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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货币组织设立的构想

时间:2022-05-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世界货币组织设立的构想世界货币组织应当以制定公平的全球金融规则、发行与调控世界货币、监督各国执行世界金融规则、预防金融危机、及时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公正地解决货币争端为职能,以建立一个公正、稳定、效率的世界货币体制为目标,以一个正义的全球货币新秩序为最高价值取向。

四、世界货币组织设立的构想

世界货币组织应当以制定公平的全球金融规则、发行与调控世界货币、监督各国执行世界金融规则、预防金融危机、及时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公正地解决货币争端为职能,以建立一个公正、稳定、效率的世界货币体制为目标,以一个正义的全球货币新秩序为最高价值取向。

(一)世界货币组织的构建条件

要构建世界货币组织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政治条件、法律条件等。

第一,构建世界货币组织需要有抗衡货币的出现。所谓抗衡货币,就是与充当世界货币的主权货币具有对抗能力的货币。自IMF建立到21世纪初,美国经济处于绝对强势的地位,美元一直处于世界货币的中心,没有出现与美元相抗衡的货币。但这种状态正在发生变化,欧元日元的地位在不断增强,人民币在不断崛起。人民币将成为与美元相抗衡的最有潜力的货币之一:第一,中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上升,周边国家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已经大量使用人民币结算。随着在国际结算中的逐渐使用,人民币在逐渐步入国际支付与储备货币的行列。第二,中国在IMF中的份额不断提高,已近4%,且多个国家希望中国提高在IMF中的份额[21]。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已经担任IMF预算顾问委员会顾问,中国在国际货币组织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第三,据哈佛大学一学者预测,中国的GDP有可能在未来的30年左右与美国的GDP持平。[22]随着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人民币将成为与美元相抗衡的货币。现今,人民币、欧元、日元联合可以与美元相抗衡,抗衡货币的出现这一经济条件在逐渐形成。

第二,构建世界货币组织必须要限制各国的货币主权。货币主权历来是各国经济主权的组成部分,接受世界货币组织的货币发行权即意味着各国必须放弃固守的货币主权观念。“国家的某些主权权利和权力在有关国际组织的情况下可以受到限制,或者可以授予或者转移于国际组织。”[23]当今,各国基本已经接受了主权的相对性,但要各主权国家极大地限制货币主权,还必须让各国认识到世界货币组织这一“制度性安排所带来的收益大于自主性丧失所产生的成本”,[24]要满足这一条件还需要各国对主权认识的转变。

第三,构建世界货币组织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安排。“制度本身不是目的:它们只是追求自由、繁荣、和平一类基本价值观的手段。”[25]通过这一法律制度的安排,能使得世界货币组织实现各国货币权利平等、各国货币义务共担,真正实现货币的全球治理。因此,法律人应就此设计出合理可行的、具有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安排,实现法的公正、正义价值。为货币的全球治理做出法律制度安排是法律人的应尽之责,世界货币组织的构建离不开相应的法律制度设计这一条件。

(二)世界货币组织的构建路径

自IMF成立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危机频发,人们已经认识到IMF的缺陷,提出了多种改革方案。人们认为IMF的缺陷有:货币的监督机制不力;对机构投资者的跨国流动缺乏有效监督;[26]IMF的贷款政策存在严重缺陷:只有当某成员国发生国际收支困难或金融危机并威胁到多边自由支付时,IMF才会提供资金援助,贷款政治化;[27]未能建立起有效、安全的国际储备体制;过分强调国际收支目标,不注重成员国的增长和物价稳定;“民主赤字、责任缺失”[28]等。对此,人们提供了多种改革方案:改革IMF本身的融资问题;加强对成员国的监管;注重金融信息收集的准确性与及时性;[29]建立备用信用限额与国际预警机制;调整提款权和相应的投票权;改革基金份额的分配;确立有助于加强所有国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的经济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的一系列国际标准;确立政策透明度标准等。[30]

对于IMF,本章认为如下的认识或评述是适当的:20世纪70年代初,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全球进入了以浮动汇率制为主体的世界货币体系。当今的世界货币体系,有人称为“牙买加体系”,也有人认为无体系,因为现行世界货币体系没有统一的汇率安排。[31]“IMF成立时的法定义务与其现在的工作日益不相干。”[32]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金融危机频繁爆发。由此,我们认为IMF早已辜负了其成立时全球寄予的厚望,即使在近期治理中对其进行的改革也无异于“对危重病人的小医小补”,不能担负起世界货币组织的重任。此外,由于其“基金”的定位与宗旨,决定了其改革后仍不能实现良好的货币全球治理,以至于被预测“在布雷顿森林体制Ⅱ的框架下,不会有新的正式的国际机构产生”。[33]因此,世界货币组织的构建不能以改革IMF为进路。

虽然不能改革IMF承担世界货币组织的职能,但是我们可以WTO的成立为范本:终止GATT,将原GATT下的文件经重新签署后为WTO所继承。同时,WTO将调整范围扩大到GATT没有涉及的知识产权、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领域,建立了强有力的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货币组织可以此为借鉴:终止IMF,建立世界货币组织,使原IMF下有继续存在价值的协定经缔结各方签署后成为世界货币组织的一部分。世界货币组织包括IMF所不具有的诸如发行世界货币、争端解决等新职能。

