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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子學”與當代人的生活幸福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子學”與當代人的生活幸福——以《老子》之“身”為例江 峰“新子學”命題的提出,對闡發、開新、活化中國傳統多元文化極具價值意義。實際上,《老子》的生活幸福思想極其豐富,這可以通過其多個原點得以敞亮,尤其是在《老子》關於人本之“身”的話語系統中,寄予了諸多生活幸福的寓意,體現出生命本位的鮮明特色。

“新子學”與當代人的生活幸福——以《老子》之“身”為例

江 峰

“新子學”命題的提出,對闡發、開新、活化中國傳統多元文化極具價值意義。一是可以激發諸子之學的活性因素,使之在新的時代語境之下,能够轉换新的文化生存形式,形成新的文化存在形態,增生新的文化發展能量;二是可以弘揚諸子之學的文化精神,從文化本根上促成中國人的文化自覺、自信與自尊,以振興中華民族,實現美好的“中國夢”;三是可以傳承諸子之學的思維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消減“五四”以來傳統文化斷層的負面影響,並憑藉諸子之學的良性思維促進中華民族文化生産力的提高,維繫全球性的文化生態平衡。

“新子學”何以昌盛?我認為,其中一個關鍵之處就是要在新的時代語境下,推動諸子之學與當代人現實生活的有機契合,使之能够從文化深層有效地導引當代人的幸福生活。所謂生活幸福,一般來説,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所感受到的一種舒適、愉悦、和諧而又穩定的情感狀態。在當今社會的現實語境下,人們的生活幸福在物質基礎、精神載體、話語系統、價值取向、表達符號、藝術形態、文化元素、生態環境等内容與形式的諸多方面,都較過去時代的人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然而,無論人們的生活幸福在内容與形式上如何變化,都不可能抽離出主體靈肉相合的人本之“身”而孤立地存在。這就充分顯示,生活幸福所依所托的人本之“身”,作為生活幸福的必然要素,具有不可替代的本體意義。正因如此,先秦諸子百家都特别注重立足於人本之“身”的生命本位來探討幸福。如楊朱就從人本之“身”出發尋求在世的幸福,强調貴“身”,認為對於自己的身體,哪怕是一根毫毛,都要悉心呵護,不可損傷,以至於拔一毛而不利天下。這些基於人本之“身”的幸福思想,都有益於豐富當代人生活幸福的致思路向,增添當代人生活幸福的文化元素。

那麽,《老子》作為中國傳統文化的深根,其中又有哪些關於生活幸福的思想意藴?實際上,《老子》的生活幸福思想極其豐富,這可以通過其多個原點得以敞亮,尤其是在《老子》關於人本之“身”的話語系統中,寄予了諸多生活幸福的寓意,體現出生命本位的鮮明特色。《老子》之“道”本就必然地内隱着生活幸福之道,生活幸福之道則通過人本之“身”而映現《老子》之“道”。不過,對於《老子》人本之“身”的生活幸福意藴,自來少有人專門探究。本文力圖從《老子》之“身”的四個主要方面,即終“身”説、退“身”説、觀“身”説、無“身”説出發,推究、揭示其對於當代人生活幸福的價值意義,以期有利於探索當代人生活幸福的常道、法式、體驗與境界。

一、《老子》終“身”説與當代人契合宇宙天地的生活幸福之道

意象幽深高遠的《老子》可謂燭照無限,它通觀宇宙天地萬物,極力透亮“大道”樞機,引導人們“致虚極,守静篤”,矢志不移地追尋“大道”,不斷超升於“虚無妙境”,誠心誠意地守静,努力趨向於智慧的極點。它啟示人們:只有在心靈虚静之下,在高遠清明之境,才能獲得大智大慧,體察到萬物孕育、生長、死亡這樣生生不息、周而復始的奥秘與妙竅。萋萋而生天地之間的芸芸衆生,其個體的人本之“身”,即是一個融合於宇宙天地的生命結點,一個可以呈現意義世界的神秘符號,一個靈魂與肉體相互依憑的實體存在,因而其何以幸福存世,必定也藴含着無限的本原奥秘與妙竅。《老子》為人們開示了諸多人生的至理常道,而其終“身”説,更是直接意指世人如何得以“殁身不殆”、“没身不殆”、終“身”不勤、“無遺身殃”等,推究的正是一條人本之“身”長久於宇宙天地之間的生活幸福之“道”。其隱含着這樣的意義:只有與宇宙天地相契相合,遵循這種終“身”説的至理常道,才能獲得存世的生活幸福。《老子》此説可具體地理解為:

