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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的起步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48年12月1日人民币诞生,如今,人民币已从中国内地唯一的法定本位币,逐步开始走出国门。一是推动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中发挥计价结算货币职能。

1948年12月1日人民币诞生,如今,人民币已从中国内地唯一的法定本位币,逐步开始走出国门。人民币国际化的实践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人民币初步尝试在境外使用

1968年,人民币开始用于港澳地区的贸易结算。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中国和世界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经济交往的增多,尤其是边贸规模的扩大,人民币在越南、老挝、缅甸、俄罗斯、蒙古等边境地区已成为事实上的结算货币和支付手段。1971年,中国银行开办人民币远期买卖业务,可以用15种货币向中国银行买卖外汇人民币,此外,外商可以向与中国银行有代理关系的当地银行买卖远期人民币。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个人携带6 000元人民币出境。在这一阶段人民币的境外使用主要是在边境贸易和边境旅游中自发形成的,规模较小。

二、人民币扩大在境外使用范围

1994年,中国实施了外汇体制改革,实现了外汇调剂市场与外汇官方市场汇率并轨,建立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自由兑换。1996年,取消了尚存的经常性国际支付或转移的汇兑限制,完全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自由兑换,成为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规定的成员方。

实现货币经常项目自由兑换之后,人民币的境外使用更为便利。从1998年开始,伴随中国经济的发展与跨境旅游的兴起,美国、日本、欧洲各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机场、旅游点都开设了专门的人民币兑换点。2004年8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门银行达成协议,内地居民可以使用人民币信用卡在澳门地区进行消费与提款。同年,人民币信用卡可以在韩国新加坡等国家有“银联”标志的自动提款机上取现。2005年12月开始,人民币信用卡可以在德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与卢森堡使用。此外,携带人民币现钞出境的限额也逐步放开,到2003年达20 000元。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为配合申请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加入后兑现银行业开放的相关承诺,出台了一些政策,促进了人民币在非居民中的交易与使用。1997年中国允许上海外资银行进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试点,次年推广到深圳,1999年进一步扩大到多个城市,2005年扩大到国内21个城市,2006年12月银行业的保护期结束,外资银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与中资银行一样开展所有人民币业务。2003年7月,香港银行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建立了人民币的离岸交易中心。

2000年5月,东盟10国和中、日、韩财长会议上通过《清迈倡议》后,中国分别与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日本、韩国签署了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其中中国与日本、韩国、菲律宾签署了人民币与对方货币之间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此外,人民币作为金融工具的计价货币有了突破。2005年,中国允许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2007年年初,中国允许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为规范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2007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6月底,国家开发银行作为首家内地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此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内地多家银行先后多次在香港推行两年或三年期的人民币债券,总额达到380亿元人民币。

同时,人民币的境外衍生交易开始萌芽。新加坡等开始了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合约的交易。现在这个合约的人民币汇率已经成为人民币汇率预期的重要参照。2006年8月28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三种主要货币的期货和期权,首次将人民币衍生品纳入交易所交易[1]。虽然目前人民币衍生品的交易量小,但由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期货市场,因此,在这个市场上推出人民币衍生品无论对境内还是境外人民币外汇衍生市场的发展均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在这一阶段,人民币的国际化步伐非常缓慢,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基本上是配合人民币境外使用的兑换便利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只有允许金融机构在中国香港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反映出境外流通的人民币有了一定的规模,政府开始采取措施满足这部分人民币回流投资的需求,人民币的国际化有了实质性,尤其是有了政府推动层面的进展。

三、人民币在政府推动下加速国际化

这一阶段的显著特点是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在政府频繁出台推动政策的促进下有了积极的发展。这几年陆续出台的政策主要围绕四个方面。

一是推动人民币在国际贸易、国际直接投资中发挥计价结算货币职能。2008年12月25日,国务院决定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南亚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五市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09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银监会联合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首批参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有365家(上海92家、广州88家、深圳91家、珠海38家、东莞56家)。2010年3月6日,商务部宣布扩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结算试点地区范围扩大至沿海到内地20个省(区)市,境外结算地扩大至所有国家和地区。此外,中国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和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签署了有关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协定[2]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监测系统的数据显示,跨境人民币收付总额在2010年增长12倍的基础上,2011年进一步增长约4倍。2011年,跨境人民币收付总额占整个涉外收付款总额的6.7%(见图4-1),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一跃成为我国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对外结算币种。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2010年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一年内增长4倍。2011年又较上年增长了90%。截至2011年年末,人民币存款占香港外币存款的比重达到18.9%,成为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外币存款[3]

