80]。因旨在求是而探究宇宙本體及認識之源,故多打通後壁的透徹之言,此即所謂上窮幼眇,超越了專注於應對萬物的中國舊傳統。

第四,忠恕一貫。將心比心是恕,盡己心而不自欺是忠,二者一以貫之,不可偏重,亦不可偏廢。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所欲,亦不當施於人。就個人而言,自當堅持自己的宗旨和信仰,不强己以從人。但就治國者而言,不可排除異己(“以道莅天下者,貴乎微眇玄深,不排異己”),甚至不可“提倡一類之學,鼓舞泰甚”。為道如此,為學亦然。為學少不了演繹法,以規矩準繩比類相推(所謂“疏通知遠者恕”),但此術有時而窮,必須濟之以“文理密察者忠”,對具體事物作實驗親證。二者如車之兩輪,不可或缺。

第五,極高明而道中庸[81]。太炎特立獨行,操守峻潔,但以為“奇節至行,非可舉以責人也”,唯有人人可以實行者,才能有當於百姓。顧寧人(炎武)“多説行己有恥,必言學者宜先治生”,錢曉徵(大昕)“亦謂求田問舍,可卻非義之財”,是為“近儒至論”[82]。《齊物論釋定本》有曰:“外死生,無終始,即知一切法本來涅槃,應化不盡,即畢竟不入涅槃也。”“外死生,無終始,即知一切法本來涅槃”,即是上窮幼眇;“應化不盡,畢竟不入涅槃”,則是還順民情。所以謂極高明而道中庸者,以此。

(作者單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國立教育學院)

【注释】

[1]鍾泰《莊子發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756頁。

[2]《原經》(録自《國故論衡》卷中),引自傅傑編校《章太炎學術史論集》,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頁。

[3]章太炎《清儒》(録自《檢論》卷四)有云:“六藝者官書,異於口説。”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395頁。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論之甚詳,可參看。見第608~609頁,卷十一,《子部二·法家類·管子》。

[4]如論儒、墨,有云“:孔子修成、康之道,述周公之訓,以教七十子,使服其衣冠,修其篇籍,故儒者之學生焉。墨子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以為其禮煩擾而不説,厚葬靡財而貧民,服傷生而害事(按:王念孫以為,‘服’上當有‘久’字),故背周道而用夏政。”

[5]吕思勉《先秦學術概論》,雲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6~17頁。

[6]章太炎《國故論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84~85頁(下卷,〈原學〉)。按:此書原標點作:“王官所不能與官人守要”,成何話語,顯然不通。

[7]吕思勉《經子解題》,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88~89頁。

[8]劉咸炘《子疏定本·子疏先講》,黄曙輝編校《劉咸炘學術論集·子學編》,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上册,第15~16頁。

[9]章學誠《文史通義·言公上》,語出“《孟子·滕文公下上》:“墨之治喪也,以薄為其道也。夷子思以易天下,豈以為非是而不貴也。”葉長青注、張京華點校《文史通義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第181頁。

[10]余嘉錫《古書通例》,收入《目録學發微、古書通例》,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版,第253頁。

[11]《與章行嚴論墨學第二書》,《華國月刊》第四期,引自《經子解題》,第100頁。

[12]《先秦學術概論》,第71頁。

[13]《經子解題》,第2頁。

[14]羅焌《諸子學述》,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52~62頁。

[15]同上,第61~62頁。

[16]傅傑編校《章太炎學術史論集》,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22頁。

[17]《與柳詒徵論學書》,同上,第108~109頁。

[18]《菿漢微言》,收入虞雲國標點整理《菿漢三言》,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1頁。

[19]《諸子學略説》,第216頁。

[20]同上,第221頁。

[21]同上,第217頁。

[22]《答鐵錚》(録自《太炎文録初編·别録》卷二),引自傅傑編校《章太炎學術史論集》,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頁。

[23]《答鐵錚》(録自《太炎文録初編·别録》卷二),引自傅傑編校《章太炎學術史論集》,雲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4~115頁。

[24]同上,第117頁。

[25]《四惑論》,《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44~445頁(《太炎文録初編·别録》卷三)。

[26]《齊物論釋定本》,《章太炎全集(六)》,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0頁。

[27]《菿漢微言》,第36頁。

[28]《從章太炎説到康長素梁任公》,載《吕思勉遺文集》,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上册,第390頁。

[29]諸祖耿《記本師章公自述治學之功夫及志向》,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附録二,第487頁。按:民國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太炎在蘇州十全街寓所為諸弟子道此,諸祖耿筆録。

[30]《救學弊論》,《太炎文録續編》卷一,收入《章太炎全集(五)》,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1頁。