第一,“復命”“知常”而“殁身不殆”。老子曰:“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歸根曰静,是曰復命,復命曰常,知常曰明。”(《老子》十六章)紛紜變化的萬物,最終都要回歸於生命的根源。萬物回歸到自己的生命根源,就可歸於純静,回復到真我的自然本性。而只有回復到真我的自然本性,才能“知常”而明智,體悟到宇宙的永恒法則,明辨“真我”與“假我”,從而順應常道,獲得長久的生活幸福,做到“殁身不殆”而終其“身”。又曰:“不知常,妄作,凶。”(同上)當今一些人不能解悟宇宙真正的永恒法則,也就是“不知常”,往往容易輕舉妄動,任意行事,結果就極有可能給自己帶來兇險,招來禍殃。而如此無知“妄作”,又何談生活幸福呢?

第二,“復守其母”而“殁身不殆”。老子曰:“天下有始,以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復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五十二章)天地萬物都有作為“開始”的本源,這就是“道”。“道”創生了天地萬物,因而它就是天地萬物之母。而如果知道了天地萬物是“道”之所生,就應該知道“道”為母而萬物為子,“道”為體而萬物為用,懂得契合宇宙天地之“道”,秉守而不失去它。一個人若能做到“復守其母”,那麽,即使他陷入危險之境,也不會感到不安和恐懼,而能够悠然、安详地享受到終“身”的生活幸福,因為他已復歸於大“道”懷中了。然而當今一些人往往只知作為其“子”的物、我,總以自我為中心對待一切,對作為其“母”的“道”不能正確地去認知、去體悟,因此常常背“道”而馳,使自身陷入存世的各種困擾與煩憂之中,這樣又怎能獲得生活幸福呢?

第三,塞“兑”閉“門”而終“身”不勤。老子曰:“塞其兑,閉其門,終身不勤;開其兑,濟其事,終身不救。”(《老子》五十二章)這真可謂《老子》寓意生活幸福的警世箴言。人都有“欲望之口”、“六賊之門”,即眼、耳、鼻、舌、身、意,一個人要使自身契合於宇宙天地之“道”,使“精、氣、神”與其所依托的自然肉“身”和諧平衡而不外馳,獲得生活幸福以至終“身”,就必須注意閉塞住自身的“欲望之口”、“六賊之門”。若能做到這樣,他就會終其一生受用不盡,不必通過勞心費力的勤苦,就可以契合宇宙天地之“道”,獲得無限的生活幸福了。反之,如果他不知道閉塞住這聲色貨利之門,而争名逐利於滚滚紅塵之中,那麽,就如老子所説:“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老子》十二章)他也就終生不可救藥,更不用説因循宇宙天地之“道”,獲得長久的生活幸福了。

第四,“復歸”“習常”而“無遺身殃”。如果説“復命”“知常”突出的是從本根上回歸到大“道”之母懷抱的話,那麽“復歸”“習常”强調的則是在動態中向大“道”之母的懷抱趨赴的過程。老子曰:“見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復歸其明,無遺身殃,是為習常。”(《老子》五十二章)那些能够洞察精小細微事物的人,必定是心地明静的人;那些能够通透和恪守柔弱法則的人,必定是真正强勝的人。因此,當今人們生存於世間,不僅要重視“知常”,善於通過自身光明的心性去體悟宇宙與人生的真諦,去反思和尋求生活幸福之“道”,更重要的是還要懂得習“常”,善於契合宇宙天地之“道”,將生活幸福的常道貫穿到現實生活之中,做到終“身”按照宇宙自然的法則行事,這樣才能避免世間的人為禍患,獲得生活幸福,而趨於長生久視。