2011年10月12日,跨境人民币业务从经常项目扩展至部分资本项目,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次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对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及人民币结算做出了相应规范。开始了推动人民币在直接投资中成为计价结算货币的尝试。

图4-1 2007—2011年跨境人民币收付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数据整理而成。

据初步统计,2011年,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发生1 109亿元。从2011年8月17日起,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准以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RQFII)的方式投资境内证券市场,起步金额为200亿元。对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放开股市投资,侧面加速了人民币的国际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2011年12月16日联合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开展人民币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业务。该业务初期试点额度约为人民币200亿元,试点机构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的资金不超过募集规模的20%。

二是加速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拓宽境外人民币的回流投资渠道。2008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人民银行“三定”规定),新设立汇率司,其职能包括“根据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200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随后东亚银行(中国)与汇丰银行(中国)分别在香港发行10亿元人民币债券[4]。在香港开辟了“熊猫债券”市场[5]

除此之外,2011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明确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试点办法,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的试点,可以用作新设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股权转让、对现有增资及提供股东贷款等,不过对于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的项目暂时不受理,以防止热钱流入。这项政策的推出,意味着外资企业可申请将在离岸市场募集的人民币资金以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的形式回流至内地,增添人民币回流新的通道,代表着人民币国际化迈出了重要的一大步。

三是通过官方合作,促进人民币国际储备货币职能的体现。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先后和多个国家签订了双方货币互换的协议,使人民币成为协议国的官方储备货币,人民币也可以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使用(详见表4-1)。

表4-1 2008年后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签订货币互换协议一览表

续表4-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相关资讯整理而成。

此外,2009年20国伦敦峰会达成协议,承诺向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提供5 000亿美元的融资支持。作为行动的一部分,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于7月1日通过了债券发行框架,中国则在9月初成为第一个与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签订债券购买协议的成员方。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将以人民币购买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债券。世界货币基金组织以后将人民币作为贷款发放给成员方,这会使人民币成为这些国家外汇储备的组成部分,有助于促进人民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

四是加强了和大国的货币合作,提高了人民币的国际地位。2008年12月4日,中国与俄罗斯就加快两国在贸易中改用本国货币结算进行了磋商。此前中俄已经进行了5年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尝试,此后中俄双方领导人多次就用本国货币贸易结算进行了沟通。2010年8月,中国与俄罗斯双方决定用本国货币实现双边贸易结算。卢布在中国的挂牌交易已经开始,人民币也会在俄罗斯挂牌交易。

2012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2年6月1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日元的交易方式,发展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这意味着日元将成为继美元后,第二个与人民币开展直接交易的主要外国货币。中日之间的贸易可以直接选择以人民币结算,日本也有可能成为人民币境外交易的另一个离岸市场。

2012年8月,德国总理默克尔率领的德国政商代表团访华,在8月3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默克尔共同主持的第二轮中德政府磋商中,中德双方在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以及其他重要合作领域达成多项共识,包括支持两国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和欧元,双方欢迎德国金融机构投资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促进两国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业务及在德国发行人民币金融产品。

通过上述举措,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明显推进,国际地位与影响力也显著提高。人民币国际化成为中国近年来重要的发展热点,其中凸显的若干问题也成为包括本书在内的理论研究焦点。

【注释】

[1]周道许:《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战略思考》,载《中国金融》,2009年第12期。

[2]杨长勇:《人民币国际化的现状及相关问题分析》,载《宏观经济管理》,2010年第6期。

[3]张彦:《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进程和政策建议》,载《西部金融》,2012年第8期。

[4]杨长勇:《人民币国际化的现状及相关问题分析》,载《宏观经济管理》,2010年第6期。

[5]熊猫债券,即非居民发行者在香港发行的以人民币记值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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