实现良好的货币全球治理是经济全球化下人类社会进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内在要求,是史无前例的人类自我治理工程。人类个性的多样化与复杂的人性决定了实现良好的货币全球治理存在着困难,但人类社会的共性又决定了其具有可能性与可行性。良好的货币全球治理将因为能给全世界人民带来福祉而最终会实现。“寻求通过制度性安排克服人性的弱点和国际无政府体系的负面影响”将是人类社会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下一项永无止境的事业。[34]

【注释】

[1]张礼卿:《评IMF“新决定”及其对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影响》,《国际金融研究》,2008年第1期,第20~24页。

[2]美元汇率在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跌幅并不明显,主要原因有:(1)美元起着事实上的世界货币的作用,各国基本以美元为流通与储备对象,在发生金融危机后不敢轻易大量抛售美元。(2)部分国家的货币汇率存在着实际汇率与名义汇率的不一致,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元的贬值只是使名义汇率向实际汇率更靠近了一步。因此,美国的金融危机没有使美元出现大幅贬值是由于美国在世界货币体系中的特殊地位而致。

[3]历史上曾出现过以白银作为国际通用货币的情况。由于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一般直接使用白银结算,不存在各国货币汇率问题,所以本文没有将白银制列入讨论。

[4]刘颖,邓瑞平:《国际经济法》,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66页。

[5]这就是“特里芬难题”(Triffin Dilemma)中的“美元荒”和“美元灾”。

[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Country Representation,http://www.imf.org/external/about/govrep.htm,2009-12-14。

[7]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Table A2.Distribution of Quotas and Updated Quota Variables—by Member,http://www.imf.org/external/pp/longres.aspx?id=4235,2009-12-14。中国的数据包含了中国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的份额。

[8]《关于改革世界货币体系的思考》,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9-03/30/content11100167.htm,2009-09-28。

[9]2009年3月,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史提利兹(Joseph Stiglitz)等组成的联合国独立委员会发表报告,呼吁另立新的全球储备货币,取代目前美元独大的地位,解决单一储备货币带来的问题。新的全球储备货币可以是扩大特别提款权(SDR),也可以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来建立一种新的国际货币。

[1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SDR Valuation,http://www.imf.org/external/np/fin/data/rms_sdrv.aspx,2009-12-14。

[11]参见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

[12]曾令良,余敏友:《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基础、结构与挑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页。

[13]曾令良,余敏友:《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基础、结构与挑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14]Morrison Bonpasse,THE SINGLE GLOBAL CURRENCY,Common Cents for theWorld,www.singleglobalcurrency.org,2009-12-21.

[15]A lison Elizabeth Chase,The Politics of Lending and Reform: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nd the Nation of Egypt,Stanfor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ummer,2006,pp.193-236.

[16]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信赖》,门洪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页。

[17]M.康德苏:《国际金融和货币稳定是全球性公共货物吗?》,IMF科研会议演讲稿,1999-05-28。

[18]曾令良,余敏友:《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基础、结构与挑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

[19]《关于改革世界货币体系的思考》,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9-03/30/content11100167.htm,2009-09-28。

[20]Ermst-Ulrich Petersmann,The 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System Since 1948,Common Marker Law Review 1994,p.1157.转引自赵维田:《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30页。

[21]《IMF改革:美国建议减少欧洲国家席位》,http://news.sina.com.cn/o/2009-09-06/013816247410shtml,2009-09-24。

[22]《2020年中国的实力真的就能超越美国吗?》,http://www.1n0.net/Article/sztg/27453.html,2009-09-24。

[23][英]詹宁斯,瓦茨:《奥本海国际法(修订)》(第一卷第一分册),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

[24][美]约瑟夫·格里科,约翰·伊肯伯里:《国家权力与世界市场》,王展鹏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59页。

[25][德]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韩朝华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64页。

[26]Eric Dorkin,Private Capital and Development:Challenges Facing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a Globalized Economy,Transnational Law&Contemporary Problems,Spring,1999,pp.247-269.

[27]A lison Elizabeth Chase,The Politics of Lending and Reform: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nd the Nation of Egypt,Stanfor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ummer,2006,pp.193-236.

[28]JohnW.Head,Seven Deadly Sins:An AssessmentofCriticismsDirected at the InternationalMonetary Fund,Kansas Law Review,2004,pp.521-582.

[29]Eric Dorkin,Private Capital and Development:Challenges Facing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a Globalized Economy,Transnational Law&Contemporary Problems,Spring,1999,pp.247-269.

[30]赵永伟:《困境中的IMF改革及对中国的影响》,《世界经济研究》,1999年第5期,第31~34页。

[31]胡勇,李占卫:《IMF、货币合作和世界货币体系的稳定》,《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05年第2期,第58~61页。

[32]A lison Elizabeth Chase,The Politics of Lending and Reform:The 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and the Nation of Egypt,Stanford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ummer,2006,pp.193-236.

[33]Joseph J.Norton,Commenton the Developing TransnationalNetwork(s) in the A rea of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gulation:The Underpinnings of a New BrettonWoods II G lobal Financial System Framework,The International Lawyer,Spring,2009,pp.175-199.

[34][美]约瑟夫·格里科,约翰·伊肯伯里:《国家权力与世界市场》,王展鹏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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