二、《老子》退“身”説與當代人實現存世價值的生活幸福法式

從《老子》來看,世人契合宇宙天地之“道”,不僅要做到知“常”、“習常”,還要善於“用常”。老子所謂“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老子》二十八章),即是説那些持守着永恒的美好德性的人,因為善於“知其雄,守其雌”,一如穿繞於崇山峻嶺下的溪流,自處其下,反而能為衆流所歸。這樣的人,就好像回歸到了嬰兒狀態,“身”本天然,純真無邪;老子所謂“常德不忒,復歸於無極”(同上),即是説那些真正心地光明的人,因為善於“知其白,守其黑”,反而看起來就像昏昧無知的傻子。這樣的人,具有包容廣大的内在涵養,又能和衆人打成一片,絲毫没有自傲自大的表現,完全回復到了無計無識、渾然忘我的本原狀態;老子所謂“常德乃足,復歸於樸”(同上),即是説,那些真正榮光的人,因為善於“知其榮,守其辱”,反而能够守持“低下賤卑之道”,這樣的人,就好比幽深的山谷可以虚受一切,其德性充盈自在,又如山中尚未雕琢的木材,呈現出真實與敦樸。由此體察老子所論及的這些“用常”之法,即可感受到,老子存世理念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强調“退”而復歸。其退“身”説正是這樣,告誡世人,應善於“用常”,“退”而復歸,在創造生活幸福的路途,在自身系統的内外境域,尋求各種宜時適機、合乎“常道”的生存法式,以充分實現自身的存世價值,獲得無限的生活幸福。《老子》退“身”説所及生活幸福的法式,主要包括:不可“以身輕天下”,要退而重其“身”根;不可“富貴而驕”,要功遂“身”退;不可先“身”而居,要後身以身先等。

第一,退“身”守本而正處尊位。老子曰:“重為輕根,静為躁君。”(《老子》二十六章)這就是説,穩重原為輕浮的根基,清静本是躁動的主宰,“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同上)“君子”在終日的行藏之間,應保持自心的穩重清静,而不可有輕浮之心;不管其身份何等榮貴,生活何等華美,都要安然柔和,超然處世,而不可有紛擾之心。由此,也就能够安穩、寧静地感驗到基於自“身”本根的無限的生活幸福。老子由此告誡人們:“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根,躁則失君。”(同上)一些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君王,為什麽不為人們所擁戴,而失去自“身”的本有尊位,為天下所輕呢?其中一個根本的原因,就是由於他們不知以自身的修持為重,而輕浮妄動於聲色貨利之間,失去“身”之本根,其身份自然就輕了,其自取滅亡也就由此而開始了,喪失本有的尊位也就是必然的了。而本有的尊位既已喪失,他們長久的生活幸福又從何而來?人生苦短,而當今許多人追名逐利,輕浮躁動,失去了“身”之本根,忽略了“人”是目的,因而在世一途,卻未能細細地咀嚼、玩味、品嘗到真正的生活幸福。可見,因順與借用宇宙天地之“道”,去掉一切輕浮躁動之氣,退“身”守本而正處尊位,理當是當今人們實現自身存世價值,獲得長久生活幸福的退“身”法式。

第二,功遂“身”退而應合天道。老子還從如何因應“天之道”來引導人們實現自身的存世價值,獲得生活幸福:“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鋭之,不可常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老子》九章)這就是説,做人應該懂得進退的分寸,知道凡事不可自誇自大,而要適可而止。那些過於自信自滿的人,往往就如元精滿盈,自溢而出,得不償失。因此自視其高,還不如居下自製來得安謐恬適。自恃才智聰明而且鋒芒畢露的人,不可能受人愛戴與擁護,反而會招人嫉妒與排斥;金玉雖然珍貴,卻是身外之物,那些富有之人,即使金玉堆積滿堂,一旦生命臨終,也不可能將其帶走。所以世人應懂得調適身心、修煉性命,珍惜自我身中金玉,蓄養“性命之真常”,這樣才能與天道相契相合。富貴之人如果能破除驕傲自滿的心態,他人也就必定會以謙恭之心予以禮敬。倘若貪戀富貴,又驕傲自得,勢必會使人嫉妒反目,這就是自取禍殃的開始。“知止可以不殆”(《老子》三十二章),做人做事只有知道適可而止,懂得功遂“身”退,才能契合天道,消除種種危險與禍患,從而獲得終身的幸福吉祥。可見,功遂“身”退而應合天道,也應該是當今人們實現自身存世價值,獲得長久生活幸福的退“身”法式。