[31]《國故論衡》,第86頁(下卷)。太炎之貶斥日本,原因有二:一是其文化缺乏獨創:“儒書文藝,近取支那;佛教,乃自印度迤入。無二國者,日本則終古為蛟螭蜃蛤耳。”不僅如此,自强盛之後,“凡舊有德於日本人者,無不力按抑之”。二是以勢利之心看待他人:“夫懷勢利之心,以觀文化,固無往而不抵牾。”當時大隈重信演説,鄙視印度文化,以印度為英國殖民地也。“假令印度得獨立,一戰遂勝英人,文化高下,未必遽勝於昔”,而大隈之“論議當與今異矣”。見《印度人之觀日本》,《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64~365頁(《太炎文録初編·别録》卷二)。

[32]陳寅恪《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册審查報告》《,金明館叢稿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48頁。

[33]《論教育的根本要從自國自心發出來》(録自《章太炎的白話文》),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19、21頁。

[34]太炎論治諸子,以為訓故事實,不能“空言臆決”,必待證明,同時對於其思想,必須具備專門知識,能得其大體,明其微旨。見所撰《菿漢閑話》(《太炎文録續編》卷一),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239頁。又,梁任公與太炎,雖學術宗旨頗有不同,但能識得太炎好處,云:“炳麟用佛學解老莊,極有理致,所著《齊物論釋》,雖間有牽合處,然確能為研究莊子哲學開一新國土。其《菿漢微言》,深造語極多。”見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95頁。

[35]龐俊《章先生學術述略》,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附録三,第491頁。

[36]《與鍾正楙論學書》(録自《文史》第二輯),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94頁。

[37]《清儒》,第392頁。

[38]同上,第395頁。

[39]引自吴學昭《吴宓與陳寅恪》,清華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9頁。

[40]《菿漢微言》,第38頁。

[41]余英時《錢穆與新儒家》,收入《猶記風吹水上鱗》,臺北三民書局1991年版,第87~88頁。

[42]《與王鶴鳴書》,《章太炎全集(四)》,第151頁(《太炎文録初編·文録》卷二)。

[43]《菿漢微言》,第38~39頁。按:此節標點有誤,兹已改正。

[44]《菿漢微言》,第27頁。

[45]《齊物論釋定本》,第75頁。

[46]《菿漢微言》,第27頁。

[47]同上,第27~28頁。

[48]《訂孔下》,《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247頁,《檢論》卷三。

[49]《菿漢微言》,第58頁。

[50]同上,第41~42頁。

[51]同上,第59頁。

[52]《與王鶴鳴書》,第152~153頁。

[53]太炎以為,韓非學説之弊,在於以“國家”這一虚名抑制個人。其言曰:“世之有人也,固先于國。且建國以為人乎?將人者為國之虚名役也?韓非有見于國,無見于人;有見于羣,無見于孑。”見《原道下》(《國故論衡》卷下),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288頁。

[54]據《牛津哲學詞典》,所謂人本主義,一般而言,强調人的福祉與尊嚴,對於人類理性的能力保持樂觀態度,至少堅持以為,除儘量利用理性之外,别無其他選擇。見Simon Blackburn,Ox ford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p.171。按:太炎主張人與萬物平等,對於人類理性不持任何樂觀看法,與人本主義異趣。

[55]章太炎著、曹聚仁整理《國學概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頁34。

[56]《釋〈齊物論〉篇題》(録自《齊物論釋》),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303頁。

[57]陸樹芝撰、張京華點校《莊子雪》,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383頁。

[58]《齊物論釋定本》,第73~74頁。

[59]同上,第75~77頁。

[60]同上,第77頁。

[61]《菿漢微言》,第61頁。

[62]《道微》(録自《檢論》卷三),引自《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296頁。

[63]太炎有曰“:欲求盡善,必當高蹈太虚。”見《五無論》,《章太炎全集(四)》,第432頁(《太炎文録初編·别録》卷三)。

[64]《五無論》,第430~432頁。

[65]同上,第434頁。

[66]同上,第432~435頁。

[67]《五無論》,第443頁。

[68]John Gray,Straw DogsThoughts on Humans and Other Animals(New York:Farrar,Straus and Giroux,2007),及其False DawnThe Delusions of Global Capitalism(London:Grata,2009)。

[69]《齊物論釋定本》,第119~120頁。

[70]《齊物論釋定本》,第101頁。

[71]同上,第103~104頁。

[72]《釋〈齊物論〉篇題》,第305頁。

[73]《菿漢微言》,第30頁。

[74]《自述學術次第》,《章太炎學術史論集》,附録一,第478頁。

[75]《齊物論釋定本》,第75~76頁。

[76]《道本》(録自《檢論》卷三)《,章太炎學術史論集》,第294頁。

[77]《與鍾正楙論學書》,第95頁。

[78]《章先生學術述略》,第490頁。

[79]《答鐵錚》,第111~112頁。

[80]《菿漢微言》,第38頁。

[81]龐石帚論其師云:“晚歲為《菿漢微言》,則所謂極高明而道中庸,尤多深造自得之言。”《章先生學術述略》,第490頁。

[82]《自述學術次第》,第481~482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