第三,後“身”外“身”而退重其“身”。老子曰:“天長地久,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老子》七章)“天地”為什麽能够這麽長久?這是由於“天地”不自己生長自己,而生長萬物。正是因為它不為自己,而為萬物,所以它能長生久遠。“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以其無私,故能成其私。”(同上)聖人明白這個道理,所以善於效法天地的處事方式。他雖將自身置之於人後,但他的靈性反而在人之上;他雖將自身置之於度外,但他的真元卻長久存在;他没有私心,也不以自己的私心行事,但反而成就了自身的偉大,受人敬仰,能够達到自己的意願。老子在這裏可謂進行了一種基於宇宙天地與人生至理的宏闊、深刻而又辯證的理性反思。由此可以推論,當今的人們行為處事,就是要懂得除去私心,將他人他事置於自身自事之前,這樣反能成人成事,實現自身的存世價值,獲得更多的生活幸福。否則,為人處世一味從自身出發,以自我為中心,就會適得其反。老子又曰:“江海所以能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谷王。”(《老子》六十六章)江河湖海之所以能成為百川衆流之王,就是因為它們善於處在低下之地,能够廣納百川衆流。在老子看來,德行高尚的聖人具備江河湖海般的胸懷,因而對民衆言語謙下,而能高居萬民之上;將自身置於民衆之後,而能統領萬民。他的地位雖然在民衆之上,但是人民並不感到他的壓迫;他處理天下大事,民衆也不感到個人的私利受到妨害。所以天下的人都樂於推舉他、擁戴他。正是由於聖人從不與人相争,因此天下没有人能够勝過他。老子鮮活的辯證妙論,使人感悟到:要實現自身的存世價值,獲得長久生活幸福,就要善於處下而不争,把握退而重其“身”這一智慧的生存法式。

三、《老子》觀“身”説與當代人保持德福一致的生活幸福體驗

生活幸福作為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的一種自我情感體驗,總是與人們的德性修養緊密關聯的。康德基於人的自由意志,强調德福一致,突出了超脱於人本之“身”的感性束縛的幸福。他説:“一個擺脱了感性束縛的自由意志總是可以對自己的道德行為所配得的幸福抱有合理的希望的。”[1]在他看來,超脱於人本之“身”的感性束縛,就可以獲得具有自由意志的德性幸福。而新托馬斯主義者、宗教哲學家雅克·馬利坦則基於其宗教信仰,强調德福一致,重視精神幸福對於物質幸福的決定意義,突出了歸順神性的“人神融合”的幸福。他説:“人作為個體的物質幸福是以精神幸福為前提的。離開了精神的東西,離開了對神的歸順,個人的物質幸福就只是壞東西。”[2]在他看來,未來理想的社會所追求的是個人精神的幸福而不是物質財富的普遍滿足,“這個社會引導人們趨赴的不是創立塵世的幸福”,“而是一個超自然的目標:進入上帝的生命”[3]。他把“人神融合”的社會稱為“純人的社會”,只有在這裏,每個人的靈魂才能享受到“真福”,由此他召唤人們以在世的容忍换取超世的幸福。然而,與他們不同的是,老子基於人本之“身”的生命本位,强調德福一致,重視以“物”觀“身”,以“身”觀“身”,即以他物觀照自我之“身”,以自我之“身”觀照他人之“身”的幸福體驗,突出了自我身心修持的德性幸福。具體地,《老子》觀“身”説可理解為:

第一,以“物”觀“身”而不辱不殆。老子從人本之“身”出發,追問説:“名與身孰親?身與貨孰多?得與亡孰病?”(《老子》四十四章)聲名與人“身”比較起來,哪一樣更值得親近呢?人“身”與貨利比較起來,哪一樣更值得重視呢?得到身外的聲名,與失去真我永恒的生命,哪一樣為害更大呢?這樣,老子通過對聲名、貨利等身外之“物”與人本之“身”的得失存亡進行比較,自我反照,十分明確地突出了一種對於自我德性修持的幸福體驗與價值偏好。其告誡説:“是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同上)那些貪愛物質名利,過分地要求滿足欲望的人,必定要勞心費力,付出沉重的代價;那些貪財癖物,喜好藏珍積寶的人,必定是藏積得越多,越有可能招人嫉妒怨恨而身遭横禍。老子由此以人本之“身”的生命為本位,進一步推論説:“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同上)知足而不貪求的人,其身心自然會無憂無慮,這樣就能遠離羞恥、侮辱;知道適可而止的人,其生命就不會面臨各種兇險危害,這樣就能做到長生久安,獲得無限的生活幸福。當今許多人,正是過於争名奪利,不知適可而止,巧取豪奪,貪得無厭,因而常常自取其辱,招惹禍殃。比如,有的庸醫缺乏醫德,不能救死扶傷,只知斂財癖物,甚至失去人性,逾越道德底綫,為了錢財把病人開腸剖肚,晾在手術臺上,結果遭到了世人的唾棄,這樣他也就永難體驗到真正的生活幸福了。可見,《老子》以“物”觀“身”啟示了世人:只有超越一切物性貪念的束縛,以自我身心的德性修持為基礎,在知足、知止的良好生存心態下,才能充分體驗到那種長久的生活幸福。

第二,以“身”觀“身”而體知真德。如果説以“物”觀“身”是以身外之“物”為參照,體驗人本之“身”的德性幸福的話,那麽以“身”觀“身”則是以他者之“身”為參照,體驗自我之“身”的德性幸福。老子透過宇宙天地而反思説:“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孫以祭祀不綴。”(《老子》五十四章)天地之間,有形的東西最終總是要消失,而“道德”則是能長久地存在,不容動摇的。這是為什麽呢?因為它無形地内化於衆人心中,衆心如手挽手一樣聯合起來,就能使這種“道德”抱成一團,而不會離散松脱。這樣的“道德”,可以説,没有什麽力量能够支解消散它了。因此,那些高德的聖人去世後,仍有社稷宗廟為子孫萬代祭祀,其德行可謂相傳不絶。而“道德”起於人心,化於人心,“修之於身,其德乃真”(《老子》五十四章),聖人正是注重自身的修養,所以他的德行才如此完善,他的心中也就充盈着真正永恒的幸福。老子由此引導人們,以“身”觀“身”,即以人為鏡,反觀自照,以自我的身心體驗,去觀照别人的一切作為,就可以復歸於自心自性,體知世間真正的德行,感受到永恒的生活幸福。當今許多人正是由於不能做到以“身”觀“身”,通過自我的身心去體驗真正的德行,因而總是執着於那些俗世的癖欲而不能放牧其心、“大其心”,這樣必定很難有效調適自身的幸福心念,體驗到永恒的生活幸福。可見,《老子》以“身”觀“身”,就是以他者之“身”反照自“身”,它啟示世人:只有使自我的身心體知到真正的德行,自覺地調適自我的幸福心念,才能充分體驗到長久的生活幸福。

四、《老子》無“身”説與當代人超脱自我困擾的生活幸福境界

生活幸福作為人們生存於世所趨向的一種理想狀態,在人類思想史上往往以人本之“身”為主軸,構成了各種不同的意義境界。德謨克利特從人本之“身”出發,肯定的是一種基於民主與自由的生活幸福境界,他説:“在一種民主制度中受貧窮,也比在專制統治下享受所謂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受奴役好一樣。”[4]亞里士多德從人本之“身”出發,憧憬的是一種理性的生活幸福境界,他説:“對於人,符合於理性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和最愉快的,因為理性比任何其他的東西更加是人。因此這種生活也是最幸福的。”[5]叔本華從人本之“身”出發,勾勒出的則是一種悲情主調下極樂安寧而無以企及的幸福之境。他認為,人生即苦難,幸福難得,而解脱苦難在於否定生存意志,實現“意志轉向”:“自願完全禁欲,是苦行的第一步,也就是否定生存意志的第一步。它以這種方式否定了那種超出個人生命對意志的肯定,同時也以此宣告了:隨着這個身體的生命的結束,身體所顯露的意志即行消亡。”[6]而只有實現“意志轉向”,通過從事哲學,洗滌消除生存意志;通過從事藝術,達到主體與客體的交融,自我與對象的合一;通過禁欲、絶欲,達到“寂滅中的極樂”、“不可動摇的安寧”,才有可能趨於這種幸福之境。然而,與他們不同的是,老子則更多地側重於從人本之“身”出發,以生命為本位,創構一種“無身”的生活幸福境界。具體而言,《老子》無“身”説可作如下理解:

第一,“無身”忘我而寵辱不驚。老子從人本之“身”出發,探究人們為何常常會有“寵辱若驚”的不良得失情態:“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老子》十三章)因為世人過於注重“寵愛”與“羞辱”的差别,所以一旦遇到外來的寵愛或者羞辱,就會感到驚慌失措,得到它也驚慌,失掉它也驚慌,這就叫做“寵辱若驚”。這種“寵辱若驚”的不良得失情態,常常會使人們陷入自我困擾之中而難以超脱,造成了其自我心理的雜亂煩憂,自我情感的庸俗卑下,自我人格的低級卑微,而其生活幸福境界更是顯得虚無縹緲。如何消除這種“寵辱若驚”的不良得失情態,做到寵辱不驚,從而臻於美好的生活幸福之境呢?《老子》寓示,那就要做到“無身”而忘我。高尚的聖人對於寵辱得失之所以能采取超然的態度,就是因為他明了“寵辱若驚”的本質根因就在於:人們太過看重自我之“身”以致使自我之“身”成為一種精神的負累。因此,他追求“無身”而忘我,能够在精神上忘卻自我之“身”,做到寵辱不驚,從而消除了由自我之“身”招致的種種禍患,進入了與“道”契合、無限美好的生活幸福之境。可見,當今的人們要實現存世的價值,獲得長久的生活幸福,也需要效法聖人,“無身”而忘我。而一個人倘若能够如此,那麽他在現實生活中,也就不會為了自我那些渺小卑微的榮辱得失,而過分地執着於學歷、權力、職位、業績、薪金之類,可以做到寵辱不驚了。

第二,“無身”無累而無憂無患。人們生存於世,對於生活幸福的美好感受很大程度上都是被現實生活中這樣那樣的禍患意念所消解的。尤其在現代商業社會中,人們總是處於不斷趨於冷淡的陌生人生活狀態之中,各種禍患意念隨時都可能輕而易舉地摧毁掉其生活幸福。這正如黄集偉在《没有朋友》中引述的美國法學家弗里德曼對此所描述的那樣:“當我們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護我們,如警察;或威脅我們,如罪犯。陌生人撲滅我們的火災,陌生人教育我們的孩子,建設我們的房子,用我們的錢投資。陌生人在收音機、電視或報紙上告訴我們世界上的新聞。當我們乘坐公共汽車、火車或飛機旅行,我們的生命便掌握在陌生人手中。如果我們得病進醫院,陌生人切開我們的身體,清洗我們,護理我們、殺死我們或者治癒我們。如果我們死了,陌生人將我們埋葬。我們燃燒着想要尋找一塊堅固的地基與一個持久的最後據點,以期在這上面建立一座能上升到無窮的高塔。可是我們整個的基礎破裂了,大地裂為深淵。”[7]那麽,人們的生活幸福為何常常會受到這樣那樣的禍患意念所消解呢?對此可能有多種答案,而老子則以生命為本位進行了深刻的反思,認為其根因就在於人們對於自我人本之“身”的過重擔憂。换句話説,人本之“身”實際上就是成就種種禍患的本原根由。“何謂貴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老子》十三章)人本之“身”為什麽會成為禍患呢?因為人活在世上,便有生老病死。一個人倘若能在精神上忘記自我的存在,那他還有什麽生老病死可以困擾的呢?既然能够“無身”進而在精神上避免了生老病死的困擾,那他也就不會有擔憂禍患的種種苦惱了。有高尚德行的聖人與衆不同之處,就在於他總是能够進入“無身”之境,所以他不會有由於自我之“身”所帶來的任何物質與精神的負累,那些禍患得失對於他來説絲毫不起作用了。“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愛以身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十三章)正是由於“無身”無累,所以他能够達到無憂無患的幸福之境。雖然得到尊貴榮耀,但是他並不把這當作自身所有。而認為自身的尊貴是天下人的尊貴,自身的榮耀是天下人的榮耀。他普愛天下,因而也就能托起天下。可見,當今的人們要實現存世的價值,獲得長久的生活幸福,也需要效法聖人,努力趨於“無身”無累,這樣也就可做到再煩也能想通,有理也能讓人,有權也能低調,不富也能知足,以至無憂無患,而不斷趨於長久的幸福之境了。

(作者單位:黄岡師範學院政法學院)

【注释】

[1]鄧曉芒、趙林《西方哲學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225頁。

[2][法]雅克·馬利坦《個人與公益》,載《現代美國哲學》,中國科學院哲學研究所西方哲學史組編,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210頁。

[3][法]雅克·馬利坦《個人與公益》,載《現代美國哲學》,第404頁。

[4]《古希臘羅馬哲學》,北京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史教研室編譯,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120頁。

[5]同上,第321頁。

[6]《西方現代資産階級哲學論著選輯》,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14頁。

[7]黄集偉《没有朋友》,《經濟觀察報》200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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